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奔跑,在梦将消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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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神仙来了

认识一姑娘,早前听说是个博士,最近听说还在读博士后。博士就已经很吓人了,还“后”!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是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好了好了,不唱了,追求知识总是一件好事情吧?当然,以上都不是问题的重点,重点在于大概两年前在友人介绍下认识她后,她瞥了一眼我的手机号,眉头紧锁,一言不发。最近再度出现此类事情,听友人介绍,才知她深谙周易八卦,掐指一算,命苦啊,娃。

这号跟了我快十年了,倒背如流,历任女友皆可随意拨打,畅通无阻。怎么突然就变苦了呢?咂摸其味,本欲不了了之,像我这种走遍三山五岳,从来都是趾高气扬的主儿,何曾跪过拜过?

尽管我的确相信冥冥中的某物。因为那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看清楚的所在。像子夜的黑暗,星空中眨眼的云,还有,从来也搞不懂的自己。

友人劝我,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人生这种东西,很像是密林中不断分岔的小径。爱情是偶然,婚姻是巧合。不走那条路,就无法遇见她。要不是单位快分房子了,也不用那么早急着结婚。你往何处去,终归是你的选择,可夜深人静,回想/假设/如果/可能——那年走了另一条路,又会是如何呢?

换号。

唉,三十多岁人了,还一天到晚玩心这么重,放眼望去,简直看不到头。姑且便将其定义为“亚青春期”好了。比如:亚里士多德在青草绽放的春天期待去无人湖畔一个人玩捉迷藏。

我知道啦,其实我真正的问题是:太过认真。纵然是游戏,也惯于问它个十万个为什么?这是毛病,早已成为身体盲肠的一部分。改不了。

但认真到害怕就不好玩了。比如有个作家就曾说:一个人总是害怕追逐自己最重要的梦想。这作家是巴西人,名字我忘了,写过《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还有《维罗妮卡决定去死》。写得不错。最早看见这句话时,心里咯噔了一下,后来再想,其实,很有可能是:害怕的根本原因是不忍看见最重要的梦想在现实中不断打折。

就像你不能忍受你爱的人以卑微且丑陋的方式站在他人面前。

三年前,朋友们送了我一块电影打板,并预祝我“三十而立”。结果写一个剧本被毙,又写一个又被毙,见一个制片人见鬼,再见一个制片人还见鬼。后来我一度怀疑这是一个阴谋,唯独针对我而开展的阴谋。我刚过两天舒服日子,就又被绑上另一架战车,去冲锋陷阵。有人见不得我好是吧?

这时代已经是一个自娱娱人的时代了。活着是一件庆幸的事情,要想活出些滋味来,很难。尽管在我的字典里,我要干的事情,还从来没有干不成的。道理无非是:只要你真正想做,你就一定能做到。

除非你压根就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