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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生活民俗旅游(8)

(四)以旅游促进饮食习俗的发展

在人们生活得到提高的今天,享受生活的要求提高了,旅游业随之兴旺起来,并成为世界第一大产业。旅游业的发展,推动了各类服务业,以及与旅游有关的生产部门的发展。在旅游业的带动下,许多原来受到冷落的行业日益发展起来,与旅游业形成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

饮食业就是这样的情况,它既是旅游业存在发展的基础,同时又因为旅游业的推动而呈现出规模大型化、时尚新潮和特色品牌的三大趋势。旅游者对于饮食的特色需要,在许多地方已作为旅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旅游业不断发展,饮食民俗也会相应地得到促进和发展。求新、求异、求特、求名和求美是人类的一般需要。旅游者对旅游饮食菜点的要求,不仅可以果腹充饥、增加热量,而且还要有一定的审美意义和价值。于是,具有色、香、味、形、质、意以及制作工艺精巧的风味饮食、特色饮食备受青睐。这样,就必然刺激着各地的饮食服务者想方设法提高饮食的质量并有所创新,使之适应旅游发展的需要,从而使饮食水平有极大的提高。

旅游同时也是一种文化交流。国内外的旅游者都感兴趣于旅游地民族的民间文化、风土人情、礼俗习尚,对于饮食更不例外。旅游者了解了一地的民俗,自然会加以传播,使民俗的知名度得到提高。另一方面,由于旅游业的开发,可以挖掘出许多不受人注意的饮食民俗,进而拓展各地饮食的内容,丰富各民族的饮食文化,这不仅让旅游者尽兴,而且让当地人民受益。由此可见,旅游对饮食民俗有着其他行业不可比拟的促进作用。

【思考题】

1.简述饮食民俗的构成及特征。

2.简述饮酒的文化内涵。

第三节居住民俗

居住民俗是人类居住方面的行为模式,包括建房、入住、居住的惯例或礼仪,也包括传统民居类型。居住民俗成为旅游资源,具有很高的观光价值。

一、居住民俗的一般理论

居住民俗是物质民俗的一个重要事象,它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并体现了多重因素的影响和人与自然的和谐观念。

(一)居住民俗

居住民俗,顾名思义,就是平民百姓在居住行为上的民俗习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每一民族、每一地域或每一平民阶层的人们,都会在居住活动中形成属于本群体的独特模式,即他们的居住民俗。

居住作为一种基本的生存活动,是由主体(人)和客体(居所)两方面构成的。原始社会,人类居住在天然洞穴里,或者如传说的那样过着“巢居”的生活,必然产生那时的居住惯例。原始的居住惯例,可以说是居住民俗的萌芽。这在考古发掘中可以找到一些线索,但是无法得到圆满的解释。进入文明时代,人类居住的场所是人工建造并管理的房屋,居住行为发生了质的变化。人工营建房屋而入住,不仅提高了人们的居住质量,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和生产,而且把居住行为的领域和涉及的范围大大地拓宽了。要居住,必须有房屋;要有房屋,必须建造它;建造之前,必须选址;建造完毕,才能迁入;迁入以后,才能按照一定的规范,一定的习俗出入休作。

这样一来,居住行为包括了选址、建房、迁入、居住四个方面,内容比野蛮时代要丰富得多。在文明进程中,某种共同体(民族、阶层,同一地域的人们)在选址、建房、迁入、居住这四方面形成一定的规则和惯例,世代因袭,构成了这一共同体的居住民俗。

总之,从居住行为的一般流程来看,选址的规则、建房和迁入的礼仪或禁忌、定居生活的惯例,都属于居住民俗。

(二)居住民俗的制约因素

文明时代的居住行为,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涉及生活方式,又涉及生产方式;既涉及物质生活,又涉及精神生活;既涉及个人生活,又涉及社会生活。影响居住民俗的因子(因素)主要有:

1.地域因素

影响最大的地域因素是自然环境因素。与衣、食、行比较,居住行为和自然环境的关系更密切、最直接。居住是人类在一定的地理环境中寻求生存的首要条件,人类要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生存,首先需要能住下来。在野蛮时代,人类只能寻找自然生成的居所,因此生存范围较小。文明时代的人类发明了房屋,这就扩展了人类的生存空间,使人类的足迹遍布世界。房屋的发明,就是人类对当地自然环境不利于生存的条件进行对抗,所以它和自然环境有着逆反的关系。另一方面,人类建造房屋时,需要从自然环境中取得建筑材料,这使房屋和自然环境又有一致的关系。

2.民族因素

民族是具有共同的语言、地域、经济生活和表现有共同的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一个民族总是要强调一些有别于其他民族的民俗习惯,并赋予强烈的感情,使之成为本民族的标志。

一个民族的语言以及某些具有特定含义的装饰符号,总会在居住民俗中出现。汉族及其他一些民族喜欢张贴对联、窗花,喜欢在居室墙上画上各种彩画,不仅仅是为了显示他们的艺术才能和对生活的希望,而且也是民族性在居住民俗上的表现。

一个民族的经济生活对居住民俗有极大的影响。蒙古族是以畜牧业为主的民族,他们的生产方式决定着他们必须追逐丰美的草场而流动,因此他们的房屋是很容易搬迁的毡房(或称毡包)。在有些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出现了一种土木结构的蒙古包,外形仍和毡包相同。任何人,只要通过毡包式的帐房,很容易识别这是属于蒙古族的居所。

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会影响他们的居住民俗。我国藏族人民大多数信奉喇嘛教,他们多在自己家中的第二层楼供奉菩萨,称为“经堂”。经堂是藏族人民精神生活的寄托之所,是藏民住宅的核心部分。

3.历史因素

居住民俗中的历史因素,包括两个大的方面:

首先,居住民俗中的大部分都是经过长年累月积淀而成的民风习惯。今天可见的居住民俗,事实上是几百年、几千年甚至几万年前早就形成的事象。例如火在居住民俗中的突出地位,就是一个非常古老的习俗所造成的。许多民族迁入新居都有这样一种惯例:火先迁入。这种惯例很可能来自旧石器时代,我们可以想象周口店的北京猿人在迁居时肯定是举着火把先行的。

其次,居住民俗的某些部分由于历史的发展而发生变化。例如,上面所说的那种“火”的特殊地位,随着家庭电气化进程的开展,将会逐步消失。我国南北通行的庭院式房屋,在进入工业社会的城市中以后,在地价日益昂贵、人口激增的情况下,不得不变为新式里弄乃至多层楼房。这一切都是时代的发展所带来的居住民俗的变化。

4.社会因素

居住民俗受到社会因素中的家庭、家族、宗族关系的影响很大。母系氏族时代和父系氏族时代的居室分配是不一样的。母权制被推翻以后,一套住房实际上也就是一个父系家族的居室,房屋和家庭合为一体。在许多国家、许多民族的语言中,住宅和家这两个概念可以互相替换,可见家对居住民俗影响之大。

家庭或家族中的父子关系、男女关系均可以在居室的分配中得到体现。自远古以来对祖宗的崇拜以及《易经》所谓“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即“男主外,女主内”的规则,也都相应地由住宅布局得到体现。居住民俗还受到社会经济关系的深刻影响。单单从居室的规模、格局中就可以看到社会经济分化。士、农、工、商“四民”的住宅,也会分别打上他们各自的印记。

(三)人居环境

居住民俗是由地理环境、民族文化、社会关系和历史传统等方面错综复杂的因素结合而成的。透过这些互相结合的因素、互相联结的环节,人们可以看到“人居环境”这样一条线索、一条脉络。在这一脉络中,人是主体,环境既是赖以生存、发展的条件,又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制约因素,而居室则是人和环境的中介。人是居住行为的主体,因而也是居住民俗的主体。人作为自然界最高级的动物,不可能脱离自然界而生存,更不能脱离人的群体而孤立地生存,由此,必然产生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问题和人与人的关系问题。

以上相互关系,在居住民俗中都有充分的反映。人和居住环境的关系,首先反映在选址规则上。我国传统的“风水术”,非常集中地反映了人和环境的关系,其中既有来自理性实践的经验总结,也在其流布的过程中掺杂了某些刻意穿凿、牵强附会的神秘色彩。风水术中某些迷信的成分和建房、入住、居住习俗中迷信的成分一样,来自于人对周围世界的神秘理解;原始“风水术”中科学的成分,则是正确反映了人与环境的关系,强调“人存乎天地”的现实,必须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因此至今仍然具有科学的指导意义。

人和环境的关系,还反映在民居的类型中。我国有几十种类型的民居,这些不同类型的民居,都是在一定地理环境中产生,并且基本上能适应当地地理环境的建筑物。

人与人的关系,主要表现在有关人的行为、活动的居住民俗中。所以,建房礼仪、入住仪式和居住惯例中有许多内容是关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说明。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以物化到民居中。我国庭院式民居的围墙的封闭作用,显然也是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隔绝,多少表现了居民对社会环境的一种态度。这种态度在堡垒式的民居,例如藏民的碉房、塞北的堡子、闽西客家的土楼中发展到了极点。

总而言之,围绕着“人-居-环境”而形成的居住民俗,从各个角度和各个层面展示了人与人、人与居、人与环境的关系。通过人与居室的关系,可以看到人和环境的关系,也可看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居室和环境的关系,可以看到人与环境的关系,也可以看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要我们充分把握人与环境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就能够深入理解和认识居住民俗。

二、民居的建筑习俗与居住惯例

民居是人们生活的空间,民居的建筑对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件大事。如何建筑民居,新居落成之后如何入住,在我国各地、各族都很讲究。

(一)“风水”和民居

对民居影响最大的,莫过于“风水术”定下的一套范式。

1.“风水术”

如果从东汉后期形成开始算,“风水术”有近二千年的历史;如果追溯其源头,则达三千年以上。它来自形成于殷周的《周易》。它本来是一门直观的要求正确处理人与天、地、山、泽、风、水、雷、火的关系的环境科学。“风水术”对我国各民族的居住习俗有普遍的影响,不仅汉族讲“风水”,满族、蒙古族、壮族、土家族、白族、纳西族……等少数民族都讲“风水”。

在各民族的居住习俗中,许多重大问题都是用“风水”来回答的。为什么“风水”定下的范式比“祖宗”、“礼制”还重要呢?理由很简单:“风水”要对待的问题是“天地”和“人”的关系。“天、地、君、亲、师”,“天地”比祖宗、礼制更重要。这种理念,来自《周易》。“风水术”的内容十分驳杂,上至天象,下至地理,中贯人文,但是它的核心内容是人们对居住环境进行选择和处理。

“风水术”中包含的居住民俗有三个宗旨:第一,选择房屋基址时,追求物质和精神生活上都能满意的环境;第二,处理房屋的形态和布局,如朝向、位置、出入口、道路等因素,使之“合理化”;第三,用一些符号来避凶趋吉。也有一些“风水”书把选择吉日动工建房或入住也列入“风水术”,俗称“日法”。在对待上述这些问题时,各地域、各民族之间有些区别,但也有许多相通的原则。

“风水术”用两个可以直觉的事物“风”和“水”来概括居住环境,而“风”在易经八卦中是“巽”,属“阴”;“水”则是“坎”,属“阳”。那么,所谓“风水”如何,就是阴阳是否平衡的意思。这就抓住了生命对环境的最基本的要求。“风”包含了空气、干、湿、冷、暖等内涵,“水”是生命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在古人看来,通过“风水”可抓住无形的但又是对民生至关紧要的“气”,选到好的宅基,或者通过人为的方法来得“吉气”,避“凶气”,这就是署名郭璞着的《葬书》所述:“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

“风水术”选址和布局的方法,大体上有形法、理法两种。“形法”属于“形势宗”,主要是对住宅周围的环境进行审视,考察四周山岗、流水、池塘、林木、道路、建筑物的关系,评估环境质量,寻找合适的居住点。“形法”还规定宅院的形态,即宅院的高低大小,方圆整缺等。“理法”属于“理气宗”,试图从古人已有的关于宇宙的理论出发,来解决住宅的位置、形态乃至择时营建等问题。“理法”依据“天人合一”的观念来指导住宅营建,原本不错,但是所用的河图洛书、八卦九宫、阴阳五行这些理论中有不少谬误的东西,结论自然不会正确,也有一定的迷信色彩,但在民间的影响仍然很大。

“风水术”采用了不少中国传统的易经哲学范畴,例如“气”“阴阳”“五行”“八卦”等,使这些观念在日常应用范围中得到延伸。在“风水”中,“气”是一个本体性的概念。真实的气流、各种地形、地势、生态小气候,都被看做“气”的运动,或“气”的某种形态。“气”有吉凶、静躁、安危等区别,对居住者有很大影响。“阴阳”在“风水”中是一个属性概念,用以分析地势、朝向、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