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奔跑,在梦将消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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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那泛黄的球

从某种角度来说,我应该是一个南美人。南美人有两大特征,一是喜欢写小说,二是中意踢足球。由此看来,我是生错了地方。

少年时我们曾在酷暑的正午去水泥地上,去废弃的炉渣场上踢球,胶鞋底都快被烤化了,一张张黝黑的脸,一个个迫切的涌向水龙头的顽劣之猴。想来真是发疯。那温度几乎会令人窒息。可我们仍然要踢球。即使世界崩溃,我们也要奋勇射门。

十二三岁那年,我们工厂的孩子们组了个球队,每人带着几块钱,浩浩荡荡地去县城比赛,我们约好和县城最好的重点中学的球队干上一场,比赛的地点在每个县城都会有的那种中心体育场,沙地,再加上几丛野草,放几个木框就当球门了。那天我们差点造成交通堵塞,围观的人群里三层外三层。谁说中国足球没基础?我们只是不信任那些当权派罢了。

我们唱着歌彪悍的离去,来自山谷工厂的混孩子们,战胜了县城最光鲜的少年。你说这是多么刺激的一件事情!没人知道少年的热血,是如何奔腾的向前。

我们当然是来自野球的国度。马拉多纳成为球王后的回忆是:他感激他那贫穷的父亲在他年少时给他买了一个小小的红皮球,他日夜操练下,终成大器。可这只是奇迹罢了。什么是奇迹呢?就是无法复制,无法翻版的事情。比如我。我的父亲也给我在年少时买了一个小小的红皮球,可我却最终只是成了一个社区级球队的前锋。

你能看出两者之间的差别吗?

所以,人们喜欢用一些莫名其妙的结论来鼓舞自己向前,这就好像抽风一般的不讲道理。人人都有自己的天地,不要强求别人的活法,也不要沮丧自己的前方。

那个红皮球给了我很多温馨的回忆。我曾将它藏在教室后面的扫把堆里,或者是炉渣场的暗水沟里,每个小伙伴都知道这个消息,放学铃一响,所有男生都疯狂地涌向炉渣场,硝烟弥漫,斗志昂扬。我还记得那几个踢得不错的孩子。有一个后来好像来了北京,进入了IT行业。当年他可是朵奇葩啊。标准的梅西式打法。速度极快,身体硬朗,无论是过人还是打门,都极端的爷们。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京城的IT行业可不是那么好混的。他在那时就让我明白了天赋的含义。我明白足球也是讲究天赋的,起码他的天赋就令我望尘莫及。天赋是不可解释的。有些人天生平衡感很好,有些人天生节奏感很好,你无法说清楚这是为什么。可惜我们的教育从来就不是因人施教。你或许是一个天才鼓手,可是你一辈子或许都没有摸过鼓槌。你或许是一个神奇的画家,可惜你竟然成了一个厨子。命运的轨迹就是如此的诡异。

当然,不是每个天赋都有可能成就。但我热爱那些历经追求或许无能为力最后仍能将其延伸为兴趣的人。你仍然可以是一个厨子,可是你对美术的欣赏能力会使得你炒的菜更加鲜艳,你可以是一个平凡的司机,可是你在回家夕阳下,你能高傲地哼唱帕瓦罗蒂。

天赋不可违背,但也无须较真。我们必须学会享受自己的天赋,作为一个人,只有在发挥自己的天赋,并与之浑然一体的时候,才是最美的时候。那时天门为你开启,曙光为你绽放。一个成熟的人,应该懂得善用自己的天赋,也应该学会欣赏别人的天赋。或许我们不能唯独吊死在天赋那棵树上。因为有时,它还需要命运。

印象中还有一个踢中场的孩子,名字叫什么治国,是王治国还是李治国,我已经不记得了。他的分球,他的盘带都非常出色,大局观极好,又高又瘦,宛如早期的克鲁伊夫,小小年纪,就颇有神采。他的父亲很早就死了,母亲又改嫁,他只好和他的奶奶住在一起。他热爱足球以及赌博。十五六岁那年他终于成为了一个无人约束的顽劣少年,初中还没有读完他就退学了,穿着很便宜的西装出去混江湖,就好像北野武《坏孩子的天空》中的场景,逐渐便听说他砍人了,听说他立码头了,起初还能看见他偶尔出现在球场的身影,脱了西装挽起裤腿,照样是那个神采飞扬的少年。混江湖一般是出去混的,没人会在居家四周混。在外面有名声才牛。在家里闹腾的反倒没出息。后来听说他去了广东,再后来听说他真的成了混混。

我的感受是:巨星的陨落想必也不过如此。

如果他出生在法国、意大利抑或是荷兰,或许他的人生轨迹会改写。哪怕是大连,他也应该不致如此。他的天赋令人惊叹。他是不折不扣的少年偶像。他几乎高出我们所有人一大截。可是他最后成了一个混混,还是一个失败的混混。他会浪子回头吗?他会真正的知晓人生吗?没有人知道。无聊时我还曾琢磨,一个大局观极好的中场球员理应在黑道上也能呼风唤雨吧。可惜事实不是这样。

生活远比足球复杂。多少才子都是死于生活,多少天赋都是溺于琐碎。他人的命运在留给我们感叹的同时,是否还能指引一些自己的方向呢?唏嘘之外,还应有些许领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