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农村民间金融研究
19107300000019

第19章 农村民间金融的定位、供需与功能(3)

二、农村民间金融供给的资金来源

(一)居民和农户的闲散资金

农村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之一是居民和农户的闲散。具体包括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干部官员的灰色或黑色收入、放贷专业户、个人收入积蓄等(苏士儒、段成东、李文靖等,2005年)。

(二)正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

正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流向农村民间金融市场的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再以金融机构最高上浮水平利率借给他人,或者以高利贷借给他人,获取利差收入。仅2005年4月莱西市农村信用社就有1500万元左右的资金以这种方式流向了民间金融市场。二是多人结成合作伙伴,分头从金融机构借款,获得贷款后以民间借贷的形式借给某一人用于经营。三是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人员以权谋私,在自己个人名下发放贷款,收取更高的利息,从中获得收益。四是乡镇、村干部和一些有贷款能力的个人到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再将其以民间借贷的方式借给急需资金的农户或农村企业。

三、影响农村民间金融供给的因素

(一)借方还贷能力

这是民间金融组织及借方最为看中的因素。随着农户收入水平的上升,还款能力会有所增强,其在民间金融组织中的信用等级也趋向于提高,农户通过民间金融市场融资的难度会下降。也就是说农户年收入越大,还贷能力越强,民间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者越愿意提供资金。这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较富裕农户在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中较容易获得贷款。

(二)借方信用状况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是我国借贷市场上广为流传的借贷规则,因而借方在借出资金时会考虑对方的信用状况,农户的信用度越高,放款人越愿意将资金借出,民间资金的获得性越高,两者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而借方对信用状况的判断一般是依据以往的借贷偿还情况。

(三)借贷资金利率

借贷利率对资金供给量影响很大,毋庸容置疑,民间金融产生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高利益导向的供给。现实中的人是经济人,是追求利益导向的。农户也不例外。在考虑资金安全回收的前提下自然会寻求利益最大化。民间借贷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其他情况相同状态下,借贷方更愿将资金借给提供高利率的农户和中小企业。

当然,影响农村民间金融供给的其他因素还有借方的借贷用途、借贷金额的大小等。

第四节 农村民间金融的功能

一、农村民间金融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弥补正规金融供给缺口,拓宽了农村经济主体融资渠道

在我国非公有经济的发展中,正规金融安排不能满足非公有经济的金融需求。在非公有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中,资金瓶颈一直是其发展的重要障碍,而民间金融提供了一种较为灵活的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种压力。据典型调查,90%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是完全靠自筹来解决创业资金的。在民营企业的融资构成(上市公司除外)中,自有资金约占65%,民间借贷及商业信用占25%左右,向银行贷款仅占10%,在正式资本市场融资则几乎为零。民间金融已经成为非国有经济的重要资金来源。

(二)缓解了农村金融资源的匮乏,为“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

农村原本就是正规金融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供需上的极度不均衡,催生了民间金融。农村民间金融具有地域性强、机动灵活、手续简便等特点,正好适合农村贷款批量小、期限短、时间紧的要求,农村民间金融的活跃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个供需缺口。因此,民间金融在农村的蓬勃发展,缓解了农村金融资源供需上的矛盾,缩小了城乡之间在金融资源占有上的差距,推动了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

(三)增加了农民投资渠道,推动了民间投资的发展

近年来随我国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银行存款不断增加,1994-2005年10年间农户储蓄存款增加额由1379.6亿元增加到586亿元。收入增加引起投资需求增加。农村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不发达,储蓄成为农民单一的投资渠道。民间金融市场的高利率和高回报,吸引了农民手中大量的储蓄。花旗银行2005年1月份的研究报告指出,2004年5~10月,中国国内居民存款流失额在9000亿左右,被分流的居民存款有相当部分进入了民间金融市场。

(四)促进正规金融机构效率的提高

效率的高低与市场的竞争程度息息相关,市场竞争程度越高,其效率越高。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竞争程度低、产权主体单一。民间金融的不断发展壮大有助于金融体系主体产权形式的多元化,提高市场的竞争性,从而有利于促进我国正规金融机构效率的提高,有助于提高金融资产营运的质量,降低不良资产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我国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

(五)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为金融改革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是遵循市场需求、由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这无疑是对金融改革方式的有益探索,也为今后的金融改革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二、农村民间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消极作用

(一)弱化国家宏观货币政策调控,影响经济结构调整

农村民间金融游离于国家监管体系之外,成为金融体系资金管理的漏洞。农村民间金融规模越大,资金体系外循环就越多,金融信号失真程度就越大,中央银行宏观货币政策越难以奏效。同时由农村民间金融活动的逐利性,其资金投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一定相符,致使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政策难以落实。

(二)引起社会动荡,扰乱金融秩序

20世纪80年代的温州抬会事件和福安的倒会风波让成千上万的会员损失惨重,几十万的资金突然消失。乐清县国家金融机构和信用合作社资金被大量抽走,在短时期内,资金出现奇缺,经济发展受到重创,成为当地社会严重的不安定因素。1986年年初,乐清县因入会而破产自杀63人,200多人潜逃,近千人被非法关押、拷打、摧残,无数家庭辛苦经营的富足在一夜之间化为乌有。

(三)高利率,高风险

民间借贷的利率普遍高于银行利率。据报道,广东民间借贷月利率普遍超过4%,折算成年利率为48%。民间短期借贷最高利率甚至已达到日息1%,折算成月利率为30%。民间借贷没有监督机制、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一旦资金链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整个运转秩序全部会被打乱,存款人就可能血本无归。

总之,农村民间金融的存在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当然也不可避免地给金融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农村民间金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借贷资金的压力,特别是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和农民、个体工商户季节性的生产周转之需,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农村民间金融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农户和农村企业的偏好、满足了多种多样的农村金融需求。民间金融活动的健康成长,将有助于国有商业银行目前的改革与发展。虽然这些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不断地在推出各种改革,但亦官亦商的根本性质却没有真正得到改变。产权不清晰,职责不明确,依靠行政权力授予经营特权,形成没有竞争的垄断态势,必然导致衙门作风和官商习气,服务质量差,办事效率低,社会成本居高不下,等等。而正当合理的民间金融活动可以与国有商业银行在平等和公开的基础上形成有序竞争,从而给正规金融机构造成巨大的外在压力。

三、本章小结

对民间金融的概念众说纷纭,在国内外学者对民间金融概念理解的基础上,本文认为,民间金融是以自有资本为主,为满足个体或组织从正规渠道无法获得的多层次资金需求,未经登记注册或政府许可、经登记注册却未经政府许可,且不在政府调控范围内进行投融资行为的金融组织。而农村民间金融则是指农户和农村企业为满足资金需求,自发开展形成的游离于政府官方金融机构和监管之外的资金融通活动和组织。

中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并壮大的主要诱因是高收益导向供给和巨大的融资需求,二者结合创造了农村民间金融市场。从对农村民间金融的需求角度看,农户的微观活动及其融资需求具有分散化、规模小、周期长、监控难、风险大等特点,大型正规金融机构对这种金融需求满足程度差。因此,小农经济天然、长期地具有与民间借贷相结合的特性,而正规金融的退出为农村民间金融的崛起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从对农村民间金融的供给角度看,其出现和发展的原因之一是农村贫富差别的加大和居民闲置资金的增加。在居民闲置资金增多,存款利率较低、投资渠道单一的情况下,尽管农村民间金融的风险费用较高,但其高利率对于居民来说仍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同时,发展农村民间金融,可以更好地满足农村各个阶层和部门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有利于金融部门本身效率的提高和持续发展能力的积累。

农村民间金融对经济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其积极作用在于:凭借其贴近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优势,发挥其信息优势,降低融资成本,补充正规金融的供给不足,满足农户和中小农村企业的多种多样的金融需求偏好。但其消极作用也不容忽视,因此需要监管。这是本文第七章将要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