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月经病防治与调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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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围绝经期月经病(2)

上述各种精神症状不是绝经的必然结果,大多数妇女毫无精神症状或十分轻微,个人平素的性格特征、神经类型、职业、文化背景、经济状况、环境因素等等都与症状的严重程度有关。年轻时情绪稳定的妇女,到围绝经期精神状态亦较稳定,年轻时神经过敏精神脆弱者,绝经时易于发生精神症状,农村妇女多数很容易度过围绝经期。反之生活富裕、条件优越、社会地位或知识层次较高的妇女出现心理障碍及情绪症状却较明显,持续时间亦较长,也有人认为某些精神症状是由潮热、失眠引起的。

尤其值得强调的是,个人自我调整、适应环境的能力与症状的轻重关系很大。善于调整者即便有悲观、抑郁情绪,亦会想方设法转移注意力,从积极方面尽力排解,恢复正常的情绪。

179.

围绝经期妇女的保健为何会被广泛重视?如何自我保健?

围绝经期是妇女人生中的一个发展阶段,半个世纪前妇女的平均寿命为50岁,那时大多数妇女在生育阶段结束后不久即先后去世,围绝经期妇女保健事业的重要性未能被认识到。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营养状况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及医疗保健事业的进步,全世界各国人口的平均寿命显着延长,20世纪80年代我国妇女平均寿命已延长至71岁左右,在发达国家中则为75~80岁,1990年美国65岁以上的人数约占总人口的4%,预计到2030年将增到17%,其中约60%是妇女。全世界不同地区妇女的平均绝经年龄为50岁,绝经后妇女将继续生活20~30年,这段时间约占妇女整个生命期限的1/3~2/5。

绝经后妇女的某些生理功能已经逐渐衰退,并正向老年期过渡,一些疾病亦往往在这时开始,如骨质疏松症与骨折、肿瘤、卒中等。她们是社会医疗保健经费的主要消费者。因此,维护绝经后妇女的健康,使上述老年性疾病延迟或免于出现,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及经济意义。

另一方面,这时期的妇女对社会及家庭正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中不少人在事业上可能正处于顶峰时期,因此,如何使这些具有丰富的生活、工作和社会经验的妇女,避免、减轻或推迟某些症状所引起的干扰,预防疾病的发生,使她们身心健康,继续在各人的岗位上发挥其聪明才智,对社会及家庭作出贡献,这是广大围绝经期妇女的迫切心愿,是医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同时也是社会进步、国家民族兴旺的需要。

近20年来,由于生殖医学研究的新进展,人们能从生物学、神经内分泌学等方面较清楚地阐明妇女青春期、育龄期、围绝经期生殖内分泌功能的生理变化,从而正确地认识围绝经期各种临床表现及围绝经期某些疾病的起因,并运用这些科学知识及现代药学的成就,延长妇女的壮年期,推迟由于绝经或衰老所产生不良影响的到来,因此,围绝经期妇女的保健正受到世界范围各科医师的广泛关注,这是现代妇女应该感到庆幸的。

围绝经期是每个正常妇女都必须经过的生理阶段,虽然这时候她们中很多人还肩负着工作、家庭两副重担,但体内生理变化及各脏器都已发生了由盛趋衰的转变,某些老化的征象已开始显露,许多老年病亦悄悄地埋下了隐患。因此广大围绝经期妇女应该运用现代的科学知识,自觉维持自己身心的健康,保持乐观的情绪,以便有充沛的精力,清晰的思维,良好的智能,延缓体内各器官生理功能的衰退及老化,有意义地度过生命后1/3的时期,继续对社会及家庭做出贡献。

延缓衰老是人们希望、愿望,也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但延缓衰老的方法是综合性的,应该依靠综合的科学调整措施。诸如,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维护和谐的家庭生活;建立规律的生活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合理的饮食调配;进行科学的健身锻炼;讲究皮肤的美容保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适当运用药物治疗等。

180.围绝经期何时开始?将持续多久?

这些问题难以准确回答。围绝经期的起点及期限没有明确的时间标志,是难以预测的。一般说平均在45岁左右。绝经的年龄是可以准确肯定的,我国城市妇女平均绝经年龄为49.5岁,美国妇女为51.4岁。绝经的年龄范围可在48~55岁。近年来,月经初潮的年龄有提早的趋势,但绝经年龄的改变不明显。约1%妇女在40岁前即绝经,可诊断为“过早绝经”或“卵巢早衰”。如果迟至55岁后月经才停止,可称为“迟发绝经”。

绝经年龄的早晚与生活地区的海拔高度、气候、遗传、社会及家庭经济状况、营养因素有关。营养充足、卫生习惯良好者围绝经期起始年龄往往推迟,母亲绝经年龄及生产次数可能影响绝经年龄。反之,长期营养状况不佳、有经腹子宫切除史、体重低、生活在高原者绝经年龄常提前,嗜烟者绝经年龄常提前1.5年。服用避孕药、月经初潮年龄、种族不影响绝经的年龄。

每个妇女绝经过渡期将持续多久?只能有待时间的流逝再最终说明之。月经周期衰退的时间可能在1年以内,或2~4年,少数病例可能更长一些。

181.什么是围绝经期综合征?常见的典型症状有哪些?

妇女在围绝经期会出现一系列症状,其中有些是围绝经期所特有的,医学上将这些症状统称为“更年期综合征”或“围绝经期综合征”。

围绝经期的各种症状是逐渐出现的,症状的多少与其严重程度有很大的个体差异。影响症状严重程度的因素很多,例如个人一贯的精神状态及神经类型、遗传因素、体重、卵巢功能减退的程度、社会文化程度(对绝经的态度)等等。

1990年北京东城区的调查表明,约73%的40~65岁的妇女都至少有一种症状,但症状严重须要特殊照顾及治疗者仅约10%。

最有特征性的围绝经期症状是潮热,为自主神经系统功能失调或血管舒缩不稳定症状。

潮热发作时,轻者仅有短暂的发热感,几乎不引起注意,重者先感到胸前、颈部发热,然后热感如潮水样迅速涌向面部,面部皮肤顿时潮红,随即全身有轻微的出汗或者大汗淋漓,以至旁人皆能见到,继而又转为畏寒。发作时如医师进行细致的检查,可发现手指、足趾皮肤温度上升,因出汗可使皮肤的电阻下降,脉搏加速等。发作多出现在夜间睡眠时或清晨,往往因此而惊醒,其频度可由每日1或2次至数10次,持续时间可由数秒至数分钟,潮热频繁发作时,妇女的其他症状如:心神不定、焦虑不安、失眠、紧张、乏力、烦躁等也严重,日常工作可受到影响。

75%~85%的围绝经期妇女会发生潮热,但症状严重,引起很大的痛苦者仅占10%~20%。发生的时间与绝经之间的时间关系亦很不一致,一般在绝经过渡期即可开始,直至绝经后可持续长短不等的一段时间,典型的为1~3年,有调查显示,月经规则的妇女中17%有潮热症状,月经不规则的妇女中(尤其是绝经过渡期后期)潮热的发生率达到40%~85%,绝经后1~2年后则50%~65%有潮热。还有25%~35%妇女在绝经后5~10年,10%在绝经15年后仍感到潮热,应激、吸烟、饮酒、进食及饮用含兴奋剂的饮料、食用辛辣食品及室温过高等情况下,可能会加重潮热的症状。

自主神经系统功能失调还可引起身体其他部位的血管舒缩功能异常,如头部供血不足可引起眩晕、手足供血不足而有手足冰冷;血压可有波动;消化道功能失调而有恶心、呕吐、腹胀、便秘等,亦可出现心悸、乏力、心前区憋闷或疼痛。出现这些症状应找医师诊治,服用适当的药物,以改善局部供血状况。

182.

围绝经期妇女还可能怀孕吗?采用什么避孕措施较合适?

答案是肯定的,尽管围绝经期妊娠的机会已经明显减少,但只要有月经,就有可能排卵,妊娠的可能性仍存在。有报道40~44岁的妇女每年妊娠率在10%左右,45~49岁的妇女则每年为2%~3%。50岁以上的妇女虽然怀孕者少,但并非绝对不能受孕。罕见的情况是,妇女月经已停止数月,自认为已经绝经了,但最终却证明由一个“迟到的胎儿”所造成。因此接近绝经期,或已短期闭经的妇女仍应坚持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直至闭经1年以上才可解除避孕。如果因未避孕而怀孕,人工流产对身体的损害程度将高于年轻妇女。如继续妊娠,则发生难产及胎儿异常的机会亦较年轻妇女多。

避孕措施以阴道隔膜或男用避孕套、外用避孕药膜为宜。如果雌激素缺乏,外阴阴道分泌物少而出现不适或性生活困难时,可配合用些润滑剂。安全期避孕法因围绝经期妇女排卵已失去规则性,难以确定何时为真正的安全期,因此效果不可靠,不应选用。对人工合成的激素类口服避孕药物,由于它们可能会引起血脂向不利于健康的方向改变,增加了心血管疾病、胆石症或血栓栓塞性疾病的发生机会,因此40岁以上的妇女皆不宜服用。

对围绝经期妇女不提倡采用宫内节育器。因为,围绝经期妇女本来就有发生月经紊乱的趋势,宫内节育器又有引起月经量多或淋漓不止的副作用,从而加重了围绝经期的月经紊乱。但是,如果在育龄期放置宫内节育器以来,避孕效果一直很好,进入围绝经期后月经的变化又不显着,并无不规则阴道流血,则可将宫内节育器保留到绝经后1年时取出。此时宫颈管尚未萎缩,取出宫内节育器应无困难。如果进入围绝经期后出现不规则阴道流血,则应尽早将宫内节育器取出,观察症状变化。必要时做进一步检查,弄清出血原因,及早适当治疗。

如果已绝经多年,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宫内避孕器取出,是否可以不取?再取会不会有困难?回答是:应该取出避孕器。若因子宫萎缩而有困难时,医师会先给一些雌激素服用几天,然后再取,一般都有把握取出。

183.什么是人工绝经?

以上介绍的情况皆属于自然绝经,即指由于年龄增长,或体内其他疾病引起卵巢功能自然地衰退所造成的绝经。

某些妇女在正常绝经年龄前,子宫或卵巢发生了癌变等严重疾病,为了挽救生命,不得已手术切除了双侧卵巢(一般都同时切除子宫);有的进行了放射治疗,卵巢组织遭到破坏,这些妇女既不能再生育,卵巢亦不再有功能,称为人工绝经。

单独切除子宫而保留一侧或双侧卵巢者,不能列为人工绝经。因为,虽然没有月经,卵巢仍有功能。这些妇女什么时候才算绝经,需要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及血内激素的测定结果断定。

人工绝经时,体内雌激素水平突然降低,机体缺乏一个适应的过程,前面所介绍的各种围绝经期症状往往较自然绝经时严重,以致于引起患者很大痛苦。因此,对绝经前妇女须行子宫切除时应尽量保留单侧或双侧卵巢,使她们围绝经期的过程和自然绝经一样,只是不出现月经周期逐渐衰退的改变。对于绝经后妇女行子宫切除术时应同时切除双侧卵巢,以避免因卵巢疾病而再次手术。

双侧卵巢切除的妇女血内雄激素的水平较自然绝经者低,调节骨代谢的激素与细胞因子也迅速发生改变;因此,年轻妇女若过早地切除了卵巢,应立即采用雌激素及孕激素替代治疗,以弥补体内激素之不足,减轻症状,防止生殖器萎缩及过早骨量丢失,恢复正常生活及工作能力,具体用法应由医师决定。

184.什么是雌激素替代疗法?哪些情况适用激素替代治疗?

前面已介绍了绝经后妇女身体及心理的改变都与雌激素缺乏有关。1932年Geist和Spielman首先采用雌激素制剂防治围绝经期综合征。1963年RobertWilson首先认识到给绝经后妇女补充雌激素,不仅可以治疗绝经引起的各种症状,还可以延缓及阻止与绝经相关疾病的发生,这种方法称为雌激素替代疗法(ERT)。由于多数情况下需要用孕激素,故也统称为激素替代疗法(HRT)。30余年来的临床实践证明,通过激素替代:①调整绝经过渡期已紊乱的月经周期;②减轻或消除由雌激素低落引起的各种症状,如潮热、出汗等;③减少了因雌激素水平低落而引起的骨重量过度丢失,防止和延缓骨质疏松症的发生;④改善血浆脂蛋白的组分,增加血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浓度,减低总胆固醇及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水平;⑤改善绝经后妇女的认知能力,减少或延迟老年痴呆症发生,调节情绪,改善睡眠及大脑功能;⑥增强皮肤弹性和血供,有利于美容;⑦可调节血管活性物质,改善心肌血液供应及心肌功能。

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外广泛应用激素替代疗法治疗围绝经期综合征,但实践证明很多人进入围绝经期时,其激素水平尚无明显减退,无补充雌激素之必要。以女性而言,围绝经期症状可在绝经前出现,也可能绝经后并无明显症状,如果围绝经期妇女有卵巢功能衰退的情况,适当给予雌激素替代有明显效果,以下适应证可供参考:

(1)严重的围绝经期症状,影响了生活质量。

(2)卵巢功能过早衰竭。

(3)有骨质疏松症的高危情况,或骨密度、生化检查已证明有骨质疏松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