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说治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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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扶贫工作(5)

穷僻山庄脱贫致富与人口合理再分布

在我国农村经济建设中,由于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和其他因素的差异,发展不平衡是一个显著特征。这种不平衡决定了相当一部分农村脱贫致富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进行分类指导,特别是对那些穷僻山庄的脱贫致富问题,采取特殊政策措施,集中加以解决,是“八五”期间我们各级机关需要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仅就如何使穷僻山庄尽快脱贫致富与促进人口的合理再分布作一探讨。

一、穷僻山庄经济状况及其人口流动的趋势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扶贫工作以来,一些山区较之“大锅饭”时期确有变化,突出表现为温饱问题初步得到了解决。但是,我们还应当清醒地看到,这一问题的解决是低水平的,而且处于不稳定状态。特别是穷僻山庄贫困程度还很严重,依然存在着水、电、路、广播、电话“五不通”的情况,脱贫致富有“五大难!”

一是人畜吃水难

许多山庄窝铺由于近几年水位严重下降,原有井干枯,人畜吃水消耗一半劳力。

二是买难卖难

一些穷僻山庄,为了购买生产、生活资料和推销农副产品,多是人背驴驮,往返几十里路,极不经济。

三是科学技术推广难

由于路、广播、电话不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方针政策很难及时传达到农民的耳朵里。穷僻山庄信息闭塞、智力老化,接受新鲜事物迟钝,新的科学技术得不到推广。

四是兴学教育难

穷僻山庄由于人口稀少,适龄儿童入学无几,教师教书没劲,学生学无兴趣。智力贫困和经济贫困互为因果,增加了脱贫致富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五是光棍多,找对象难

穷僻山庄人口少,有生育能力的妇女更少。穷僻山庄的姑娘大都嫁到平川村镇,“远走高飞”,有些人家多年节衣缩食攒钱为儿子娶媳妇,又往往被骗上了当。有的人因此失去劳动的信心。

上述“五不通”、“五大难”,是穷僻山庄脱贫致富的严重障碍和突出问题。近几年来,中小城市和平川村镇在发展商品生产中初步形成了新的“聚集优势”,这种优势所展示的繁荣和进步,以一种特有的诱惑力,吸引着穷僻山庄在短期内还无力就地脱贫致富的人们,积极向这些新的社会经济环境搬迁转移,以开辟脱贫致富的新路径。这种转移促进了农村人口的城镇化与合理再分布。据调查,1985年以来,忻州地区10个贫困县已有745个村庄,9183户人家,33085人通过移民实现了永久性脱贫。

同时,1985年以来,劳务输出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忻州地区近几年来,几乎县县有包工队外出做工,五台县每年有2万至3万人外出做工,今年将有3万户农民,12万人口,劳务收入人均将超过600元,实现当年做工当年脱贫。全区近几年约计有近10万人口的劳务大军远离家乡到外地做工,我以为,这是另一种形式的人口流动,也是人口再分布的一种运动方式。如果说移民是人口的静态分布的话,那么,劳务输出则是人口的动态分布。它与移民的固定性虽有不同,但两者都是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中,以脱贫致富为出发点和归宿的人口再分布,移民和劳务输出作为人口再分布,是一个目的两种方式,目前正显势头,并普遍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思考。

二、穷僻山庄人口再分布的意义和脱贫致富道路的选择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和8亿人口搞农业生产局面的改变,人口空间分布必然要随着人口职业构成的改变而改变,即从分散的农村逐步向小集镇、小城市、中等城市或大城市集中,城镇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将不断提高。列宁说过:“商品经济的发展本身就意味着愈来愈多的人口同农业分离,就是说工业人口增加,当整个社会生产力提高时,人口城市化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社会进步的标志。城市既是工业、商业中心,又是科学文化中心,它有利于生产的专业化、协作化。”目前,城乡人口流动和穷僻山庄人口向平川村镇和中小城市迁移,既是穷僻山庄农民脱贫致富的客观需要,也是小城镇发展的必然过程,而小城镇的发展又为中小城市的发展打下了基础。穷僻山庄以脱贫致富为出发点的人口流动和人口迁移,同样是城市人口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人口从小村到大村,又到城镇,再到中小城市递级聚集,梯次实现我国人口城镇化,是我国社会经济环境决定的,它反映了我国人口运动的基本规律。因此,穷僻山庄人口向平川村镇和中小城市迁移,从根本上说是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生产力的结果,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一种积极进步的社会现象。

现在值得研究的是,与人口城镇化相联系,穷僻山庄脱贫致富究竟走什么道路?在这个问题上认识并不一致。目前大体有三种意见,一种是强调实行自立政策,即通过放宽林牧政策,使那里的人靠山吃山,吃山养山,就地开发,自强自立,另一种意见是实行扶贫政策,通过国家投资和集体资助改变穷僻山庄“五不通”、“五大难”的穷困状况,使那里的群众就地脱贫致富。第三种意见是实行拓荒政策。即派遣干部和移民到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拓荒,开发那里的经济。这些意见各有其理,根据一些地方的实际情况也有可行之处。但是,我认为在解决“老、少、边”的脱贫致富问题上,我们还不能局限于上述三种政策。对一些穷僻山庄,只要国家和集体以及当地群众在相当长时间内无力脱贫致富,那么干脆让他们就近搬迁到大村、大镇或另立新村和分散迁移到中小城市,也不失为一个脱贫致富的良策。何况一些穷僻山庄人们已经在这样做,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帮助他们进行此项工作呢?

三、穷僻山庄搬迁和人口流动应当采取的方针、政策与步骤

在对待人口迁移问题上,总的指导思想是既不能搞封闭政策,取消人口迁移行为,又不能违背人口运动趋势,采取错误迁移政策。我们应该从有利于穷僻山庄脱贫致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出发,按照人口运动规律的要求决定政策。根据我国当前“严格控制大城市发展,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大力发展小城市”的方针,坚持双方自愿,就地搬迁,科学规划,分批进行的原则。在这个原则指导下,必须处理好四个关系和掌握好五方面政策。

第一,正确处理迁出和迁入的关系

所谓双方自愿就是指穷僻山庄“五不通”、“五大难”的问题在长时间内不能解决,穷困面貌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又积极要求就近搬迁和向外村镇转移,而临近的和外乡的大村大镇也愿意接收,并且能为其搬迁解决房子、土地和提供搬迁后的生活生产的基本条件,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协议,经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方可迁移。任何强迫命令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迁移都是不可取的、有害的。迁移后的村镇政权建设中,应当从迁移村农民中选拔一定比例的优秀分子进入村镇各级领导班子中,领导班子应当经常注意处理好迁出和迁入群众间的人际关系。

第二,正确处理远迁和近迁的关系

人口迁移按照人口运动的规律,不应当是一种模式。应当允许多层次、多流向的人口迁移。从目前的情况看,少数人靠亲戚朋友联系,在一些中小城市落户,到边远地方定居是一种方式,只要合理合法,是应当允许的。但是,另一方面,穷僻山庄所在的本乡镇应当主动承担本乡镇穷僻山庄人口迁移的责任,拦截那些可能涌向大中城市的农村人口,尤其是穷僻山庄剩余劳力和他们所抚养的人口。办法是反对消极抵制,提倡积极缓冲。讲限制主要是限制大中城市,并不限制穷僻山庄向异乡村镇和小城市迁移。在人口流动的问题上,离土不离乡、离土又离乡都是可以的。人口迁移、人口流动和人口城镇化是密不可分的两个过程,应当是大的管住,小的放开。

第三,正确处理长远和近期的关系

对穷僻山庄人口迁移讲科学规划,特别需要处理好长远发展和近期利益的关系。人口迁移既然受社会、政治、经济的支配,那它就具有时代意义。同时,合理布局农村人口,是保持生态平衡和分片开发治理我国自然经济的一个大问题。这就不能不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上考虑我们的决策,理应把它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组织地进行。另一方面,要把穷僻山庄迁移的近期利益和有关具体问题处理好。总的要求是把长远发展和近期脱贫致富结合起来,以此来决定科学规划中的取舍。

第四,正确处理先迁和后迁的关系

由于贫困地区总体经济水平还比较落后,所以穷僻山庄所寻求的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环境在客观上限制性因素很多,这就决定了穷僻山庄一下子全部迁入平川大村大镇和中小城市是很不可能的。所以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分批进行,这就是先迁和后迁问题。正确处理先迁和后迁关系,就会使穷僻山庄迁移和脱贫致富得以顺利进行。可以考虑,20户、50口人的穷僻山庄按照条件成熟程度分三批迁移。就一个村的农民在一两年内也可以多次进行。这样做的好处是:迁出山庄的土地、森林在短期内还可以继续种植和管护,使退耕还林还牧逐步进行。另一方面,接收村镇不致因为迁入人口剧增而无力安排和减少收入。总之,分批进行既要根据现实许可条件,又要有利于两地在缓冲过程中有时间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同时,也需要取得经验,稳妥行事,使穷僻山庄人口迁移的事情越办越好。

处理好上述四种关系的同时,还必须掌握好五方面的政策。

第一,关于处理原有债权债务问题

在搬迁时,对各自原有债权债务要进行一次公平的清理和登记。要尽可能地做到不拖欠、不转嫁、不混淆、迁移不迁债。如一时无法解决,也要在迁移后的限定时间内结束原有债权债务。

第二,关于住房问题

随着迁移处理好住房问题是件大事。原有住房既可以作价卖给暂不迁移户使用,也可以作价归集体使用。关键是迁出户的新建宅基地困难较大,可以采用租借的办法先住下,以后逐年审批宅基。如集体能安排住房,则可以优先安排退耕还林和清理集体拖欠的户。总之,住房问题要采取集体和个人共同解决的办法,以个人自行调节解决为主。迁移过程中也可以两边安家。据了解,平川村镇盖新房者甚多,旧房弃置者不少,租借房屋居住困难不大。

第三,关于搬迁资助问题

因为穷僻山庄人口迁移与脱贫致富相联系,同时在迁移过程中需要有一定的经济资助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安居乐业。可以考虑一两年内,将国家的扶贫款和各级政府所用扶贫款项之一部分,用于资助穷僻山庄搬迁。

第四,关于土地问题

土地问题是个十分严肃的问题,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责任制的规定办事,搬迁户所承包的土地原则上暂不调整。如调整,可以考虑在25度以上的坡地退耕还林还牧,比较好的土地可以转让给暂不迁移的户耕种或退给集体作制种田、试验田。在迁入村镇未经统一调整土地之前,迁入户可与其他村民自愿转让和接收调整部分耕地,但不允许荒废原来承包的土地。搬迁户的农业税仍由原户负担。

第五,关于就业问题

这是搬迁后的一个新问题。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乡镇企业的发展,集体要提供优质服务,使迁出户的劳力得到合理使用。要帮助他们各施其能,互利互惠,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共同致富。领导者要主动担起这个责任。迁入、迁出村镇的党组织和政府要成立搬迁领导组,专人负责,共同研究处理搬迁过程中的重大事宜,以使穷僻山庄脱贫致富与人口城镇化顺利进行。

199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