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体经营面积比例明显上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现
有林地中个体经营的面积比例上升11.39个百分点,达到32.08%。个体经营的人工林、未成林造林地分别占全国的59.21%和68.51%。作为经营主体的农户已经成为我国林业建设的骨干力量。
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我国森林资源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重点林业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森林的多功能多效益逐步显现,木材等林产品、生态产品和生态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我国主要森林灾害的发生概况
森林灾害是指对森林资源的正常生长、存在构成危害的自然现象及活动,具体包括火灾、病虫鼠害、水灾、旱灾、冻灾、其他气象灾害以及人为活动引起的灾害等。森林灾害的发生通常具有突发性、偶然性和伴生性,以及发生规模大、灾害破坏性强、灾后影响程度强等特点,严重危害林业生产经营的稳定和森林生态环境安全。我国各类森林灾害的发生类型、发生频率、损失程度都相当严重,1998-2008年年均森林火灾受灾面积和年均病虫鼠害发生面积之和占我国森林面积的近6%,对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造成了巨大危害,也对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森林火灾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的森林火灾频发,造成损失后果严重。高频率、高破坏性森林火灾的发生不仅造成了大量的直接经济损失,而且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及各种间接经济损失更是难以估量。下面依据《中国林业统计年鉴》《中国林业年鉴》中森林火灾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具体分析。
1.我国森林火灾发生次数较频繁
由于我国森林资源的分布地域辽阔,引起火灾发生的诱因多,森林火灾的发生较为频繁。1998-2008年,我国共计发生森林火灾94473次,年平均火灾次数为8588次。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呈现出明显的交替上升的趋势,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2.我国森林火灾形成的受灾面积广
我国森林火灾有一个较为明显的特点,即所造成的森林受灾面积广。1998-2008年,森林火灾的发生所形成受灾面积累计已达1392千公顷。森林受灾面积几乎占新造林面积的1/3,占我国森林总面积的8‰。森林火灾受灾面积在2002年前较平稳,2002年后呈现出较大的起伏,在2002-2005年期间,森林火灾灾情特别严重,受灾面积每年都超过了400千公顷。
3.我国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大
森林火灾所带来的最直接的危害就是烧死或烧伤林木。这会使森林蓄积下降,严重影响森林生长,灾后恢复周期长。森林火灾还会烧毁林下植物资源或改变其生存环境,使其数量显着减少。森林火灾还能引起水土流失,火灾过后,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作用将显着减弱,不仅造成水土流失,还可能会引发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森林火灾还会引起空气污染、水质下降,甚至严重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00-2008年,我国森林火灾已造成上千的人身伤亡,造成了上百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4.在地区分布上,北方的火灾比南方严重
我国森林火灾比较严重的省份多处于长江以北地区。北方十六个省份在2003-2007年期间,共发生森林火灾9010次,受灾面积共计915528公顷;南方除台湾、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外的十五个省市,共计发生森林火灾43891次,受灾面积达188947公顷。北方省份的森林火灾比南方省份严重,北方各省的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占全国受灾面积的83%左右。
(二)森林病、虫、鼠害
森林病、虫、鼠害是森林的又一大灾害,我国是世界上受森林病、虫、鼠害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森林病、虫、鼠害发生面积近10年来均呈现上升趋势,尤其是在2003年以后上升态势渐增。2007年森林病、虫、鼠害尤为严重,发生面积超过了1200万公顷。
在森林病、虫、鼠害三类中,虫害的发生情况最严重,1998-2008年虫害的年均发生面积为病、虫、鼠害总面积的77%,其增长态势也大致决定了各年度森林灾害的总趋势。森林病害的年发生面积基本保持稳定,年平均增长率为2%。森林鼠害2008年的发生面积是1998年的1.5倍,年均增长率在10%左右。
森林病害可引起树木生长不良,蓄积量产出、林分质量下降,甚至导致林木死亡。因气候变化和化学农药的滥用,近年我国森林病害的发生种类增多,成灾周期缩短,危害加重。1998-2008年我国森林病害年均发生面积为932.9千公顷,年均防治率为71%,2000-2005年为缓慢下降期间,自2005年后每年的受灾面积均在1000千公顷以上,且逐年增长。
我国每年都有大面积的森林因遭虫害而停止生长或死亡,森林虫害种类已达5000多种,主要有松毛虫、杨树食叶虫、杨树蛀干虫等。随着树种的改变、人工林、经济林的增加,虫害的发生频率和危害速度也在加剧。1998-2008年我国森林虫害发生总体上升趋势明显,年均发生面积为7153千公顷,占我国森林总面积的4%,年均防治率为69%。随着发生面积和发生种类的增加,虫害的防治任务日趋艰巨。
鼠害也是森林常年遭受的一大灾害,因根、枝、叶、果实等被啃食,常引起树木的死亡,死亡率往往高达20%~40%,有时甚至更为严重。森林鼠害自2004年后对我国所造成的危害程度愈发严峻,2005-2008年每年的发生面积年均增加20%以上,而防治率却从2004年的70.4%下降到2008年的56.8%。另外,我国森林鼠害多发生在西北、华北等生态环境较差的地区,由于鼠害的频繁活动形成大量次生裸地,森林生产力进一步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恶化。
五、我国森林灾害发生的原因分析
森林灾害的发生、蔓延与成灾,与气候变化、生态环境变化以及灾害预防体系息息相关,是气候状况、生态环境、防治体系综合作用的复合体。
(一)气候变化加剧了森林灾害的发生
近年来,随着“全球变暖”进程的加快,海平面上升,降雨重新分布,气候格局也随之改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如干旱、洪涝、雷暴、冰雹、风暴、高温天气和沙尘暴等的出现频率与强度增加,成为各类森林灾害持续大规模发生的重要诱因,给森林的正常生长带来严重危害。此外,温度的变化还直接影响到水循环,使某些地区出现旱灾或洪灾,干旱不仅能直接导致树木死亡,还会使林木的抗灾性下降,易损性增加。另外,干旱和温度升高,使森林火灾的险情保持在较高水平,增加发生森林火灾的可能性。
(二)生态环境恶化导致了森林灾害大面积发生
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质量并没有像人们预期的那样随着森林数量和覆盖率的增加而有大幅度改善,生态环境恶化和生态破坏程度在加剧。由于森林的乱砍滥伐和过量采伐会破坏森林的完整性,破坏森林的自然调节控制作用,使得我国森林资源的总体质量下降,森林的生态功能严重退化,水土流失和荒漠化面积持续扩大。原始森林采伐后,营造的人工林树种单一,林分质量差,森林生物群落结构遭到破坏,森林自身对灾害的免疫能力下降,为森林灾害的发生提供了客观条件。
(三)森林灾害防治体系不健全
森林灾害防治体系的完善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的森林灾害防治意识和防治能力都比较弱,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地控制森林灾害的发生,是造成森林灾害发生面积大、灾害损失后果严重的重要因素之一。这种灾害防治体系的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森林灾害预防管理机制不健全。森林灾害预防作为一项关系到全社会生态安全的公益事业,必须要有动员政府部门、林业部门及社会有关方面的多方参与及协调运作。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造成防治责任落实困难,预防措施实施困难,仅限于被动救灾,使森林灾害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灾害程度越来越大。二是森林灾害防治投入不足,防治能力弱。森林灾害的基础设施差,设备落后,甚至有些地区的森林防灾建设基本空白,有效防治体系的缺乏严重制约了我国森林灾害防治工作的进行。三是森林灾害预防体系不完善,缺乏森林防治的综合监测平台。只有在贯彻实施“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策略下,才能科学地开展我国森林灾害的防治工作。
六、我国森林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分析
(一)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我国每年大约有上千万公顷的森林遭受火灾、病、虫、鼠害及各类气象灾害的侵袭,而且这种危害仍然有愈演愈烈的态势,1998-2008年全国共有1147.05万公顷的森林遭遇不同程度的损害。
森林灾害的频繁发生产生的最直接后果就是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生态、经济、社会等多重效益和多种服务功能。而灾害的发生会延缓森林的生长,折损树木,甚至出现局部范围内的全部毁损,由于森林生长周期长,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短期内难以恢复,形成持久的影响,导致森林生态系统脆弱,从而诱发更大的自然灾害。我国近年来森林面积在逐年增长,但全国的生态与环境质量并没有出现根本性的好转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天然林退化严重,人工林树种单一,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削弱。
(二)对林业经济的影响
森林灾害的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国森林资源保持稳定增长及可持续开发利用目标的实现。首先,一旦发生大范围的森林灾害,其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立木产量的减少,森林的毁损,林分密度、森林蓄积量及林地生产力的大幅度降低,森林总体功能失调。我国每年因森林灾害所造成的林木的损失与营林基本建设投资总额大体相一致,再加上灾害的扑救费用、防治费用,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次,森林灾害的发生会造成受灾林区内的木材生产、加工、林产品经销及其他部门减少或停止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并由此而带来营业收入、林业产值的损失,进而可能造成林产品有效供给的减少,进一步加剧供需矛盾。再者,森林灾害的发生还会造成林下经济产业、农牧业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大量资产的损失。频繁的灾害发生及巨大损失的形成对林业产业的投资收益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不利于引导各项生产要素资源向林业产业的流动和合理配置,从而制约林业经济的发展。
(三)对林农收入的影响
大量森林灾害的发生,造成林木折损、材质变差,致经济林果减产甚至绝收,次生灾害孳生,林农经济收益严重受损。而林农受收入水平的制约,自身抵御森林灾害风险的能力较差,一次严重的灾害可能会使林农的生产停滞,生活返贫。再加上森林的再植恢复慢、生产经营周期长,如毛竹恢复需要5年时间,松木、杉木需要10年,阔叶林、乔木林等林种的恢复需要20年,灾害所造成的影响往往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森林的毁损减少反过来又引起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大气污染的加重及干旱、风沙等其他自然灾害,危及到农田和村庄的安全,给人类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长远而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