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医学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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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医学认识客体的一般问题(8)

(四)疾病表象的复杂性

人类所面临的认识客体没有一个是比病象更为复杂的。有的疾病有特异性的临床表现,有的疾病无特异性表现;有的疾病症状表现很典型,有的疾病症状表现不典型;有的病人同时存在两种以上的疾病,不同症状相互作用;有的疾病症状与其他疾病症状酷似;有的疾病症状极不明显,甚至于无症状;有些器质性疾病却以功能性疾病的症状表现出来;随着病情的发展,可以出现继发症掩盖原发症,或原发症掩盖继发症的情况;有时由于一种病变先后侵犯多个器官,或几个病变同时存在,交叉影响,使临床表现变得极为复杂。这里讨论无症状现象、疾病的假象和疾病诊断、治疗和疗效及其关系的复杂性。

1.无症状现象

无症状现象是疾病本质隐匿的特殊的表现方式。无症状现象是指病人在疾病条件下生命活动异常表现未被感知、未被发现的现象,是疾病本质的一种隐匿的、特殊的表现形式。潜伏期不一定是无症状。潜伏期是客观体征出现之前疾病发展的过程,潜伏期之后必然继之以客观体征。无症状包含潜伏期。无症状本身是疾病表现的一种特殊方式,在无症状之后不一定继之以客观体征;但当无症状之后继之以客观体征时,这种无症状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潜伏期。

无症状现象的制约因素十分复杂。

第一,与疾病发展所处的阶段和病变程度有关。疾病的初始阶段,机体的整体状况制约着局部病变,病变处于微小的、不显着的量变过程中,不足以引起明显症状,不易为病人或医生察觉。

第二,与疾病基本矛盾双方力量对比状况有关。损害与抗损害的矛盾是疾病的基本矛盾,当损害因素尚未造成明显的形态改变,亦无明显的功能障碍时,可无症状;在矛盾双方斗争缓和的情况下,症状不明显,亦可表现为无症状。如损害一方力量弱小,而抗损害一方力量强大,人体免疫功能作用充分发挥,病变亦受到抑制,这时可无症状。同样,损害一方力量较强,抗损害一方处于劣势,斗争不激烈,某些疾病的某些病人一时亦可无症状。

第三,无症状现象还与应激状态相联系。当病人处于某种应激状态时,症状表现受到了干扰,一段时间内,也可以表现为无症状。

第四,与病人的个体差异有关。不同的病人在感受性、耐受性、生理状况、遗传因素、生活方式乃至年龄性别等诸方面的差异,可造成患同样程度的同一疾病的不同病人,有的症状明显,有的却无任何不适之感。外观病损相同的情况下,有些人有症状,有些人无症状。这里的主要原因就是病人的个体差异。

第五,与病原体运动方式和作用部位有关。某些病原体侵入体内后要达到相应的靶组织、靶器官才会造成损伤,出现症状和体征。这个过程有长有短。从损伤到出现症状之间有一段无症状的时间差。

第六,与无症状与病变部位的解剖特点有关。病变部位的解剖特点,也是导致无症状现象产生的因素之一。

第七,与用药状况有关。由于药物作用,原来可有症状表现的疾病可能以无症状的形式表现。第八,与人们对疾病症状的认识水平有关。

人们对疾病的症状表现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而且,即使是医学水平能够揭示的疾病症状表现,也还受到当时当地主客体条件的限制。如人们囿于疾病的典型症状,有时会对某些不典型的症状表现视有为无。

无症状现象作为疾病表象的复杂性还体现在其与自觉症状、客观体征的辩证关系方面。

第一,同源关系。无症状、自觉症状、客观体征都是疾病条件下生命活动的异常表现,有着共同的疾病基础,是疾病内在矛盾的不同表现形式,从不同方面折射着疾病的本质。同源关系反映了三者之间的联系性。

第二,承接关系。由无症状到自觉症状和客观体征,许多疾病的发展过程都显现了这样的承接关系。在这种态下,无症状是自觉症状和客观体征的初级形式、潜在形式;自觉症状和客观体征往往是无症状的逻辑延伸和必然结果。三者作为疾病本质在不同发展阶段中的不同表现形式,揭示了疾病症状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主观感受到客观表现的运动轨迹,体现了疾病发展的过程性。

第三,互动关系。无症状、自觉症状和客观体征三者之间随着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过程的演变,是不断相互转化的,既可以由无症状向自觉症状、客观体征发展,也可以由客观体征、自觉症状向无症状转归。疾病内在的基本矛盾损害与抗损害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是三者之间发生可逆性转化的根据。这种双向转化包含着疾病发展的不同方面和不同结局,说明了疾病发展过程的变动性。

第四,交叉关系。全面综合地考察无症状、自觉症状和客观体征三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发现,存在着多种复合、并列、交叉的情况:病人生前既无症状被本人感知,又无客观体征被医生发现,死后尸检发现病变;病人无自觉症状,健康体检却发现了客观体征;在疾病早期病人无症状,而后出现自觉症状,就医发现客观体征;病人患有官能性疾病,自觉症状明显,多方检查却无客观体征发现。交叉关系显示了无症状、自觉症状和客观体征三者之间关系的复杂性。

对无症状这种复杂临床现象的处理也是复杂的。对于无症状的疾病,是否需要治疗,如何进行治疗,应在对无症状现象深入理解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有的无需治疗,如有的学者认为,对无症状细菌尿病人,如未发现感染体征,以不作治疗为宜;有的部分需要治疗。如对无症状高尿酸血症病人,其轻度者可不作治疗,但浓度过高,超过540um0l/l,应予以别嘌呤醇治疗为宜;有的需要治疗,治疗方法与有症状的同类疾病相同,如无症状卒中的治疗与有症状的脑梗塞大致相同;有的需予以特异性治疗,如国外学者经研究认为,无症状性心肌缺血的发生机理是心率加快导致心肌需氧量增加,硫氮卓酮能降低心肌需氧量,从而发挥抗心肌缺血作用。

2.疾病的假象

第一,疾病假象体现了疾病本质的复杂性。在纷繁复杂的疾病表现中,有真象,也有假象。疾病真象是疾病本质正面的、一般的表现形态,在现行的理论体系下,疾病真象与疾病本质一致或基本一致,是疾病本质的一般表现形态,与疾病本质的吻合率高,解释力强。疾病假象从反面反映疾病本质,是疾病本质特殊的表现形态,与疾病本质相左或相去较远,吻合率低,解释力弱。疾病假象的特点是,疾病假象往往以否定方式反映事物的本质,疾病假象对疾病本质的表现具有完全不一致性和/或基本不一致性的特点。

疾病假象体现了疾病本质表现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是临床诊断的难点之一。

疾病假象往往与疾病真象交织并存,往往掩盖真象,是导致临床误诊误治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疾病假象的形成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一般来说有以下几个具体类型。

Ⅰ型:是某一系统疾病以另一系统疾病的症状为主要表现而形成的假象。临床上某些疾病的本质,本系统疾病的症状不明显,其他系统疾病症状很突出,使由表及里的诊断过程常为这种假象引入歧途。Ⅱ型:是病人的功能代偿或失代偿而形成的假象。由于病人的代偿功能不同,即使同一局部的疾病其症状表现也不尽一致,甚至相去甚远。Ⅲ型:是不同疾病的症状相互掩盖而形成的假象。随着病情的发展,可以出现继发症掩盖原发症,或原发症掩盖继发症的情况,或出现合并症,造成应有的症状被掩盖、被干扰或减轻的假象。Ⅳ型:是以无症状为表现形态的假象。

Ⅴ型:是以不典型症状为表现形态的假象。不典型症状和疾病假象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不典型症状概念的关键在于症状偏离该种疾病的一般表现形式,疾病假象概念的关键在于从反面以否定的方式表现疾病的本质。Ⅵ型:是病人机体反应低下而形成的假象。症状的出现本身,是机体在疾病过程中的一种反应。

但当机体反应能力低下时,疾病症状的表现形式会偏离常态,出现假象。Ⅶ型:是辅助检查方法的局限性和结果的相对性导致疾病假象。Ⅷ型:是误诊疗效形成的假象。在误诊状况下的药物疗效,会形成疾病症状缓解、好转的假象。Ⅸ型:是病人的某种生理特征形成的假象。某些病人由于生理特征可使症状表现偏离常态,造成假象。

第三,疾病假象的形成有其复杂的成因。疾病假象的依据可以是不同疾病之间的相互影响,可以是器官、组织、细胞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是内分泌或免疫方面的不同作用,可以是疾病自身的病理过程,可以是机体内部生理、生化方面的变化,可以是遗传学、分子生物学层次上的内在机制。临床上一些以肺外表现为首发症状的肺癌,如肺性骨关节病、柯兴氏综合症、类白血病反应、黑色棘皮病、糖尿病等,均会出现病人有肺外表现,但缺乏呼吸系症状的假象。而肺癌能产生异位内分泌激素和特殊的酶的作用是其深层次的成因。慢性肾小球肾炎晚期由于有病的肾小球已逐渐玻璃样变,血液不能通过,能通过的是功能还比较正常的代偿性肥大的肾小球,由于这样的病理过程,出现了血浆蛋白的漏出量较少,出现水肿不明显的假象。疾病假象的形成受到与疾病相关的外部因素的制约。这些外部因素包括致病环境、病原体等等。例如重症结核病人可出现布氏杆菌凝集试验假阳性,这类假象可能是由结核杆菌和布氏杆菌这两个病原体的某种共同特征形成的。

疾病假象的形成还有感官的局限性的影响。感官的局限性制约了临床认识主体真实反映疾病现象的能力,使得认识主体对疾病的外部表现形成假象。

3.疾病诊断、治疗和疗效及其关系的复杂性

一般说来,诊断正确可为正确治疗奠定基础,诊断错误往往导致治疗失误。但对此不能作简单的理解。因为有时治疗成功不一定诊断完全正确;治疗失败也并非都能归之于诊断错误。一些病例虽然诊断不够明确,治疗方案也未必切合实际,由于机体本身的免疫能力和自身的修复能力也可导致痊愈,甚至在诊断是错误的情况下,由于治疗手段的共通性(如广谱抗生素),也可能取得一定的疗效;有时诊断尽管准确无误,因缺乏特效疗法,或在处理病人时对疾病发展阶段的特点考虑不周,治疗措施欠妥,也会使治疗效果不好。因此,诊断、治疗和疗效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有四种模式八种情况。第一种模式可称之为常模,有三种情况:(1)诊断正确,治疗方法正确,有疗效;(2)诊断正确,治疗方法正确,无疗效;(3)诊断不正确,治疗方法不正确,没有疗效。第二种模式可称之为病人状况主导模式,有两种情况:(1)诊断正确,治疗方法正确,没有疗效;(2)诊断不正确,治疗方法正确,没有疗效。第三种模式可称之为病人自愈模式,有两种情况:(1)诊断正确,治疗方法不正确,有疗效;(2)诊断不正确,治疗方法不正确,有疗效。第四种模式是治疗手段通用模式。

三、疾病复杂性原理的认识论意义

(一)医学哲学意义

疾病复杂性原理的医学哲学意义在于:第一,一些已经为我们认识的疾病,可以用还原的方法、线性的方法、理化的方法予以简化处理,不作简化处理,就无法抓住疾病的本质。这一点对复杂性疾病依然有效。第二,一些没有为我们认识的疾病,更要重视其复杂性的研究。因为生命与人体的复杂性特征,复杂性是疾病的固有属性。认为世界本质上是简单的,复杂性只是表面现象,科学的任务是透过表面的复杂性去发现内在的简单性的观点,是不符合疾病的本质的。

(二)临床医学意义

对疾病复杂性的误读,是误诊误治的主要原因。疾病的复杂性既表现在疾病的过程中致病因素的性质及其作用方式、病理变化等方面的多样性,又表现在机体功能状态、结构状态和受损害的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抗病能力等个体方面的差异性。这些因素相互作用,就构成了临床千姿百态、形形色色的疾病表现及其多种多样的演变形式。对这些复杂性认识的偏差,常常是临床医生误诊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