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反思、想象、辩证,解决悖论的思维方式
对于长株潭城市群的悖论,不能听之任之,而要解悖。“既然悖论是一种特殊的逻辑矛盾,解决悖论的思维方法和方式也应具有相应的特殊性。”
反思是首要环节。亚里士多德认为,越重的物体下降速度越快,伽利略进行反思,认为不对。就解决长株潭城市群悖论而言,由于悖论产生的原因往往深藏于长株潭城市群的内部,要找到原因离不开回顾历史和对现在相对成熟的政治结构的可靠性、可信性进行合理性的归谬性反思。
想象是关键环节。对于悖论问题的解决,不是基于实验,也不能靠经验,也不是对既有的问题进行司空见惯的解答,除了对相对成熟的现有政治结构进行反思外,还要具有想象力,敢于对未来可能适应的政治结构作出设想。由于长株潭城市群的基本品格是逻辑自洽性,要对含有悖论的长株潭城市群的政治结构实现“革命”,实现对原有制度、体制局限性的超越,仅靠逻辑演绎是不够的,要有一定的具有思路跨越性的“想象”,这是一种非严密推导的思维方式。想象是在已有经验基础上,对头脑中原有的记忆表象进行改造和重新组合,形成并非直接反映现实中已有的客观对象的新的主观映象。
辩证思维是决定性环节。悖论是特殊性矛盾,不是普遍性矛盾,不能简单地否定。“想象”要建立在一定基础上,尤其对于政治结构变革,不能冒失。政治结构变革是极其复杂和困难的。长株潭城市群悖论的解决不意味着彻底否定,而是扬弃,是在吸取精华基础上重构一种消解了矛盾的新的政治结构,这就必须运用辩证思维。
0.3 文献综述
0.3.1 城市群研究综述
以城市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很多,有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地理学、城市生态学、城市规划学等,它们对城市的研究重点不同。“城市地理学研究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其重心是从区域和城市两种地域系统中考察城市空间组织——区域的城市空间组织和城市内部的空间组织”,是人文地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因此可以说,城市群主要是城市地理学的研究领域。
对城市群的研究,国外早于中国。“城市群(Urban Agglomeration)的概念首先是由英国的格迪斯在1915年提出来的”,但形成气候是在二战以后。国外城市群研究大致经过了兴起、兴旺、成熟3个阶段。我国对城市群的研究则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我国城市群的研究比较明显的可以划分为两个时期,前一阶段主要研究城市群自组织结构,后来进入到既研究城市群自组织结构,又研究城市群外组织,包括城市群各市政府关系的协调问题、府际管理等。
对中国城市群的研究大致有这么几种类型。一是对中国城市群的专门研究,姚士谋等的《中国城市群》一书1992年、2001年、2006年出版了3版。二是把城市群的一般性与具体的一个城市群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苗长虹主编了《中国城市群发育与中原城市群发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李玉江主编了《城市群形成动力机制及综合竞争力提升研究:以山东半岛城市群为例》(科学出版社,2009)。三是针对具体城市群的专门研究。朱有志、童中贤等着有《长株潭城市群重构:两型社会视域中的城市群发展模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四是城市群规划研究。顾朝林等对城市群规划有研究,发表了相关文章,主编了《都市圈规划:理论·方法·实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从实际工作来说,进行了城市群区域规划。城市群规划就是区域规划,比如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京津冀都市圈区域综合规划、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等。长江三角洲是全国主体功能区划中的优化开发区,区域规划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层次区域规划。京津冀都市圈是全国主体功能区划中优化开发区,区域综合规划是我国“十一五”规划中先行启动的区域规划试点,并由科学出版社出版了《京津冀都市圈区域综合规划研究》。2005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年进行了提升。
一般认为城市群是城市化的结果,但也有人认为它既是一个结果也是一个过程。“实际上,从工作层面来看,我们讲城市群,应该是根据城市群发展的规律及成型城市群发展的经验教训来采取相应措施,促进城市群健康、持续、有效发展,这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目标,是过程与目标的统一。”(朱有志,2007)
关于城市群的称呼,除了一般称城市群外,还有称大都市区、大都市密集区、大都市带、城市圈等。“大都市区(Metropolitan Area)是国外最常用的城市功能地域概念。它是一个大的人口核心以及与这个核心具有高度的社会经济一体化倾向的邻接社区的组合,一般以县作为基本单元。”“由连成一体的许多都市区组成,它们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活动上存在着密切的交互作用的巨大的城市地域复合体叫做大都市带。”许学强、周一星、宁越敏认为,大都市带的地域组织有这么几个特点:多核心、交通走廊、密集的交互作用、规模特别庞大、国家的核心区域。一个城市化地区,往往多种称呼都有,如长江三角洲,有称长三角城市群的,有称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区的,有称长三角大都市密集区的,有称上海大都市圈的。关于城市群与都市圈,有人进行区分,也有人则不区分。江红梅、张旺(2007)把长株潭“3+5”城市群视为长株潭都市圈,而湖南省提出并比较普遍接受长株潭“3+5”城市群概念。肖金成、袁朱(2009)认为,“每个城市群都有一个或多个都市圈。都市圈属于同一城市场的作用范围,一般是根据一个或两个大都市辐射的半径为边界并以该城市命名。”
关于都市区与大都市区称谓,大都不区分。不区分也就是说大都市区与都市区没有区别,是同一个意思,这正如城市化、城镇化,二者没有含义上的区别。
0.3.2 长株潭城市群研究综述
长株潭城市群的研究比较多,既有针对长株潭城市群的具体研究,也有在其他研究中提到。
1)关于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方式的提法
发展方式有几次提法,提法的改变反映出研究领域的变化。总体而言,过去的研究突出城市群发展本身,后来的研究突出城市群的外部性制度因素。
1952-1954年:建毛泽东城。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在全国选择城市建设工业基地。在湖南省可能入选的无非就是长、株、潭。三市都想入选,为此宣传自己够条件,并揭别人的短。针对这种情况,1952年长沙市城建局潘基踬局长等向上提出三市合为一体,建设“毛泽东城”。中央很重视,建设部派工作组抵达长沙,谋划规划。1954年,湖南省副省长周士钊到北京看望毛主席,提到“毛泽东城”。毛主席反对个人崇拜,说“毛泽东城”的规划就不要搞了。于是三城合一建设“毛泽东城”的规划搁浅。
1982-1986年:建长株潭经济区。1982年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张萍政协委员在湖南省政协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把长株潭三市经济整合起来,逐步形成湖南的综合经济中心”,尔后长株潭经济区规划办公室成立。但在1985年的湖南省党代会和1986年的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上,有人提出“长株潭是湖南最发达的区域,作为战略发展重点对其他地方太不公平”,从此政府不再倡导长株潭经济区。
1997-2007年:长株潭经济一体化。1996年的湖南省第六次党代会,一体化呼声再现。1997年长株潭一体化专题大会召开,省市领导参加,提出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概念。1998年成立湖南省人民政府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协调领导小组,省长任组长,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后改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任主任。
2007年至今:“两型”社会建设和一体化。2007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9年1月4日,长株潭“两型”办成立,一体化办不复存在。但“两型”是主流,一体化也是主流,因为是称城市群“两型”而非三市“两型”。长株潭既要“两型”,也要一体化,一体化推进“两型”,“两型”促进一体化。
2)对长株潭城市群发育程度的定位
对长株潭城市群的发育程度及其在全国的地位,学术界的观点不一。
谈到全国的主要城市群,大都提及长株潭城市群,但也有不提到的。
一种意见认为,长株潭城市群还不是城市群,以后会发展为城市群,如肖金成、袁朱等编着的《中国十大城市群》(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长株潭城市群不在其列,作者对城市群的要求较高,认为“除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之外,还将涌现出新的城市群。现在已露端倪的有山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川渝城市群和关中城市群”。
一种意见认为,长株潭城市群是正在形成的城市密集区。“正在形成的规模稍小但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城市密集区还有湘中地区和关中地区等”。贺艳华、周国华(2007)对长株潭城镇密集区范围进行了界定,确定长株潭城镇密集区范围包括长沙市市区、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浏阳市、株洲市市区、株洲县、攸县、醴陵市、湘潭市市区、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湘阴县、汨罗市、益阳市市区、沅江等17个县、市。彭勇、肖玲(2007)认为以郑州、武汉和长株潭为中心的城市密集区已初步具备了都市圈形态,长株潭城镇密集区(长株潭都市圈)包括长沙、湘潭、株洲、益阳、娄底和衡阳6座地级市,浏阳等9个县级市和17个县。
一种意见认为,长株潭城市群是联合大都市区。据谢守红、宁越敏(2005),“总体来看,长沙都市区发育程度较高,而湘潭和株洲都市区发育程度低,没有一个符合标准的外围县(市)。考虑到长沙、湘潭、株洲三市相互毗邻,社会经济联系十分密切,可共同组成长株潭联合都市区,其范围包括长沙市区、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湘潭市区和株洲市区。今后,随着外围地区非农化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经济联系的加强,都市区范围会进一步扩大,其中宁乡县、株洲县、湘潭县、湘乡市将率先在近两年内达到都市区外围县(市)的标准,从而纳入长株潭都市区范围之内。”
一种意见认为,长株潭城市群是规模较小的都市区。“在中、西部地区,以武汉为核心的江汉平原,以成都、重庆为核心的成渝地区,以西安为核心的关中平原,以郑州为核心的豫西北铁路沿线地区,以长(沙)、株(洲)、湘(潭)为核心的湘东北地区,以哈尔滨为核心的松嫩平原地区等,也在不同程度上发育着规模较小的都市区。”
3)关于长株潭城市群的范围
绝大部分研究所指长株潭城市群就是长沙市、株洲市和湘潭市,但不尽然。童中贤(2006)进行了长株潭城市群空间规模重构分析,提出了长株潭大城市群概念,“长株潭大城市群是指包括以长株潭为核心的9个地级市。具体包括长沙、湘潭、株洲全部县(市、区)、娄底市城区、双峰县、衡阳市城区、南岳区、衡山县、衡东县、衡阳县、益阳市城区、桃江县、沅江市、岳阳市城区、岳阳县、湘阴县、汨罗市、平江县、常德市城区、汉寿县以及萍乡市城区、湘东区、上栗县共9个地级市、24个县(市)、2个县级区共6.07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的区域。”童中贤等(2007)认为,长株潭城市群已经转型,中心城市是长株潭而不是长沙。据朱有志、童中贤、周海燕(2007),“长株潭城市群是指以长株潭为中心,包括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以及江西萍乡等城市在内的空间区域。与其他城市群不同,现在长株潭城市群是‘两群’并存,一群是由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组成的‘1+2’城市群,一群是由长株潭、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以及江西萍乡等城市组成的‘3+5+1’城市群。”2009年7月,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修订草案),新的区域规划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为:“本条例所称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是指国务院批准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确定的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行政区域以及岳阳市、益阳市、娄底市、常德市、衡阳市的部分地区”,城市群面积9.6万平方公里。
4)长、株、潭3个城市空间发展方向
3个城市空间发展方向意见并不一致。一种意见认为3个城市背向发展为宜,保留三城结合部的乡村格局,以避免城市病的恶化;一种意见认为3个城市应该主要是向心发展,促使3个城市发展为实体地域概念的一个城市,这样有利于形成和壮大湖南省的中心城市,并且可以节约土地,产生聚集效应,还可以减少城市建设成本,增加基础设施的产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