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古代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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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混沌初开(原始社会)(5)

应该指出的是,对群婚和杂交(杂乱性交),我们只是为了使用方便起见,才把它们连在一起用,实际上,从严格的科学意义上说,它们在两性关系发展史上是具有不同质的两个阶段,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有一定的规范和地域限制。

群婚是一种婚姻制度,这种制度是从人类蒙昧时代低级阶段后期所出现的血缘婚开始的。所谓婚姻制度,就本质而论,就是受一定的规范制约的两性关系。杂乱性交之所以“杂乱”,就是因为没有任何规范约束它,以至性关系乱得如同群居动物。当然,所谓杂乱性交没有任何规范,并不是说它杂乱得毫无秩序,现代科学考察发现,在杂乱性交的情况下也有生产的性禁忌等限制,以保证生产和生活能顺利进行。

这些情况,可以说是人类的普遍规律。

在中国的历史上当然也存在过这样一个群婚与杂交的漫长的年代,其突出标志是“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由于那时没有文字记载,有许多神话传说证明了这一点,同时后世也有一些追述。例如,《吕氏春秋·恃君览》中说“昔太古常元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元亲戚兄弟夫妇男女之别,元上下长幼之道。”《列子·汤问》中说“男女杂游,不媒不聘。”当时,不分什么长幼、亲戚、兄弟姐妹和夫妇,大家“聚生群处”,男女关系是“不媒不聘”的“杂游”,即杂交,这就是原始时代两性生活的图画。

一、圣人皆无父

在中国的古代神话中,存在许多只知有母、不知有父、“感天而生“的非凡人物,他们都有一位神性母亲,有着一段神奇的诞生经历。例如:

华膏踏巨人迹而生伏载;

安登感神龙而生神农;

女枢感虹光而生颠项;

附宝见大电绕北斗而生黄帝;

女节接大星而生少吴;

庆都遇赤龙而生尧;

握登见大虹而生舜;

修己吞神珠慧该而生大禹;

扶都见白气贯月而生汤:

女修吞玄鸟卵而生大业;

哀牢夷沙壶触沉木而生龙子;……我们可以再列举数例加以分析:

殷朝的始祖契,母亲是有城氏之女,叫简狄,嫁给帝誉为次妃,无子。有一次,在玄鸟至之日,去祀高媒求子,吞了一个燕子蛋,即“玄鸟之卵”,而生契。

还有周后硬,他的母亲是有部氏女,叫姜媒。有一次她走过一片田野,看到地上印着巨人的足迹,她踩了上去,身动好似受孕,以后就生了寝。《诗经》歌咏此事说“厥初生民,时维姜嫖。生民如何,克檀克祀,以弗元子。履帝武敏散,攸介攸止,载震载凤,载生载育,时维后寝。”这里提到姜嫖是在去参加高媒之祀时踩了巨人脚印而生硬的。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母亲都是很神奇地受孕的;传说与古书记载中都从未提到契与硬的父亲与母亲性交而生下他们;他们的母亲又都是在祀高媒时受孕的,如前所述,祀高媒有许多男女杂交的场面,那么,契、穰很可能是简狄、姜嫖在祀高媒之日风流韵事的结晶。

从历史记载来看,几乎每一个朝代、每一个民族的始祖的诞生都有一个非性交而生的离奇故事。例如秦始祖之生,也是他的母亲吞了“玄鸟之卵”的结果“秦之先,帝制项之苗裔孙曰女惰。女倚织,玄鸟陨卵,女倚吞之,生子大业。”清史典籍中记载了清王朝爱新觉罗氏始祖布库里雍顺是怎么“诞生”的:天女佛库伦曾在长白山下的池中洗澡,吃了神鹊衔来的朱果,就生下了爱新觉罗·布库里雍帜。甚至于佛经上也说释迦牟尼的母亲梦到白象入怀而怀孕生了释迦牟尼。

这类传说和前面所述的“玄鸟生商”的传说十分相似。古书还说,一个女子在水边洗衣,三节大竹子流人她的膀间,竹筒上传出婴儿的啼哭声,她把竹筒剖开一看,里面有一个婴孩,这就是夜郎国的祖先夜郎侯。以后,夜郎国的人就以竹为姓。《后汉书·东夷传》上说“夫余国,在玄莞北千里。

南与高勾骗、东与把委、西与鲜卑接,北有弱水,地方二千里,本涉地也。初,北夷索离国王出行,其侍儿于后娃身。王还欲杀之。侍儿曰:‘前见天上有气,大如鸡子来降我,因以有身。王囚之。后遂生男。”还有《山海经·大荒南经》上说“有羽民之国,其民皆生毛羽。有卵民之国,其民皆生卵。”

在我国的少数民族中,这一类的神话流传甚多。例如云南红河县彝族认为自己的祖先是从葫芦中生出来的。苗族古歌中记有先批“生了十二个蛋,其中的一个蛋生成人类”的传说。低族《葫芦的传说》说“达杜在洪水后种葫芦,从葫芦里走出低族、景颇族、傣族、汉族、拉枯族五兄弟。”此外,保傣族有许多图腾,其中的虎氏族认为有一个姑娘与虎相遇而生育了虎氏族;莽氏族认为有一个女祖先吞食了养子才生育了莽氏族;熊、猴、羊、蛇、鸡、蜜蜂和火等氏族也有图腾感生的故事。学者宋兆麟称这都是“感生神话“类似的神话传说,还在基诺族、布朗族、崩龙族、傣族等少数民族中流传。

以上这些传说,都说明了“圣人皆无父,感天而生”。这当然是不可能、不符合科学道理的。他们“无父”,实际上可能他们是群婚与杂交的产物,不知道父亲是谁。但是,这些祖先、这些伟人竟是群婚与杂交的产物,实在不好听,于是后人就编出一套“玄鸟生卵”、“吞神珠”、“践巨人足迹”的神话来,不仅遮“羞”,而且还给他们戴上神秘的光环,加以敬仰。

这正如摩尔根在研究希腊人和拉丁人由母系转向父系时所指出的“他们保留了氏族始祖的母亲的名字,并认为始祖是由他的母亲同某位神抵交合而生的。”

原始初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问题不仅表现在神话传说中,而且在文化领域的其他许多方面都有反映。例如中国人的“姓”的起源,似乎是以母亲为中心,和父亲没有什么关系,所以“姓“字从“女”、从“生”。古代有许多着名的姓如“姚”、“拟”、“姬”、“姜”、“妨”、“始”、“赢”、“坛”等,旁皆从“女”,这都是有一定的历史渊源的。

二、兄妹婚

在人类历史上,群婚与杂交延续了上百万年。对人类性交关系加以最低程度的限制,是禁止父母辈和子女辈性交,而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中,还保留着兄妹通婚(性交)。我们当然不能用现代的眼光去责备初民的这种状况,看这些问题要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德国作曲家、文学家瓦格纳的歌剧《尼贝龙根》中有一句歌词是“谁曾听说哥哥抱着妹妹做新娘”马克思在1882年春季所写的一封信中,以十分严厉的语调批评了这句话,说这完全是用一种色情的语言来耸人听闻,而且是对原始时代人类两性关系的完全曲解。马克思说“在原始时代,姊妹曾经是妻子,而这是合乎道德的。”

在我国湖南武冈、邵阳一带有这样一个流传的神话:在古代,有次洪水滔天,人们都被淹死了,只留下两兄妹,他俩为了繁衍后代,所以同胞兄妹就结了婚,现在的人全是他们俩的后代。直到今日,当地人的祖先堂上所供奉的第一对祖宗,就是他们俩一一东山老人和南山小妹。

比这个故事流传更广的是伏善和女娟兄妹的神话,古代传说伏善、女娟既是兄妹关系,又是夫妻关系。例如,《风俗通义》云“女娟,伏希(毒草)之妹。”《春秋世谱》云“华膏生男子为伏载,女子为女娟。”卢全《玉川子集·与马异结交诗》云:

“女娟本是伏载妇。”都说明了这个问题。

至于他们是怎样由兄妹而结为夫妻的,李冗的《独异志》中讲了这么一则神话:

有一次,下雨三日不停,洪水暴涨,人全淹死了,伏蕃兄妹躲在一个葫芦瓢里,幸免于难。等到雨停水退,他们从葫芦瓢里走出来后,世界上已杳元人迹。一个仙人对他们说:

“这世界上已没有人了,你们结为夫妻吧,不然人类要灭种了。”他们没有同意,因为过去听老人说过,亲兄妹不能结为夫妻。他们向前走去,一只乌鸦飞来,劝他们结为夫妻,他们很生气,砍下了乌鸦的头说“如果你能接活,我们就结为夫妻。”刚说完,乌鸦的头与身又连在一起,呱呱叫着飞走了。

可是伏恙兄妹仍不肯结为夫妻,继续向前走,又遇到了观音娘娘。观音娘娘劝他们结为夫妻,并说这是天意,他们不信,观音娘娘说“你们各去一个山头,各燃一堆火,如果两股烟能合到一起,就说明天意要你们结为夫妻。”他们照做了,果真两股烟合在了一起,于是他们就结为夫妻了。

后来,他们生下了一个怪胎,是一个肉团。他们很难过,但观音娘娘教他们把肉团剁碎,撒向大地。他们把它撒在山岗上,就长出了瑶人;撒在平原上,就长出了汉人;撒在山边和好边,就长出了壮人…

这个神话故事版本甚多,说法不一,但都是大同小异。

它不仅记载在唐以前的汉文典籍中,而且在苗族、伺族、瑶族、保傣族、彝族、水族、藏族、黎族、撒尼族、土家族、布依族、拉枯族、基诺族等中国少数民族中广泛流传。在这些传说中,人们既把伏姜、女娟看成是创世神,又把他们看成是人类的祖先和人类文化的创始者。伏拳、女娟像在出土文物上时有发现,如汉代的石刻、砖雕、吊画中常见伏毒草、女娟像;隋高昌故址阿斯塔那墓室吊画上的伏馨、女娟手持矩和规,表明他们是人类文化的创造者;两尾相交,表明他们有性交关系,是人类的生育者。兄弟姊妹通婚的神话传说,是原始初民曾经存在过血缘婚的反映。

历史在不断前进,性文化也在不断发展。正像禁止父母辈和子女辈性交那样是对人类性交的第一个限制,禁止兄妹性交是对人类性交的第二个限制;实行了这两个限制以后,任何有血缘关系的男女都不得相互性交了,于是人类的两性关系进入了伙婚制(普那路亚家庭)阶段。

因此,从历史发展的长河来考察,对杂交实行某种限制,例如实行禁止父母辈和子女辈性交,而可以有兄妹婚,这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以后又进一步禁止兄妹性交,这又是一个历史的进步。认识到群婚杂交对人类的健康发展的不利从而逐步加以限制,这也是一种文化发展现象。前面所述的第二步限制比第一步限制更为困难,因为兄弟姐妹年龄相仿,性需求也相配,而且生活劳作多在一起;在社会生产力十分低下时,一个原始群在某地区将天然食物吃光时就要转移,这时,往往将不堪长途跋涉的老人留下,而年轻人先走,这样,兄妹之间的性交关系就很难避免,但是,人类终于从这个历史阶段跨过来了。

历史总会采取不同的形式留下痕迹。可是后世人用自己的眼光看原始初民总觉得不可思议:兄妹通婚简直是“乱伦”(乱伦是后世的观念,初民在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根本没有这个观念),于是,就编出一系列神话来为兄妹婚辩护、开脱。如因为人类不能绝种,所以才这么做,是天意叫他们这样做,等等,于是,兄妹婚就被戴上了一个崇高而神秘的光环了。

三、弃子一杀首子一产翁制

群婚与杂交的全盛时期是在母系社会,母系社会正是建立在群婚与杂交、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基础上的。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男子在生产中逐渐居于统治地位,母系社会逐渐转为父系社会。这时,男子为了把自己的财产传给出自自己血统的子女,所以对妻子的贞操开始要求严格,这样,群婚杂交逐渐归于消亡,一夫一妻制开始建立。但是,这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从群婚与杂交过渡到一夫一妻制,存在着许多矛盾和冲突,弃子与杀首子就是这些矛盾和冲突的表现之一。

在这个过渡时期,群婚与杂交仍然存在,但人们已经开始以此为耻或以此为非。例如前面所述的姜嫖踩了巨人的足迹而生后破,但是后穰生下来后却被姜媳抛弃了。《史记·周本纪》上记的是“破生后,母以为不祥,弃之隘巷,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嫖以为神,遂收养之。初欲弃之,因名日弃。”在这段记载里,什么把穰丢在巷间小路上,牛马都不踩他,把他丢在冰上,飞鸟用羽翼护他,这是又涂上了一层神话色彩;问题是为什么要抛弃他,很可能是因为孕他娩他都不那么光彩,因为他不是出自父亲的血统。

与此相类似的还有楚令尹子文出生的事。令尹子文是春秋时的一个名人,他是个私生子。《左传·宣公四年》记载:

斗伯比“从其母畜于部,淫于那子之女,生子文焉。部夫人使弃诸梦中。虎乳之。部子田,见之,惧而归以告,遂使收。”这是说,那子之女和斗伯比生了私生子,由于这件事不光彩,就把孩子丢在云梦之泽,老虎来了,不但不吃孩子,反而以乳哺之,那子见到了这件怪事,认为这孩子神异,才收养了他。

后程和子文的诞生,都不是婚姻的产物,他们的母亲都感到不光彩,所以才抛弃了他们。这种不光彩之感,则是一种文化的发展进步。这两个传说,鸟兽救命都是相似的,只不过姜螺如何怀上后穰被说得玄而又玄,而却子之女如何怀上子文,则点穿了。

由于男子重视自己子女的血统,而当时群婚杂交之风仍然存在,就出现了“杀首子”的野蛮风尚。这就是说,男子婚配后,要把妻或妾所生的第一个孩子杀掉,因为妻或妾过去已和他人性交过,所怀的孩子很可能不是出自丈夫的血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