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住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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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住区设计模式研究(1)

自我国住区建设日益市场化以来,旧有的带有强烈计划经济色彩的“居住区”模式逐步不再适应于快速变革的城市。住区建设面临着种种挑战:与城市环境的有机衔接、自身空间品质的打造、居住分异的有效缓和等等,尤其是来自社会学领域的诘责和批判,使得住区设计理念与实践更加丰富多元。

在本书第4章论述中,按照住区区位、规模选择等不同情况将住区设计概括为三种设计模式。这三种模式也是当下中国住区设计中探讨最为激烈的模式,重要的是,这三种模式是结合一些社会学的思想,如“邻里”本身就属于社会学范畴,它更像是一个社会的“细胞”进行组合,构成系统的社会组织。混合型住区模式中所关注的“空间分异”与开放型住区模式所强调的“开放空间”同样源于社会学领域。二者是在不同侧面上对住区社会问题的讨论。

因此,本书将从社会学角度详细介绍这三种住区设计模式:邻里型住区模式、混合型住区模式与开放型住区模式。

6.1邻里型住区模式

C.A.佩里的“邻里单位”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对尺度规模的界定,只有在相对较小的尺度范围内,“邻里型”住区模式才得以实现。“邻里型”住区不仅可以作为小型完整住区,也可以作为大型住区中的一个单元细胞,是针对某个尺度范围内、邻里之间的一种住区设计模式。

6.1.1邻里的定义、特征和功能

《辞海》对“邻里”的解释是:“指家庭所在的乡里;在社会学中指在同一社区内彼此相邻的住户自然形成的初级群体,其成员以地缘相比邻,具有互动频率高、共同隶属感强的特点,构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血缘与地缘交错的社会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住宅结构的变化,以及人们生活和生产方式的改变,现在意义上的邻里关系已有很大的变化。”

在环境行为学中,邻里指的是带有集体性的家庭基地,是一种地理上的空间。进入邻里人们会有到了家的感觉。作为个人来说家是邻里的中心。

一般人对于邻里意象比其住宅所在的附近范围可能更大些,本身是有弹性的。一般邻里要维持两个方面的平衡:其一,住宅要有自己的私密性;其二,居民在相互尊重各自私密性的前提下,有相互间的交往接触和支持。邻里关系意味着各个住户都是邻里中的一个成员,参与邻里中的一些共同活动。

在社会学的范畴里,邻里是指在地域的相互靠近这一自然条件基础上,结合了友好往来和亲戚、朋友关系而逐步形成的守望相助、共同生活的小群体。社会学家同时指出,一个刚刚建立起来的大型群体,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必然会形成若干由关系密切的成员组成的小群体。这种具有相对亲密关系的小群体就是邻里,它是一种比住区更为密切的社会关系。从社会学的角度讲,它具有五种功能:生产互助功能、生活相互辅助功能、社会化功能、思想和感情交流的功能和社会控制功能。

邻里并没有一个确切普适的定义,在《城市中的住区》一书中,戴维斯(W.K.D.Davies)和赫伯特(D.T.Herbert)将不同学者对邻里的不同定义进行整理。这些不同的定义强调了不同的要素:从地理上的接近、物质和社会特征、组织的特点到认同感,共同的兴趣以及行为和社会关系。邻里主要的定义及其包含的要素如下:

(1)邻里与亲切的接触是人们最简单、最基本的交往形式的基础。通过这种交往,我们进入城市生活的组织。……邻里是最小的地方性单位……邻里的存在并不具有正式的组织。其包含的要素有:邻近、地方性的兴趣、地方性交往、情感、参与、政治控制。

(2)邻里是一个明确的地域组织,具有明显的低于物质特征和居民的社会特征。其包含的要素有:地域组织、物质特征、社会特征。

(3)根据地域的特点,邻里可细分为黄金海岸和贫民窟……这些地区的特点是不同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地理界线、居住者的种族和文化特征,人们共同居住产生心理上的一致性,购物、休闲和学习等设施的集中使用……其包含的要素有:边界、社会特征、同一性、归属感、地方设施的使用。

综上所述,邻里指的是城市聚落中最基本的单元,它构成的基本要素有地域、人口、社会交往,其中地域和人口是邻里构成的基本物质基础,社会交往则是构成邻里的社会基础,只有一定的人口在其有限的地域内进行社会交往和情感交流,“邻里”这种属性才会显现。若套用社区的分类,邻里则同时具有地域性和功能性的双重内涵,人的生理需求和心理需求同时得以满足。邻里是以地缘关系为基础形成的友好往来、守望相助的共同体,人在“邻里”中得到情感归宿,同时,邻里也是一个明确的规划实体。

通过对20世纪主要的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理论的研究,Kallus与Law-Yone从中归纳了邻里的八个主题思想:管理(management)、治疗(healing)、福利(welfare)、交往(association)、秩序(order)、参与(participation)、认同(identify)和意义(meaning)。尽管这些主题不能代表邻里思想的全部,但是它们表达了其本质内容,而且概括了在不同时代的相关论着中反复再现的要义。

邻里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互动性。邻里互动与亲戚、朋友之间的互动有显着差别。亲戚之间的互动,基于社会的亲属制度和相互认同的传统规范。

朋友之间的互动,依靠个人之间相互确认的契约或承诺。邻里之间的互动,首先需要住在左邻右舍的地缘条件,其次基于地方性的共同承认的文化规范。在农村的邻里互动,还带有血缘关系。随着工业化与都市化的发展,邻里的内涵、构成与互动、凝聚力等等在发生变化。例如,邻里内的人群可能关系不密切,而不住在近邻的人们,可借助通信与交通设施而加强联系。

邻里互动的主要根据是认同一套义务。个人自愿承担或占有邻居的角色。邻里关系超越了家庭关系,家庭是一个封闭的排他性群体,邻里则是一个目标明确、欢迎参与的开放型群体。

邻里主要有相互支持的功能和社会化的功能,有时邻里还具有社会控制的功能。相互支持功能,主要指在小范围区域内提供合理的相互保护和相互帮助,使邻里间有安全感和信任感,在生活中互通有无,共同解决生活难题等。社会化功能,指邻里提供一套价值观与规范体系,并以此教化邻里中的居民和儿童;邻里还为居民提供多方面的社会交往,是居民与外界社区交往的媒介。邻里的社会控制功能,通过有关活动与规范约束居民的行为,调整居民的关系,维持社区的一致性。在农村社区中,邻里的功能比城市更为人所重视,也更为完整。

6.1.2住区与城市系统

1)规模尺度

实际上,对于创建适宜的邻里型模式的住区,尺度是最为重要的前提,邻里型住区的规模范围不宜过大,一直以来,很多学者都在试图定义邻里的最佳规模。

佩里所定义的“邻里单位”模式,是指城市中一个比较小、可识别、低层次的单元,其中设有满足日常需要的服务设施,并存在于居民的住宅和城市之间。其规模的大小以一所小学的合理规模为基础进行控制,为5000人左右,较小的为1000~3000人。若居住密度为每英亩10户的话,则一个邻里单元的用地约为160英亩,即约64.8万平方米。而大量事实及相关研究证明,这么大规模不可能使居民产生共同的交往。如在英国新城Stevenage 中的调查发现,只有30%的居民能叫出他们邻居的名字,受访者认为与自己有共同地区归属关系的居民仅有2000人,远低于邻里单位的居民数。人类学家的研究则认为,居民所能感受到彼此间邻里关系的一般为8~12户,与城市规划师在住区规划所制定的邻里规模有很大的差异,所以有些研究者将两者结合到一个统一的邻里类型学(neighborhood typology)中去,从心理认同的角度看,认为邻里交往关系分为三个层次:互助型邻里关系、相识型邻里关系、认可型邻里关系。这三个层次的关系随着空间地域规模的由小到大,邻里交往也由强到弱。据此,将邻里也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5~12户,被公认为是能建立较强的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规模;第二层次为50~100户或150户,人们之间能相互知道彼此的姓名,学者伯鲁汶韦德(Blumenfeld)认为,在300户以下小孩之间还可能相互认识;第三层次500~1500户,超过500户时小孩之间也无法认识了,且从500~1000户这个幅度内并没有什么质的区别。

其中第三层次作为城市单元的邻里,主要为规划中合理安排公共服务设施提供依据,不可能作为社会交往的框架,因此,邻里间的社会交往只可能出现在前两层次所属的邻里范围中。

在中国,学者王兴中等通过“感应邻里区法”研究发现,中国城市邻里交往大致在100m范围内。若按联排式4~6层住宅计算,则方圆100m范围内可容纳100~300户(300~1000人)。同济大学周俭等学者通过对上海城市居住空间的抽样调查研究后提出,我国居住小区规模应是不超过150m的空间范围或4万平方米的用地规模。可见,单个“邻里住区”的一般规模宜在500~1000户或4万~5万平方米,当然,这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数字,还必须根据具体的地形、居民特征、建筑形式(多层、高层或别墅区)等进行具体分析。这一结论对于当今中国面广量大的多层或小高层住区规划设计仍具有较大的参考意义。

2)边界设计

当今的城市空间之所以显得相互隔离而破碎,住区丧失了往日的活力,除了由于以小汽车及其他机动车交通为主的、日益拓宽的道路隔离外,另一重要的原因就是住区自身的封闭与隔离。这直接导致城市地域空间生活氛围的丧失,以及邻里之间、交流空间的消亡。

住区的边界作为住区与城市空间直接联系的部分,是住区居民实现外部交流,住区生活融入城市生活的重要空间场所,因此,住区边界的设计直接影响到居民交流交往活动的实现与质量。作为与城市空间相结合的住区边界,从空间功能来讲是对内部空间一种有效的界定,从而形成居住空间的领域感,体现内外空间的差别。目前开发的新居住区大都有一道由栏杆、围墙甚至电子警戒装置构成边缘界限,清晰地划分出住区“内”与“外”,人为地隔绝了住区空间与城市空间之间的交流与渗透。实际上,边界是最具诱发丰富多样的城市生活的地方,有学者称之为“边界域效应”。培养、强化“边界域”,成为营造城市空间“场所感”及丰富社会生活的重要手段。

亚历山大在主张划定空间单位之间界限的同时,也认为这种边界应当是“柔性的”而不是“刚性的”,要能够保持边界的模糊性,提供邻里互助的联系。因此,住区边界应具有连续性、可渗透性,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方面:

(1)视线通透

人类对自身所处环境范围进行限定是一种心理需求。传统住区四周都以封闭的围墙或者高高的树木进行围合,这是为了满足居民心理对归属感和领域感的需求,空间的围合也有助于增强人们对环境的可认知性和可理解性。但是,围合不等于封闭。人在一个空间获得领域感时,还希望能够与外界保持一定联系,尤其是“视觉”的联系,借此确定并彰显自己在社会空间中的存在与位置,并使“人看人”的天性得到满足。同时,过于封闭的空间完全隔断与外界空间的连续性,不能保证住区与城市之间在视觉上进行信息转换。

因此,住区边界应当摒弃传统封闭的围墙,替代以广场、绿地这种边界处理,既保证空间上的隔离,也保证视线上的通透。人们通过观望,既可以交流也可以监视,既保证住区边界渗透融合,也保证了住区边界的安全性,使人在视觉上感知空间的连续,进而在心理感受上成为城市中不可分割的部分。

(2)空间渗透

传统的居住小区规划理论,提倡将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置于小区中心,并以住宅将其围合起来,实践已经证明了这种布局的失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意识到这一点,一些学者,如肯尼(Milton Keyne)、凯索普(PeterCalthorpe)等对此进行了专门的策略研究,提出了公共空间“可见性”(visibility)概念,邀请人们从其他地方来使用住区的公共设施,增强住区的生存能力与城市互动的能力。具体措施是:较小规模的住区可以将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置于住区边缘的街道两侧;而较大规模的住区也应当确保这些设施场所(商店、旅馆、公共广场等)可以被人容易地从主要道路或公共车站看到,并较容易到达。住区的公共空间就成为住区与城市空间之间的“介质”,有效地促使二者之间的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