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保险和保险法理论与实践问题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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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政策性保险之探索(1)

1.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回顾、现状与展望

2006年2月21日,新华社授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份中央“一号文件”显示,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2006年将迈出有力的一步。这是2004年以来中国连续第三个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显示了中国领导人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其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3月5日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今年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其中第三点重点提及“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信用社体制,推进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同时,要深化保险业改革,拓宽服务领域”,所指即为拓展保险业服务“三农”的力度和措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和应对机制,保险在分散农业风险、补偿农业损失、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农业保险是稳定农业生产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农业保险将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以较小的代价转移给保险公司,可以对农业和农户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保障农业生产稳定持续增长;农业保险是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效措施,可以大大提高农民风险应对能力,增强其投资发展的信心,拓宽融资渠道,间接保障农民增收;农业保险是农业综合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参与农业生产、防灾、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可以提升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提高处置灾害或疫情的能力;农业保险是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是运用经济手段支持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护体系,加快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国际竞争实力的重要途径。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史回顾我国的农业保险

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间曾一度中断,80年代初又开始恢复。二十多年来,农业保险在困境中艰难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反映在保费收入大幅增长,险种逐步增加,保险面不断扩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由1982年的仅23万元,不足当年全国保费收入的0.1%,迅速攀升到1991年的4.55亿元,占当年全国保费总收入的2.1%;农业保险内容增多,包含了种植业和养殖业,农业保险险种最多时达到130多种;农业保险面扩大,1997年作物承保面积约667万公顷,养殖业年保费收入达1亿元。二十多年来农业保险承担的保险责任总计达10000亿元,累计赔款支出94亿元,为19亿亩粮食作物、5800万头牲畜提供了保险保障。及时为农业生产中的灾害损失进行了经济补偿,显示了农业保险在抗灾救险、重建家园、稳定经济中的补偿作用。然而近几年来,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实际上一直处于萎缩状态。1996年以后,随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商业性保险公司转化,加上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变化,全国的农业保险大面积萎缩,近几年更是到了加速下滑的境地。

从《中国统计年鉴》上的数据可以看到:1999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6.3亿,占总保费收入的0.44%;2000年农险保费收入仅为4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0.24%;2001年继续缩减为3亿元,只占总保费的0.14%。险种也由原来的130多种缩减到不足30种。

2004年以前,我国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农业保险项目种类只限于种养两业,保险品种、经验、人才都比较缺乏。

而这两家公司农业险的总体简单赔付率分别高达87%和73%,均高于保险界公认的70%的临界点。风险高的地区急于投保,风险低的地区则因保费过高而不愿参加保险。这样,保险的“大数法则”就难以正常发挥。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的“三高”特征,使一般商业保险公司对农险望而却步。据统计,从1985年到2004年间,只有两年微利,其余18年都有不同程度的亏损。农险保费收入在2004年仅为3.96亿元,与历史最高峰相比,萎缩了一半。

根据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06全保会上的讲话,2005年1~12月,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7.29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4.26%,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0.59%;农业保险赔款险逐步萎缩的局面。目前,中国保监会正在积极促进农业保险立法工作,推动出台财政税收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农业救灾保险基金。

从2004年开始,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会同各级地方政府在全国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保监会提出,现阶段开展农业保险,不能完全依靠国家财政补贴,不能走单一主体经营的道路,应当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市场开展试点,逐步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符合国情的农业保险制度。农业保险总的经营原则是“政策扶持、商业运作”。2004年保监会批准三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并在江苏、四川、辽宁、新疆开展农险试点,2005年又在安徽、内蒙古、四川、湖北等9个省份相继开展和深化了农险试点。中华联合重庆分公司更是做了一单保费收入800万的“大单”——整个重庆地区的烟叶保险。目前作为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农业保险,保障品种已经从主要粮食作物扩展到奶牛、生猪、烟叶、果树、西瓜等多种牲畜和农作物。

二、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特点及现状分析(基于绩效的评价)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特点特点之一:农业保险发展速度较快,20世纪90年代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不稳定,1998年以来呈现萎缩的趋势,但萎缩趋势有所缓解。1982—1996年间每年平均增长4.9%,增长速度是相当高的。农业保险恢复之初,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每年增长速度超过300%,1991年保费收入还比上年增长6.4%。但1998年以后保费收入每年都在减少,从1998年的7.1472亿元到2004年的3.96亿元。2005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7.29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4.26%,初步改变了1994年以来农业保险逐步萎缩的局面。

特点之二:农业保险已达到一定规模,农业保险在国内财产保险市场中已占有一定份额,但这个份额过小,有时甚至显得无足轻重。1982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在全部财产保费收入总额中所占比重为0.0223%。1992年达到最高为2.57%,2004年这个比例只有0.3633%。2005年这个比例有所上升,为0.592731%,与自1982年农业保险复业以来的平均占比0.9061%相比依然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个衡量指标使得农业保险在保险业的发展中一直显得极其弱小,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业界和社会各界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依然不够。

特点之三: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保障农民灾后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农业保险赔款1982年时只有22万元,1985年达5266万元,1990年达16722万元,1991年高达54198万元,1996年为39481万元,1982—1996年年均赔款达26422万元。

1995年以后呈下降趋势。保险赔款使被保险人的农业灾害损失获得了部分补偿,对于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维持农业生产的持续进行,保障农民的灾后生活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对于某些地区、某些时期、某些农民来说,这种作用还相当大。此外,农业保险范围、保险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譬如,农业保险险种不断增加,已达到一定数量。农业保险从无到有,险种呈不断增加之势,养殖业、种植业保险险种都已达到一定数量,保险标的扩展到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业产品、牲畜、家禽、淡水养殖产品,等等。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还十分低下,发展很不稳定,承保面还相当窄,市场份额小,险种同市场需求不相适应,所起的作用还十分有限。从户均保费额来看,1996年农业保险保费总额虽达到57436万元,但全国农户平均每户保费不到3元,户均保费额极低。保费收入在农业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不到1%。尽管全国农业保险已恢复十多年时间,但迄今为止,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只是少数,大部分农户都未参加任何险种的农业保险,因而其保险面就相当小。虽然农业保险赔款年均达到26422万元,但相对于每年的农业灾害损失而言却是微不足道的。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平均每年3亿亩以上,若按平均每亩损失350元计算,那么每年农作物灾害损失则在1000亿元以上,这样农业保险赔款占农业灾害损失的比重不到0.3%,如果再加上每年养殖业灾害损失,那么农业保险赔款在农业灾害损失中的比重则更低,这说明农业保险在补偿农业灾害损失中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农业保险发展的这种现状使它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补偿农业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和保障农民灾后生活的需要,也使得政府不得不背着沉重的救灾负担。

(二)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分析:基于绩效的评价以上我们从我国农业保险的历史沿革出发,简要说明了保险业复业以来,即1982—2005年农业保险发展的情况,尤其是2005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7.29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4.26%;农业保险赔款5.58亿元,同比增长4.29%。初步改变了1994年以来农业保险逐步萎缩的局面。基于此,总结出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几个特点。但这在很大层面上讲,属于历史回顾的范畴,还必须加强对农业保险现状进行分析。下面我们基于绩效评价,从保费收入比较、渗透度、减灾救灾度等几个层面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进行简要分析。

1.保费收入的比较分析

农业保险保费的增长率很不稳定,波动性比较大,在1991年达到最大为1.36%,并且在多处出现负的增长率。详见图3。2001年以前,财险保费的增长率和农业保险保费的增长率呈现同步的趋势,在2001年以后,在其他财产保险保费增加的情况下,农业保险的保费却在减少,农业保险呈现萎缩的趋势。自我发展程度不强,长此下去,必然影响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发展。农业生产风险大、保险赔偿率高,高赔偿导致农险的高保费,高保费又让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由于我国农业保险制度、政策不利于农业保险发展,农业保险徘徊于日益萎缩的怪圈。农业保险业务的萎缩同农业政策调整目标和农业发展环境的变化已形成强烈的反差,极不适应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现状,农业保险处境堪忧。这不利于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发展和自我发展。农业保险的发展幅度和发展速度远远低于经济发展的要求。一般研究表明,保险业与经济发展程度是相关的,但现实数据反映出农业保险的发展受经济发展的带动因素较小,制度设计和安排在农业保险中的缺失就凸显出来了。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制度设计、安排和法律法规的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2.渗透度分析

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一国或地区保险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农业保险深度是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与农业GDP之比,农业保险的深度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虽然在1992年左右达到最高值0.0016,而财产保险的深度在2003年是0.0075,全部保险深度2003年是0.0333(《中国统计年鉴》),财产保险的深度一直是增加的,且增幅很大,而农业保险的深度一直处于很低的水平,并有减少的趋势。再来看农业保险密度,它是农业保费收入与农业人口之比,1992年之前,农险的密度都是持续增加的,说明农业保险处于良好的发展时期,达到1992年的1元/人,此后波动性很大,比如农险的密度在1995年为0.5832元/人,1998年为0.8712元/人,2001年又减少到0.4185元/人,2003年到0.5606元/人。而2003年财产保险的保险密度为5.5元/人(《中国统计年鉴》)。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来不论是农险深度还是农险密度都呈现下降的趋势。如此低的数字说明了农业保险的渗透度不强,自我发展程度低。主要是经济发展水平低,农业保险有效供给和需求严重不足,如何刺激和农业保险的供给和需求,如何促进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

3.减灾救灾度

我国农业灾害发生范围广,农业经济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大,农业受灾面积呈上升趋势,自然灾害的损失逐年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