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理财中国政策性森林保险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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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

林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在不断为社会提供各种产业所需原材料的同时,也在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防风固沙等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林业也是一项风险性很强的产业,森林资源经常会遭受到自然灾害的侵害,如风、雨、雪、冰冻及森林病虫害等,这些风险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林业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国是一个少林国家,然而每年发生的各种灾害却在不断地蚕食着原本就缺乏的森林资源。2008年的雨雪冰冻灾害涉及全国的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据国家林业局的统计,森林受灾面积达到0.23×108公顷,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1/10,受灾人口2959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14亿元。由于损失惨重,许多林农难以恢复林业生产,不仅现实生活遇到困难,未来几年的收入也将受到严重影响,正所谓“一年遭灾,三年贫困”。

林业生产的高风险迫切需要有效的风险转移方法为其提供持续的保障。要预防灾害的发生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就需要采取多种的经济措施给予弥补,因此,如何加强风险管理,尤其是开展森林保险事业,在林业上显得极为重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以及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森林保险越来越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和广大林农的重视。在林权制度改革先行省,如福建、江西等地,已推行了由地方财政补贴保险金的办法,由保险公司为广大林农提供森林保险。但相反的是广大林农参与森林保险的积极性不高,这表明森林保险制度还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

森林保险作为重要的林业风险保障机制,有利于改善森林资源管护的薄弱现状,增强林业抵御灾害的能力,解除林业发展的后顾之忧;有利于林业生产经营者在灾后迅速恢复生产、促进林业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有利于减少林业投资、融资的风险,改善林业投资、融资环境,保障林业投资、融资改革;有利于保险业拓宽服务领域,优化区域和业务结构,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做大、做强保险业。森林保险的实施和开展是完善林权制度改革配套中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央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发展森林保险在完善森林灾害防救体系、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同时对于林业的发展、林农的增收也具有现实意义。

本书将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整个研究的指导思想,提出在我国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的具体思路和相关对策。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逻辑思路,围绕新形势下我国开办森林保险的重要意义、我国森林保险发展的渊源及现状、分析目前我国森林保险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借鉴国外政策性森林保险和国内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验基础上,最终提出加强和改进我国政策性森林保险建设的方法与策略共五个方面来展开论述。主要沿着三条研究路线进行,通过纵横交错、比较分析,以理论为依据指导实践,分析森林保险的特性及其与林业经济发展间的辩证关系,通过改革和完善我国森林保险制度,促进林业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在评析我国森林保险制度历史沿革和比较国外森林保险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探索当前的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模式;立足问题谈对策出路,在深入剖析我国现有森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提出改革方向和具体对策。

在研究过程中,根据需要,采用了:

(1)辩证分析法。在对国内外森林保险发展概况进行比较分析的过程中,对于不同国家所采取的发展措施进行辨证的分析,需要找出可供借鉴的地方。

(2)实证与案例分析法。这是西方经济学界比较公认的研究方法,也可以称之为成熟的研究范式。通过对成功森林保险试点地区案例的分析,可以对我国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发展思路来加以具体佐证。

(3)问卷调查法。分析我国森林保险市场的供需状况,溯源导致我国森林保险发展滞后的深层次原因。

(4)归纳与逻辑演绎法。首先是归纳法的运用,要从其他地区的发展经验中总结出一般的发展规律。其次是演绎法,使研究具有较强的理论解释力和精确性,同时又能经得起实际资料的检验和实践发展的参考。

本书虽然就政策性森林保险在我国的发展问题做了一些考察和论证,也为具体的发展措施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这些论证的思路、结论和政策建议对正在试点的我国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发展完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当然,研究还是初步的、粗浅的,也还有不少有争议的地方,亟待今后进一步深入。

作者

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