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辟邪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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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人生礼俗辟邪(5)

此外,婴儿的日常看护是百般小心谨慎的。初生的婴幼儿一般是非常柔弱的,一不小心就会发生事故。因此,民间对此有许多避忌,繁杂琐碎,难以尽言,但总的指导思想是时时小心,处处避忌。所以有的人家,特别生了男孩的人家,甚至在婴儿顺利产下后,都不敢太过分喜庆热闹,因怕“乐极生悲”。至于一切冲犯事项,则更在避忌之列。俗信以为,小儿初生时,眼睛具有灵性,能看到常人无法看到的东西,包括神灵鬼煞。因此此时的婴儿忌讳乱人骚扰,不能夜间外出,更不能参加请神拜佛、祭祀、祝愿等活动。这里除了“不洁”观念外,还有怕小儿见了什么意外、骇人的异象而受到惊吓的含义在内。小说《金瓶梅》中的潘金莲就是采用惊吓的方式除掉李瓶儿生下的官哥的。所以民间对此避忌尤甚。如果万一被吓着,一般忌讳附近的人大声喊叫,多采取静抚安定的办法使之安定恢复过来。民间有的地方是用轻轻触摸婴儿耳垂的办法使其镇定下来。还有的地方为防患于未然,则采用所谓“挂神锁”的办法,即在婴儿产下后,就用一把锁锁在门上,或用红线串上四枚铜钱挂在婴儿的脖子上,以防怪异摄走小儿魂魄。

平时则忌讳挠婴儿脚底板,这也是怕惊扰了小儿。有的地方俗信则以为乱挠婴儿脚底板,会使其长成后没有胆量,不敢过桥。另外,还避忌在小儿熟睡时在小儿脸上用笔或颜料涂抹,其实这也是怕熟睡中的婴儿受到惊扰,但俗信却编出小儿熟睡时魂魄出窍被“床母”领着四处游玩的说法,以为在小儿脸上乱行涂抹则在魂魄归来时,会找不到归宿,成为游魂,这样婴儿就有生命之危了。这里的所谓“床母”也是民间鬼神信仰的产物,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中国人特别擅长造神,以至中国的鬼怪神只泛滥成灾。此时“胎神”未去,“床母”又来,真是防不胜防。不过,平心而论,“床母”却是中国人创造的鬼怪神只中,较为可亲的一种。它属“保护神”类,而且不像“胎神”那样“老虎屁股摸不得”,轻易不得触犯。按照它的创生地我国南方民间“床神”信仰的说法,“床神”有公、婆之分,但可能人们感到还是“床婆”、“床母”更令小儿感到容易亲近,所以通行“床母”称呼,而少有“床公”之说,婴儿一降生便开始受到床母的领护,它不仅平时要照拂,保护婴儿不至受到意外伤害,而且还负有教导的责任,担任着婴儿智力最早的开发工作。所以俗信以为,婴儿熟睡中的种种表情行为如蹙眉、嘟嘴、微笑等就是表明此刻婴儿正在领受“床母”的教诲,因此,忌讳此时把它叫醒。否则小儿将来便有呆傻之虞。正因“床母”对小儿如此关键、重要,所以可能一半出于感激,一半出于敬畏,在民间信仰“床神”的地区,人们经常要用香烛、衣食等礼拜“床母”,但据称忌讳用酒礼拜,因为怕“床母”贪杯喝醉,疏离职守,失去保护神佑福的婴儿就有出事的可能了。

因为担心小儿受到惊吓、冲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所以生产时的忌门此时依然有效。有的地区,婴儿在百日之内,忌讳外人,特别陌生人看视。有孝在身或穿白衣、着白鞋甚至穿草鞋的人等,更在避忌之列。正因为有这些忌讳,所以百日内的婴儿忌讳夜间抱出。还有的地方,属虎的人也不许探视婴儿,恐对婴儿不利,这是“属相即本命”观念的反映。

除了忌讳外人,还忌讳异物,特别奇形怪状、肮脏污秽之物。所以有的少数民族忌讳将所获猎物及瓜菜等白日带进屋内,晚上则不在避忌之列,可能因为此时婴儿熟睡的缘故。有了这些避忌,婴儿的摇篮里就不能乱放东西,但又不能完全不放。汉族民间有忌讳摇空摇篮的习俗,以为这样对小儿不利。

由于这些避忌,产妇不能怀抱婴儿去看戏,尤其忌讳看傀儡戏、布袋戏等。

言语上也有许多避忌。中国人,特别迷信思想严重的人平日就忌讳、厌恶口没遮拦、胡说八道的人,讲究谨言慎行。所谓“祸从口出”,也有这方面的含义。在产子、育养这个时时须要谨慎、处处都有避忌的时期,更忌讳信口开河、胡说乱道。比如生了男孩的人家特别忌讳人家提到“男”字,一方面怕说破真相,被鬼神摄去;一方面“男”又与“难”谐音,听了很不舒服,而且怕说“真正难”或“真有难(nàn)”等。生了女孩的家庭同样忌讳说“女”字,怕“女”真与自己有不解之缘,光生女孩,这在“重男轻女”的时代和具有这种观念的民族及家庭里是特别忌讳的。汉族大多数地方和家庭都忌说有关“病”和“灾”一类的话,但说没病没灾也同样不行,这样反倒真会有病有灾。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免开尊口,别说话。也确实有的少数民族和汉族的某些地区及家庭在婴儿满月这天绝口不说一句话的。如果有些话非说不行,则须拐弯抹脚,隐晦曲折地表现出来。比如浙江杭州人在孩子满百日那天是不许直说“百日”的。因人死满百日也称过百日,所以必须避忌而言“百禄”,但其中的“禄”字与“百”字连念在杭州方言中又会念成“不禄”,也属不吉。故又将“禄”改念“罗”,真正不嫌麻烦。而且其中除了迷信,没有任何可取的意义在内,所以当在破除之例。这反映了中国人“求吉”心理的病态发挥程度。

包裹婴儿的被褥则喜旧忌新,这当然是怕新布纤维太硬损伤婴儿皮肤,有保护婴儿的作用,但其中主要是辟邪的意义。有的地区则特别强调用高寿老人的衣物改作婴儿襁褓,自然有护佑婴儿的实际含义,其实仍是感应思维的认识方式。晾晒婴儿衣物则必须在高处,而且夜间必须收回,否则会遇不吉之事。未满百日的婴儿一般不许着裤,这其实是为了婴儿少受些约束,以利其生长发育。但俗信却又以神秘的方式予以解释,说不穿裤子是为了腿脚灵便,这样在不幸夭折后可以迅速转世投胎。“双胞胎”的穿着打扮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吉,因天令之一样,而人为将其打扮得不一样,是违拗上天之举,将大不利。

一些地方在产下婴儿后,还有所谓“还愿”之举,否则也将对小儿不利。因为民间有“求子”之习,在得到恩赐之后,如果不行还愿,则是忘恩负义,惹恼了神灵,是会降下责罚,甚至收回“赏赐”的。所以即使当时并未施行过“求子”仪式的,由于相信受胎乃神灵所赐,也同样必须去表示感谢的。这自然是神秘生育观念和鬼神信仰及趋吉避凶心理的综合反映,是一种迷信心态的表现,其中没有任何积极可取的成分。

最后,如果这些辟邪行为都未收到应有的效果,婴儿还是不幸夭折或在母亲腹内就已死亡或生产时由于难产及接生处理不慎死亡,则尸体的处理按照很多地方的民间习俗,是不能将其埋在土里的,而必须抛在水里,所以死婴的尸体常常出现于乡间水坑或小河沟中。据说这是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婴儿的鬼魂就要回到家里作祟,于其母极为不利,甚至有可能使其母从此不再受孕。这也是辟邪行为的一种,但除了荒诞迷信之外,还污染环境,是不文明的表现,属典型的恶风陋习,必须革除。

(二)幼儿育养辟邪

所谓幼儿是指一岁至十岁之间的儿童。此时小孩已脱离襁褓,四处走动了。父母则既喜亦忧,喜的是见其日日成长,一天一样,这也是小孩最惹人爱怜的时候;忧的是他已可以四处走动,甚至奔跑跳跃,一不小心便要弄出事故,尤其有的孩童顽劣异常,不好管教。俗云“三岁、四岁狗都嫌”,指的就是这种情形。这时父母育养呵护所付出的精力不但丝毫未减,反而有所增加,显得更多更繁更杂。

此时最让父母担惊受怕的便是孩子生病、受伤。所以婴儿育养时期的许多避忌此时依然有效,尤其当孩子染病受伤期间。在医疗诊断条件极为落后的古代社会以及今天仍缺医少药的偏僻乡间,辟邪行为是唯一可以予人心理安慰并简便易行的治疗手段,因此被民间普遍接受并乐于采纳。

比如小儿夜啼,无病即灾,因为小儿是不会无缘无故哭闹的,其中必有缘故,因此也最令做母亲的揪心不安。为了祛邪避魔,民间常用的治疗手段就是用一道纸符,上书“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过往君子念一遍,一觉睡到大天光”。如此纸符的版本很多,各不相同。但主要内容基本一致,就是请过往行人和病孩家人一起反复念这些咒语,以此来祛魔辟邪,使病孩恢复健康。至于它是否灵验,好象无人过问。不过此习俗相当普遍。可见人们往往只是求其吉利,以为这样做了以后,应该可以消灾免难。当然,民间治小儿夜啼并不止这一种方式,还有其他手段。大多是仅具有心理安慰的作用,不可能有其他效验。

由于幼儿易受疾病灾祸的侵害,所以“防患”在辟邪文化中比“治患”明显要占有更重要的位置,大多数的辟邪禁忌其实都是专为“防患”而设。因此民间一般也易于接受并乐于遵守这些共同的辟邪禁忌。

我们先来看有关幼儿服饰的一些日常避忌:

上面我们谈婴儿襁褓时曾提及它的一个重要原则即“喜旧厌新”。这条原则在民间一些地方的幼儿服饰避忌中仍然具有效力。不少地方俗信旧衣比新衣好,浙江温州一带不仅新衣,就连颜色鲜艳的衣服也在避忌之列。这大约是传统的节俭意识的无意识反应,也可能是谦恭自抑意识的表现,觉得幼儿穿得簇新或花团锦簇是会招鬼神忌的。一些地方小儿穿了大红衣裤则要设法加以掩盖,比如罩上网衣,并佩戴虎爪,还有的则佩一种特制的腰带,以辟邪恶。

中国东北的一些农村中则有“彩丝系臂”的习俗。起初,这是生死崇拜文化的一种,后来逐渐演化成了民间育养辟邪文化中的求长命、避兵鬼的一种辟邪手段了。

另外,由于民间有服饰是灵魂驻地的俗信,加之感应思维的认识方式,以为伤害到幼儿的服饰便会伤及幼儿的灵魂,祸及幼儿本身,因此一些地方的少数民族忌讳用成年男女的衣服或裙裤直盖熟睡中的幼儿,否则便要危及幼儿。

幼儿的衣物也忌讳过夜不收,不然染上邪气将大不利于幼儿。

其次便是关于幼儿饮食的一些日常避忌。

这些日常避忌人们都比较熟悉,因为它至今还“活跃”在我们大多数人的周围,这多少说明了它的合理性及生命力。但由于它毕竟笼罩着一层神秘的气氛,而且是典型的原始神秘认识方式活动的结果,因而还是属于辟邪文化。比如,幼儿忌讳食鱼籽,否则长大便不识数;还忌讳食猪脑,因为猪笨,吃了猪脑将来跟猪一样愚笨;忌讳食猪尾巴,否则将来会事事落后,永远赶不上趟,还有的则说是怕吃了猪尾巴将来胆小,走夜路怕掉后;幼儿还忌讳食鸡爪,怕将来毛躁,而且写不好字或长大了好撕书、打架等;女孩子则忌讳食鸭爪,因为鸭爪上有一层脚蹼粘连着,女孩子吃了,恐长大后笨手笨脚,做不好女红等。其实大多数这类忌讳都是考虑到幼儿的消化吸收能力及食后的发育后果才规定出来的,但却带着典型的原始思维色彩。但它却简单、形象、生动地把这些禁食的物品及食后将造成的荒唐可笑的后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特别容易被这个年龄段上的孩子所接受,并自觉拒食这类可能影响幼儿生长发育的食品。所以这类避忌尽管与其他避忌一样有不少荒唐甚至可笑的内容,但生命力颇顽强,由于它的有益无害,恐怕它还将继续存在下去。

与此类有益无害的日常饮食避忌相仿的还有一些幼儿日常活动避忌。比如忌讳让幼儿数天上的星星,俗信以为不然将来孩子长大了会变傻,不识数;同样在孩子玩米时大人一般不让他数下去,道理同上数星星一样。此外,幼儿的好奇心强,兴趣往往也非常广泛,家里大人一般不但不制止,而且往往予以鼓励和启发,但有两样东西,家长不但不支持鼓励,反而要严加训斥的,就是“水”与“火”这两样东西,一般都忌讳孩子玩这两样东西。俗信水火无情,不仅伤害孩子,造成痛苦,而且还会危及他人。所以一般家庭都忌讳孩子玩水玩火,并扩展到一切与水、火相关的其他危险品,易碎易燃易爆品,包括现代生活中日常使用的电器、煤气等。

此外,幼儿日常活动中还忌讳模仿别人口吃,民间俗信以为口吃学不得,学了将来自己也口吃,尤其阴天下雨打雷时更忌讳,因为据说此时如学别人口吃,一学就上口,而且终身难改。因此,现在一些家庭中,家长总是及时制止孩子的这种模仿表演的。

最后,日常生活中,如果孩子不听话,家长总是予以警告教训,倘若无效,脾气暴躁的家长这时便会拳脚相加,施以肉刑了。但关于打孩子,民间也有不少忌讳。比如忌讳打孩子头、脸。俗信以为,打孩子头、脸将会使孩子长大变傻或脸皮变厚,不好管教。也忌讳打孩子上身。另外,民间有的地方还忌讳用尺子打孩子,认为尺子是用来量物之长短的器具,如果用尺打孩子,则孩子将来长不高。还忌讳吃饭时用手中的筷子打孩子,特别不能用筷子敲孩子的头部,俗信以为这样对孩子不利,将有病灾上身。也忌讳吃饭时打孩子,认为否则将于家景、年景不利。尤其忌讳过年时打孩子,认为这对孩子很不吉利。特别大年初一忌讳打孩子,以为这意味着孩子这一年中都要经常挨打,这对孩子不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