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入世与战略应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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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商业“入世”应策(1)

1992年中国政府首次批准的零售业合资试点开创了中国商业领域新格局,从此,零售业作为商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呈现出日益自由化趋势。从国际经贸关系来看,零售业是服务贸易中一个相当重要的领域,目前,我国零售贸易日趋自由化,且主要表现为由外商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投资于我国零售业,这主要是由于国外零售商在产品推销能力、产品形象推介、商品价格等方面具有优势,而且我国不发达的市场对国外零售商有相当的需求。

一、中国商业领域现状

1.外商大举进军中国零售业领域

自1992年7月,国务院首先批准将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大连、青岛6大城市和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5个经济特区作为零售业中外合作的试点地区以来,大批拥有雄厚资金、实力和先进管理方式的海外知名商店陆续出现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都市的繁华地段。据不完全统计,经国务院批准的商业零售中外合资项目已超过18个,而外商通过各种途径经各省市或其他主管部门以各种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约已过200多家,占领了全国大约8%的零售市场。它们之中有:排名世界十大零售连锁公司之首的沃尔玛,日本赫赫有名的百货超市企业集团八佰伴,德国、瑞士合资位居世界十大零售连锁公司第二位的麦德龙,可称货仓式商场鼻祖的荷兰万客隆,日本营业额最大的超市集团Daiei(大荣),日本着名的商业株式会社Itoyokado(伊藤洋华堂)。此外,参加投资的还有法国的家乐福、春天、老福爷,马来西亚的金狮,新加坡的新城,香港的华润等。

2.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给中国商业带来的影响

(1)积极影响:

①大量外资店涌入中国市场,带来中国传统零售业的历史性巨变

自1996年中国首次出现大商场关闭的现象后,大百货主体地位开始动摇的情况愈演愈烈。中国商家感觉生意越来越难做,而外资对中国市场表现出越来越足的信心,纷纷扩大投资。外资零售店的大量涌入,使观念仍停留在传统百货领域的中国人在消费上欣然接受了现代的零售方式,给中国零售业带来了一场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变革。

②传统销售体系格局被打破

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导致了制造商、供货商与零售商全面合作取代传统代销赊购体系的新格局。代销体制下供货商独揽了所有风险,这种风险成本最终转化到商品的价格中,直接导致了商品价格的居高不下。随着外资的进人,这种格局被打破。外资零售企业对商品的选择以市场需求为唯一目标,有明确的付款制度,严格规范与供货商的合作关系,国内的制造商、供货商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便选择了与他们合作。上海华联、联华两家超市公司公开宣布买断经营的承诺,标志着我国制造商、供货商与零售商全面合作时代的来临。

③大大加快了我国商业批零一体化进程

外资零售店进入中国市场,采取了与中国大多数零售企业差异化的市场定位方式,即:选择以小商店、小酒店等小型商业和服务型企业以及企事业单位为目标群。他们推行的“批仓一体,批零合一”的销售方式,为国有批发企业走出困境提供了一条思路,批零一体化成为中国商业发展趋势。

④中国商业和企事业单位采购行为得到有益规范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小商业采购行为的非规范化,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外资店进入中国市场,作为小商业及消费的组织供货者,它们遵守中国法律,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而且完全按照中国的税收标准要求出具发票。另外,在外资店采购不存在回扣问题,企事业单位的采购行为在此得到了规范。

⑤外资的进人加强了国内一些着名零售企业对商誉价值的重视

一些世界上着名的零售商业企业,在长期的经营管理中已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管理运营模式,他们的名称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这些企业一方面采取特许加盟方式对外输出自己的管理模式,另一方面根据收集的需求信息,提出新产品开发设计要求,自行生产或选择合适的生产企业进行生产,然后打上自己的品牌,在企业内部进行销售。我国在这方面已有起步,上海的恒源祥,1989年注册了自有商标,1997年开始销售同一品牌的绒线产品。那些在消费者心中已树立了品牌形象的商业企业,形成了一笔重要的无形资产。

⑥国内POS系统得到了广泛推广运用

据调查显示,80%的零售商认为,POS系统是零售业唯一的方向。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零售企业全部采用了POS系统,这为及时掌握销售信息、顾客管理、店员管理、信息集中处理带来了无与伦比的方便。POS系统为中国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了历史性变革。

(2)负面影响:

①国有大型零售商业企业利润下滑

进入中国市场的跨国零售企业利用其巨大的无形资产、先进的管理技术、优越的购物环境,占领了中国的广阔市场。而我国国有大型零售企业普遍先天不足、经营观念落后、管理技能处于探索阶段,难以与外企抗衡,加之国内同行竞争激烈,外资的进入更加剧了其步履艰难。例如:沃尔玛深圳合资店开业后,其周围商场的销售额下降了5%至10%。

②导致人才外流

外企丰厚的工资待遇,导致了大量国有商业企业年富力强的管理人才与熟练员工的外流。

③外资商业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导致了竞争条件不平衡

各地方政府大多对外企与国企给予事实上的不平等待遇,与此相关的工资制度也处于相对劣势,外资商业企业的税前工资支出不受政府控制,这无疑加大了与国企之间所得税负担的实际差别。

④中国零售商业网点结构和空间布局的整体不平衡进一步加剧

各大中城市的地方政府在利益驱动下,未经国务院正式批准,采取各种方法兴办各种类型的合资、合营零售商业企业,为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打开方便之门,这些企业几乎集中在沿海和省会城市,加剧了我国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的整体不平衡。

⑤合资过程中,中方权益受到损害

外资方在合资过程中过分强调利益最大化,往往造成投资行为的短期化,危及中方利益。近年来,外商投资由以前单纯的资金注入变成以实物、无形资产为主,导致弄虚作假案例时有发生。在无形资产评估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中,中方利益也经常得不到保护。外商利用地方政府急于合资的心理,迫使国有土地使用权廉价转让,且对中方的无形资产一般不予评估,而外方的无形资产则高价转让,这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合法权益和政府形象。

⑥外商控股合资商业企业,导致国家宏观商业政策的弱

化在国务院批准的18家合资试点商业企业中,外商控股的有8家,6家由中外双方各持股50%,仅4家由中方控股。在地方以各种变通形式建立的合资项目中,外方控股的比例更大。由于外商控股合资企业,致使国家宏观调控商业政策难以贯彻实施。现阶段我国商业宏观调控目标主要是通过稳定物价、保障供给来促进总供求平衡,外企在中国商业领域竞争中的比较优势将会造成国有宏观政策力度的弱化。

3.中、外资零售业的竞争优、劣势比较

外资零售业进入中国市场,中、外同行竞争日趋激烈,双方在竞争中表现出的优劣态势亦相当明显,具体情况如下:

(1)外资零售业优势:

①价格优势。大多数零售业外商本着“低价采购,低价销售”的原则经营。采购的产品85%来自本国本土,采取买断方式进货以大大降低进价成本。在销售方面,定价灵活,且一般低于其他国内商家。

②规模优势。这是外资零售业的核心优势。投资商大多通过设立连锁店的方式扩大其在中国的商业网点,而连锁正是规模优势的具体体现。网点多,规模大,必然增加进货总量,从而可能在价格上争取更大的优惠,降低商品进货成本,以廉价优势赢得市场份额。

③政策优势。主要表现在税收上,外商投资企业可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税种。另外,大部分地区为吸引外资,免征外商地方所得税。此外,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不受政府管制,管理人员的工资可高于国有企业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