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伊斯兰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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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前言

《伊斯兰法哲学》是宁夏“九五”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伊斯兰法哲学研究”的最终成果。项目主持人张秉民教授现任宁夏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宁夏大学外国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项目参加者都是中青年教师和外国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项目研究历时五年,全体研究者本着严谨求实、探索创新的精神,搜集、翻译、整理了大量中外文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构建大纲,撰写初稿,反复修改,最后定稿成书,现通过宁夏人民出版社与读者见面。

伊斯兰法和伊斯兰哲学,在国内都有不少着述和研究成果,而伊斯兰法哲学尚属一个全新的领域、一块“学术处女地”。因此,伊斯兰法哲学研究是一种颇具新颖性、开拓性、综合性和挑战性的学术思考。我们认为,这本学术性着作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第一,从法哲学具有的应用哲学和理论法学双重属性入手,剖析了伊斯兰法哲学的基本含义。丰富内容和特点;从伊斯兰法的外在个性入手,探索了蕴涵于其中的哲学共性,并从哲学的角度审视和评价了伊斯兰法在伊斯兰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助于促进穆斯林聚居区的民族团结、法治稳定、发展繁荣和社会进步。

第二,将伊斯兰教、伊斯兰法和伊斯兰哲学综合研究,融为一体,初步建立了伊斯兰法哲学的整体结构,包括反映伊斯兰法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的两大块理论内容,从而显现伊斯兰社会政教合一、文化一统的特点,以及伊斯兰法哲学涵盖面宽、影响力强的特点。

第三,从《古兰经》、圣训中的法哲学思想出发,研究了伊斯兰法哲学思想从古代到近现代的发展演变,勾勒出伊斯兰法哲学的发展轨迹和发展线索,对深刻认识伊斯兰法哲学所体现的时代精神有一定的启迪意义和参考价值。

当然,我们对伊斯兰法哲学的研究,尚属初步尝试,比较粗疏、肤浅,尚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和探索。且由于水平有限,我们在资料引证、理论分析、观点评述等方面难免有不足和缺陷,敬请读者阅后不吝赐教。

编者

200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