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人本心理学研究方案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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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人本心理学现象学研究方案(8)

沃兹批判了传统心理学通过实验测量来考察信度所造成的结果:第一,产生了大量的知识(尽管仍然在争论),提供了与信度相应的大量的定义、数学模式和资料收集过程。第二,这种对待问题高度特殊化的方式,导致了贬低心理学其他方法的信度观点和标准的价值。主张在考察研究的信度时,心理学家必须转变世界观,以新的视角来看待现象学研究。沃兹认为,意义与情境有着复杂的联系,不存在事物自身的意义。在人类生活中,事件的关系具有多重性和情境性,人们是在一个更大的整体中实现对整体的理解。而研究者对意义的反思与理解都只是体现了在特定时间、情境中的理解。因此,对某一事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多重的意义解释。最关键的一点是,这些不同的解释既相互关联又与资料相互关联。研究者在分析中,尽可能变更对资料审视的视角,反思性地评价各种解释之间的关系以及与资料之间的关系。这些发现是相互补充的吗?一种解释是否优先于或者包含另一种?一种解释是否否认了另一种解释?这些差异在更大的一个整体中是否相关?只有经过这一过程,表面性、片面性以及错误才得以显现,所获得的研究结果的信度才得以提高。

3.6.研究报告的撰写

现象学研究报告包括:问题的提出、研究方法的说明、参与者的选择、研究情境的说明、资料收集的过程,用于组织和发现资料的方法以及研究所蕴涵的心理学理论和运用价值——这与传统研究报告没有多大的差异。但是,由于现象学研究强调面向事物本身的重要性,注重具体事例对过程的证明,因此现象学研究报告的每一个部分都可包含原始资料——由参与者或访谈所提供的逐字描述——既可把它们作为报告中的一部分也可作为附录。

现象学研究的结果是一般的、结构性描述。研究者可以自由地采用多种方式来呈现研究成果——可以是摘要,也可以是系列文章或评论,可以通过图、表、实例、照片来表现。吉尔吉认为,研究结果如何表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究者与他人交流的方式。相同的研究结果可以依据受众的不同以多种方式表达出来。

在费舍尔和沃兹的研究中,他们按照不同的目的,以5种不同的方式呈现其研究结果。他们把前两种称为“个案大纲”(case synopses),第三种是“例证性叙述”(illustrated narrative),第四种叫“概要性浓缩”(General Condensation),最后是“一般心理结构”。

个案大纲分为两种,一种叫“个人的个案大纲”(individual case syhopse),它是对每一个具体的受到犯罪行为伤害经验重要方面的呈现。另一种大纲称为“样例”(Examplar),它所呈现的是浓缩的、简短的但具体的样例。它比前者更简洁,只有那些体现了所有参与者经验的特征才得到保留。个案大纲给读者提供了一个具体的事例,能引起他们对自己生活的反响。前者包含更丰富的细节,在简洁上逊色一些,但是更生动。

例证性叙述主要是为参与公共论坛的听众和参与讨论的人提供的,以印刷品形式呈现的。这些论坛由政府官员、警察、市民代表、大学的人文主义者举办,为了探索公共政策制定中的人类价值。材料的名称是“受犯罪行为伤害:一种质的说明”。包含了5个标题:①常规生活;②受到困扰;③受到侵犯;④重新整合;⑤继续生活。在每一个部分首先是一个概括的陈述,然后是从访谈记录中例证性的引用。这种形式意欲提供经验时间顺序上的概要,同时又能保持不同参与者具体性和特殊性。

概要性浓缩是对描述的共同特征简洁地描述。这是最为简洁的一种表达形式,一般只有1~2页长。主要是简要和准确地表达包含所有个别案例经验的本质。它的最大的特点是高度的压缩、简洁,研究者希望通过这种形式能被广泛的读者群(从普通市民到科学家)所记住。它的不足在于,与较长的文本相比,它没有保留其中的丰富性——一般主题上的具体性和变化性。

一般的心理结构是对经验整体的描述,既包含对经验结构的说明,也包含对证明基本主题具体变化的描述引用。其优势在于,它是对复杂生活经验的系统反思和呈现。只有到了这一层次,心理学研究才考察到了人类事件相关本质。我们在附录中提供了其中的三种方式(见附录3)。

3.7.现象学研究方案的应用

从20世纪世纪的60年代末现象学研究方案形成以来,其影响力不断扩大,不仅在美国、加拿大,欧洲的很多机构与大学也都把现象学研究方法当成一个主要的研究方式。尤其是杜奎森大学,成为“新世纪现象学心理学的首都”。人类社会实际中的多种现象都受到了现象学研究者的关注,从只对个人产生影响的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件(如,焦虑)到对全球产生影响的大事件(如,9·11事件),只要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主题,都成为现象学研究的对象。这充分体现了心理学研究关注人类存在经验,回归生活世界的思想。从数量上看,杜奎森大学从建立现象学研究方法的博士点以后,运用这一方法已经完成了250多篇博士论文——这当然不包含其他机构研究者对这一方法的运用。在此,简要介绍几个非常着名的现象学研究结果及其应用。

3.7.1.费舍尔和沃兹对“受犯罪行为伤害经验”的研究

在费舍尔和沃兹的研究中,研究者认为获得了一般心理结构并不意味着研究工作的结束,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阶段是把心理发现与生活世界联系起来。来了解现象学研究方案对研究结果的运用情况。所以,获得了研究结果以后,研究者继续思考与所研究现象相关的问题,如,就某种文化来说,犯罪率持续上升意味着什么?所获得的研究结果对警察和司法系统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研究结果是否有助于公共政策的决策?在危机中心,研究结果在对待受害人治疗上有什么实际意义?这一研究结果与犯罪学和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有什么关系?还存在哪些没有解决的问题,通过进一步的研究,怎样才能得到解决?提出这些问题的目的就是为了在最大范围与文化内共享研究成果。

费舍尔和沃兹的研究在几个方面得到了运用:

①他们的描述帮助了其他受害人理解和调节自己的体验;

②他们的研究结果帮助了为犯罪行为受害人提供咨询服务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患者更敏感和更负责。

③他们的研究结果提供了这一领域权威信息。如受害人设想,她报了案以后,警察会立即对犯罪行为展开调查,而当这一预期没有出现时,她就感到失望和愤怒——这一研究结果对于权力部门来说具有重要价值——社会公正系统与受害人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无论对维护公正系统的形象和保护受害人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④研究结果让警察机关了解了受害者的真实感受以及他们所受到的伤害,增强了警察机关改变公共政策的动机,同时为他们提供了警察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如果受害人要消除犯罪行为对他们所带来的伤害,仅有经济上的赔偿是不够的。因此,研究结果为制定较为完善的机制,帮助受害者恢复正常生活秩序提供依据,同时呼吁防止警察工作上疏忽和不称职导致进一步的犯罪。

事实上,费舍尔和沃兹的研究确实给当地的警察工作带来了改进,并对政策的制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3.7.2.吉尔吉对“学习经验”的研究

作为一个拥有传统实验心理学背景的理论家和实验心理学家,吉尔吉最初关注传统实验研究的主题,如感知和学习,随后他试图以存在-现象学视野来重新探讨这些问题,阐明心理学的人文科学特征,发展人文科学和质化的心理学研究方法。他自身为此作出了很多开创性的研究工作,对学习经验的研究就是其中之一。

吉尔吉对学习的研究的基本观念是试图发现构成人们日常生活中学习的因素以及人们是如何完成学习的。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吉尔吉通过“你能尽可能详尽地描述一个产生学习的情境吗”的问题指导参与者对自己学习经验的描述。随后吉尔吉把研究者与参与者之间就学习情境的对话,通过录音记录下来,然后被转录成书面材料,构成研究的“材料”。在对这些资料分析中,吉尔吉写道:“首先,研究者对文本进行阅读以获得对资料的整体感受,其目的就是获得参与者所表达出来的自然的‘意义单元’。此时的态度应尽量开放。自然意义单元得到清晰的确定以后,研究者尽可能阐明意义单元的主题”。然后回答“什么是学习”和“学习是如何完成的”这两个问题,实际上就是要获得学习的结构与类型。在对原始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获得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形成一个关于学习的本质特征的描述。

吉尔吉对学习经验的研究显示,学习,是指参与者在特定情境下的适当的新行为或体验。

3.7.3.费舍尔对“焦虑经验”的研究

威廉·费舍尔对焦虑的研究也是现象学研究方案中着名的案例。在他的研究中,费舍尔报告了两个相关的研究:对自己处于焦虑体验和他人处于焦虑体验的研究。

研究的指导性问题是:请详细描述一个你感到焦虑的情境,并描述在这一情境中你的感受,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