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哲学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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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用联系、发展和矛盾的观点看问题(5)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仅是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它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分析矛盾的目的,是为了用正确的方法处理和解决矛盾。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要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量体裁衣”、“对症下药”,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等。

3.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矛盾问题的精髓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而具体事物的矛盾又是特殊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矛盾的普遍性是同类事物中的共同本质,并不包括每个事物的全部内容。所以普遍性不能完全包括特殊性,事物的特殊性要比普遍性丰富得多。比如共性的人,只是概括了所有人最一般的共同特征,如能直立行走,会说话,会制造工具,有思想意识等,而个性的人则有着极丰富的内容,如不同的职业、民族、性别,不同的性格、兴趣、能力以及不同的社会关系等等。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依赖的。一方面普遍性离不开特殊性。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普遍性是许许多多不同的特殊事物所共同具有的,它只能存在于各种特殊事物之中,不能脱离各种特殊事物而独立存在。水果只能存在于苹果、梨、桃等之中,不存在离开苹果、梨、桃等的“水果”。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包含着普遍性,总与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总要服从这类事物的一般规律,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是不存在的。例如苹果、梨、桃等,无论它们的颜色、形状、味道和生长特点有多么不同,它们都包含水果的共同特点:富含果酸、维生素及糖类。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不是固定不变的。从空间上看,在这个场合为普遍性的矛盾,在另一场合则是特殊性的矛盾,反过来也是一样。“晏子使楚”的故事中,齐国宰相晏婴面对楚王对“齐人善盗”的讽刺,说:“婴闻之,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今民生长于齐不盗,入楚则盗,得无楚之水土使民善盗耶?”橘子生在淮南能够结出硕果,种在淮北,则只能长出苦涩的枸枳。同样,齐国人在齐国内可以安居乐业,一到楚国却成为盗贼。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植物的长势,还是人的行为,在一种环境下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种环境下则成了特殊性的东西。从时间上看,在一定阶段上是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阶段上则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例如,今天在“毛孩”、“毛人”身上出现的罕见的“返祖”现象,在从猿到人的进化时期,却是普遍现象。人类的祖先曾经遍身长毛。可见,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因其所处的不同范围或发展的不同阶段而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问题非常重要,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原则的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社会主义社会产生、发展的普遍规律对于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的革命和建设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然而不同的国家有自己不同的国情,所以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进行革命和建设所走的道路和办法各不相同,中国同样如此。由于中国有自己特殊的国情、历史传统及国际环境,毛泽东同志正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才创建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并最终取得了胜利。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哲学依据。“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是普遍性、共性,“中国特色”是特殊性、个性。一方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否则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另一方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求我们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具有我国国情的基本特点,即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种特殊国情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绝不能照搬照抄别国模式,只能从我国实际出发,把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同我国国情结合起来。于是便有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和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一国两制”等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政方针。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三、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

1.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客观事物往往是很复杂的,不只包含一种矛盾,而是一个由多种矛盾构成的矛盾群。其中所包含的这些矛盾,由于发展不平衡,有主次之分。其中必有一种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这就是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首先,主要矛盾规定和影响着次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主要矛盾解决得好,次要矛盾就可以比较顺利地得到解决;次要矛盾解决得如何,反过来又影响主要矛盾的解决。其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它们可以相互转化,即主要矛盾转化为次要矛盾,次要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这种关系,要求我们在观察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时候,首先就要抓住主要矛盾,集中主要精力解决主要矛盾;但同时又不能忽视次要矛盾,对次要矛盾也要解决好,并且还要注意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转化,不失时机地转移工作重点。就拿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说,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决定着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其他矛盾也存在,但它们处于从属地位,这些次要矛盾当然也要逐步解决,却必须着眼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大前提下。

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无论主要矛盾还是次要矛盾,在同一个矛盾内部,对立双方的力量也总是不平衡,也有主次区别。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在矛盾双方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相反,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则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首先,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制约和影响主要方面。其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随着矛盾双方主次地位的转化,事物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这种关系,要求我们在分析事物的矛盾的时候,就不仅要看到矛盾着的两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分清哪一个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主流,哪一方面是矛盾的次要方面,是支流。既要抓住主流,又不忽视支流,才能认清事物的性质,正确认识和估量形势。比如认识一个人或一件事都是如此。任何人有优点也有缺点,那就要看他优点居多还是缺点居多,才能正确评价他;任何一件事有利有弊,那就看它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再决定是否值得去做。

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形势的认识同样如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的综合国力显着增强,广大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明显的提高,社会经济以较快速度持续发展,社会政治稳定。我们取得的成绩是主要的,是主流。尽管在前进中也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但那是次要的,是支流。只有这样才能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支流,必须承认并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发展大好形势。

3.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

我们懂得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就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通常我们所说的“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和“学会弹钢琴”的工作方法,讲的正是这个道理。如果只肯定其一,而忽略甚至否定其二,就从根本上否认了矛盾,就变成了“一点论”。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事物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而不能把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等量齐观、平等对待,“眉毛胡子一把抓”。我们平时说的“打蛇要打七寸”、“牵牛要牵牛鼻子”、“工作要做到点子上”、“力气要用到节骨眼儿上”、“好钢要使在刀刃儿上”等等,这些讲的都是抓重点的道理。如果不抓住重点,甚至否认重点,而把各种矛盾和矛盾的两个方面平均看待,就变成了均衡论。一点论和均衡论在理论上都是错误的,在实践上都是有害的。

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紧密相连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我们要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

1.什么是新事物和旧事物?新事物为什么不可战胜?我们应如何对待新事物?

2.“水滴石穿,绳锯木断”;“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些古语表达了什么样的哲学道理?你是如何理解这个道理的?

3.请运用内因和外因关系的原理,说明我国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政策的正确性。

4.结合个人实际,运用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原理,说明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挫折?

5.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对于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何指导意义?

6.请举例说明现实生活中我们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