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每一次感动都值得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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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借一扇窗发现爱(6)

麦丽走到冰箱边,取了一罐饮料递给我,“看你累的,先歇歇。”然后,她平静地对我说:“记得那次你来找我商量给你老公买礼物的事吗?就在那事的前一天,我偶然发现他有不轨行为……”

曾经的一幕在我脑海中重现,直到今天我才找到麦丽冷漠的答案。懊悔漫过心扉,我为自己的自私和粗心内疚。可想而知,当我兴奋地和麦丽分享自己的幸福时,她正在经受着老公背叛的痛苦,而我还用自己的快乐刺激她……

“麦丽……”我不知说什么好。

“好了,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这不好好的吗?离开不爱自己的男人,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但我开始时却很固执,我以为是我不美,他才……我拼命地打扮自己,甚至模仿那个女人的模样。可我渐渐发现,一个男人不爱你了,你做再多努力都是徒劳。最关键的是,我认识到,错不在我……哎!颖颖,遇到个真心爱你的男人不容易,你好好珍惜吧!”

懊悔的泪水早已漫过脸庞,我真想对麦丽说一千句一万句对不起,可我喉咙哽咽着,什么也说不出。看着我的样子,麦丽“扑哧”一下子笑了出来。

走过来拉起我的手,说道:“傻丫头,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子。好久没逛街了,就盼着你来陪我出去走走,说不准还能碰上个金龟婿呢,新的生活还是要开始的……”说着,麦丽已经走到镜子边披那件我和她一同买来的披肩,而我却怎么也控制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

(佚名)

最是难忘黎小蛮

那天我在机场哭得天昏地暗,却从来没有这样幸福:鬼马精灵的黎小蛮轻描淡写的挥手之间,就解决了我困惑十年的问题。

我说她飞天而来

黎小蛮住我隔壁,起初我俩只是那种擦肩而过连头都不用点的邻居。

我过着最有规律的生活:每天早上7点50出门,赶一趟地铁去淮海中路的咨询公司上班,黄昏回家,为自己做一顿丰盛的美餐,饱餐之后,看书、听音乐、睡觉。

而黎小蛮的生活,据我观察,似乎既有规律又杂乱无章。

规律是我每天早上雷打不动可以在电梯间看到这个高高瘦瘦的女孩,有时她衣衫褴褛哈欠连天,纠缠卷曲的长发加上指间夹着的香烟,一脸太妹相;有时她又全身套装,头发整齐梳起,浑身散发淡淡香水味道,全上海最资深的白领都没她精神。

准确地说,黎小蛮是莫名其妙地闯进了我的生活。

十月的最后一个周末,我正在厨房忙我那锅靓汤,忽然响起狂暴的敲门声,一打开门,便看见那个高高瘦瘦的女孩一阵风似地卷进来,不由分说地一路往里闯,口里大声嚷嚷:“我的钥匙忘房里了,借你的阳台用用!”

我一把将这个看似纤弱实则鲁莽的女张飞从阳台拽回来:“小姐,这里是十一楼啊,你以为玩蹦极呢!”

后来,我就和这个女张飞一起共进晚餐,再替她打电话叫锁匠。看着那串闪亮的钥匙就安安静静地躺在桌子上,女张飞一声长叹:“看到这串钥匙,忽然觉得自己真的很孤单啊!”

然后她冲我甜甜一笑:“我叫黎小蛮,交了你这个朋友了!”

她说她很勇敢

认识黎小蛮之后,才知道原先对她留下的印象全是假象,她既不是太妹也不是什么高级白领,不过是一个广告从业者,因为常常要通宵加班加点,所以免不了蓬头垢面无精打采的时候,穿的套装也不过是偶尔客串广告AE的戏服罢了。

真实的黎小蛮,具备传说中侠客的所有美德,善良真诚、恩怨分明、必要时不惜为朋友两肋插刀,只是,少了一点精明——用她自己的话说:“这叫做勇敢!”

在黎小蛮的履历里,曾经有过社工、乡村女教师、青年志愿者等等高尚的经历,对照她黑黑眼影猩红嘴唇酷到极点的形象,着实令人咋舌。

所以,黎小蛮常常在某个时间就突然决定一件事,去挑战自己,鼓励自己尝试陌生的极限,而且说做就做,从这一点来看,她的确要比我和其他人勇敢得多。

和黎小蛮的邻居生涯中,我遇到最多的状况就是:忽然收到黎小蛮快递过来的钥匙,通知我她又要出门数日,要我记得帮忙照看她的金鱼和月季。

过后数日,我会不断从网上收到她的消息:在湘西深山老林里和土著拍的照片、沿着古丝绸之路行进的痕迹、或者山穷水尽要求立即支援的求救信。

面对如此勇敢如此率真的黎小蛮,我只有叹息一声,接受她所有的出人意料和放任不羁。

我说我很认真

千真万确,黎小蛮这样随心所欲的日子,我一天也过不下去。

如果说黎小蛮属于黑夜,充满了不可预知的可能,那么我就是永恒的白昼,过着水至清人至察的生活,不揉半粒沙子。

我习惯循规蹈矩,在固定的时间做固定的事,从不奢望,亦不轻易放弃,这是一种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这种态度,我总结为两个字:认真。

因此,我把一份乏味文秘的工作想象成古老而漫长的围棋游戏,它平淡却优雅,细碎但从容,这份想象支持我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一做五年,并且毫无去意,当公司所有的员工都差不多人才流动了一遍之后,一日总经理感慨万千地拍着我的肩膀:“小余啊,你才真正是公司元老级的员工啊!”

我每天给自己做饭,五年一千多顿饭,食谱遍及全中国的所有菜系。

我让自己习惯阅读,看加西亚?马尔克斯,看米兰?昆德拉,看英文法文,看一切感兴趣的书,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参加各种考试,居然考出了一摞证书,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语言。我把周而复始的生活过得津津有味。可黎小蛮看我的眼神却分明闪烁着同情和怜悯,她甚至买了一本一度红到发紫的畅销书——((谁动了我的奶酪》给我。

我告诉她:也许你今天看不到我的付出能得到什么,但十年之后,你一定能看到上帝对认真的人有怎样的回报!

于是,就像我包容她一样,黎小蛮也长叹一声,然后老老实实地接受我的原地踏步。

她说爱情是偶遇的花朵

黎小蛮最近一次出行,为期三月,临走前宣称,此行足迹将遍布半个中国。

在最初的一个月,我还断断续续收到过她的一些消息,惊险得像《环游地球八十天》一样,遇窃、身无分文、在酒吧打工赚取路费继续前进。

后来就干脆断了联系,无论我往她邮箱里倒多少垃圾,往她的QQ上发消息,黎小蛮这个人,在后来的两个月里,就人间蒸发了。

然后,毫无征兆的,在某日下班前,我忽然收到黎小蛮的短信:平安抵达,等你晚餐。

那天晚上,我看到瘦得形销骨立但精神分外矍铄的黎小蛮坐在我的门口,身边是一堆破破烂烂的行李,但这些都还不足以令我震惊,真正令我震惊的,是黎小蛮身后的那个人。

那个人,我怎么形容好呢?

皮肤大概只比烟熏火腿白一点点,发型是那种怒发冲冠式的,一双布鞋露着三个脚趾头,还高得吓人,坐在地上的黎小蛮在他的映衬下娇弱得像一只在雪地里觅食的小麻雀。

这是黎小蛮在云南的土著向导丁巴,当时一群人同登玉龙雪山,在离顶峰500米处,黎小蛮高原反应发作,所有的人都在向顶峰冲刺,而她停留原地,呼吸困难,痛苦难当,在绝域苍茫的雪山顶峰,陪着她渡过难关的,只有丁巴。

大概就是犹豫了三秒钟吧,三秒钟之后,黎小蛮做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这个人,就是要牵手一辈子的那个人了!——虽然他可能永远都不明白CARTIER是什么东西,不知道全上海哪里的咖啡最好喝,不知道一切有关流行和时尚的新鲜玩意儿,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她最困难的时刻,永远不会扔下她一个人。

我说爱情是水晶瓶里的回忆

我喜欢张爱玲在《金锁记》里对爱情的比喻:“……明晰,亲切,然而没有能力干涉,——不多的一点回忆,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

就好像我对:Kan的爱。

Kan是我爱了十年的人,从高中开始,我就一直期待有他出现的场合,然后默默地守在角落里远远仰望他。篮球赛、演讲、甚至高考,我坚持要考上海的大学,面对家人,说不出任何理由,但死死攥着笔,不肯填“上海”

以外的任何城市。

就这样,每年至少有一次机会我可以再见到他。每年一度的同学聚会上。我默默看着Kan和我一样一点一点地成熟长大,他开始放弃球鞋运动装,开始打领带,开始带女朋友同行,只是每年他身边的女孩都不是同一个人,有一次他颇为无奈地感叹:“就是找不到感觉啊!”那时候他有点醉意,草草地抓抓头发,像极了当年篮球场上的憨憨模样。

黎小蛮问我:“你爱他吗?”

“爱!”毫不犹豫。

“他爱你吗?”

沉默半晌,我困惑地答:“不知道呀!”

黎小蛮愤怒地挥着手:“那你去问他啊,你不问怎么会知道?”

但我不是一个习惯改变的人,多年来满足于每年见他一次,偶尔通通电话,然后细细回忆,偷偷喜悦,所以,面对黎小蛮强烈的建议,我期期艾艾:“这个,不大好吧?”

黎小蛮冷哼一声“爱情白痴”,转身领着她的丁巴见识上海滩的繁华去了。

她说我要为你做件事

黎小蛮最终决定放弃都市的繁华时尚,和丁巴一起回到玉龙雪山脚下开酒吧做老板娘去了,离开时这个没有良心的小女人全无一点离愁别绪,甜甜笑着,就像最初见到她那样。

她像痞子一样拍着我的肩膀,吊儿郎当地说:“有什么好再见的,飞机才几个小时,想我就飞过来看我吧!”

完了才俯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姐姐你要勇敢。”

我的眼泪一下子不受控制地流下来,泪眼朦胧中,我看到黎小蛮挥着手挽着丁巴走了,轻快地、调皮地、眨着明亮好看的大眼睛离开了。

然后,我的电话响了,那头是Kan温和的声音:“余余,有人替你问了我一个问题,那个叫黎小蛮的女孩说,我应该亲自把答案告诉你,你——愿意接受我吗?”

那天我在机场哭得天昏地暗,却从来没有这样幸福:鬼马精灵的黎小蛮轻描淡写的挥手之间,就解决了我困惑十年的问题,现在,我爱的那个人,正焦急地穿行在高速公路上,为了我们那个期待了十年的拥抱。

(长安熏香)

一个半朋友

这就是你所说的好朋友好兄弟,你交一百个,一万个朋友,也抵不上爸爸的一个半朋友。

从前有一个年轻人,不思进取,每天沉沦交一些狐朋狗友中,他父亲看了很心疼,便选了一个日子,大摆宴席,招待这些“狐朋狗友”。他叮嘱儿子在后面不要出现,叫他看看他交的这些朋友实不实交,他儿子满脸疑惑,大言不惭:“我的这些朋友,那都是过了命的兄弟,你怎么试探都白费。”他父亲没做任何回答,就是叮嘱他不要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