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名人传记丛书——范仲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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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在地方为官的十年(1)

中进士改回范姓

范仲淹到应天府书院的第二年,曾由应天府荐名礼部参加省试,但没考上,仍回书院苦读。

考试分两阶段,由州县将所考察保送的考生,送到本府考试,在秋季前先考选一次,叫做秋试。考试及格的再送礼部考选,叫做省试。到礼部应试的考生叫贡士或举人,省试及格的就称为进士。对礼部所考选的进士,还要进行一次淘汰,名次与原来礼部所选的也不一定相同,是由天子另派大臣或亲自在殿廷主持复试,称为殿试。

1015年3月,27岁的范仲淹,连续通过了省试和殿试,登上了进士科。范仲淹在中第后,作了一首诗:

长白一寒儒,名登二纪余。

百花春满路,三月雨随车。

鼓吹迎前道,烟霞指旧庐。

乡人莫相羡,教子读诗书。

这次考取进士的人,没有先前已经成名的人,全部都是寒儒俊才。

在这次殿试中,已经开始暴露出一个地域之争的问题。按惯例,殿试完毕后,皇帝要召见录取考生中的前几名,再次考察他们的才智,然后决定出殿试状元。

当时蒙获召见的有(山东)胶水人蔡齐和(江西)新喻人萧贯。蔡齐外貌俊秀,文质彬彬且举止庄重,宋真宗对他很中意,想封他为殿试状元。这时,站在一旁的宰相寇准说:“南方下国人,不宜冠多士”。宋真宗立刻决定举蔡齐为状元,而且很高兴得到了这样的人才。

寇准是下邦人(陕西渭南县东北),为人忠直。宋太宗时曾经在殿中奏事,因言语激烈把太宗气得拂袖而去,他情急之下,竟上前拉太宗的衣服,请太宗坐回去,等事情决定后才肯退下。太宗不但未加责怪,反而嘉奖他,将他比为唐太宗御前的魏征。宋真宗时,辽人入侵,身为宰相的寇准力主天子亲征,才使得辽退兵。他有才干,敢担当,但颇为自负,尤其厌恶“南人轻巧”。这次,他又借机打击南方人。出殿后,还对人说:“又为中原夺得一个状元。”

唐中叶以前,中国经济文化的重心在北方。安史之乱后,经济文化重心才渐移到南方。范仲淹所处的时代,正是中国的政治重心由北向南的过渡前期。南方士人在经济上占有优势之后,开始在政治上力求表现,想要从基层爬到决策层,他们代表的是一种改革的动力。

宋朝的考试制度和唐朝有很大的区别,唐朝的科举考试是属资格考试,礼部考试及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及格才能授以官职。宋朝则由资格考试变为任用考试,考中进士后马上就可获派官职。

不久,范仲淹被任命为广德军司理参事。广德军就是现在的安徽省广德县,军与州的大小同等。这个地方距江苏、浙江交界处不远,正好与范仲淹的老家吴县之间隔着太湖。司理参事是掌管讼狱、审理案件的职位,从九品。这一类的职务一般都是入官之初担任的。范仲淹获得派职后,很快就从朱家把母亲接来,但他并没有忘记朱家的养育之恩。他考进士时是以朱说的名字上榜的,将荣誉留给朱家,也算是对朱家二十多年来的养育教诲之恩有所报答。在改回范姓后,他与朱家仍情义甚笃,处处照顾朱家。随着他地位的逐步高升,反而更加用力回报朱家的恩德。

范仲淹处理事务极为认真,绝不徇私枉法。他敢于直言,一心一意为百姓办事。几乎每天都捧着刑狱案卷,与直属上司争论案件中不合理的地方。许多次上司被他气得拂袖而去,还时常拿职位来压制他,可他从不退缩,坚决据理力争。因此许多冤案得以平反昭雪,他们对范仲淹都感恩戴德。

范仲淹还有一个习惯,每次与太守争辩后,回家必把两人辩论的内容记在屏风上。到他去其他地方任职时,屏风已被写得满满的,没有丝毫空隙了。

范仲淹还非常重视教育的发展。在广德任职期间,他发现凡是没有学校的地方,百姓们都懵懂无知,没有人主动读书,也不知道何谓学问。于是他请来三位老师,开设了一个规模不大的学堂,在当地大力提倡教育,鼓励年轻人前来读书。在范仲淹的努力下,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以后有不少人都取得了功名。南宋时,一个叫洪兴祖的人到此任官后,特地把范仲淹的画像恭恭敬敬地安置在学堂,要地方上的学子们,世世代代以他为先师,以感激他的恩德。

1017年,范仲淹迁文林郎,任集庆军节度推官,年29岁。文林郎是他的官阶,是文官的最低阶之一。集庆军就是亳州,在应天府南方大约70公里处。当年宋真宗驾幸应天府之前,曾先到亳州谒太清官,并在那儿下令升亳州为集庆军节度。推官掌刑事判牍,从八品。

范仲淹终于决定向母亲表露从他得知自己是范氏子孙后的心愿——恢复范姓。在获得母亲的同意后,他上表请求更改姓名。在所上的表中,他引用春秋时代范蠡改名为陶朱公和战国时代范睢因相秦而改名为张禄的典故,说明自己因母亲改嫁而易姓朱之事。他写道:“志在投秦,入境遂称于张禄;名非伯越,乘舟偶效于陶朱。”从这时起,他正式恢复了范姓,改名仲淹,字希文。

泰州的“范公堤”

范仲淹从27岁开始任官职到37岁的十年间,职位并没有多大提升,都是级别比较低的官位。宋朝这个时候的官职很混乱。按照正常制度,寄禄官有寄禄官的官名,职事官有职事官的官名,都有特定的名称,并不混乱使用。寄禄官是指阶官,即表明其身份等级的官阶,按资历序迁;而职事官则是指其实际的职务。如唐朝的正一品官叫做开府仪同三司,二品叫做特进光禄大夫等。由于五代十国的长期混乱,职务时常都是临时差遣,也没有正式的任命文书。宋初时,并没有把这种混乱的现象加以整顿,出现原有的寄禄官名几乎等于被职事官名所取代,但原有的阶官又仍保存。使用的官名一方面可用来表示官阶,一方面又用来表示其职务,官阶与职务混淆不清。比如一个吏部郎中,不一定在吏部任职,他可能实际去担任开封府的首长。他的官衔变成“吏部郎中知开封”,吏部郎中是“官”,知开封府是“职”,官与职分家,官是虚名,职才是实际的官。

范仲淹31岁时迁隶于秘书省校书郎;33岁时,他的职务改为监泰州海陆西溪镇盐仓。这时他的全衔是“文林郎试秘书省校书郎,权集庆军节度推官,监泰州西溪镇盐仓”。“文林郎”是旧有的寄禄官名,“试”是尚未正式任命的意思,“权”是兼任。最后这个“监”,是派往监察的意思,这个差遣才是他真正的职务。“监”还有一个意思是在矿区和盐区设置的特别行政区域,有的与县的范围相同,有的则小一些。泰州在今江苏泰县,海陵西溪镇是盐区,海陵则是泰县县政府所在地。

1022年2月,宋真宗驾崩。1023年宋仁宗赵祯即位,年仅13岁。遗诏由皇太后垂帘权同听政,处分军国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