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公共管理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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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理 论 篇(2)

(四)无领导小组讨论

无领导小组讨论,又叫做无主持人讨论,也常常被称之为无领导小组测验。是指将数名评价对象集中起来,组成一个小组,要求他们就某一问题展开指定角色或不指定角色的自由讨论,主试(评价者)通过对评价对象在讨论中的言行的仔细观察,做出相应评价的一种主观测评形式。一组评价对象(通常是以5 ~ 7人为宜)组成一个临时工作小组,讨论给定的问题,并做出决策。由于,这个小组是临时组成的,并不指定谁是负责人,目的就在于考察评价对象的表现,尤其是看谁会从中脱颖而出,成为自发的领导者。

无领导小组讨论能检测出笔试和单一面试法面试中所不能检测出的能力或者素质:即可以依据考生的行为言论,对考生进行更加全面、合理的评价;能使考生在相对无意中显示自己各个方面的特点;能使考生有平等的发挥机会,从而很快地表现出个体差异;能对竞争同一岗位考生的表现进行横向对比,观察到考生之间的相互作用;应用范围广,能应用于技术、非技术和管理等领域;节省时间。但缺点也很明显,即对测试题目和考官的要求较高;同时,单个考生的表现易受其他考生的影响。

(五)公文筐测验

公文筐测验,又叫文件筐测验,是一种特殊的情境模拟测验,是对实际工作中管理人员掌握和分析资料、处理各种信息,以及做出决策的工作活动的一种抽象和集中,是测评管理人才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工具。测验在假定情境下实施,通过观察应试者在规定条件下处理工作过程中的行为表现和书面作答,来评价其计划、组织、预测、决策和沟通的综合管理能力。

1.公文筐测验的特点

公文筐测验的主要特点是:把纸笔测试和面谈相结合;可以多人同时施测、分别进行,便于比较;情景模拟类测试,可对个体行为直接观察;灵活性强,可根据不同工作特性和待测素质设计题目;施测时间一般为2~3小时,最长可达一两天,具体时间可以斟情而言。

通过让受测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一系列文件,主试者可以观察、评价受测者的组织、计划、分析、判断、决策能力及分派任务的能力和对工作环境的理解与敏感程度。与传统的纸笔测验相比,公文筐测验能够更加直接地测试受测者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因此,公文筐测验更显生动、实务、直观、便于操作,不呆板,测验效度较高。

2.公文筐测验是选拔高层管理者的有效测评工具

首先,从成本核算的角度考虑,公文筐测验的成本高、耗时长,对于责任重大、关键性的职位人选,采用这一测试较为合算,否则得不偿失;其次,公文筐技术主要是基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特点设计的,测试形式和要点同高层管理者的工作形式与素质要求比较接近,自然也最符合高层管理者的职位特点和职责内涵。而中层和基层管理者的工作内容往往较少涉及处理公文,所以除非需要从中层管理者中物色人才,一般不采用公文筐测验。

3.公文筐测验是一种有效的测评技术和能力培训方式

评价中心的测评实践表明,公文筐测验的实践模拟性较强,便于透过潜能发现人才。研究表明,公文筐测验不仅适用于对中高层管理者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综合能力的测试和比选,也是一种较为有效的人才培训方式,能有效检验和提高参与培训者的语言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灵活应变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可用于培训中高层后备干部解决人际冲突的管理技巧和协调组织内部关系的能力。

四、评价中心的有效性

评价中心在国外的使用非常广泛。美国AT&;T公司在建立评价中心的考评、提升制度后,曾对该方法的有效性进行了检验。该公司封存了几百名管理候选人在评价中心得到的结果。8年后,将封存的结果打开与实际表现情况对照,发现评价中心判定适合进入中级管理层的候选人有80%已经在中层管理职位上,而其判定不适合进入中级管理层的候选人中有95%在实际中也确未得到提升。作为比较,该公司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升职,正确率只有15%,而采用部门经理提名方式确定升职,其正确率为35 %。

美国的贝尔系统公司也对评价中心技术的评估效果进行了检验。该公司汇集了多年来参加评价中心评测的5943名管理候选人的评估结果,并对结果进行了比较检验。检验显示,评估结果为“非常适合某项管理职位”的候选人比“适合某项管理职位”的候选人实际被提拔的可能性要高出2倍,而“适合某项管理职位”的候选人又比“不适合某项管理职位”的候选人实际被提拔的可能性要高出10倍。IBM公司一项类似的研究表明,管理候选人在评价中心获得的评估分数与其8年后所达到的管理阶层有显著相关。对大量关于评价中心有效性研究的元分析(一种汇总评价某类研究综合效果的量化技术)表明,评价中心的评估分数预测日后升职的相关系数为0. 53,预测日后工作成绩的相关系数为0. 36。这是对评价中心技术有效性的一个综合估计。

尤其是公文筐测验、案例分析和无领导小组讨论这三种技术手段,则是评价中心最常用的人才能力测评与培训形式。其中,公文筐测验在评价中心的使用频率高达80%以上,案例分析的使用率高达73%,无领导小组讨论的使用频率则接近60%。这三种技术手段的有效性已经得到普遍认可。

§§§第二节案例分析概述

一、案例

案例,英文中的对应词是case,原意为状态、情形、事例等,也可译作个案、实例、个例、事例。通俗地讲,案例就是对现实生活中某个真实事件的特定情景的客观描述。

比如:医学上经常碰到一些疑难病症或特殊病例,这时医院就要做成案例,供研究之用或供后人借鉴;老师在上法律课时,总是会穿插大量的案例来说明、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法学理论,为学生提供一个具体、直观、生动的实例,以达到举一反三的教学效果;而古今中外的军事典籍和战争实例,更是为人们总结治国方略、战争的经验教训提供了很好的素材。

管理案例及管理案例分析法的出现,则是医学案例分析法、法学案例分析法与军事案例分析法被广泛借鉴和运用到工商企业管理活动及其教学活动的结果。

所谓管理案例,通常是指对某一特定管理情景的管理过程及其结果的客观书面描述或介绍。它主要是对一个组织中的人员、行为、事件、背景与环境等相关要素,通过对事实、对话、情境以的文字描述或数据与图表等形式表达出来。因此,管理案例具有下列特点:

(一)真实性

案例所记叙的事实是管理活动中真正发生过的事,而不是随意虚构、杜撰的。当然,为了使案例更具有典型意义或避免案例发生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某些案例往往更换时间、地点、单位、人名,或集中类似的内容,突出某个方面,省略某个方面,这种对案例素材的加工整理不仅是可以的,而且是必要的,但以不影响基本内容的真实性为前提。

(二)客观性

案例往往只是对某项管理活动所作的客观记叙,是对客观事实的白描与再述,即把客观事实交代清楚,它并不包含任何主观性评论或倾向性意见,是对确已发生过的管理事实的如实记录,而不是凭个人杜撰、虚构与主观臆想的结果。它不得带有撰写者的分析与评论,对案例所反映的管理活动的是非曲直的评论,则属于案例分析者的任务。

(三)目的性

管理案例都是为了适应特定的目的而编写的,它不是素材的任意胡乱堆砌,而是经过仔细筛选,精心编排组织的。它总是为了说明某种看法、观点,验证某个管理学的原理、原则,案例提供某种场景,使人们仿佛置身其中,促使人们在复杂的情况中作出判断,研究对策,从而提高人们运用管理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启发性

一则好的管理案例,通常会有完整的情境和背景、情节和冲突,以及对问题的思考和解决过程,要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如情感、态度、动机、需要,要有隐含的思想,即各种行为背后所隐含的某种思想、信念和理论等,以待读者去解读、品味和分享。因此,读后往往会引起人们的积极思索,有思考的余地和想象的空间,甚至能引发各种不同意见的争论,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来讨论、比选。因此,很多好的案例往往不是平铺直叙,而是采用暗示、伏笔、悬念等手法,来启发、诱导读者积极思考和探索解决方案。

本案例集第二篇中所涉及的公共管理案例就属于管理案例中的一种。

二、案例分析法

所谓案例分析法,就是运用一定的方法和写作技巧,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途径,以结构简洁紧凑的书面形式,把一个个真实的管理活动情景用文字、数字或图表描述出来,以供教学或研究之用,从而提高学习者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对问题的认识,从而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历史上,运用案例进行教学起源于1870年左右的哈佛大学法学院。朗代尔(Christophre C. Langdell)出任法学院院长时,对传统法律教育进行了改革,引入了案例法。朗代尔认为判例能引申出法律原则的归纳过程的经验资料。他认为要想精通并掌握法律原则,最有效的方法是应对这些原则具体化了的那些判例进行研究。朗代尔按年代排列了上诉法院的判决,并于1871年出版了以此为基础的法律教育案例集。在英美法等西方国家中,案例主要源于对某个事件审理的书面记录及其裁决(判例),通常情况下那些对法律条文的意义发展有贡献的判决最有可能成为“案例”。20世纪以后,哈佛大学校长埃姆斯(James B. Ames)开发了按主题而不是按年代排列的案例集,标志着案例教学的目标从对法律原理的追求转向对法律推理能力的培养。

19世纪90年代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医学院创办,引入了一种全新教学模式即学生花两年时间学习基础理论,花两年时间在临床学习,在其附属教学医院中引入“临床职位”,让医学院的学生在主治医师指导之下具体负责5个或更多的病人,在教师和医生监护下进行检查、诊断和记录,并与相关人员一起对病人医疗记录(病历)进行讨论与研究。后来医学院的教师大多利用这种病例进行教学,学生也根据病例学习讨论。这就是医学高等教育的临床案例教学。

20世纪初,哈佛大学洛威尔(Lawrence Lowell)教授在创建商学院时建议向法学院学习案例教学法。1908年哈佛大学商学院正式成立,案例教学法逐渐引入商学院的教学之中。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案例教学法在工商管理领域获得了长足发展,并且成为哈佛大学商科高等教育的核心方法。1919年多汉姆(Wallance B. Donham)出任哈佛大学商学院院长,他专门拨款成立商业研究处,雇佣人员进入商业实践领域收集和写作案例,开发了许多经典的商业案例。1920年美国洛克菲勒财团为了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资助哈佛大学商学院进行案例教学法试验,从而推动案例教学法在商学院教学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哈佛大学商学院运用案例教学法培养了一批在工作岗位上十分称职能干的高素质企业管理精英,一直到现在,该院还规定,凡是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两年学习期间,除各门课程外,每人必须分析几百个案例。哈佛商学院有一整套科学严密的保管与使用案例制度,编写案例要履行严格的审查报批手续,并用知识产权保护所撰案例。

20世纪30年代,在美国的公共行政学科领域中也逐步尝试着进行案例教学,第一本案例集的主编是哈洛尔德·斯坦恩(Harold Stein)。公共管理教学中的案例分析法首先由哈佛大学创立,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的一个MPA毕业生要经过1300个实际案例的练习。其中,一些好的案例已经广为流传,并经常被引用。至今,哈佛大学已经积有案例1万多个,并且每年更新其中的20%。案例相当于典型调查材料,通常的做法是对已经发生过的真实典型事件,由撰稿人尽可能通过种种来源收集可靠资料,并以客观和公正的观察态度撰写,所写案例必须能够充分说明与事件有关的完整情况,并力图尽可能地客观再现与该事件有关的当事人的观点,特别是再现置身于某种情景而且必须做出某种决策的当事人的观点,以供读者评判。公共管理的案例材料一般都把重点放在人际关系、政治因素与决策问题上,同时也强调技术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