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中西建筑室内空间设计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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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中西建筑室内空间设计主要特征的比较(1)

中国建筑与西方建筑作为两个独立的建筑体系,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沿着各自的演变轨迹从穴居、巢居到高楼大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形成了显着的特征。这些特征引起中外学者的广泛重视,并对它们进行了深入研究。比如,梁思成先生早在1942-1944年撰写的《中国建筑史》一书中,就对中国建筑之特征作了研究,从总体上把中国建筑的特征归纳为“两个方面和八个要点”,然后从历史阶段角度对各历史时期建筑的特征作了分析;布鲁诺·赛维在1957年出版的《建筑空间论》一书中,也从历史阶段角度对西方历代建筑空间的形式特征作了分析 。无疑,这些经典着作及其研究成果对于我们认识和理解中西建筑具有指导性的作用和意义。

那么,中西建筑室内空间设计有哪些特征,它们之间又有什么差异呢?关于这些问题,则是本章需要着重研究的。由于建筑空间是客观存在的,因此这里所说的室内空间设计特征,是指空间形态所呈现出来的特征。“形态”一词,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一是指“事物的形状或表现”,二是指“生物体外部的形状”。

《辞海》的解释,指“形状神态”;也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表现形式”。可见,形态一词,既可以指事物的外在形状,也可以指事物的结构所表现出来的外在形状。也就是说,外在形状不仅与表象有关,也与结构相关。而这种表象、结构能够为人的主观所认识,进而产生对事物本质的理解和把握。因此,本书探讨的空间形态,包括了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指空间形态的表象,即人可以直观感知、体验到的空间现象;第二层面指空间形态的结构,即空间现象中所包含的组成要素及组成要素的组织关系;第三层面指空间形态的本质,即空间表象、空间结构中所蕴含的性质与意义。

由此,对中西建筑室内空间设计特征的研究,可以从以上空间形态的三个层面展开,结合前文对室内空间设计含义和内容的界定,以及对中西建筑室内空间设计的演变、类型的描述与分析,可以将其归纳为“三个层面和七个方面”:第一层面是空间表象,表现在空间布局、空间大小与形状两个方面;第二层面是空间结构,表现在室内外空间关系、空间分隔方式、空间组织方法、空间界面处理四个方面;第三层面是空间本质,表现在空间的性质与意义一个方面。在归纳这些层面与方面时,发现中西建筑在室内空间设计的特征上有着明显的差异性,具体表现在:在空间布局上,呈现出“离散”与“集中”的区别;在空间的大小与形状上,呈现出“适形而止”与“巨大高敞”的区别;在室内外空间关系上,呈现出“流通”与“隔绝”的区别;在空间分隔方式上,呈现出“灵活”与“固定”的区别;在空间组织方法上,呈现出“主从”与“序列”的区别;在空间界面处理上,呈现出“朴素”与“华丽”的区别;在空间特质上,呈现出“人居”与“神居”的区别。

第一节离散与集中

一般来说,讨论建筑室内空间,可以直接从室内导入。然而,当我们以这种习惯性思维去看待中西建筑时,首先遇到的难题就是,中国建筑的室内空间居于“单体建筑”中,而西方建筑的室内空间则居于“整座建筑”中,两者所依托的建筑载体并不存在对等关系。面对这样一种现象,李允鉌先生指出:“前一个时期,一些西方学者或建筑师,甚至也包括受到西方影响的中国人,他们简单地‘中西对照’,将中国的‘单座建筑’和西方的‘整座建筑’相提并论,得出的结论就是中国建筑的平面组织十分简单,只不过是一种‘原始型’的建筑平面而已。”诚然,得出这样的结论有它的前提条件,即中国建筑是以“建筑组群”的布局取胜,而单体建筑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在本章节中将首先从中国建筑组群的角度来探讨室内空间的布局。

一、中国建筑:离散的室内空间布局

1)“离散型”建筑布局

据中外学者研究,建筑布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离散型”布局;另一种是“集中型”布局。英国学者帕瑞克·纽金斯在《世界建筑艺术史》一书中认为,人类早期的住宅建筑主要使用了两种基本的构成方式:一种是“单间复合式”;另一种是“多间集中式”。李允鉌先生在《华夏意匠》一书中认为,建筑布局只有两种基本原则:“一种是空间包围着房屋,另一种就是房屋包围着空间。前者以建筑物为主,建筑物以‘三向’(Three Dimension)的‘塑像体’(Plastic)的形式出现,它是视线的焦点,因此房屋平面的本身更要求有足够的变化。后者以构成一个良好的空间(广场或庭院)为主,房屋只能以‘两向’(Two Dimension)的‘平面的’形式用以作为空间的封闭,目的在于使空间本身得到最好的效果。中国古典建筑的布局所采用的主要是这样的方式。”侯幼彬先生在《中国建筑美学》一书中认为:“以木构架为主体结构的中国建筑体系,单栋建筑体量不宜做得过于高大,一般建筑组群都由若干栋单体建筑组成。这种建筑构成形态与西方古典砖石结构体系的大体量集中型建筑截然不同,属于多栋离散型布局。”张家骥先生在《中国建筑论》一书中,则把建筑空间组合分为三种:一种是“集中式组合”;第二种是“相对集中式组合”;第三种是“分散式组合。”

离散型布局,概括地说,指建筑被分散为若干个单体建筑,由这些单体建筑围绕着中心空间组合成建筑组群。中国建筑从它的孕育期始,就已经采用了这种离散型布局。例如,新石器时代的陕西西安半坡聚落遗址、陕西临潼姜寨聚落遗址,建筑组群面向“中心”广场布局;夏代河南偃师二里头一、二号宫殿遗址,中间都是院落,周边用回廊、门屋围绕中间的院落和主体建筑。这些实例均说明至迟到夏代,中国建筑已经基本形成院落式布局。而西周陕西岐山凤雏村建筑遗址,中间为二进院,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用廊庑围绕中间的院落和建筑所形成的空间,是中国迄今所知最早、最完整的院落式建筑。春秋战国出现了台榭建筑,如陕西咸阳秦国一号宫殿遗址。不过,这种在木构技术尚不发达的条件下,利用夯土高台建造大体量集中型的建筑,到汉代已经很少。只是由于因袭古制,这种布局方式在汉、唐明堂建筑中曾有出现,如汉长安明堂、唐洛阳武则天明堂。唐宋时期一些殿宇、楼阁建筑也曾采用过这种布局,如唐大明宫的麟德殿,宋画中的滕王阁、黄鹤楼等。

但从总体的发展情况看,特别是自宋至明清,建筑中的集中型布局已经基本消失,各类型建筑都采用了统一的离散型布局,从重要建筑到一般建筑无不如此。

作为离散型建筑的主要组合方式——院落式布局,它是以“院”为单位,院又是由单体建筑、廊或廊庑、围墙围合而成,一个院落就是一个小型建筑组群,当一个院落生成二个、三个,甚至数十个院落时,院落的组合,就可以生成中型、大型建筑组群。院落式布局在漫长的演进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三种主要形式:一种是“廊院式”。廊院是以回廊围合成院,常沿着中轴线在北廊或庭院中央偏后地方建有主体建筑,南廊则建有门屋或门楼。这种形式从早期形成后便一直沿用到唐代,并日益复杂化,即在东西两侧回廊的位置上,常建有殿宇或楼阁等建筑,到了宋代,东西两侧回廊又转变为廊庑,至此,“廊庑院”取代了回廊院。第二种是“合院式”。廊庑院的进一步发展即是合院,由于围合方式不同,有三合院、四合院之分,两者的差别,主要在于前者南面用院墙和院门围合,而后者是用房屋围合。一个院落称为“一进”,由若干“进”沿中轴线组合起来,称为“一路”,大型建筑组群常利用二、三条轴线,分“中路”、“东路”、“西路”组成,到明清时,绝大多数建筑都采用了这种合院式,成为主要的布局形式。第三种是“自由式”。

园林中常采用院落来组成园中景区,不过,与前两种形式相比,园中院落及围合方式显得自由灵活。私家园林中,一般都不使用贯穿全园的轴线,园林建筑等要素的布局,常常是步移景异,赋予了更加自然、多变的趣味,皇家园林中,虽然在一些景区使用了轴线,但从全园来看,仍然是转折、穿插,充满变化。

对于中国建筑院落式布局,萧默先生曾经从“虚实相生”的经营角度,总结出三种基本模式:第一种是将单体建筑沿院落周边布置,院落中心没有建筑,可谓“外实内虚”;第二种是将主体建筑置于院落正中,其他建筑四面围合,可谓“内实外虚”;第三种是院落外廊不规整,院内建筑作自由布局,可谓“虚实交织”,这在园林中有更多的运用。前两种模式都可称为“规整式”,后一种模式则可称为“自由式”。

2)离散的室内空间布局

中国建筑由一座座单体建筑、廊或廊庑、围墙围绕着中心院落,在平面方向上向四个方位扩展和延伸的组群形式,造就了一种使建筑物依存于大地的感觉。古代中国人在设计与建造建筑组群时,是把建筑用地视为一个整体,在布置单体建筑的同时,也综合考虑了与之相适应的院落,以及院落与建筑之间的关系,二者互为图底,占满整个建筑用地。在建筑组群中,院落常位于组群的中心,它的重要性与建筑的重要性是完全相同的,人们绝不是在设计了建筑平面以后,再去考虑利用剩余的外部空间去设置院落,而是有意识地去创造一个完整、实用的院落,甚至把单体建筑看作是围合院落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设计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三种不同类型的空间:单体建筑的内部空间;庭院的外部空间;介于两者之间的檐下、廊下“灰空间”。由这三种类型的空间,共同形成了中国建筑特有的空间层次。

在这样的空间类型与层次中,值得注意的是,单体建筑作为室内空间的载体,一方面,它以一定的组织方式,成为建筑组群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设计自然要符合并统一于建筑组群的整体要求;另一方面,它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也就是说,每座单体建筑都具有完备的空间结构和空间形态。只是在空间功能上,单体建筑并不具有完整性,往往只能满足一个或二、三个功能要求,而要满足多个功能要求,则需要更多的单体建筑共同实现。那么,从这一点上讲,单体建筑又是通过什么方式连接起来,形成完整的室内空间整体,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呢?

刘致平先生指出,中国古代建筑特点之一,就是“廊的大量使用”。确实如此,在现存明清建筑中,无论是宫殿、坛庙、宗教建筑,还是住宅、园林建筑,我们都可以看到廊的大量使用。廊的使用有两种主要方式:一种是“檐廊”,即依附于单体建筑的廊,按其位置和等级,又可分为“前廊”、“前后廊”和“周围廊”;另一种就是通常所说的“廊”,它在中国建筑中是以独立的建筑类型而存在的。这种廊的种类有很多,清代李斗在《扬州画舫录》中列有:“板上瓷砖,谓之响廊;随势曲折,谓之游廊;愈折愈曲,谓之曲廊;不曲者修廊;相向者对廊;通往来者走廊;容徘徊者步廊;入竹为竹廊;近水为水廊。”由以上廊的分类可以看出,古代中国人不仅重视廊,而且创造出各式各样的廊。实际上,在上述三种院落式布局形式中,从“廊院式”到“合院式”,再到“自由式”,尽管它们的布局形式有规整与自由之区别,但三者都毫无例外地使用了廊。可以说,在中国建筑组群布局中,无数座单体建筑看似分散,空间功能看似分离,然而,正是由于有了这些廊下空间、檐下空间的存在,由于它们的中介、过渡作用,把各个单体建筑的室内空间连接起来,形成有机而完整的室内空间整体。正如李允鉌先生说:“中国式的单座建筑虽然每座独立,但绝不是独处的,整体的观念从来就十分坚强,座与座间多半用廊庑相连。”

例如,北京故宫的前三殿和后三殿、曲阜孔庙的大成殿和寝殿都是用廊庑连接起来;私家园林、皇家园林中的建筑和院落更是用各种形式的廊连接起来,形成整体。再如,北京四合院的内院,是家庭成员的主要活动场所,北面为正房,东西两侧为厢房,南面是垂花门,它们分别占据了内院的四个方位,彼此互为分离,从表面上看,各房屋的室内空间相对独立,空间功能也不太完整,然而正是正房、厢房之前的前廊,以及正房、厢房、垂花门之间的“抄手游廊”,把各房屋的室内空间连接起来;江浙天井院的内天井也是如此,北面为堂屋、卧室,东西两侧为厢房,南面是轿厅,把各房屋的室内空间连接起来的是前廊;福建客家土楼还把回廊发展为楼廊,一层有披檐,二至四层各有一圈回廊和公共楼梯,每户一般以二开间为一组,由底层至四层为一户,底层为厨房、客厅,二层为储藏,三至四层为卧室,通过回廊、楼梯把各楼层房屋的室内空间连接起来,形成适宜客家人聚族而居的室内空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