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知识问答
19085000000018

第18章 储存、发放与自备包

418.储存、发放灭菌物品需配备哪些设备?有何要求?

答:储存、发放灭菌物品需要配备:可供灭菌物品储存用的橱柜、载物架及标准篮筐;可供灭菌物品发放使用的封闭式运送车或密闭容器。设备应选用易清洁、不吸湿的材料制作。如塑料、不锈钢等。

419.灭菌物品进入存放区时应注意什么?

答:灭菌物品进入存放区时,应注意检查灭菌包包装的完整性、干燥情况;检查灭菌包包外的化学指示物及标识等,符合要求后方能进入灭菌物品存放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须拆除外包装后方能进入灭菌物品存放区。

420.简述灭菌物品储存的要求。

答:灭菌物品储存的要求有:

(1)灭菌物品存放区应由专人管理,按规定着装,注意手部卫生,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所有灭菌物品应仔细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灭菌物品存放区储存;已灭菌物品不得与未灭菌物品混放。

(3)灭菌物品存放区应清洁、干燥。温度应在20~25℃,相对湿度应小于60%。

(4)灭菌物品应存放于洁净的橱柜内或存放架上;存放架(橱)必须离地20~25cm,离墙5~10cm,距天花板50cm。

(5)灭菌物品应分类放置,位置固定,标识清楚,并按有效期顺序排列及发放。

421.如何做好灭菌物品的发放?

答:做好灭菌物品的发放,必须:

(1)应根据使用科室的需要,按规定的路线由专人以封闭式运送车或容器进行发放。

(2)做好发放时的记录,包括发放日期、科室、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者、接收者等内容。

(3)从灭菌物品存放区发出的物品不能再退回灭菌物品存放区储存。

(4)过期的灭菌物品必须从存放区取出,重新进行清洗包装和灭菌处理。

(5)发放灭菌物品的运送车、容器等工具应每日清洁,干燥存放。

422.简述无菌器材发放管理原则。

答:发放无菌器材时必须做到:

(1)发放前查对。

(2)发放顺序:先近期后远期。

(3)为减少灭菌物品的污染,下送时尽可能避免手直接接触无菌器材。

(4)发放剩余的灭菌包,不得直接返回灭菌物品存放区存放,须重新清洗包装并灭菌处理。

423.过期的灭菌包可以重新灭菌吗?为什么?

答:过期的灭菌包不可以重新灭菌。超过有效期的包即使不用亦应作为污染物品重新清洗上油、包装和灭菌。

424.灭菌物品存放区为何要设置冷却区域?

答:灭菌后的物品出锅时温度通常较高,特别是双扉灭菌器,门直接设在灭菌物品存放区,大量热蒸汽的释放及温度较高的灭菌包会使该区湿度增加,不利于灭菌包的存放,故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设置冷却区域,有利于灭菌物品的保存。

425.如何保持灭菌物品的无菌状态?

答:要保持灭菌物品的无菌状态,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进入灭菌物品存放区必须二次更衣更鞋。

(2)灭菌物品存放区尽量减少人员出入。

(3)避免直接用手接触灭菌包。

(4)每个灭菌包应注明灭菌日期、失效日期。

426.灭菌后的物品在何种情况下被视为污染?

答:灭菌后的物品在以下情况下被视为污染:

(1)灭菌后物品手感潮湿(湿包)。

(2)灭菌后物品落地。

(3)灭菌后物品与潮湿物品接触。

(4)存放的灭菌物品包装松散或筛孔未闭。

(5)超过有效期。

427.何谓湿包?

答:湿包是指在灭菌周期完成后,灭菌包表面、包内或器械和盆具上出现以潮湿、水滴和水团形式存在的水分的现象。

428.为何湿包被视为污染物件?

答:在灭菌、干燥和冷却后仍然潮湿的包装被视为污染物件。因为潮湿的包装可能成为微生物传播通道,有利于微生物在潮湿的灭菌包内生长,造成污染。

429.简述湿包现象的产生机理。

答:湿包现象的发生是由于在灭菌过程中或灭菌后产生过多冷凝水,且不能完全被蒸发而形成。

430.导致湿包的原因有哪些?

答:导致湿包常见原因有:

(1)包装质量不合格。

(2)装卸技术不正确。

(3)灭菌器性能不全或操作不当。

(4)蒸汽质量不好及分布不均。

(5)存放环境差等。

431.卸载灭菌物品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卸载灭菌物品时应注意:

(1)压力蒸汽灭菌物品取出后应放置于远离空调或冷风口处冷却,不应将热的物品直接放置在金属台面上;禁用风扇强行降温,防止产生冷凝水;冷却过程中避免用手触摸灭菌物品。

(2)检查灭菌物品包装的完整性及干燥情况,如有破包、湿包,应视为灭菌失败。

(3)检查化学指示胶带、PCD等各项理化监测,未达要求或可疑时,应视为灭菌失败。

(4)灭菌包掉地或误放在不洁之处,应视为污染。

432.灭菌物品存放区的人员着装有何要求?

答:进出灭菌物品存放区的人员宜先通过缓冲间(带)二次更衣、换鞋,进行洗手处理。外出工作服不得穿着入内。

433.何谓自备包?

答:自备包是指在消毒供应中心以外的部门(如手术室、临床科室)进行去污、清洗和包装,仅在消毒供应中心进行灭菌处理的各种物品包。

434.为何要取消自备包?

答:在消毒供应中心以外的部门(如手术室、临床科室)进行物品的去污、清洗和包装时,常由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临床工作人员进行操作;清洗和包装的环境不能保证洁污分开,同时清洗条件受限制,不能每个清洗区域都配备清洗设备及各种清洗剂及酶;包装的专业性不强,包布也做不到一用一洗;工作人员较易忽略自身防护。由于上述诸多因素,自备包的质量难以控制。故此应尽可能取消自备包,由具有专业技术的消毒供应中心人员负责所有物品的清洗、消毒和供应。取消自备包,不仅提高物品的清洗、灭菌质量,而且减少临床各种消毒剂的使用,达到清洗设备资源共享,降低成本开支。

435.自备包存在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答:自备包存在的常见问题有:

(1)包内物品清洗不到位,不干燥。

(2)包内化学指示卡不放或灭菌后不更换或放错。

(3)化学指示卡未放在难灭菌部位。

(4)敷料与金属器械混合打包,体积超大超重。

(5)包布脏污、破损。

(6)包外标识不清或无指示胶带、灭菌及失效日期、科室等。

(7)储槽筛孔不打开、用密闭容器盛装物品后行压力蒸汽灭菌。

(8)一次性包装材料重复使用等等。

436.何谓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答: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在出厂前经过灭菌处理,经各项检验如无菌试验、热源反应、溶血反应、异常毒性反应等均为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可直接使用于人体组织内的物品。一次性使用后的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

437.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应由哪个部门负责采购?

能否由使用科室自行采购?

答: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采购部门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438.如何进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

答: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要求:

(1)医院所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部门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2)医院必须从具有“三证”的企业采购合格的产品。

(3)库房应专人负责并建立登记账册,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生产许可证、产家等信息。

(4)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检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后必须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理。

439.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应具备哪“三证”?

答:合格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具备: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当使用其产品时,必须要求产家出示以上三证,保证产品的质量。

440.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灭菌合格的要求是什么?

答: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经灭菌后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灭菌产品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包装符合要求,无破损、漏气、异味、各种标志齐全;若用环氧乙烷灭菌其残留量不得大于10μg/g,符合以上情况视为灭菌合格。

441.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检查哪些内容?

答: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一般有四种包装形式:单包装、小包装、中包装、外包装。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在拆开小包装前应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在有效期内。

(2)封口密封性能是否完好。

(3)小包装外表有无破损、污染和潮湿。

(4)小包装上标识是否清楚。

(5)应用何种方式灭菌。如为环氧乙烷灭菌,则应考虑是否在环氧乙烷解析期内等。

442.超过有效期的一次性医疗用品能否灭菌后再使用?为什么?

答:超过有效期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灭菌后一般不可再使用,其原因为经过重复灭菌的物品具有以下特点:

(1)产品原材料老化,易增加微粒。

(2)经环氧乙烷再灭菌后,有增加环氧乙烷残留量问题。

(3)经辐照灭菌的医疗用品再灭菌后可损害某些不耐辐照高分子材料,化学结构发生降解式交连,产生不规则的键分裂现象,改变其机械性能,如强度不够、脆裂等。

(4)物品可能有微生物生长,再灭菌后微生物尸体及其代谢产物易产生热源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