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中小城市总体规划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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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要点分析(中部)(4)

⑤燃气工程规划。城市燃气采用天然气,供气对象为居民生活、公共建筑、工业用气及其他用气,居民生活用气普及率到2005年达到50%,2020年达到100%。在天然气到来之前,维持液化石油气供应现状。预测城市天然气用量到2005年为2537万立方米,2020年11600万立方米。天然气门站布置在城区西南侧,城区配气管网采用中压一级压力级制。

⑥环境保护。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加强污水的收集与处理,在城市北部郊区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注重城市绿地和水面的兴建与保护,城市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指标值超过全国同类城市标准,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对现有污染企业进行布局调整,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坚决推行排污达标排放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有效控制和大力消减区域的排污总量。继续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控制改造力度,提高城市燃气率,控制汽车尾气超标排放,严格控制有毒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建立有毒有害废弃物由生产直至最终处理的管理机构。

⑦环卫工程规划。近期2005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70t/d,远期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40t/d。城市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化,由各小区、居民区、社区清洁员用平推板车定时、定点流动上门收集,避免垃圾出门二次着地造成污染,再由社区各清洁员工集中送至生活垃圾转运站,由封闭式垃圾运输装卸车集装清运至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厂。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为中、小型,按城市用地1平方千米设一座,每座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控制在500~600平方米。规划在古泉屠村建设日处理能力达400t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采用无害化分层碾压卫生填埋方式进行处理,服务年限40~50年。对夏渡七里岗垃圾处理厂进行改造,结合垃圾的分类收集方式的普及,恢复其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处理能力达到(150~200)t/d,服务年限40~50年。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按一、二、三级划分,清扫率达95%。城市公厕旧城区按2500人/个,新城区按3000人/个的标准配置。环卫车辆按城市人口2辆/万人配置,环卫职工人数按(1.5~2)人/万人配置。加快环卫机构体制改革,实行环卫管理与环卫作业分开的原则,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达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产业化。

⑧综合防灾规划。城市防洪标准:2010年防洪标准达50年一遇,2020年防洪标准达100年一遇。加高加固宛溪河两岸防洪墙和敬亭圩、城东联圩、双桥联圩堤防,按防洪标准确保近、远期城区安全。为防止西北山洪对城区的威胁,新建殷村水库(上、下两库),拓宽改造敬亭山撇洪沟。在宛溪河或清溪河口建闸控制,防止江水倒流,满足扬子鳄湖景观建设需要。对道叉河、梅溪河、泥河、宛溪河进行清淤清障拓宽整治,保证汛期行洪、排水需要。依据长江水利委员会编制的《水阳江、青弋江、漳河流域防洪规划报告》(2001年修订稿),遇超标准洪水,为保证主城区防洪安全,在孙埠以上设分洪口门,兴建隔堤,将洪水导入南漪湖。

排涝工程规划原则:高水高排、低水低排,自排为主、强排为辅。按天然分水线将城市分成8个雨水分区:青溪河区、梅溪河区、道叉河区、敬亭区、夏渡区、城东区、双桥区和巷口桥区。

城市总体布局的消防安全要求:新建的建筑应当按一、二级耐火等级进行建造,控制三级建筑,限制四级建筑。原有耐火等级低、相互毗连的建筑密集区应当纳入城市改造规划,改善消防条件。消防站布局:市区新规划8个消防站,保留原有的城市消防站。消防供水:新建道路严格按照120m间距布置消防栓,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沿城市主要河道设置天然水源取水口,以满足城市消防用水要求。消防通道:消防道路可和城市道路合用,街坊内部道路不应小于4m,以利消防车辆通行。消防通讯:要充分利用无线和有线两种通信手段,不断完善消防通信系统。

抗震防灾规划:宛溪河以西丘岗地区为I类场地土,局部的冲沟和山嘴为抗震不利地段。水阳江、宛溪河沿岸冲积平原为II类场地土,河漫滩、故河道为抗震不利地段。加强道路交通、供电、供水、供气、医疗卫生、消防等生命线系统工程设施建设,提高设防等级,增强抗震防灾能力。加强重点次生灾害源安全防护工作,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防止和减轻次生灾害威胁。严格按规范要求,对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分阶段进行抗震加固,力争2005年以前完成生命线工程抗震加固,在2020年以前完成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加固。一般工程设防标准为6度,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单位设防标准为7度。建立避震疏散的领导指挥体制,合理规划疏散路线和避震场所,人员就近疏散距离不大于300m,中程疏散距离不大于2km。加强全民抗震防灾意识,增强抗震救灾能力。

人防规划:坚持“疏散为主,隐蔽为辅”的原则,战时留城人员比例为20%,留城人口10万人,需要人防工程15万平方米。人防工程由掩蔽工事、指挥系统、给水系统、警报通信系统、供电系统、医疗救护系统、消防系统、人防仓库、工程抢救系统等构成,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建设。城市重点地区必需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掩蔽工事。

7.3规划协调难点

7.3.1规划协调原则

①坚持区域一体化的思想,把宣城放在安徽和江浙沪区域中统一布局,充分考虑宣城市在其中的定位。

②坚持生态环境与城市发展的平衡,城市发展不应影响生态环境的营造。

③为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建立科学的长远的城市发展格局。

④城市用地布局中应重点考虑城市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的结合,按照时空顺序合理计划发展时序。

⑤完善城市综合功能与加强辐射能力的结合,紧密结合全球一体化和加入WTO后的新形势,以市场为引导企业发展的重心,淡化行政区划,强化市场关系。

⑥发挥优势产业的优势,结合城市建设,创造新的发展前景,塑造城市景观特色,进一步挖掘研究城市的观赏价值和旅游价值。

⑦因地制宜,既符合地方实际情况,又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的原则。

⑧强化规划和管理结合的原则,好的规划必须体现在实际建设和城市管制中。

7.3.2整合多方利益

宣城总体规划成果的顺利完成得益于委托方的密切配合,不仅在资料的收集上十分详实,在规划的协调上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按规划程序,每个步骤都十分关键,通过协调整合决定了系列规划中的重大问题。

1)城市总体规划前期主要问题的解决

城市规划前期首先要明确的内容是规划期限、规划范围、规划依据、城市问题、规划目标、选择方案。

(1)规划期限

明确近期、中期、远期和远景的期限,近期的期限一般和城市发展的“十五”计划相一致,便于实施;中期一般以10年为限,远期以20年为期限,远景以20年以后若干年为期限。现阶段规划期限一般以2005年为近期,2010为中期,2020年为远期,2020年以后为远景。规划编制时间在2003年之后的也可以将近期和中期合并,统一以2010年为近期期限。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一般包括四类:一是规划研究范围以城市所在省份或更大区域范围为主;二是城镇体系规划范围,指全市域范围;三是城市规划区范围,一般由地方政府协助界定;四是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宣城总规的城镇体系规划范围是市域全境12323平方千米,城市规划区范围即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总面积为428平方千米。

(3)规划依据

规划依据一般包括四类:一是国家政策、法律等文件,如国家经济政策、国家其他有关法规与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二是部门法规类文件,如建设部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19号《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三是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划,如省建设厅关于同意修编《××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或相关规定,《最新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其他区域类规划成果等;四是地方已经报批的规划和计划,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成果等内容。宣城总规修编的依据如下。

(4)城市问题

确定城市问题在总体规划的前期工作中十分关键,直接影响后期的规划成果,解析城市问题不仅要从城市现状入手,还要分析历版解决和遗留的问题,以及今后城市发展中的隐患,并从城市经济基础、历史文化、城市特色出发,寻找最佳处理方式,尽可能在总规中解决问题。

(5)规划目标

规划目标的协调主要指委托方较高的规划目标,审批方依据《规范》规定的规划目标,以及编制方调研提出的规划目标之间的协调。三个目标必须达成一致,总体规划工作才能顺利推进。

(6)选择方案

初步方案的分类可以有多种形式,如按不同规划目标分类,按不同城市结构分类,按不同城市发展方向分类,按不同发展时序分类或按不同路网结构分类。选择哪种方式要看城市总体规划前期协调的难度所在,如规划目标不一致,可按不同规划目标确定方案内容。宣城总规在初步方案的选择上围绕城市最紧迫的问题,即确定城市未来发展方向展开了方案的选比与讨论。

2)城市总体规划与各行业专项规划的整合

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通常暴露出许多方面的不足,政府或城建部门会就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展开研究或委托专项规划。如针对交通拥挤状况委托的交通专项规划,针对城市社会问题委托的城市社会发展长期规划,针对城市绿化体系问题委托的城市园林绿地规划或城市景观规划,针对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问题委托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此外还有相关的旅游规划、生态规划、河流整治规划、街道更新规划、城市产业发展研究、城市工业园区规划等,名目繁多。不论哪种专项规划只能从一定的角度解决局部的城市问题,但是城市问题往往相互影响,成因也不是单因素促成,所以许多城市在尝试专项规划而难以解决日益激化的城市问题后,最终做出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决定。在这样的背景下,总体规划的修编必须以积极的态度与各行业专项规划成果进行吸收和整合,协调原则以保证全局利益为主,而不是绝对迁就部门利益。

在宣城总体规划中,协调整合的专项规划包括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旅游开发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供水、供电、环保、环卫和综合防灾等市政工程类专项规划内容。

(1)与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的协调

充分吸收市域规划内容,补充完善中心城区相关历史文化保护内容。

(2)与旅游开发规划的协调

吸收了该规划对敬亭山旅游区的划定范围和保护规则,按总体规划构思修改了鳄鱼湖周边的旅游规划内容。

(3)与城镇体系规划

原宣城城镇体系规划是2000年批复的,但宣城市当时为县级市,所以在总体规划中充分提升了宣城的城市地位,补充了城市职能,并更新了数据,保留了市域空间结构和部分专项内容。

(4)与市政工程规划的协调

根据各部门的供应计划和预测标准,依据总体规划最终布局方案,充分配置各项市政设施选址和主干管线走向。

3)城市结构和用地布局的调整

城市结构和用地布局的调整一般根据综合的地方意见(政府、专业部门和公众)进行修改。

(1)城市结构

对城市中心、城市发展轴和城市分区等内容进行合理化完善。

(2)用地布局

对工业、居住、仓储、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综合交通、绿地等用地类型进行细部调整并现场核实,避免理想的构图化和不切实际的规划设计理念。

4)城市各类用地规划的深化和细化

对城市各类用地规划的深化和细化,主要指对现状的把握和存在问题的分析、规划原则的确定,以及用地布局的合理建议,包括规模和选址等多项指标的深入论证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