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现代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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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附相关专题材料(1)

【材料1-4]宜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治庸问责的实施方案(宜市城管党﹝2012﹞8号)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管系统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激励和引导城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奋发有为、务实创新、干事创业,全力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步伐,根据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治庸问责的意见》(宜发﹝2011﹞16号),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治庸问责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决议和省委省政府宜昌办公会精神,加强学习教育,推进制度创新,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激发城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素质和能力,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体制机制,为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创造更优环境、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着力解决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精神之庸、能力之庸、责任之庸”等突出问题,达到统一思想、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提升能力、创造业绩、提升工作的目标。

治庸提能。整治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工作标准不高、能力不强、安于现状、墨守成规、得过且过、碌碌无为等问题,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执行政策、做好工作的能力。

治懒提效。整治干部职工中存在的精神不振、暮气沉沉、拈轻怕重、不愿担当、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浓等突出问题,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和敬业激情,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治散提神。整治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心浮气躁、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切实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精力集中到做好本职工作上来,树立创先争优、蓬勃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风气。

治软提劲。整治班子成员精神懈怠、不思进取、执行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形成奋发有为、敢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良好局面。

三、实施范围

宜昌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机关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四、方法步骤

坚持把思想教育、自查整改、责任追究、完善机制贯穿始终,采取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群众举报、公开承诺、媒体曝光等方式,着力解决干部职工中存在的“精神之庸、能力之庸、责任之庸”等“慵懒散软”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迅速进行治庸问责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治庸问责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成立治庸问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项治庸问责工作,确保治庸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治庸问责工作方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突出治庸问责工作重点。各单位于2月10日前将治庸问责工作方案报局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深入开展治庸问责学习教育。局党组要组织治庸问责工作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进一步研究推进治庸问责工作具体措施。局属各单位也要安排时间进行专题学习,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多形式、多层次地深入开展治庸问责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机关工作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效能意识,不断激发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开展自查自纠。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认真查找在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慵懒散软”的问题,重点查找在体制机制上制约城市管理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深刻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形成专题整改报告。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和干部监督。

(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体系。一是推行《责任白皮书》和全员岗位责任制。每年年初,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基础上,将岗位职责、上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本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以《责任白皮书》形式,通过“宜昌城管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将《责任白皮书》作为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和问责依据。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建立主题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具体、要求严明的全员岗位责任制,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二要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每一个职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标准、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将其作为职工的考核、评比、选拔、任用的基本依据。三要按照市委、市政府“1+N”问责制度框架和《宜昌市直机关“庸、懒、散、软”行为问责暂行办法》,认真制定《宜昌市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宜昌市关于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宜昌市城市管理局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专项治庸问责办法,逐步形成“1+N”问责制度框架,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四要适时全流程责任管理。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按照职责明确、奖惩分明、管理规范、机制完善的要求,突出“职责、目标、监督、评估、问责”五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从责任设定到职责履行、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完善制度体系,实现对各单位各科室各岗位和各项工作全流程责任管理。五要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综合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等制度,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协调统一。

(六)全面实施责任追究。局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受理、启动、调查、处理、反馈、申诉复核等程序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发现并核实的“慵懒散软”等突出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整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责任追究。受到责任追究处理的责任人,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市城市管理局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毅任组长,常务副局长、纪检组长、分管机关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党委、人事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治庸问责的有关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和重要工作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由周红兵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构,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确保治庸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并定期报送有关执行情况。局人事科要做好推行《责任白皮书》和岗位责任制相关工作,纪检组、监察室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工作具体实施办法,规范制度运行。要及时跟踪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治庸问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门治庸问责,主动接受监督。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治庸问责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群众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同时,要勇于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增强自我约束意识,展示城管行业风采,营造治庸问责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局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局属各单位以及《宜昌市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宜昌市关于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两项专项问责办法涉及的科室每半年要向局治庸问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每年底要向局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年度治庸问责开展情况,并将治庸问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材料2-1]宜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指挥手册(试行)

【专题材料2-2]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宜市城管委﹝20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