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产业发展需要良好的体制支撑和政策环境。高新区需要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扶持,为高新区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强大动力。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好“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的作用,是高新区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做好其他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形成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要坚持功能区优先于行政区的原则,加强政府引导,致力于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企业和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1)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就不要设定行政审批;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就不要再搞前置审批。加大审批事项的清理、精简和调整力度,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透明、可预期、公平、公开的投资环境。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2)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取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限制,打破垄断,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更多的领域,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准入和平等竞争的制度环境。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的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形成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民营企业集团。打造民间资本参与产业发展的平台,为民间资本投资提供信息支持和方向性引导,形成资本与项目的良性互动。积极推进行业性组织建设,促进企业间的交流与资源共享,提高企业自律,推动企业创新,增强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谈判能力。
(3)加强政府引导和扶持,做好对产业发展的宏观引导和调控。高新区政府从大的方面讲,要进一步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积极做好国际及沿海产业向内地转移的承接工作,引导本区域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有市场前景的产业,统筹全区优化发展、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为企业和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促进高新区及其工业园区由单纯“招商+物业”过渡到综合服务,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将高新区打造成为设施先进、环境良好、承载力强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4)搭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做好政府对微观企业的具体服务。强化项目推进办、企业服务局等部门职责,及时了解企业发展需求,提高配套资金和技术支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让企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企业的长远发展上。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原则,搭建综合性服务平台,包括统一的业务交流平台、信息管理平台、技术咨询平台、信贷融资平台,帮助上下游企业沟通联系,为企业提供销售管理、库存管理、产品协同设计、电子商务、客户管理、技术交流等应用服务,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和投资风险,促进科技成果的扩散。通过服务平台的搭建,解决中小型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
二、完善规划管理体系,促进产业合理有序发展
(1)坚持规划先行,确定不同的功能区块,统一产业规划布局,通过全局性、专业性的产业规划对产业发展做出前瞻性的统筹安排,引导产业优化发展。加强规划之间的横向和纵向对接,加强产业规划与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以及人口、用地、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强化不同层级间规划的纵向对接,本级规划要符合上级总体规划,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尤其要抓住山东省打造省会城市群的机遇,全方面融入省会城市群,为自身发展争取良好的政策、资源环境。
(2)严格规划管理制度,保证规划落实。完善规划推进机制,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完善考核规划落实的评价机制,建立完善政府职责事项和约束性落实目标责任制。完善规划落实督促检查机制,实行年度报告制度、规划中期评估评价制度,根据发展实际,按程序对规划进行必要的调整。
三、创新招商引资机制,不断优化产业生态
(1)坚持产业链招商,从重量轻质转变为保质争量。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带动工业发展战略,按照高新区提出的“五大百亿产业园”和“两大高科技产业园”要求,围绕打造汽车制造为支柱产业,培育电子信息、新材料产业为主导产业,重点突出产业链招商,有计划性的引进新的资金、项目和相关企业,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紧盯“中字号”、“民字号”、“外字号”大企业,把引进世界500强、国内100强、行业50强企业和超10亿元、超50亿元大型项目作为工作着力点。立足现有产业基础,瞄准盯住战略投资者,着力引进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战略性项目,形成集中度大、关联性强、集约化水平高的产业集群。
(2)抓好重点区域招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招商引资重点瞄准江浙和东南沿海地区,以及京津唐和山东省青烟威地区,同时辐射周边县市。在此基础上,扩大与日本、韩国和中国港、澳、台地区的联络和交流,开辟招商引资前沿阵地,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招商引资网络。
(3)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思路和机制。按照“一个产业、一支队伍”的思路,组成“突击队”,研究重点产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的投资战略方向和原材料、劳动力等基本要素,找准双方的契合点。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专业招商力量,并把专业招商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工作经费,一律与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完成任务的重奖重用,提高工作积极性。项目建设做到“高而快”,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项目分包责任制,强化“责任覆盖全员、服务覆盖全程”的落实机制,确保项目建设不脱节、不断挡、“跑步前进”。加强三个招商局之间的分工合作,定期进行会商,共同确定招商引资的方向和重点。采取奖励手段,充分调动全社会各阶层参与招商的热情,自觉参与到招商引资活动中,构建政府招商、专业招商、团队招商与全民招商相结合,以专业招商、团队招商、企业招商为主导,以全社会参与招商为基础的招商引资体系。
四、完善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
(1)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和投资强度等标准要求,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国特色城镇化的要求,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土地综合整治,节约土地利用。按照“科学、合理、依法、节约”的原则,优先保证高新区重点园区建设的用地指标,保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顺利优先入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根据实际需要,依法局部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
(2)鼓励农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使用。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按土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对耕地进行等级划分,实行耕地的分级保护;建立耕地储备制度,确保耕地“占补”供需平衡。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交易市场,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出让、转让、出租、作价入股、联营、抵押等形式进行流转。探索农村房屋产权流转的办法和途径。建立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安置新机制,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农民集中安置和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先安置后拆迁。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征用农地,采取统一征收,集中安置。
(3)探索建成区用地置换机制。按照产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发展布局结构,探索对建成区的土地使用进行置换。对由工业片区向城市片区转换的区域,尽量减少企业数量,对部分环境污染小、科技含量高、地均产值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适当保留,并进行空间上的控制和引导,逐渐积聚为城区的科技产业中心。对分散的企业,可以适当推动企业进行搬迁,引导向工业园区集聚。对占地资源多、地均产值地的企业,运用市场手段,盘活企业闲置土地和厂房,压缩企业用地,引导企业集约高效利用土地。
五、完善财税金融政策体系,扶持产业发展
(1)着力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供财税政策支持。积极掌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进度,用足、用活财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把财政经济资源集中到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上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和乘数效应,助力区内新进招商引资企业在短期内完成各项基础投入,缓解新建企业资金困难。认真研究上级财政政策,把握各级财政资金安排重点和各类项目申报目录,优化企业项目库、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充分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各类项目资金。
(2)为高新技术产业提供资金支持和税收政策优惠。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实施结构性减税,对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发展循环经济、节能节材产品的生产和使用、保护生态和环境等,加大税收优惠的力度。逐步建立科技与金融密切合作机制,研究制定中小型科技企业与金融资本融合的相关政策,为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建立“绿色信贷”机制,对节能企业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加大贷款扶持力度,对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
(3)加快融资平台建设,解决企业担保难、贷款难问题。完善区级担保体系,支持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加快企业信用基金建设,坚持抱团取暖,打破各自为营,初步建立起以政府引导、企业积极参、社会公众监督的信用担保体系。积极搭建银企合作桥梁,促进银企合作,做大融资平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和产品服务创新,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稳妥发展农村民间金融。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上市公司资源进入资本市场;积极发展各类投资基金,支持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的发展。
(4)创新财税运行机制,稳定财政收入来源。依托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平台,促进全员全方位参与综合治税。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完善征地项目“先税后证”制度和工程建设项目“先缴税,后拨款”的办法,确保税款不流失。完善重点税源监控制度,建立综合税负预警控管体系。强化财税领导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税收控管力度。开展税收联合检查,深入企业重点检查,深挖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
(5)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监管。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统筹预算内外财力,实行“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计划,预算一次核定”的编制办法,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严谨性和透明度。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支付系统和工作流程,科学核定单位备用金定额,控制授权支付比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行为。加大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程序。实现全部财政投资项目都纳入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建立以“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审”为重点的财政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配合全市“金财工程”建设,做好财政应用平台建设的标准化处理工作,着力构建集中化、一体化的财政业务“大系统”。
六、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围绕创建科技孵化体系,重点加快“两个平台”建设。在公共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加快建设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引导科技型企业和功能齐备的中介服务型机构入驻,逐步将其打造成为产学研结合多方共赢的合作平台。在企业自主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制定出台鼓励设立研发中心的相关优惠政策,以现有高新技术企业为依托,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企业创新载体,加快企业建设技术研发中心步伐。
(2)促进产学研深入合作,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建设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及重点实验室,形成由企业技术开发机构、行业技术中心、产业集群创新平台组成的技术创新网络,不断提高核心技术开发能力和技术优势。继续深化企业与已有院校的密切合作,注重深入企业了解科技创新需求;提升合作层次,加强企业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的合作。提升科技成果市场转化率,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商品和生产力。
(3)抓好创新型人才培养,壮大高科技人才队伍。加大招商引智力度,重点引进具有现代意识、系统知识、创新能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掌握核心技术的科技人才,善于资本运作的金融人才,熟悉现代管理的高素质领导人才。进一步落实培养、引进、使用高层次人才和海外人才的有关政策和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等人才激励政策,提供有利于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环境,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七、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区域发展吸引力
(1)加快交通网络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快东部和南部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硬件保障和发展空间。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环境,加快“六横、六纵”主干道道路建设,分步推进绿化、亮化工程。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企业发展,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发展宽带无线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化广播电视网。积极推进电子政务、远程教育和医疗等信息综合应用;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强基础信息库建设,深度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严格保护主要饮用水源地。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与城市联网对接,加快城市供水、供气、供电、供暖、网络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形成贯通城乡的网络化基础设施体系。
(2)推动产城一体,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加快精品城市建设,继续坚持企地联手共建,配套完善道路、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等设施,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强化重点地段、重要节点的建设改造,提升城市品位,让城市更美更靓。坚持建管结合,走市场化经营、精细化管理的路子,推动城市资源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加快新城镇建设,统筹小城镇布局,明晰功能定位,实施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的城镇建设工程,加大“镇中村”改造力度。加快新社区建设,按照总体布局,规划建设一批人口聚集适度、功能设施齐全、管理科学民主的新型社区,让农民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
(3)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改善城乡生态面貌。着力抓好生态文明村建设和环境综合改造工程,加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推进“三清、四改、五化”工作,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全面推进了整治工作步伐,切实提高村居生活环境水平。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交通路域综合整治,对区内基础设施分路段进行全面维修。持续优化河道环境,加强重要河道的清理,确保水质清、水流稳、景观美、景色新。强化巡查力度,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规范城市管理,全力打造路畅、草绿、灯亮、水清的城市环境,努力建设生态新城区。
(4)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改革户籍制度,打破户籍限制,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逐步消除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种城乡差别,为人口向城镇集中创造政策条件。作为区级政府,户籍改革的自主权有限,需积极争取省级、市级试点。
(5)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实施城乡统筹就业总体规划,建立城乡一体的失业登记、动态管理和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强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现区、镇(街道办)、村三级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互联,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专业培训,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加充足和优质的人力资源,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农村土地流转。
(6)推进城乡社会管理服务一体化。健全完善城乡一体的公共交通、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各项社会事业均衡发展,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落实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政策,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八、探索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1)更新对外开放观念,实行“全面开放”。大力吸引国际资本和技术,积极接纳国内其他地区的资金、技术、先进产业。鼓励外来风险投资公司和投资基金来莱芜高新区投资,吸引跨国公司在高新区设立生产基地、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
(2)健全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机制。运用经济杠杆,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产品出口。支持优势企业“走出去”,整合和开发国外资源,融入国际产业布局。积极扩大资源、能源、原材料、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口。
(3)强化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立足济南城市群的发展,加强与济南等城市的合作交流,深化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合作。共同探讨推进区域布局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市场体系一体化、社会发展一体化和生态建设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共同发展、协调发展、“错位”发展。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经济圈的经贸联系,加快建设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和载体,吸引资金、产业、技术和人才向莱芜高新区转移。
(4)扩大对外经验交流与协作,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衔接。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山东省直部门的衔接,就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争取中央和山东省在政策、产业、科技、资金和项目等方面的支持。
九、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在明确高新区产业发展定位、总体目标、路径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当前高新区产业发展中的工作重点,分清主次,明确优先顺序,寻找抓手和突破口,努力做到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相结合。当前,高新区应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建立落实产业发展规划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莱芜高新区未来五年产业发展规划纲要。设立由莱芜高新区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新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对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重点领域的牵头部门和工作职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研究制定相关领域政策措施的具体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形成合力。成立由国家、省、市有关专家组成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咨询委员会,对规划和工作方案的制订提出建议意见,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试点的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2)广泛宣传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莱芜高新区的发展既面临难得的机遇,又面临一些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莱芜高新区要实现建设国家级高新区的目标,就必须时不我待,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步伐。要制定系统的宣传培训计划,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实现思想认识上的新突破,提高发展的机遇意识和危机意识。要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高端化产业发展的理念和路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要引导高新区管委会干部职工,转变理念,对制约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性、体制性障碍大胆地进行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努力营造有利于生产要素聚集、有利于创业的良好氛围。
(3)以引进大项目、完善产业链为目标,大力招商引资。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严格实行大项目推进责任制、时间节点倒推制。认真把握国家产业政策,积极筛选策划项目,超前做好项目储备,形成梯次推进的良好态势。近期,重点是围绕打造汽车制造产业链,加大对汽车车桥、变速箱、汽车内饰、销售商等方面的项目招商力度,形成完整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围绕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链,依托所有的开工、投产项目资源,主动盯靠、超前对接,搞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聚集配套,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层次,达到引进一个带动一批的效果。
(4)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全力推进高创中心建设,使设计更合理,布局更规范。研究制定高创中心管理办法及系列优惠政策。力争高创中心一投入使用,就有大量的孵化企业和功能齐备的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争取2~3年内申报为国家级高创中心,为创建国家高新区创造条件。组织对共性、关键和前沿技术的科研开发,实施示范工程,加快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技术产业化。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对高投入、高风险的科研及推广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5)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约束与激励机制。建立严格的项目准入机制,全面启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评估,严把招商引资的能耗评估和环境评估关。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限期按审核方案实施清洁生产。建立健全依法淘汰落后产能的机制,研究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采取强制性措施,依法淘汰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工艺。建立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研究建立工业生态设计产品标志制度。制定鼓励安全产业发展和鼓励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搬迁改造项目。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完善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
(6)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以中小企业服务需求为导向,着力搭建服务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壮大服务队伍,整合服务资源。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作用,支持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发展,构建体系完整、结构合理、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投资广泛参与,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培训力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7)以政府投资和金融支持为杠杆,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由区财政局牵头,研究提出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性收费和基金管理改革意见。对重大工程项目和示范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投”、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新技术发展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研究提出项目投资、融资渠道和信贷支持政策意见。建立并完善政银企融资沟通机制,加强银企政沟通,积极争取银行的支持,与银行签署授信协议,组织企业与银行对接落实协议融资项目。
(8)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建立以产业引导的人才引进机制,设立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度、多渠道、跨领域引进国内外高级专业人才。围绕产业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实施紧缺型人才培养工程。利用本地教育资源和国内外的高等教育资源,开展多渠道的创新型高级人才培养。大力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和企业职工、广大农民的技能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具有高技能的生产一线人才。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对优秀专业人才实行“智力资源资本化”,鼓励知识、管理、专利、商标、科技发明和原创科研成果等生产要素参与投资与分配。设立优秀人才奖,及时奖励在科研、教育、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各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