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医学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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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临床诊断思维的一般方法(4)

与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并用法相比较,共变法有其优点。前三种方法都是从现象出现或不出现来判明因果联系的,共变法却是从现象变化的数量上来判明因果联系的,可以得出一个函数关系,使结论的可靠性程度提高。但是,并不是所有共变现象都存在因果联系。

(5)剩余法。已知被研究的某一复杂现象是由复杂原因引起的,如果把各个可能起作用的因素一一加以排除,剩下的可能因素就是该现象的原因。

剩余法的临床运用称之为“排除法”或“除外诊断法”。排除法不是直接寻找所要肯定的某一疾病的因果联系,而是根据现有诊断资料的存在和缺失,通过否定其他疾病与现有诊断资料之间的因果联系,而间接地肯定某一疾病的存在。临床医生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首先采用“大包围”的方式,提出一组与其表现相似的疾病,接着按照各个疾病的特征,与病人的临床表现逐一进行比较、分析,依次排除其中不具有因果联系的疾病,剩余下的无法排除的疾病即是对该病的初步诊断。

排除法一般作为某些病因尚不明确,本身又缺乏直接特异性疾病的诊断方法;或病情较复杂,临床表现不典型的疑难病、罕见病的诊断。这种诊断方法的优点是思路宽广,分析问题比较全面系统,有利于对临床资料的收集、发现。但由于这种诊断方法的采用需要一定逻辑学基础,所以这种方法在临床上的实际运用也受到了一定限制。

在运用排除法时,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要尽量穷举所有相似的疾病,必须依据疾病连续划分的形式,逐级排除,对于间接得到肯定的疾病组,再进行二次划分,依次排除,逐步缩小疾病范围,从而得到比较正确的诊断。二是要严格遵循逻辑推理的基本规则,在排除某一疾病时,作为否定某疾病的资料依据应是某疾病的必要条件的缺失,如果缺失的是充分条件,则不一定;在肯定某一种疾病时,一定要找到它的充分条件,只找到它的必要条件则不一定。

(三)不完全归纳法的局限性

简单枚举法和穆勒五法都属于不完全归纳法。不完全归纳的方法是通过个性来认识共性的。但是,不完全归纳方法又无法穷尽所有的对象,所以结论并不总是必然的。而且归纳法依据的是感性材料,感性材料只能反映事物的表面特征,因此,不完全归纳法不能充分证明事物的必然规律。同时,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总是和无限多的现象相联系的,特别是医学领域情况复杂,难免不带有或然性。因此,这种思维方法必须与其他逻辑思维方法结合起来,才能成为真正科学的思维方法。

不完全归纳方法对临床思维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主要是可能使拟诊或诊断带有或然性。由于疾病本身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是有时向性的。医生接触到病人时,疾病已经发展了一个阶段。医生所能搜集到的该病资料只能是通过亲自检查以了解现状,询问病史以了解前状。由于病人及其家属的知识背景不同,由主诉获得的资料总是有限的,而且往往带有主观成分。现时检查往往只能得到现时的情况,要由此了解未来的情况有较大的难度。况且,就是现时的情况,由于治疗和抢救的需要,各种检查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时空上的很大限制,往往不可能等到应作的检查都做完再去作诊断结论并处理。有时在进行现时检查时疾病尚处于发生前期,代表其特征的资料尚未出现。这些都使医生初诊时获得的资料带有较大的局限性。根据这样残缺不全的资料进行归纳,所得到的诊断结论带有或然性就是显而易见的了。

(四)科学归纳法

在情况许可的条件下,可以采用科学归纳法包括科学归纳推理和概率归纳推理的方法克服不完全归纳法的局限性。

1.科学归纳推理

科学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事物部分对象的情况,并分析了制约这些情况的原因,从而推断出一般性结论的不完全归纳推理。

例如,动物实验和流行病学的调查表明,食用霉变的玉米有致癌作用;食用霉变的花生有致癌作用;食用霉变的大豆有致癌作用;食用霉变的芝麻有致癌作用。

科学研究进一步表明,霉变的玉米、花生、大豆、芝麻中均含有黄曲霉素,而黄曲霉素是致癌物质。所以,凡食用霉变的东西都会致癌。

在上例中,不仅考察了霉变食物中部分对象能致癌,而且还分析了该部分对象与致癌这一属性的必然联系,其结论就是由这一必然联系推导获得的,所以这是一个科学归纳推理。它与简单枚举推理的区别在于:

第一,推出结论的依据不同。科学归纳推理得出的结论,是以分析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为根据的;简单枚举推理则以事物的同一情况的不断重复并没有遇到相反情况为根据。

第二,推出结论的性质不同。科学归纳推理得出结论是可靠的,而简单枚举推理得出的结论是或然的。

第三,对前提数量的要求不同。对科学归纳推理来说,前提的数量对结论的可靠程度不起重要作用,关键是对事物做科学的分析,找出因果联系;而简单枚举推理则前提越多,结论越可靠。

2.概率归纳推理

在科学认识活动中,人们常常遇到这种情况:对S类的部分对象的考察表明,既有个别S是P,也有个别的S不是P,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不能归纳出一个全称判断,而只能表示“百分之几的S是P”,这就是概率归纳推理。

临床诊断过程中,不同病症常以不同频率见于某疾病,如跨栏步态出现于腓总神经麻痹,多发性神经炎的频率较大而出现于其他疾病的概率较小;典型的波状热多见于布氏杆菌病而少见于其他疾病。疾病的不同病理时期出现某些病症的概率也常常是较为恒定的,如骨髓炎急性期常以骨质破坏为主,而慢性期又常以骨质增生硬化为特征。

诊断过程中运用概率推理,应正确处理以下几方面的关系:

(1)病症与疾病之间的概率关系。病症见于某病的概率不同,它对疾病的诊断价值也不同。一般情况下,某病症与某病的概率关系,对病人总体而言,总具有一定的统计规律,如必要征见于某病的概率为100%,或接近100%。这种病症的概率特征告诉我们,要确立某病诊断,此征是必要的。再如否定征,见于某病的概率为零,即此征绝不会见于某病,故一旦此征出现,便可一票否决某病的可能。可能征见于某病的概率在1%99%之间,其中既有概率很大的高度可能征,又有概率极小的低度可能征。如果我们对某病症见于某疾病的关系认识不深,把握不准,或作机械概括,就难免出现误诊。

(2)总体小概率和个体事实之间的关系。不难理解,在整个人群中,某病症见于某病的概率越大,诊查中检出率就越高;某病症见于某病的概率越小,诊查中检出率就越低。对于随机的任意病人而言,即使整个人群中某病症见于某病的概率为1%,但必定有一定数量的个体成为1%,而且对于这些个体而言就是100%的事实。同时,总体小概率与检出总数的大小也是不同的概念。在受检人数较大的情况下,即使总体小概率,检出的人数必然较大。有的学者将这一关系称为“小概率事件大数量必然原理”。所以临床医师应时刻提醒自己,某病征对于某疾病的处理即便把握较大,也要从相反的方向寻找其否定的因素,增加诊断的可靠性,切不可忽视1%甚至更少的例外情况。

(3)大概率病症和思维定式之间的关系。临床医师在长期的临床实践活动中,一定程度地掌握了某征见于某病概率大小的规律,就会在大脑中形成一条“某种病症——某种疾病”的直线连接模式。诊断中一旦发现某病症,大脑下意识地启动这种潜在思路,自动地把某病症与某病连接在一起,从而得出某一结论。在这种情况下,临床医师就容易落入思维定式的泥潭,“蹄声即斑马”,势必误诊、漏诊。

(4)地区、环境因素和概率分布差异的关系。某征见于某病的概率在随机的人群中有一定的统计规律,但在不同地区、不同生活环境的病人中,这种概率大相径庭。如肺内球病灶,在西北牧区肺包虫囊肿有一定的统计概率,而在沿海内陆地区则绝少考虑此病;对于一个心脏扩大的病人,如无长期高原定居史,不考虑高原心脏病的可能;同是髋关节缺血坏死征象,在潜水员则考虑减压病,长期服用激素者考虑为医源性缺血坏死。这是环境差异造成的。

应用概率归纳推理应注意以下两点:第一,观察次数越多,考察越广,其概率就越接近事件的概率,其结论可靠性就越大。第二,概率并非是绝对的,对概率的估计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随着客观情形的变化而变化。

第三节 诊断的确定

一、拟诊有待于向确诊转化

拟诊是科学性和假定性的统一。拟诊向确诊转化的过程,就是综合运用各种获取临床信息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更加充分地占有与病人相关的医疗信息;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理性思维能力,对大量的感性材料进行综合加工,得出合理的判断;进而通过临床治疗实践等途径,进一步检验修正已有的判断,力求达到主观与客观相一致。在拟诊这一辨证发展过程中,拟诊的科学性不断增强,假定性不断减少,于是拟诊转化为确诊。

拟诊向确诊的转化的过程中,临床医生对自己的初步诊断不断进行反馈调节,将通过各种诊察手段获得的新资料和新经验作为反馈信息加入到对拟诊意见的综合校正中,使之朝完善方向发展。拟诊向确诊转化的前景,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拟诊在医生对疾病的不断认识和疾病自身的发展中得到肯定;一种是拟诊被新的临床资料的发现或病情的发展所否定而形成新的认识;还有一种是拟诊被部分修正、补充后发展成为更加完善的形态。

二、确诊的基本要求

确诊的逻辑结构类似拟诊,也包括背景知识、感性材料、推理过程和结论性意见等基本要素。但是它摆脱了拟诊的初步假定性,向着较为成熟的阶段发展。这种决定性的变化对基本要素有着远远高于拟诊的要求。如背景知识既要宽又要博,且能融会贯通、灵活运用;对感性材料的占有要更加充分,且应善于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综合判断,具体分析;推理过程要求更为严谨、可靠,医学专业理论与病人的具体实际要联系得更为紧密,一般和个别的关系要处理得更为妥帖;确诊中的结论部分也更为完备,不仅有病名,而且有病因,不仅有治疗方案,还应有预后判断等指导性、预见性内容。要达到上述要求,医生要注重多方面的修养、锻炼,其中最重要的还是加强搜集感性材料和逻辑、理论思维的方法与能力。

要达到确诊的基本要求,应当注意详细询问病史,掌握问病史的技巧;全面系统查体,留心查体时的意外发现;据病史和体检结果,进行有目的的辅助检查等问题;还要注意确诊过程中的理性思维。

在形成确诊意见之前,医生要对获取的病史、体检和辅助检查等所有诊断资料进行辩证的分析,对全部资料逐一理解,恰如其分地进行分析判断。从中找出关键因素,作为确诊的主要线索;从中发现疑问,提出补充检查项目;从中检查拟诊中的合理因素和误诊因素并决定取舍。在确诊过程中,医生特别可贵的能力是独立思考、深入思索的能力,要力所能及地把有关方面都考虑到。比如,确定了病名之后,还要判断该病的发展程度、具体部位,以便在采取治疗措施时准备充分,不出意外。

另外,对常见病、多发病绝不能因司空见惯而掉以轻心。临床实践中把阑尾炎误诊为急性胃炎、将流行性出血热误诊为感冒等情况屡见不鲜,其教训就在于因“熟悉”而放弃独立思维。

总之,在形成确诊意见的过程中,既要参考拟诊,又不能拘泥于拟诊,审视临床资料时,要注意其真实性、系统性和完善性,为正确的诊断提供可靠的“物质基础”;认识疾病不能停留在感性阶段,要善于对已有材料进行分析、综合、推理、判断等思维加工,完成科学抽象,求得正确的诊断。

三、确诊在临床医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确诊意味着临床认识的深化和诊断意见的明朗化,这对于认识和治疗疾病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一环。与拟诊相比,它的科学性增强了,假定性减少了,科学逻辑推理更加严谨了,自身的逻辑结构更加完备了。这一切都决定了确诊在临床医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能发挥巨大的作用。随着疾病的确诊,应基本完成明确病名、揭示病因、提出较为完备的临床治疗意见、预测愈后转归等临床步骤。在临床上则表现为由拟诊阶段的探索性治疗进入确定性治疗。这一过程标志着医生对某一具体病人的救治工作由被动转为主动。对整个医学事业而言,确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对那些未知疾患的确诊都是医学进步的表现,是医学发展中的阶梯。概括地讲,确诊具有指导临床实践、促进医学科研、锻炼临床认识能力、发展医学事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