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走向理想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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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南京市社会分化的特征与趋势(2)

1.受教育程度。

南京市是江苏省和华东重要的文化教育中心,科教实力雄厚,是国内知名的大学城。社会分层调查显示,教育成为影响社会分层的重要因素,收入与所受教育水平存在正相关。但是六大阶层各自的受教育程度与年收入相关情况并不相同。其中相关系数较高且显着的有管理者阶层、知识分子阶层和工人阶层,相关系数分别为0.445,0.345,0.329。调查反映出管理者和知识分子阶层都属于整体受教育较高的阶层。这两大阶层文化程度众数都出现在本科阶段,而大专以上学历者都超过70%,远远高于其他几个阶层。

和谐南京调查也显示,职业与文化程度存在正相关。

通过文化程度与职业的交互分析,可以看出,大学本科及以上高学历者的主要职业分布是党政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管理者等,即他们属于管理者和知识分子阶层,这与社会分层调查的结论是一致的。

2.单位性质

社会分层调查显示,53.3%的管理者2003年所在的单位性质是政府机关。而69.6%的知识分子2003年所在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单位作为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社会资源分配的主体手段已经逐渐弱化,但迄今为止,在中国社会当中单位还是相当强的资源分配手段,尤其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近些年来,政府在中国经济增长的拉动过程中发挥了主要作用。如果在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工作,意味着获得了资源获取上的组织优势。管理者阶层和知识分子阶层在经济资源上的优势或多或少与这相关。

南京市个体私营业主与管理者和知识分子阶层在收入和住房来源上有较大区别。从收入来源看,2003年南京市管理者和知识分子以工资、奖金和单位其他福利为主的分别占86.7%和87.5%;而个体私营企业主2003年年收入的主要来源为经营收入,占所有收入来源的73.8%。从住房来源来看,单位福利分房是管理者和知识分子阶层的重要住房来源;而个体私营业主住房来源则相对多元化,他们通过单位分房获得住房的比例较低,而且租住房屋的比例较高,达到18%。收入和住房来源的不同,显示出三大阶层在资源获取手段上的差异,管理者和知识分子阶层主要是通过组织手段获得,而个体私营业主则主要是通过市场手段获。

第二节阶层分化对和谐南京的影响

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变化深刻、急剧,社会群体利益急速调整,社会群体结构的分化较快,而社会关于利益调整的政策、措施相对滞后,由此导致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利益的摩擦和碰撞不断。当前南京市各项改革正加速推进,社会利益不断调整,社会阶层矛盾日益显性化,贫困弱势群体等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强。

没有分化,就没有进步。阶层分化的出现是我国社会进步的表现,它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力快速发展的产物,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实现社会结构的优化重组,才能进一步推动社会的经济与政治改革,推动整个社会的转型与发展。所以谈及阶层分化对和谐南京的影响,应该说其主流是积极的,是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但是现阶段阶层分化是自发形成的,且还在进行之中,还不合理,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不适应的地方。

当前南京市社会阶层结构总体特征就是稳定因素和不稳定因素并存。中等收入阶层已经在形成之中,而且开始发挥稳定因素的社会功能。管理者、知识分子和个体私营业主三个阶层是未来社会中间阶层的构成主体。中等收入阶层的发展壮大对于建设和谐南京,以及消除两极分化、维护社会稳定等意义重大。但是南京市现有的社会结构仍然存在着许多不稳定因素。调查显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底层社会的生活满意度很低,相对剥夺感较为强烈。

对自己未来生活水平的预期,可以从侧面反映一个阶层对生活的态度积极与否。社会分层调查显示,从整体上看大部分社会阶层对未来生活水平的预期是好的,认为未来生活水平会有所提高在各大阶层中所占比重都很高。但令人担忧的是,农民阶层和失业者阶层对自己生活水平在近期内有所改善持消极态度。这两个阶层中分别有49.2%和51.3%预期两年内自己的生活水平“跟现在差不多”。甚至失业者阶层中有18.8%的人认为将来的生活水平会有所下降或大幅下降。另据和谐社会调查显示,有20.9%的人对未来收入预期表示出“没有信心”和“完全没有信心”。对未来生活水平的预期十分悲观,说明底层社会对未来生活水平能否提高缺乏信心,这种对生活的消极态度有可能引发其他的重大社会问题。

生活满意度是指对自己生活质量的主观体验,它是衡量一个人生活质量的综合性心理指标。值得关注的是,社会分层调查显示失业者阶层的总体生活满意度已经超出了一个合理的范围。失业者阶层的生活满意度相当低,对现实生活表示不满意占58.8%,表示非常不满意占21.3%,两者共占80.1%;而表示满意的占8.1%,表示非常满意占0.6%,两者之和仅为8.7%。一个人的生活满意度一方面取决于自身对目前现状与期望之间的差距;另一方面与诸多社会心理因素,如压力、他人支持、角色成就和生活质量等密切相关。失业下岗人员由于缺乏稳定的工作,失业前后生活方式改变,加上对社会上不公平不合理事情的切身感受,因而对生活的不满意程度很高,相对剥夺感强烈。

二、工人与管理者阶层的分化和矛盾日益明显。

国企改革前后,工人与管理者阶层之间的关系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改革以前,工人与企业领导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干好干坏都拿一样的工资;改革之后,企业的管理者具有法人资格,工人的身份制彻底解除,管理者与职工是不同的利益群体,两者在利益上的分野越来越明显。其次,由于改革的不彻底性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工人在与企业所有者、管理者在“对话”中实际上处于下风。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在订立劳动合同、规定劳动报酬、支配工人的劳动、处罚和解雇工人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权力,而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相对较少。据课题组调查,在推动企业改革中,南京市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未充分体现。

在168家被改制企业中,还有27家企业没有工会,58家企业未成立职工代表大会。

近年来,随着南京市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入,直接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大量增多。2004年南京市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市、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273件,同比增长29%。有的企业破产关闭,职工下岗失业,再就业无门,社会保障一时又跟不上;有的企业停产、半停产,对职工的长期欠债无法偿还;还有的企业在兼并、经济性裁员、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合资合作、事业改企业等过程中政策不透明,工作不细致,操作不规范,程序不合法,损害了国家、集体尤其是群众的利益,因此发生较严重的矛盾和纠纷。从南京市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来看,就有相当数量是由于职工对工龄经济补偿、协保、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等改革措施不理解或感到利益受损而不能接受所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