书城经济沿黄城市带发展的金融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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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金融支持沿黄城市带发展内陆开放经济(8)

(三)健全金融市场体系

着重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培育完善金融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期货业,提高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推进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重点解决目前宁夏金融市场直接融资比例过低、国外资金投入较少等主要问题。鼓励和支持围绕宁夏发展内陆开放经济和沿黄城市带建设方面的金融创新,充分有效满足投融资主体的多样性需求,促进金融基础产品市场和衍生产品市场、货币产品市场和资本产品市场、外币产品市场和本币产品市场联动发展,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和投融资效率。大力发展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非银行新兴金融机构,使之充分发挥对金融市场有利补充作用。通过加强国际金融机构的交流和合作,探索进一步加大引入中东财团资金的金融模式,助推本地经济发展。

三、实施多元化融资策略

十二五期间,宁夏将主要通过大项目带动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综合发展来实现开放型经济转型,跨越式发展所需的资本既不是单一的融资方式所能满足的,也不是仅凭现有社会融资总量规模所能实现的。所以,宁夏的融资策略应向多层次、多样化、多种类转变,既要继续做好间接融资,更需大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高社会融资总量,对实体经济给予最大支持。

(一)进一步提高宁夏金融业间接融资的能力和作用

加大金融招商力度。继续多方引入外地、外资金融机构来本地落户和发展业务。进一步做大做强区内金融业,使宁夏成为黄河中上游地区金融机构集聚高地,为宁夏发展内陆开放经济提供更强有力的金融资本支持。

加强资金供求双方的联系对接。政府牵头加强金融机构与资金需求方的联系沟通机制,提高产业集群项目与资金的对接能力,实现经济金融共生共赢。采取多种方式畅通资金供求信息渠道,促进项目与资金的快速、有效对接,实现政银企良性互动,合作共赢。采取协调会、会商会、对接会以及项目推介会等形式,搭建项目推介平台,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沟通,及时、有效地对接自主创新、节能减排、优质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区域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采取切实措施将正在实施的“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工程与金融机构进行资金供需对应,鼓励金融机构向“百家成长千家培育企业”提供贷款。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宁夏经济开放和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带特点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设立专营化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努力打造中小企业服务品牌,积极推广动产(权利)担保贷款、互保联保贷款、循环自主贷款等多种金融创新产品。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抵押担保范围,围绕应收账款、存货等创新多种物权组合担保形式,围绕“五大十特”工业园区及现代农业“三大示范区”大力发展供应链、产业链融资业务,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特色化的金融产品。创新低碳和针对枸杞、羊绒、清真食品等特色产业的专项金融产品。探索创新与中东石油资本对接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合理引导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地参与到内陆开放经济建设中。完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规范秩序,适时推出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积极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向中小企业倾斜,进一步创新金融工具,通过财政资金实行担保建立非银行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关系,完善各种类型的贷款担保机构,组建多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以适应中小企业抵押贷款的灵活性需要。

(二)着重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1.在大项目、大工程等沿黄城市带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积极采取BOT、TOT、ABS、PPP等融资模式

BOT、TOT、ABS、PPP等融资模式实质上是私营机构(含国外资本)参与政府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分配该项目的资源、风险和利益的项目融资方式,是政府与承包商合作经营基础设施项目的特殊运作模式。宁夏沿黄城市带“黄河金岸”的建设是内陆开放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化的高速推进必然要伴随大量大型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如果仅依赖政府投资,既加重了政府债务负担,又增加了公共行政成本,因此应在内陆开放经济的公共工程建设领域积极采取BOT、TOT、ABS、PPP等新的融资模式,引导内、外部社会资本参与到公共建设中,提高项目建设和运行效率,消除发展瓶颈,科学配置各种资源。

营造良好政策氛围支持公共设施领域采取BOT、TOT、ABS、PPP等融资模式。为投资方提供一个适宜且稳定的政策环境,从税收、价格等方面出台优惠措施,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到公共设施项目建设中。如BOT项目一般都是大型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周期长,涉及的资金数额巨大,私人资本需承担较大的风险,政府应视具体项目给予投资方相应税收、回收期限和补贴等优惠,以便防范、减少BOT风险给项目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逐步摸索并完善BOT、TOT、ABS、PPP等融资模式的投资管理体系。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和明确管理部门,充分引入并利用BOT等项目的中介服务机构,普遍采取招标形式,以形成一个协调的、高效率和公平化的投资管理体系。

积极培养相关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复合型、开拓型人才,着重培养具有国际融资项目能力的人才,增强民营企业或外商的投资信心,确保项目立项、签约、实施能够高效率地完成。

2.积极探索并完善本地政府发债新模式

宁夏属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2011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19.96亿元,总量很小,支出却很大,同期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达到711.07亿元。依赖中央政府补助资金程度较大,可支配财力无法全面满足沿黄城市带建设的资金需求,亟须寻找外部融资。近年来,宁夏地方政府筹措建设资金的途径除财政收入和中央拨款外,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是重要来源。

2011年,财政部印发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试点自行发债,表明国家层面开始允许地方政府发行比较标准的一般责任市政债券,从长远来讲有利于分清地方政府债务与一般企业债务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从而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债务评级的准确性和发行利率定价的合理性,积极防范地方政府利用融资平台融资带来的金融风险,引导地方政府进入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促进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因此,宁夏应抓住契机,逐步建立市政债券市场,健全政府融资体系。逐步改变政府发展经济所需的资金严重依赖融资平台贷款和土地财政的情况,降低系统风险。争取宁夏成为地方政府较早(第二批)试点的自行发债的地区,在政府负债结构上逐步加大城投债和地方政府债券的占比。通过引入市场化的定价机制、透明化的发行运作机制和高信用评级的保障机制来充分提高民间资本直接投资地方经济建设的热情和参与度。

3.完善直接融资体系

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全力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加快推进我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工作。多方式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全面发展创业基金、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质押典当等金融服务业。探索建立宁夏文化产权交易所,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及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尝试探索通过借助香港金融机构将本地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包发行伊斯兰债券等方式到中东金融市场募集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