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广播电视法律制度概论(第2版)
19683700000001

第1章 第2版修订说明

本书第1版于2007年出版后,得到了业界的肯定,被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评为第六届全国广播电视学术著作一等奖;也受到了学界的关注,英国牛津大学的学者来电话和电子邮件,谈了对本书的评价和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我要感谢所有看过本书的读者朋友们和我的同事们,你们的肯定和意见都是我不断学习的动力。

本书出版四年来,广播电视发展变化很大,广播电视法制建设进程很快。多年来一直处于争议中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终于在2009年11月10日由国务院发布了。近年,广电总局修改废止了一部分规章,发布了一批新规章。笔者对本书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修订:一是将有关三网融合的内容合并成一节,介绍国务院《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国务院办公厅《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内容,介绍我国互联网视听节目、IP电视等新媒体的政策。二是按照2008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广电总局“三定方案”,介绍我国政府对广播电视的监管职能。三是为适应北京奥运会的要求,我国政府修订了有关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采访的管理规定,笔者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另外,介绍了《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的有关情况。四是增加了体育节目著作权保护内容,介绍了广电总局对北京奥运会电视转播报道的规定,介绍了《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五是增加了广播电视融资的内容,介绍了中宣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此外,还介绍了广播电视发展的最新动态和广播电视法制建设的最新情况。

随着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的突飞猛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广播电视的改革发展任务和法制建设任务越来越重,希望本书的修订对投身于广播电视繁荣发展的有识之士能有一些启发和帮助! 再一次感谢读者朋友们,再一次感谢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201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