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奔跑,在梦将消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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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头发长了

头发长了。这次是齐耳还是马尾?真是个问题。

按理说不是遗传,但究竟来源何处,也至今未知。我的身体内有愤青的基因。喷发只是早晚的事。少年时习画,便爱死了那邋遢样,以为这是艺术的真谛,画画得很糟糕,还弄一裤子颜料,头发半长不长的,远远看见学生科的人便绕道走,只为了让头发再多长一两日。后来十八岁入行讨生活,假装社会精英,西装四五套,领带七八条,无边眼镜外带公文包,恨死了自己的年纪,为什么我不老一点?头发,那是一律的短,他们留什么,我便留什么。

终于撑不住了。像在做另外一个人。便远远的跑到了北京。

忽然发现发型不重要,滚烫的生活才是真谛。一天到晚混夜店,天亮狂吐,子夜来神,胸中有某种东西在莫名涌动,不知所终。头发一年剪一次,忽然长,忽然短,像极了那抽风般的生活。后来遇见了一个女孩,她将我拉到发廊,剪成了一个刘海般的童头,她说这很适合我。望着镜子里清纯可人的自己,我也就信了。过了很久,我才知道她的前任男友是一个扎着马尾的家伙。她不喜欢他了。

童头留了几年。年纪越大,便越想小一点。听见有人说你还是一个高中生吧,便高兴,恨不得在中学门口把妹,手拉手去上学堂。

后来闪电劈雷,生活翻云覆雨,我便剃了一个光头。朋友们说像一尊罗汉,有佛的气质,又有金刚的彪悍。我很满意。旧我已死,新神出道,本是玲珑剔透身,大象无形,我便是我,头发算什么?

我忘了它是会长的。

三千烦恼丝,终于化作奔腾的文字,潜入生活的底渊。扎一个鬏鬏,穿一件麻衣,松松垮垮地走着,在城市,在乡间,阳光照射下来,眼前一阵阵的发黒,走着走着,我真怕自己会一头栽倒在人流中,就此离去。

发梢挡住眼睛的感觉其实很好。它很忧郁,很文艺,很真实。我不喜欢别人看见我的眼睛,我缺乏与他们对视的兴趣。

我曾想,每个男人或许都应该在年轻的时候留一次长发,几千年以来男人们都是这么干的,贵人不顶重发,那只不过是秃子的狡辩罢了。尽管长发的男人大多矫情,甚至肮脏。但那只是因为他们把所有的智慧都寄托在了头发上。人们恨他们是有道理的。

他们的平衡感出现了问题。

曾经有一位老师的长发辫很好。有一天他在走廊上拦住我,指着我的长发说,这个大院的头发以我为标准,比我短可以,比我长了不行。我很喜欢他的表达方式,便听了他的话。他最近身体不太康健,需要化疗,头发也没了。我不能想象一个没有长发的他究竟是什么样子。

在梦里,他好像对我说过,他那头发是假的。我信这句话。

长发其实是属于年轻男人的专利。男人一旦有了肚腩,再留长发就需要胆量了。搞不清现状,辨不清是非,执着地留着一头长发,他是想要固执地活在梦里。

我始终同情他们。

我曾经幻想过自己年老时的样子,如果我真的能够抵达,我希望他是一个留着灰白色的短发,衣着朴素,眼神或远或近的一个瘦瘦的老男人,他可以抽烟斗,但不能留指甲。年轻时,他跑起来曾经像风一样快,爱起来如火一般浓。他不曾辜负他的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