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级财务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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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财务报告(1)

财务报表犹如名贵香水,只能细细地品鉴,而不能生硬吞咽。

——亚伯拉罕·比尔拉夫

学习目标

1.掌握资产负债表的内容、格式和编制方法;

2.掌握利润表的内容、格式和编制方法;

3.掌握现金流量表的内容、格式和编制方法;

4.掌握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

5.熟悉分部报告的内容、结构和编制方法;

6.熟悉关联方的判断原则和披露要求;

7.熟悉附注的概念和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14.1 财务报告概述

1.财务报告的定义和构成

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描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①资产负债表;②利润表;③现金流量表;④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⑤附注。

财务报表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①财务报表按反映的资金运动状态分,可分为静态报表和动态报表。静态报表是反映企业资金运动处于某一相对静止状态情况的会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动态报表是反映企业资金运动状况的会计报表,如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②按财务报表编报期间的不同,可以分为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中期财务报表是以短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和半年报等。半年报是指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月报、季报是指月度和季度终了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

③按财务报表编报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个别财务报表是由企业在自身会计核算基础上对账簿记录进行加工而编制的财务报表,它主要用以反映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根据母公司和所属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由母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2.财务报表列报的总体要求

(1)遵循各项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企业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确认和计量。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对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作出声明,只有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的所有规定时,财务报表才应当被称为“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

(2)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企业管理层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的能力进行评价,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或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弹性及企业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评价后对企业持续经营的能力产生严重怀疑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重要的不确定因素。企业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原因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非持续经营是企业在极端情况下出现的一种情况。是否持续经营往往取决于企业所处的环境及企业管理部门的判断。一般而言,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通常表明企业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①企业已在当期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②企业已经正式决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③企业已确定在当期或下一个会计期间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而将被迫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

(3)重要性原则和项目列报

重要性是判断项目是否单独列报的重要标准。企业在进行重要性判断时,应当根据所处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进行判断。一方面,应当考虑该项目的性质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等因素;另一方面,判断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等直接项目金额的比重加以确定。关于项目在财务报表中是单独列报还是合并列报,应当依据重要性原则来判断。具体而言:①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一般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是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可以合并列报,比如存货和固定资产在性质上和功能上都有本质差别,必须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报。②性质和功能类似的项目,一般可以合并列报,但是对其具有重要性的类别应当单独列报。比如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项目在性质上相似,均通过生产过程形成企业的产品存货,因此可以合并列报,合并之后的类别统称为“存货”进行单独列报。③项目单独列报的原则不仅适用于报表,还适用于附注,某些项目的重要性程度不足以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单独列示,但是可能对附注而言却具有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④无论是《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的单独列报项目,还是其他具体会计准则规定单独列报的项目,企业都应当予以单独列报。

(4)不同期间一致列报

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这一要求不仅只针对财务报表中的项目名称,还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分类、排列顺序等方面。但在以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是可以改变的:

①《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改变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②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后,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当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和分类发生重大变化时,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变化的项目和原因及假设未发生变化该项目原来的列示方法、分类和金额。

(5)财务报表项目列报的正确口径

单独列报资产和负债、收益和费用是很重要的。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内进行抵消难以让使用者了解已发生的交易、其他事项或情况,以及评价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财务报表项目应当以总额列报,资产和负债、收入和费用不能相互抵消。即不得以净额列报,但《企业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两种情况不属于抵消,可以以净额列示:①资产项目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消。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表明资产的价值确实已经发生减损,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才能反映资产当时的真实价值。②非日常活动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并非企业主要的业务,从重要性来讲,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损益以收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列示,更有利于报表使用者的理解,也不属于抵消。

(6)比较信息的提供标准

企业在列报当期财务报表时,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目的是向报表使用者提供对比数据,提高信息在会计期间的可比性,以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发展趋势,提高报表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能力。

在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确需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的原因和性质,以及调整的各项目金额。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对上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是不可行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调整的原因。

(7)其他相关要求

财务报表中的信息应当与企业披露的其他信息明显地予以区分。其他相关要求包括:

①表头要素。财务报表一般分为表首、正表两部分,其中,在表首部分企业应当概括说明下列基本信息:编报企业的名称,如企业名称在所属当期发生了变更的,还应当明确标明;对资产负债表而言,须披露资产负债表日,而对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而言,须披露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货币名称和单位,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列报,并标明金额单位,如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等;财务报表是合并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

②报告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因此,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时,可能存在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的情况,比如企业在年度中间(如3月1日)开始设立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披露:

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年度财务报表的实际涵盖期间及其短于一年的原因,并应当说明由此引起财务报表项目与比较数据不具可比性这一事实。

14.2 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及结构

(1)资产负债表的内容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它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时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通过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某一日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结构,表明企业拥有和控制的经济资源及未来需要用多少资产或劳务清偿债务;可以反映所有者权益的情况,表明投资者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份额,了解所有者权益的构成情况。资产负债表还能够提供进行财务分析的基本资料,通过资产负债表可以计算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以了解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和资金周转能力,从而有助于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资产负债表是依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等式的基本原理设置的。资产项目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按照各项资产的流动性排列,流动资产列于非流动资产之前,资产类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单列项目:货币资金、应收及预收款项、交易项金融资产、存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无形资产。负债项目按照债务归还期的长短排列,其排列顺序是流动负债列于长期负债之前,负债类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单列项目: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交税金、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其永久性程度的高低作为项目排列标准,即永久性程度高者列于前,反之列于后,因此,实收资本(股本)项目列于其他权益项目之前,权益类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单列项目: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资产负债表的正表格式有报告式资产负债表和账户式资产负债表两种。报告式资产负债表是上下结构,上半部列示资产,下半部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以体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基本会计等式,但也可以上半部列示资产和负债,下半部列示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以体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原理。账户式资产负债表是左右结构,左边列示资产项目,右边列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根据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左右两边的总额总是相等的。在我国,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此外,为了使使用者通过比较不同时点资产负债表的数据,掌握企业财务状况的变动情况及发展趋势,企业需要提供比较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还就各项目再分为“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分别填列。

2.资产负债表的填列方法

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是通过对日常会计核算记录的数据加以归集、整理,使之成为有用的财务信息。

(1)年初余额栏的填列方法

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表中“年初余额”栏内。

(2)期末余额栏的填列方法

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各项数字,一般应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主要包括以下方式。

①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资产负债表中的有些项目,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②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款项”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应收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计算填列。

③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需要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