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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眼病诊疗知识(17)

凡超出以上范围者,酌情给予。有的病人敏感性差,对轴向难以辨别,当以接近正确的轴向给予。

⑥单纯散光200度以下可一次完全矫正,200度以上可酌减两次矫正;复性散光凡球镜在300度以下,柱镜在50度以下或球镜在600度以上,散光在75度以上者或球镜在1000度以上,柱镜在100度,视力有增进者均需矫正。

125.屈光参差

屈光参差的光学特点,为两眼的屈光度数相差悬殊,多数是先天性的,亦可由外伤引起。屈光参差有五个类型,一眼正视,另一眼为远视或近视者,称单纯远视或单纯近视参差;两眼均为远视或近视,但双眼的屈光度数差距较大者,称复性远视或复性近视屈光参差;一眼远视,另一眼近视者,称混合性屈光参差;一眼正视,另一眼散光者,称单纯散光性参差;两眼散光度数差距较大者,称复性散光性屈光参差。散光性屈光参差最为多见。

屈光参差的视觉障碍有三种可能,一种是双眼视力降低。因低度者仍可保持双眼单视,如双眼成像产生立体感觉,必须会引起双眼调节之间的矛盾,故经常有视疲劳和双眼视力降低;另一种是交替视力,常发生于一眼为近视,另一眼为轻度远视的病例,患者常常避难就易,看远时用远视眼,看近时用近视眼,这样既不用调节,又不用集合,故无不适感;第三种是单眼视力,如一眼为高度屈光不正而视力很差,从幼年开始就失去该眼的功能锻炼机会,就会形成废用性弱视,故只有单眼视力。

多数学者认为,屈光参差在150度以内属生理性。这类屈光参差双眼矫正视力均可达1.0以上。如两眼屈光参差较大,往往度数较低的眼视力特别低。

一般认为两眼屈光度相差25度可以产生0.5%的视像差,在一般情况下,病人能耐受的视像差不超过5%,即两眼可相差250~300度,如超过这一限度,两眼视网膜像差过于悬殊,就难融合在一起发生立体视觉。但柱镜的视像差要大于球镜。25度柱镜可以产生1%的视像差,一般超过150度则不易使病人接受。

有人通过研究,认为戴镜后立体视正常者,屈光参差度在350度以下者,视像差在2.5%以下,屈光参差度在400~500度时,两眼视像差为4%~5%。故屈光参差度在300度以下者可以戴矫正眼镜。

凡屈光参差,试戴镜无不适或稍有不适,尚能耐受,应当作充分矫正,并经常戴镜。个别年幼病人屈光参差650度也能接受。

12岁以下的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耐受力较大,两眼作完全矫正而无症状,多为单眼视、屈光度高的眼未使用,如使用则会出现症状。高度屈光参差所产生悬殊视像差,戴一般眼镜是无法融合的,可试配亲水角膜接触镜矫正,散光度数高者应当配硬性角膜接触镜。对于屈光参差度较高,而又有两眼立体视存在。可分期矫正,3~6个月换镜1次,当视具体度数结合具体条件,分2~3次逐渐增加至完全矫正。屈光参差远视性者难以接受,近视性者易于接受。

总的原则是:单眼不正,如度数在300度以下者,可以完全矫正,超过300度者,可给予低度数矫正,超过600度者该眼多为弱视,可试配角膜接触镜;同性参差在300度以内者,可完全矫正,超过300度者,首先矫正度数低的眼,度数高的眼,可予低度数矫正,或按度数低的眼配镜;异性参差在300度以内者可完全矫正,超过300度者可试配角膜接触镜。

126.两像不相等

两像不相等的主要光学特点,为两眼视网膜成像大小不等或形状不同,多由光学原因或两眼视网膜上感光细胞的分布不同引起的。轻度的两像不等多属生理现象。若两眼像差过大,轻度两眼合像困难,重者不能合像只能放弃双眼单视,视觉尚未发育成熟者,可以产生弱视和斜视,视觉已发育成熟后,再发生明显的像不等即成复视,最典型的例子是单眼白内障摘除后用普通眼镜矫正所发生的视觉干扰。

127.老视眼

老视眼的光学特点,为调节力变小,近点逐渐远移。主要由于年龄增长,晶状体逐渐变硬,失去原有可塑性,正视眼大约在45岁开始成为老视。由于远视的近点变远,故提前出现老视、近视的近点较近,故推迟或不发生老视。关于年龄与老视度数的关系,以正视眼为条件,大致有以下规律:45岁为+100度,50岁为+200度,60岁为+300度。

老视眼是人进入衰老时期眼部的生理性改变,凡45岁左右的人,随着整体的衰退,晶状体的弹性逐渐减弱,眼的调节功能也随着逐减退至消失,但只要屈光状态无异常,注视5米以外的目标仍无困难,只是在阅读书报与近距离作业时,会感到目标要放远才能看清楚,年龄越大越要放得远,有的人直至远得无法看清才配戴老视眼镜(凸球镜)以补偿调节的不足。

人们的阅读距离习惯于25~33厘米。当阅读和近距离作业时,只能在用全部调节的2/3,保留1/3作为储备的状况下,才会感觉舒适。正视眼到45岁时,只有400度的调节,在25厘米处阅读和近距离作业时,需用全部调节才能看清近处的物体,此时调节全部用完,稍阅读几行字或短时间近距离作业还可以,如果持久就会出现视疲劳症状。远视眼的近点距离本来较正视眼远,而调节衰退却一样,故老视现象较早。近视眼的近点距离本来较正视眼近,-350度以上的可终生不必戴老视镜,一般-350度以内的,只要老视程度不超过近视程度,是不会出现老视现象的。

老视眼症状出现的迟早,与各人的工作性质、习惯和身体素质有一定的关系。文字工作者和习惯干近距离工作的人出现得早,音乐、美术工作者则出现得迟,体弱多病、神经衰弱、自主神经功能紊乱者出现得早,身体强壮者出现得迟。老视的矫正,应结合各人的情况而定。一般阅读和近距离作业在33厘米处。依此距离,正视眼给予的老花镜与年龄的关系是:40岁为+50度、45岁为+100度、50岁为+200度、55岁为+250度、60岁为+300度、65岁为+325度、70岁为+350度。

如屈光异常,则在其屈光矫正后,参照正视眼的老视程度与年龄关系给予矫正。在决定老视眼镜处方时,首先要检查病人的屈光状态,有屈光异常者要戴矫正眼镜测定单眼和双眼的近点,然后再结合各人的体质、工作性质和习惯而定。如从事文字工作、雕刻、钟表装修、打字工作和习惯于把目标放近和体弱者,可多给点。

对于从事音乐、美术、木工和习惯把距离放远或体质强壮者,则少给点。

有的老年人多年来一直依赖戴老视眼镜才能看书和近作业,且每隔3~5年要把度数调高,60岁后发觉戴已不适应,需要将书本放近,甚至摘掉眼镜才能看清,这种现象的出现应仔细检查有无老年性白内障或糖尿病性近视,如能删除,那就是因晶状体核硬化脱水后屈光指数增高,使屈光率增强的缘故,医学上称为核性近视或屈指性近视,应进行验光检查。在试镜结果的基础上按老视与年龄的关系调整配镜度数。

总的原则是:正视眼从40岁开始,在+100度基础上递增,此为老视度数。远视眼先矫正远视,再按年龄递增老视度数。近视眼先矫正近视,再按年龄递减老视度数。散光眼先矫正散光,再按散光的性质和年龄递增老视度数。其中远视散光的度数和轴向不变。近视散光和混合散光,需按球镜与柱镜联合的公式加以折算。

128.共同性斜视

斜视按病因可分为共同性与麻痹性两大类,其中共同性斜视来自屈光不正。从屈光不正的类型与发生共同性斜视的关系来说,内斜视多发生于深度远视眼,其发生时间多在3~4岁以前,因为那时正是双眼视觉反射开始形成和发育的过程,眼的正常位置,是靠眼外直肌在大脑指挥下密切配合,互相协调,随意伸缩来维持的。不论内斜或外斜,首先原因是指挥眼肌动作的神经发生了障碍,如指挥某一眼肌的神经兴奋过强或过弱,双眼位置就会处于分离和不对称的状态。

由于深度远视眼,视近时双眼球需同时极度向内转动(辐辏作用)以及过多使用调节,内直肌所得的兴奋过强。调节与集合两者不能正常搭配,久之便成为内隐斜或内斜视,中医叫“通睛症”,俗名“斗鸡眼”。深度近视则相反,视近时要把目标放得很近才能看清,目标太近则两眼同时极度内转发生困难,只好用一眼注视,另一眼则自动抑制,被抑制的那只眼由于内直肌所得的兴奋减弱,而外直肌所得的兴奋相对增强,久之便成为外隐斜或外斜视,中医叫“神珠将反证”。如果双眼视力相等或相近,常常两眼交替注视而成交替性外斜或内斜。如为屈光参差,则往往使用屈光度浅、视力好的眼注视,屈光度深,视力差的眼就会长期抑制而成单眼外斜或内斜,单眼斜视因视力长期不用,必然会更加减退而成“废用性弱视”。由此可见,屈光参差是引起单眼斜视和弱视的病理基础,屈光参差的眼球往往一个大,一个小,俗称“阴阳眼”。

在眼科门诊常见一种病患,抱怨眼睛疲劳、酸痛、流泪或看物体出现双影,无法集中注意力。医生指出,这些患者可能患有“隐斜视”。隐斜视平常不易发现,因为患者的眼睛位置歪斜,却看不出来。但由于阅读过久,使用过度的眼外直肌调节力,造成视力下降,双眼无法集中注视,故易出现眼睛酸痛、流泪、畏光等症候群。

隐斜视病人,通常稍作休息即可恢复,但再继续工作一段时间后,又会出现同样状况,因此造成工作绩效不彰或学业成绩不佳。

有些隐斜视患者,久而久之,会变成真正的斜视,此时,其眼可能发生间歇性歪斜现象,慢慢则变成固定性斜视。隐斜视的诊断很简单,以双眼互遮法即可发现。对于斜位角度不大者,可不必治疗,只需适度休息即可。对于斜位角度较大者,可采用立体镜的视轴矫正训练,或手持铅笔慢慢移动,让眼睛用力注视铅笔,反复练习便可。

129.弱视

弱视又称固定性抑制,是指眼球无器质性病变而单眼或双眼矫正视力达不到正常,或有病变但与病变不相适应的视力下降眼称为弱视眼。弱视是一种与双眼视有关的病,患者不可能形成双眼单视。在视觉发育的早期,一眼因屈光不正或白内障等病变造成两眼传入大脑之影像不一致,中枢采取了抑制模糊影像的生理机制,阻止了视觉功能的继续发育,因而造成弱视。根据其发病机制可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先天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按注视类型又可分为中心注视与旁中心注视两种,前者疗效比后者好。预后与年龄相关,年龄愈小,预后愈好。

因本病多发生于幼年期,故多无主诉,如早期发现弱视,最好在不晚于4岁时就定期作眼部检查,对视力达不到正常者,作进一步检查和筛选,以期早期确立诊断。一般采用1%阿托品扩瞳3天,即可对屈光不正性弱视与屈光参差性弱视作出诊断。斜视性弱视常伴有屈光不正,形觉剥夺性弱视常有先天性白内障,上睑下垂或2~3岁前因治疗眼病遮盖患眼史,在6个月前遮盖双眼易诱发形觉剥夺性弱视。同视机检查三级视功能,窥视镜检查确定注视性质。现将本病的常用治法列举于下:

(1)屈光矫正:按睫状肌麻痹后检影验光结果,配戴准确的眼镜,每半年至1年复查调整度数,是治疗弱视的最基本方法。

(2)经窥视镜检查确定为中心注视性弱视者,常先选用传统的遮盖法,遮盖健眼,强迫弱视眼注视;并可根据年龄,令患者用弱视眼做些精细的应用目力的作业,如穿珠子,描绘,刻纸画等。遮盖天数根据弱视情况而定,如双眼弱视多为3天交换1次,若单眼弱视则健眼遮盖5天休息2天。

(3)中心注视性弱视,还可选用光栅视刺激仪治疗,方法简便,疗程短,平日无需遮盖一眼,在治疗时配合描绘等作业,受到患儿欢迎。现已有家庭光栅治疗仪出售,但效果不如常规遮盖法。

(4)旁中心注视性弱视的治疗有:①红胶片法:用波长为620~700nm的红胶片贴于该弱视眼的眼镜片上,同时遮盖健眼。

因中心凹仅有的锥体细胞对红光很敏感,可促使其功能趋于活跃,使旁中心注视逐渐转变为中心注视。但对重度或中度弱视因红胶片使视力进一步降低,患者不易合作,可用暂时戴用红胶片法,平日盖健眼,患眼每日戴红胶片2~3小时,并做精细作业,俟视力提高后再改用常戴法。②后像法(也称增视疗法):平日遮盖弱视眼,治疗时遮盖健眼。用后像镜进行治疗,以强光照射旁中心注视点,使之产生后像,从而加强了中心注视,配合闪烁红光作中心注视训练。最好每日做几次,但6岁前儿童注意力不集中,不适合应用。

(5)红光闪烁治疗:其原理与红胶片法相同,是目前较普通而有效的方法。此法对旁中心注视或中心注视性弱视均有效果。国内已有多种家用型红光闪烁治疗仪产生。

(6)压抑疗法:可利用药物(1%阿托品眼液)或戴过矫眼镜抑制健眼视力,以促进弱视眼视力的提高,但费用大,疗程长,疗效也不如遮盖法。对延误了治疗时机且年龄较大的儿童,弱视眼视力>0.1,又不能坚持遮盖或遮盖失败者可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