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撒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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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撒拉族的文化发展愿景(3)

一、进一步加快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撒拉族地区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投入更多的资金,大力创建和完善农村“文化中心户”“文化大院”,实施“文化进村入户”工程,不断加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一批让群众受益的实实在在的“文化工程”。

如白庄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和清水乡孟达文化站建设工程要进一步落实、完善;在白庄集镇、街子乡三兰巴海村和县城南看台分别设置的两套健身器材,积石镇新建村、查汗都斯乡新建村、白庄乡下拉边村和清水乡木厂村建设的健身广场,配备的篮球架和乒乓球桌,要加强管理,落实到位,切实方便周边居民锻炼健身,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在给积石镇、清水乡、白庄乡和查汗都斯乡的8个“农家书屋”配置阅览桌、书柜、报架等物品及2000多册图书、100多张光碟的基础上,要健全书屋管理制度,提高利用率,使当代农民真正受益;全县村文化室建设尚需加强,管理要到位,责任要到人,并定期检查指导。要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成果,扩大广播影视覆盖面。结合实际,增加和提高撒拉语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能力,加强优秀广播影视作品少数民族语言译制工作。增加循化电台、电视台撒拉语节目内容,并逐步提高业务水平。

加强县城剧院、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强自治县民族博物馆建设,博物馆要突出民族特色,设立民族文物展览室、陈列室。搞好撒拉族民族文物征集工作,改善馆藏文物保存条件,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做好民族文物鉴定、定级工作,提升管理、研究和展示服务水平,使博物馆真正发挥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提升素质,增强民族自信心的作用。

通过这些硬件设施建设,给公众特别是青年人提供文化活动场所和高品位的文化产品,培养他们积极向上的健康的情趣和爱好,抵制赌博等不良风气对青少年的侵害。从演职人员、音乐器材、演出设施、舞台设计、歌舞创作等方面加强县文工团建设,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下工夫创作一批反映撒拉族生活、表现民族精神的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歌舞精品;县城“穿衣戴帽”工程的实施反映了各级领导解放思想的勇气和魄力,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要考虑城市建筑设计的美学原则和整体效果,尽量避免机械和生硬,在县城广场及道路两侧考虑布设一些衬托城市个性、反映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人物雕塑、山水景物等,使其成为城市文化元素的点睛之笔。

二、大力开展群众性民族文化活动

定期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展演和体育活动,特别要发挥自治县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篮球之乡”的优势,组织各类比赛活动,以此推动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除了撒拉族传统的两大节日“开斋节”和“古尔邦节”以外,在广泛征求意见、尊重民意的基础上,设立民族节日和民族领袖嘎勒莽、阿哈莽纪念日,并提请县人大审议通过,使节庆活动成为民族文化的载体。民族节日期间,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表演“骆驼舞”等民族歌舞节目,朗诵优秀诗歌和散文,尤其是本民族作家的作品。举办摄影书画作品展、动漫作品展、刺绣精品展和黄河石艺博览会,举办民族文化论坛、民族文字方案推介会、民族历史文化讲座和各种专题讲座,邀请县外、省外和海外撒拉族精英人物“现身说法”,讲各自的见闻和成功之道,以激励青年一代奋发向上,再创辉煌。在民族领袖纪念日,可以缅怀领袖的丰功伟绩,增强民族自豪感,阐发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

三、尊重、继承和弘扬撒拉族优秀传统文化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尊重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氛围。温家宝总理于2009年11月7日在开罗发表公开演讲时向全世界庄严宣布:“在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有10个民族,2000多万人口。他们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他们的宗教信仰、文化传统和生活习俗受到了充分尊重。”要进一步落实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采取各种措施,切实保障撒拉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鼓励恢复和完善撒拉族文字。一个民族只有回到语言文字当中,才能感觉到自己最原始的气息,也只有通过语言文字,才能找到集体表达的方式。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者包括一些撒拉族有志青年为此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果,今后在支持、引导、规范、应用和普及上还需要下一番工夫。

切实尊重保护和传承撒拉族饮食习惯、衣着服饰、建筑风格、生产方式、技术技艺、文学艺术、宗教信仰、节日风俗等。县委统战部、县政协、县宗教局、县伊斯兰教协会要在原有成绩和行之有效的做法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各自的职能,“走出去”“请进来”。“走出去”,就是要多看看外地,如宁夏回族自治区、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做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请进来”,邀请着名民族宗教问题专家包括着名阿訇、学者作学术报告,启迪心智,开拓思路,树立与时俱进的新观念、新思维,紧跟党的执政理念的变化,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进一步挖掘撒拉族伊斯兰文化资源,发挥其在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文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要发挥清真寺在文化传承和社会规范中的独特作用,动员阿訇通过清真寺引经据典地宣讲伊斯兰文化中关于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孝敬父母,和睦邻里,关爱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注重诚信,尊师重教,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文化,惜时守时的理念。要淡化教派意识,强化宗教的慈善功能和心灵抚慰、价值支撑作用。要增强抵御庸俗、低俗、媚俗“三俗”文化冲击的能力。要特别发挥作为西北四大清真寺之一的街子清真大寺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其办成伊斯兰学术文化活动中心和窗口。通过各种具体措施,使撒拉族的优秀文化传统特别是撒拉族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得以发扬光大,使撒拉族地区的社会风气越来越正、越来越好。尤其是服务行业如客运、宾馆、餐饮、商场、景区等,要成为展示撒拉族民族形象和精神风貌的窗口,使撒拉族真正成为有涵养有文化、心地善良、举止优雅的民族,使撒拉族的生活质量大大提高,不光要有宽敞的住宅、可观的收入、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美味佳肴,而且能够超越物质的羁绊,不为物累,不为物役,从一切形式的人对人的崇拜和人身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解放思想,还人以本来面目,堂堂正正,潇潇洒洒,使神态更加自若,步履更加稳健,举止更加优雅,心情更加舒畅,心灵更加安宁,心态更加健康,目光更加清澈,笑容更加灿烂。

一要保护和传承撒拉族有特色的传统建筑,如篱笆楼。随着岁月流逝、风雨侵蚀和撒拉族群众居住意识的改变,有着数百年历史的撒拉之乡古民居、原本规模恢弘的篱笆楼建筑濒临绝迹,篱笆楼编造技艺也面临“失传”。篱笆楼修建于明清时期,风格独特、造型别致,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是研究撒拉族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宝贵资料。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撒拉人居住意识改变,原有的篱笆楼被逐渐拆除,加上自然损毁,篱笆楼数量不断减少,濒临绝迹。从2005年开始,循化县有关部门将篱笆楼和其编造技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但由于措施有限、当地群众文物保护意识不强等诸多原因,剩余的少数篱笆楼风化、破损严重,有的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随时有可能被拆除。篱笆楼代表了撒拉族人民长期形成的一种历史文化惯性,也是中国多元文化不可缺少的元素,在大多数民众融入现代文明生活主流的同时,有选择地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遗产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文化意义。有关部门可以定期举办篱笆楼建造技艺培训班,使这一古老的民族建筑技艺可持续发展。同时,针对当地水电建设的实际情况,应尽快寻找新址并将现存的古代篱笆楼整体搬迁,避免撒拉族珍贵的文化遗产“断代”。

二要保护和传承撒拉族婚俗。撒拉族婚俗于2006年5月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婚俗是撒拉族群众生活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礼仪活动,从订婚到举行婚礼仪式需要经过相亲、打发媒人、送订婚茶、送聘礼、念尼卡哈(证婚词)、送嫁、“吾热赫苏孜”(祝婚词)、回门等程序。为增加喜庆气氛,期间还表演展现民族迁徙史的戏剧式舞蹈“骆驼舞”。

说“吾热赫苏孜”(祝婚词)是撒拉族婚礼中一个热闹非凡的场面,也是撒拉族说唱艺术中的一个亮点,深受撒拉族人民的喜爱。“吾热赫苏孜”是撒拉语,意为“亲家之言”。按当地撒拉族习俗,在男家举行的宴席上,娘家人请出一位德高望重、善于辞令的长者,运用富有表现力的诗体语言,向新郎父母及参与婚礼的人吟诵“吾热赫苏孜”即祝婚词,其中心内容是通过生动的比喻、贴切的说理,重温人伦准则,体会生活哲理,寄托对美好生活的祝愿和对新婚夫妇的祝福。主题是尊重知识,尊重学者,尊重长辈,优待亲朋好友,特别是舅舅,然后说到养儿养女的艰难,感谢亲家的盛情款待,祝愿两家和睦相处常往来,小两口互敬互爱情谊长。它不是干巴巴的说教,而是优美生动的诗词,极具艺术感染力和艺术价值,理应保护和传承。

三要保护和传承撒拉族服饰。撒拉族服饰具有明显的中亚文化特征,年长男士头缠白色“戴斯塔尔”,身穿长袍,女士平常头戴盖头,身穿袍服,女性的饰物有金银耳环、戒指、手镯、项链、针线包等。此外,流传下来的男女随身饰物有腰刀、腰带、绣花袜等。绚丽多彩的撒拉族服饰多方面体现了撒拉族悠久的服饰文明,积淀了中亚服饰文化和伊斯兰文化的双重影响与渗透。2008年6月撒拉族服饰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穿着民族服装的撒拉人越来越少,有消失的危险,应该采取措施加以保护。首先,作为撒拉族自治县,在一些重大活动和重要场合,要求或提倡民族干部穿着民族服装,如一年一度的县人代会和政协会上,撒拉族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穿着民族服装,自治县法院在重大审判活动中,撒拉族法官、撒拉族律师要穿着民族服装,这样做不但是保护和传承民族服饰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相关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是一个民族自信心的外在表现。

四要对撒拉族原生态文化艺术做一次全面的普查工作,摸底并建立档案。普查的主要内容为:民间艺人、传统生产工具(连枷、耱耙、碌碡等),传统生活用品(木桶、火盆、提篓等)、传统饮食(窝窝头、羊背子、麦茶等)、传统服饰(六牙帽、长褂、洛提鞋、荷包等)、传统建筑(古民居、古磨坊、古清真寺等)、传统交通工具(皮筏、木洼、行囊、鞍子等)、传统娱乐(乐器、故事、谚语、歌谣、舞蹈、戏曲等)、传统艺术(刺绣、雕刻、彩绘等)、传统母语、印刷品、墨迹、照片等资料。

作为抢救、整合民族民间文化的重要措施,“撒拉族文化遗产数据库”的建设应尽早列入议事日程。现阶段数据库主要搜集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间文化、民俗、民间艺术三大类型。数据库主要以文字、图片、声像等载体形式组建,并形成具有保存、提取、演示等多功能的现代化数据库。数据库要具备编辑、查阅、显示、链接、浏览、打印等多种功能。“撒拉族文化遗产数据库”建成后要送进博物馆或民族民俗馆,以示大众。到时候,普通百姓在博物馆或民族民俗馆中就可以看到很多濒临灭绝的文化。外地游客可以在博物馆、民族民俗馆通过视频看到不同版本的撒拉族婚礼。同时应责成自治县相关部门办好撒拉族文化艺术网站,不断更新丰富网站内容,利用互联网加强民族文化传播力度。

采取政府投入、民间筹集、社会捐款等多渠道筹款形式,为撒拉族文化艺术的保护与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并设立奖励基金,对撒拉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