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2014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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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非公经济

一、全省非公经济发展现状

截至2013年12月底,全省预计非公经济增加值达2538.5亿元,增速达15.5%,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0.5%;全省非公经济市场主体达到88.23万户,比上年增长14.28%,近5年来首次达到两位数增长。全年非公经济完成税收约80亿元,新增就业约23万人。基本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二、2013年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健全体制机制。自省委、省政府召开推动非公经济跨越发展视频工作会议后,各市(州)高度重视,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和工作人员,其中,嘉峪关、张掖、天水、庆阳、临夏5个市(州)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14个市(州)均与所辖县(区)和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全省86个县(市、区)都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办事机构,抽调专门人员开展工作。目前,已基本形成了覆盖省、市、县三级政府的非公经济组织领导体系,实现了管有机构、抓有人手的工作体制。全省上下以实施思想解放、政策扶持、产业提升、招商引资、金融支持、人才支撑、科技创新、创业推动、权益保护和典型引领“十大工程”为抓手,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非公企业制度,强力推进非公经济发展,在全省上下掀起了大力发展非公经济的热潮。

(二)创新工作举措,深化政策措施。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从组织领导、机构设置、政策支持、服务环境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如:兰州市启动“3个20万元”优惠政策,仅下半年共扶持初创微型企业1383户,共投入资金8.44亿元,带动就业8988人,实现销售收入5.39亿元。天水市、嘉峪关、酒泉、金昌、白银、平凉等6市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陇南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余元,武威、定西、张掖市3市安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天水、庆阳、临夏安排数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省发改委积极利用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非公经济参与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各领域循环经济项目建设,2013年共安排1.65亿元专项资金,其中由非公经济投资建设的项目约占90%;省委组织部实施“陇原青年人才扶持计划”,其中非公领域人才达到35人,占32.7%;省国税局支持非公市场主体发展,2013年共对符合条件的222户非公涉农企业减免应纳税所得额1.47亿元,对符合条件的3241户非公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447.14万元,对135户享受西部大开发等过渡优惠政策的非公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59亿元;省政府国资委结合省属企业实际,将鼓励支持非公经济投资省内煤炭、有色、冶金工业项目,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形成“以大带小、以强扶弱”,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省财政厅出台政策整合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资金,设立了省政府非公经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省民政厅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天水麦积、张掖甘州国家级养老示范基地和临夏市国家级少数民族地区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示范区建设,开辟了一条政府搭台、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的新路子;省科技厅在国家压缩资金规模的情况下仍取得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立项191项,获得资助金额1.182亿元。省工信委开通“甘肃中小企业投融资网”,通过股权、短期融资等形式为21户中小企业融资5.27亿元。全省中小微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604.9亿元,增长24.42%,高于大型企业18.12个百分点。通过各地各部门的积极努力,我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得到大大改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三)以招商引资为重点,积极引强入甘。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由省工商联牵头,积极组织开展“民企陇上行”活动,大力引进国内外优秀非公企业入甘兴业。通过“民企陇上行”等招商引资活动,引进了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非公企业。截至2013年6月23日,第十九届“兰洽会”暨民企陇上行活动共签约合同项目1093个,签约总额6129亿元,签约合同项目数和签约额分别较第十八届“兰洽会”增长45.3%和32.95%;其中非公经济签约金额4559.9亿元,占签约总额的74.4%。省工商局为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争取国家工商总局支持,派人带队分5路到13个省的29个市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活动,邀请近200名各地客商参加“民企陇上行”推进会,通过实地考察,“兰洽会”共签约合同项目307个,签约总额689.62亿元,签约合同项目数和签约总额分别占本届“兰洽会”的28%和11%,比上届分别增长了106%和278%,是历届“兰洽会”非公项目签约总额的1.48倍。

(四)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各地各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吃拿卡要等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放权力,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强化行政问责,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改善了非公经济发展环境。天水市、兰州市发挥区位优势,狠抓招商引资,组团参加“西洽会”、“兰洽会”、“西交会”等重大节会活动,洽谈签约了一批重大项目,壮大非公经济发展;嘉峪关市启动了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涉及行政审批和民生服务事项的部门全部进驻,极大地方便了非公企业;酒泉市举办第十届银政企合作推介会,签约贷款金额434.2亿元,发放财政贴息贷款20.1亿元,增加小微企业贷款78.4亿元,直接融资25.8亿元,受到了非公企业的好评;张掖市实施并联审批,推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收费、统一送达”便民措施,并在所辖的54个乡(镇)、42个社区、367个行政村成立了全民服务点;金昌市共清理行政审批事项433项,取消84项,减幅达20%;武威市工信、发改、建设等部门组织开展了项目互保共建和企业互为市场供需对接会,共签订供需合作协议200项,签约金额13.29亿元,已有185项开始执行,完成交易额10.82亿元;白银市对认定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白银知名商标的权利人,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1万元,对新注册的商标权利人奖励1000元,使“商标兴市”战略驶入快车道;定西市、陇南市积极实施转型升级战略,扶持条件成熟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私营企业,发展行业龙头企业,壮大非公企业整体实力;平凉市、庆阳市出台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的相关政策规定,平凉市对非公企业每引进1名平凉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所在县(区)政府一次性给予企业上岗培训补贴2000元,给予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生活补助,提供建筑面积90m2的公租房1套,可优先购买限价商品房;庆阳市对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的,财政连续扶持3年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2012年共选拔1778名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临夏州将非公经济用地统一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2013年上报省政府审批的非公经济建设项目用地39宗、面积355公顷,目前已批准10宗、面积37公顷。在2012年的非公经济督查中,通过对194户企业调查问卷的情况分析,非公企业对行政服务环境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为97.6%,不满意率仅2.4%,对项目审批的满意度达94.9%。

(五)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2012年12月,省委宣传部充分发挥“思想解放工程”牵头单位的职能作用,出台了《关于加强宣传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从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新闻宣传、形成合力、示范引领、理论创新和工作措施七个方面做出了全面部署。2013年以来,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根据该《实施意见》相继开展了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4月份,省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开展了“非公经济宣传月”活动,协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推动非公经济跨越发展的重大意义,解读省委、省政府推动非公经济跨越发展的政策措施,刊登非公经济跨越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下半年,省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由甘肃日报社、甘肃电视台、甘肃广播电台、新华社甘肃分社、人民日报甘肃分社、工商时讯等新闻单位参加的“全省非公经济宣传”报道组,集中对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全省非公企业和非公人士进行采访报道,产生了较好的宣传效应和社会效应。同时,省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组织开展“甘肃银行杯”非公经济好新闻评选活动,大力营造关注、支持非公经济跨越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六)加强督促检查,增强工作实效。2013年第二季度,省非公办积极配合省委督查室,分六路对全省非公经济发展工作组织了实地督查。督查组深入14个市(州)和26个县(区)及省直5个部门,走访查看了104户非公企业,与15位党政主要领导、91位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以及160位非公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召开了市(州)党委政府工作汇报会,并通过调查问卷形式对194户企业进行调查了解。通过督查,客观地掌握了全省非公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探讨了进一步推动非公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督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召开了汇报会,向全省通报了督查情况,并梳理和分解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跟踪进行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分别于上、下半年各组织了一次督查活动。各市(州)和“十大工程”牵头单位也根据工作实际组织了督查与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促进了工作落实。

(七)深入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提高全省非公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履职能力,3月下旬和8月下旬,分别在兰州和深圳举办了两期全省非公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培训班(每期200人),7月中旬举办了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班(68人)。学习培训中,邀请了中央党校、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及贵州、重庆、广东等省市的专家学者进行了授课,通过听取讲座、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使所有参加培训人员掌握了相关知识,拓展了工作思路。9月份,甘肃省非公经济发展网正式开通后,为尽快培养网络日常维护人员和撰稿人员,发挥非公经济网络平台信息交流沟通的作用,于10月上旬举办了非公经济发展网通讯员培训班(30人)。经过近4个月的运行,非公经济发展网的累积点击量突破5万人次,使全省非公经济有了自己的网络宣传阵地。

(八)认真调研考察,学习外省经验。2月20日—3月2日,领导小组分9个组对各市(州)协调推进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走访企业,全面了解了各市(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及机构设置、优惠政策、工作推进等一系列情况,研究探讨非公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有关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建议。10月下旬,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委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工商联等单位,赴西南四省区市进行了考察,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新旧36条、创新举措扶持发展中小微企业等情况,考察学习结束后,向省委、省政府上报了考察调研报告。各成员单位也根据各自工作职能,结合半年工作总结、业务检查等时机,开展各种形式的调查与研究。第四季度,庆阳市、陇南市也组织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到重庆等省市学习考察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并向市委、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

(九)强化工作考评,落实目标责任。省委把非公经济发展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省政府将非公经济发展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同各市(州)和相关部门签订了责任书。省非公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分5个组对各市(州)2013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全面掌握了全省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工作,有效推动了各市(州)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省政府将对2013年度发展非公经济先进市(州)前三名和50户非公有制企业进行重奖。

三、2014年的工作重点

2014年全省非公经济发展,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省委第十二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定不移地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深化改革为抓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招商引资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优化完善政策体系为杠杆,着眼激发非经济发展活力,加大力度废除相关的不合理规定和隐形壁垒,加大力度降低行业准许门槛,加大力度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加大力度强化财政和税收政策支持,全力助推非公经济跨越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改革,不断拓宽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路子。一是完善政策体系,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政策,对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一次“回头看”,已经取得成效的要总结经验,着力创新;落实不够好的要加强整改,查漏补缺;出现错位的要分析原因,及时纠正。不断创新人才和科技支持政策,增强非公企业竞争力。二是消除束缚障碍,以效能建设和诚信建设为重点,从降低行业准入门槛、破解制约瓶颈、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入手,消除各种束缚和障碍,真正解决思想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缺乏信任和不愿支持、不敢支持、无力支持的问题,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消除以资本实力、企业规模和从业资历等抬高行业准入门槛的做法。在获得各类公共资源、平等竞争等方面,彻底取消所有制限制。政府性项目资金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合理配置给各类所有制企业。鼓励和支持优质非公有制企业以参股、合作等方式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和垄断行业,以及金融、电信、铁路等服务业。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和垃圾、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已建成项目通过公开拍卖经营权方式鼓励参与运营管理。在城市户籍准入、社会保险标准、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非公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的政策待遇。三是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拓宽非公经济发展领域。支持国有企业多元持股,积极探索非公经济或民营资本通过参股、控股或并购等多种形式依法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的方法和举措,实现股权多元化或股权社会化。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非公企业利用产权市场,引进国有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本,改善企业股权结构。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民间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收购闲置资产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上市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允许国有资本与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民间资本等各类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引入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企业并购,共同投资战略新兴产业、创新性和孵化期等高收益、高风险业务。四是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按照“宽进严管”原则,取消注册资本限制。放宽经营范围登记,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交前置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经营项目外,企业都可以经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自2014年3月1日起,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强化企业自我管理、行业协会自律和社会组织监督,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完善资金支持方式。切实做到,凡是国家和其他省市区有的扶持政策,我省都应该有,特别对初创期的民间投资者给予积极的财税(减负)等鼓励政策,让富裕的民间资金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一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的“整合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资金,设立省政府非公经济发展资金”的政策措施,省财政厅要提出具体意见,按照项目资金、奖励资金和工作经费等用途切块管理、集中使用。二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扩大资金支持面,特别要大力扶持发展微型企业,加大对技术密集型、信息密集型、创意密集型等高附加值产业的支持力度,掀起一场大规模的群众性创业致富高潮,使之成为非公经济的主体,催生我省非公经济铺天盖地发展。三是对微型企业支持方式上,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调整支持方式,不断强化政府投入力度;四是加大对成长型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规模以下中小企业尽快达到规模以上,进入统计体系。

(三)落实公平待遇,营造平等发展环境。按照“三个平等”的要求,切实解决非公经济市场准入、税赋、资源配置等多种因素制约,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发展环境。一是贯彻非禁即入原则,真正放低创业门槛、放宽准入条件、放开投资领域、放活经营方式,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从根本上消除不利于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特别是不利于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障碍,让民间投资畅通地进入各个领域。二是公平配置公共资源,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机制,在市场准入、项目投资、土地使用等各方面对非公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真正享受同等待遇,公平竞争;重点支持有实力的非公企业参与矿产资源开发,既加速非公经济发展,又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三是贯彻执行《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为民间投资提供法律和服务保障,通过依法管理,做好产业政策引导、法律政策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为民间投资创造有利条件,增强投资者信心。四是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保障非公经济公平竞争。着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严厉打击地方保护主义,清除市场壁垒。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受侵犯。健全投诉、查访、追责机制,严查服务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问题。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下放权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四)拓宽融资渠道,有效解决融资难题。重点在放开民间金融、加快金融创新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鼓励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服务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二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三是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探索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民营企业银行及金融服务组织,发展壮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以及各类资金互助组织等,并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力争2015年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实现全省县(区)全覆盖,每个乡镇至少有1家资金互助组织。四是加快中小企业上市步伐,支持设立以非公资本为主的“创业投资基金”,帮助我省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产权转让、典当、拍卖等方式直接融资,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的形式直接融资。五是建立对国有金融机构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考核机制,科学利用政府资源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规模中安排相应份额支持非公经济发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必须加大我省出台支持非公经济发展一系列政策的落实力度,切实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政策、市场、服务和舆论环境。一是加大督查力度,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不定期督查活动,以推动落实平等待遇、产业扶持、金融服务和税费减免等政策为重点,对各地和有关部门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责任。二是建立自查制度,由非公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自查政策落实情况,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提升服务效能,使中央和省里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健全考核机制,把非公经济政策落实情况和非公经济发展绩效纳入各级干部考核体系,严格奖惩。四是大力宣传政策,建立短信发送平台、媒体专栏宣传、定期组织专家宣讲政策、编印政策汇编和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让广大群众和企业了解政策、熟知政策。五是发挥商会作用,加大对工商联工作的支持力度,由省工商联在各市、各行业设立政策落实情况采样点,及时上报省政府,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策落实中的作用。

(黄国民 廖晨鹏 冯平昌 陈亚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