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十大文豪苏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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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论(3)

春秋论

事有以拂乎吾心,则吾言忿然而不平,有以顺适乎吾意,则吾言优柔而不怒。天下之人,其喜哀乐之情,可以一言而知也。喜之言,岂可以为怒之言耶?此天下之人,皆能辨之。而至于圣人,其言丁宁反覆,布于方册者甚多,而其喜怒好恶之所在者,又甚明而易知也。

然天下之人,常患求而得其意之所主,此其故何也?天下之人,以为圣人之文章,非复天下之言也,而求之太过。是以圣人之言,更为深远而不可晓。且天下何不以己推之也?将以喜夫其人,而加之以怒之之言,则天下且以为病狂,而圣人岂有以异乎人哉?不知其好恶之情,而不求其言之喜怒,是所谓大惑也。

昔者仲尼删《诗》于衰周之末,上自商、周之盛王,至于幽、厉失道之际,而下讫于陈灵。自诗人以来,至于仲尼之世,盖已数百余年矣。愚尝怪《大雅》、《小雅》之诗,当幽、厉之时,而称道文、武、成、康之盛德,及其终篇,又不见幽、厉之暴虐,此谁知其为幽、厉之诗而非文、武、成、康之诗者!盖察其辞气,有幽忧不乐之意,是以系之幽、厉而无疑也。

若夫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间,天下之是非,杂然而触乎其心,见恶而怒,见善而喜,则求其是非之际,又可以求诸其言之喜怒之间矣。今夫人之于事,有喜而言之者,有怒而言之者,有怨而言之者。喜而言之,则其言和而无伤。怒而言之,则其言厉而不温。怨而言之,则其言深而不泄。此其大凡也。《春秋》之于仲孙湫之来,曰“齐仲孙来”。于季友之归,曰“季子来归”。此所谓喜之之言也。于鲁、郑之易田,曰“郑伯以璧假许田”。于晋文之召王,曰“天王狩于河阳”。此所谓怒之之言也。于叔牙之杀,曰“公子牙卒”。于庆父之奔,曰“公子庆父如齐”。此所谓怨之之言也。夫喜之而和,怒之而厉,怨之而深。此三者,无以加矣。

至于《公羊》、《谷梁》之传则不然,日月土地,皆所以为训也。夫日月之不知,土地之不详,何足以为喜,而何足以为怒,此喜怒之所不在也。《春秋》书曰“戎伐凡伯于楚丘”,而以为“卫伐凡伯”,《春秋》书曰“齐仲孙来”,而以为“吴仲孙”,甚而至于变人之国。此又喜怒之所不及也。愚故曰《春秋》者,亦人之言而已,而人之言,亦观其辞气之所向而已矣。

中庸论上

甚矣,道之难明也。论其着者,鄙滞而不通;论其微者,汗漫不可考。其弊始于昔之儒者,求为圣人之道而无所得,于是务为不可知之文,庶几乎后世之以我为深知之也。后之儒者,见其难知,而不知其空虚无有,以为将有所深造乎道者,而自耻其不能,则从而和之曰然。相欺以为高,相习以为深,而圣人之道,日以远矣。

自子思作《中庸》,儒者皆祖之以为性命之说。嗟夫,子思者,岂亦斯人之徒欤?盖尝试论之。夫《中庸》者,孔氏之遗书而不完者也。其要有三而已矣。三者是周公、孔子之所从以为圣人,而其虚词蔓延,是儒者之所以为文也。是故去其虚词,而取其三。其始论诚明之所入,其次论圣人之道所从始,推而至于其所终极,而其卒乃始内之於《中庸》。盖以为圣人之道,略见于此矣。

《记》曰:“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夫诚者,何也?乐之之谓也。乐之则自信,故曰诚。夫明者,何也?知之之谓也。知之则达,故曰明。夫惟圣人,知之者未至,而乐之者先入,先入者为主,而待其余,则是乐之者为主也。若夫贤人,乐之者未至,而知之者先入,先入者为主,而待其余,则是知之者为主也。乐之者为主,是故有所不知,知之未尝不行。知之者为主,是故虽无所不知,而有所不能行。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知之者与乐之者,是贤人、圣人之辨也。好之者,是贤人之所由以求诚者也。君子之为学,慎乎其始。何则?其所先入者,重也。知之多而未能乐焉,则是不如不知之愈也。人之好恶,莫如好色而恶臭,是人之性也。好善如好色,恶恶如恶臭,是圣人之诚也。故曰“自诚明谓之性”。

孔了盖长而好学,适周观礼,问于老聃、师襄之徒,而后明于礼乐。五十而后读《易》,盖亦有晚而后知者。然其所先得于圣人者,是乐之而已。孔子厄于陈、蔡之间,问于子路、子贡,二子不悦,而子贡又欲少贬焉。是二子者,非不知也,其所以乐之者未至也。且夫子路能死于卫,而不能不愠于陈、蔡,是岂其知之罪耶?故夫弟子之所为从孔子游者,非专以求闻其所未闻,盖将以求乐其所有也。明而不诚,虽挟其所有,伥伥乎不知所以安之,苟不知所以安之,则是可与居安,而未可与居忧患也。夫惟忧患之至,而后诚明之辨,乃可以见。由此观之,君子安可以不诚哉!

中庸论中

君子之欲诚也,莫若以明。夫圣人之道,自本而观之,则皆出于人情。不循其本,而逆观之於其末,则以为圣人有所勉强力行,而非人情之所乐者。夫如是,则虽欲诚之,其道无由。故曰“莫若以明”。使吾心晓然,知其当然,而求其乐。

今夫五常之教,惟礼为若强人者。何则?人情莫不好逸豫而恶劳苦,今吾必也使之不敢箕踞,而磬折百拜以为礼;人情莫不乐富贵而羞贫贱,今吾必也使之不敢自尊,而揖让退抑以为礼;用器之为便,而祭器之为贵;亵衣之为便,而衮冕之为贵;哀欲其速已,而伸之三年;乐欲其不已,而不得终日;此礼之所以为强人而观之于其末者之过也。盍亦反其本而思之?今吾以为磬折不如立之安也,而将惟安之求,则立不如坐,坐不如箕踞,箕踞不如偃仆,偃仆而不已,则将裸袒而不顾,苟为裸袒而不顾,则吾无乃亦将病之!夫岂独吾病之,天下之匹夫匹妇,莫不病之也,苟为病之,则是其势将必至于磬折而百拜。由此言之,则是磬折而百拜者,生于不欲裸袒之间而已也。夫岂惟磬折百拜,将天下之所谓强人者,其皆必有所从生也。辨其所从生,而推之至于其所终极,是之谓明。

故《记》曰:“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有所不能焉。”君子之道,推其所从生而言之,则其言约,约则明。推其逆而观之,故其言费,费则隐。君子欲其不隐,是故起於夫妇之有余,而推之至于圣人之所不及,举天下之至易,而通之于至难,使天下之安其至难者,与其至易,无以异也。

孟子曰:“箪食豆羹得之则生,不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朋友妻妾之奉而为之,此之谓失其本心。且万钟之不受,是王公大人之所难,而以行道乞人之所不屑,而较其轻重,是何以异于匹夫匹妇之所能行,通而至于圣人之所不及?故凡为此说者,皆以求安其至难,而务欲诚之者也。天下之人,莫不欲诚,而不得其说,故凡此者,诚之说也。

中庸论下

夫君子虽能乐之,而不知中庸,则其道必穷。《记》曰:“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废,吾弗能已矣。”君子非其信道之不笃也,非其力行之不至也,得其偏而忘其中,不得终日安行乎通途,夫虽欲不废,其可得耶?《记》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以为过者之难欤,复之中者之难欤?宜若过者之难也。然天下有能过而未有能中,则是复之中者之难也。

《记》曰:“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既不可过,又不可不及,如斯而已乎?曰:未也。孟子曰: “执中为近。执中无权,犹执一也。”《书》曰:“不协于极,不罹于咎,皇则受之。”又曰:“会其有极,归其有极。”而《记》曰:“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皇极者,有所不极,而会于极;时中者,有所不中,而归于中。吾见中庸之至于此而尤难也,是有小人之中庸焉。有所不中,而归于中,是道也,君子之所以为时中,而小人之所以为无忌惮。《记》曰:“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

嗟夫,道之难言也,有小人焉,因其近似而窃其名,圣人忧思恐惧,是故反复而言之不厌。何则?是道也,固小人之所窃以自便者也。君子见危则能死,勉而不死,以求合于中庸。见利则能辞,勉而不辞,以求合于中庸。小人贪而苟免,而亦欲以中庸之名私自便也。此孔子、孟子之所为恶乡原也。一乡皆称原人焉,无所往而不为原人,同乎流俗,合乎世,曰:“古之人,行何为踽踽凉凉,生斯世也,善期可矣。”以古之人为迂,而以今世之所善为足以已矣,则是不亦近似于中庸耶?故曰:“恶紫,恐其乱朱也,恶莠,恐其乱苗也。”何则?恶其似也。

信矣中庸之难言也。君子之欲从事乎此,无循其迹而求其味,则几矣。《记》曰:“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

论用郊

先儒之论,或曰鲁郊僭也,《春秋》讥焉,非也。鲁郊僭也,而《春秋》之所讥者,当其罪也。赐鲁以天子之礼乐者,成王也。受天子之礼乐者,伯禽也。《春秋》之讥鲁郊也,上则讥成王,次则讥伯禽。成王、伯禽不见于《春秋》,而夫子无所致其讥也。无所致其讥而不讥焉,《春秋》之所以求信天下也。夫以鲁而僭天子之郊,其罪恶如此之着也。夫子以为无所致其讥而不讥焉,则其讥之者,固天下之所用而信之也。

郊之书于《春秋》者,其类有三。书卜郊不从乃免牲者,讥卜常祀而不讥郊也。鼷鼠食郊牛角,郊牛之口伤改卜牛者,讥养牲之不谨而不讥郊也。书四月、五月、九月郊者,讥郊之不时而不讥郊也。非卜常祀、非养牲之不谨、非郊之不时则不书,不书则不讥也。于太庙者,为致夫人而书也。有事于太庙者,为仲遂卒而书也。《春秋》之书郊者,犹此而已。故曰不讥郊也。

郊祀者,先王之大典,而夫子不得见之于周也。故因鲁之所有天子之礼乐,而记郊之变焉耳。《成·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公羊传》曰:“用者,不宜用者也,九月非所用郊也。”《谷梁传》曰:“夏之始,犹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且夫郊未有至九月者也。”曰“用”者,着其不时之甚也。杜预以为用郊从史文,或说用然后郊者,皆无取焉。

宋襄公论

鲁僖公二十二年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春秋》书战,未有若此之严而尽也。曰:宋公,天子之上公。宋,先代之后,于周为客,天子有事焉,有丧拜焉,非列国诸侯之所敢敌也。而曰“及楚人战于泓”。楚,夷狄之国,人微者之称。以天子之上公,而当夷狄之微者,至于败绩,宋公之罪,盖可见矣。而谷梁之《传》以为文王之战不过此,学者疑焉。故不可以不辨。

宋襄公非独行仁义而不终者也。以不仁之资,盗仁者之名尔。齐宣有牵牛而过堂下者,曰:“牛何之?”曰:“将以衅钟。”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夫舍一牛,于德未有所损益者,而孟子与之以王。所谓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三代之所共也。而宋襄公执子用于次睢之社,君子杀一牛犹不忍,而宋公戕一国君若犬豕然而忍为之,天下孰有不忍者耶!泓之役,身败国衄,乃欲以不重伤、不禽二毛欺诸侯。人能其兄之臂以取食,而能忍饥于壶餐者,天下知其不情也。襄公能忍于子,而不忍于重伤二毛,此岂可谓其情也哉?桓文之师,存亡继绝,犹不齿于仲尼之门,况用人于夷鬼以求霸,而谓王者之师可乎?使子有罪而讨之,虽声于诸侯而戮于社,天下不以为过。若以喜怒兴师,则秦穆公获晋侯,且犹释之,而况敢用诸淫昏之鬼乎?以愚观之,宋襄公,王莽之流。襄公以诸侯为可以名得,王莽以天下为可以文取也。其得丧小大不同,其不能欺天下则同也。其不鼓不成列,不能损襄公之虐。其抱孺子而泣,不能盖王莽之篡。使莽无成则宋襄公,襄公得志,亦一莽也。

古人有言:“图王不成,其弊犹足以霸。”襄公行王者之事,犹足以当桓公之师,一战之余,救死扶伤不暇。此独妄庸耳。齐桓、晋文得管仲、子犯而兴,襄公有一子鱼不能用,岂可同日而语哉。自古失道之君,如是者多矣,死而论定。未有如宋襄公之欺于后世者也。

秦始皇帝论

昔者生民之初,不知所以养生之具,击搏挽裂与禽兽争一旦之命,惴惴焉朝不谋夕,忧死之不给,是故巧诈不生,而民无知。然圣人恶其无别,而忧其无以生也,是以作为器用、耒耜、弓矢、舟车、纲罟之类,莫不备至,使民乐生便利,役御万物而适其情,而民始有以极其口腹耳目之欲。器利用便而巧诈生,求得欲从而心志广,圣人又忧其桀猾变诈而难治也,是故制礼以反其初。礼者,所以反本复始也。

圣人非不知箕踞而坐,不揖而食,便于人情,而适于四体之安也。将必使之习为迂阔难行之节,宽衣博带,佩玉履舄,所以回翔容与而不可以驰骤。上自朝廷,而下至于民,其所以视听其耳目者,莫不近于迂阔。其衣以黼黻文章,其食以笾豆簋,其耕以井田,其进取选举以学校,其治民以诸侯,嫁娶死丧莫不有法,严之以鬼神,而重之以四时,所以使民自尊而不轻为奸。故曰:礼之近于人情者,非其至也。周公、孔子所以区区于升降揖让之间,丁宁反覆而不敢失坠者,世俗之所谓迂阔,而不知夫圣人之权固在于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