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常识与洞见
19690100000011

第11章 言论史上的胡适(4)

“现在北京一般人的口都已封闭了,什么话都不能说,每天的日报、晚报甚而至于周报,都是充满了空白的地位,这期的《现代评论》也被删去两篇论文,这种怪现象是中国报纸的历史上第一次看见,同时一切书信与电报都受严格的检查,听说被截留的甚多。并且无故被捕的人也不少。上海的情形也与北京相同。……近来北京的局面是差不多到了法国革命时代的Region of terror(注:恐怖统治)了,健全的舆论是不可能的事。”《现代评论》第5卷第110期(1927年1月15日出版)被删去的两篇是唐有壬的《南方的财政》和《本刊启事》。1926年1月16日,张慰慈在一封写给胡适的信中,如此描述当时的局势。胡适时在海外——1925年5月,他受聘为“中英庚款顾问委员会”中方委员,为参加8月上旬在伦敦举行的全体委员会议,于7月17日离开北京,从哈尔滨坐远东列车,经西伯利亚去欧洲。胡适在欧美游历之时,国内政局正在发生巨变——“北伐”成功已成定势,国共两党分裂;南京政府建立后,国民党上下在政治上踌躇满志,军事上则厉兵秣马准备武力收复以平津为中心的北部中国。

1927年4月24日,胡适于归国途中已抵达日本横滨,下一步该如何走的问题便提上日程;时在国内的友人对此也相继提出建议。4月26日,老友高梦旦致信胡适劝他暂时不要回国——“时局混乱已极,国共与北方鼎足而三,兵祸党狱,几成恐怖世界,言论尤不能自由。吾兄性好发表意见,处此时势,甚易招忌,如在日本有讲授机会或可研究哲学史材料,少住数月,实为最好之事,尚望三思。”4月28日,他的学生顾颉刚亦致信表示:“我以十年来追随的资格,挚劝先生一句话:万勿回北京去……这是我和泪相劝的一件事,请先生听我罢!”他认为胡适最好留在上海著述研究,“如嫌上海烦扰,则南京、杭州都可以,反正要在革命军势力之下做事”。他还强调:“从此以后,我希望先生的事业完全在学术方面发展,政治的方面就此截断了罢。”在这些劝告之下,胡适停留在日本观望了三个星期。其间,他阅读各种政治报刊,观察和分析国内政情,终于选择回到上海,开始了一段并不算宁静的生活。

正如张慰慈信中所述,身处北京的文化人正面临一个混乱的时局,需要度过一段扰攘不安的岁月。当时,“北京已进入恐慌时代,大学教授及新闻记者多离京”此段历史。1926年前后北京知识分子纷纷南下避难,构成中国现代历史的一道独特景观,武汉、广州、厦门等城市吸纳了不少南迁的文人学士,上海更是如此。胡适选择居住上海后,谢绝了诸多邀请,开始努力谋求学术方面的发展——整理从巴黎伦敦两地摘抄回来的禅宗史材料、编撰《白话文学史》和《中古思想史长编》;1927年8月,他受聘为光华大学教授;次年受聘担任东吴大学法学院作哲学讲座;1928年4月下旬又担任母校中国公学的校长。除了专心著述研究外,胡适还成为南迁文人的中心,并且聚集了一些新近归国的留学生,重振新月社、筹办《新月》月刊。

《新月》于1928年3月10日创刊,编辑由5人共同负责,胡适虽未列名,但实际上是该刊的领衔人物。《新月》最初只是一份偏重文学艺术的刊物,主要关注思想文艺的问题。这种基调难以让胡适等人满意。该年5月16日,他在日记中写道:“上海的报纸都死了,被革命政府压死了,只有几个小报,偶尔还说说老实话。”1928年底,《新月》的部分成员出于对现实政治的不满,组织“平社”,酝酿在《新月》之外另创《平论》,以便“站立在时代的低洼里的几个不合时宜的书生”,发表“偶尔想说的‘平’话”。据胡适在1929年3月25日的日记中透露:《平论》是他们去年就想办的一个刊物,延搁至今才确定下来;由徐志摩、梁实秋、罗隆基、叶公超、丁西林担任编辑;胡适本想让罗隆基做总编辑,但其他人却逼他出来“任其事”。不过胡适并不看好《平论》的前景——“此事大不易,人才太少;我虽做了发刊词,心却不很热”。3月29日,对于筹办《平论》,胡适又写道“我对于此事,终于有点狐疑”,担忧同人们各有所司而无暇去思考国家大问题,而他自己“功夫虽多,怕也没有心绪去想政治问题”。那段时间正是胡适在学术上最勤勉、收获也最丰的一个时期,对政治未寄予太多希望,所以他的不热心、没有心绪并不难理解。不过,胡适也并不可能如顾颉刚所愿与政治“截断”。像曾经“实在忍不住”而办《努力周报》一样,胡适“谈政治”是需要现实的导火索。筹划中的《平论》最终未能问世,不过胡适等人决定:此后《新月》要“在思想及批评方面多发表一些文字”。

引发胡适再度“谈政治”的现实导火索是一项旨在“严厉处置反革命分子”的荒谬提案。1929年3月国民党“三全大会”上,上海市特别代表陈德徵表示:以前对“反革命分子”定性处置的法律程序过于繁琐,法院往往过于拘泥证据而使反革命分子容易漏网。因此,建议采用新办法——“凡经省及特别市党部书面证明为反革命分子者,法院或其他法定之受理机关应以反革命罪处分之。如不服,得上诉。惟上级法院或其他上级法定之受理机关如得中央党部之书面证明,即当驳斥之。”也即是说:法院可以不须审问,只凭党部的一纸证明,便可定罪处刑。这种“以党代法”的提案激怒了胡适,他又“实在忍不住了”,于3月26日写信责问时任司法院院长的王宠惠——“先生是研究法律的专门学者,对于此种提案,不知作何感想?在世界法制史上,不知那一世纪那一个文明民族曾经有这样一种办法,笔之于书,立为制度的吗?我的浅识寡闻,今日读各报的专电,真是闻所未闻之感。中国国民党有这样党员,创此新制,大足夸耀全世界了。”接着又不无嘲讽地指出“其实陈君之议尚嫌不彻底……不如拘捕审问,定罪处刑皆归党部”。

胡适还将此信寄给国闻通讯社作为“新闻”发表,却因新闻检查官的阻挠,各报皆未刊出。胡适的文章没处发表,而陈德徵的回应——打油诗《胡说》——却已见于4月1日的《国民日报·星期评论》,写道:“违反总理遗教,便是违反法律。违反法律,便要处以国法。这是一定的道理,不容胡适博士来胡说的。”不同政见或仅仅是批评的言论便不予发表,谩骂异己的文字却能见诸报端——国民党治下不堪的言论自由状况深深地刺激了胡适。4月20日,国民党政府颁布了一项人权保障的命令,其内容经不起推敲,又让胡适对它感觉“大失望”。于是胡适以讨论人权保障为由,联系陈德徵以党代法的提案,于5月6日写成《人权与约法》一文,发表于第2卷2号的《新月》月刊上。

此文在当时舆论界掀起了巨大的思想冲击波。6月2日,商务印书馆董事长张元济致信胡适称赞“文章之好,议论之正大,我也用不着恭维”;同时指出“邦无道,其默足以容”这句古话在中华民国依然适用。对于前辈的恳切警告,胡适复信写道:“我也很想缄默,但有时终觉有点忍不住,终觉得社会给了我一个说话的地位,若不说点公道话,未免对不住社会。……‘邦有道’也在人为,故我们似宜量力作点争人格的事业。”6月3日,收到复信的张元济,在表示佩服在胡适在其他人“避的避,脱的脱”之时敢打“疯狗”之余,再次恳切提醒——“但是要防着,不要没有打死疯狗反被它咬了一口,岂不是将来反少了一个打狗的人?”

《人权与约法》发表以后,国内外报纸有转载的、有翻译的、有作专文讨论的,胡适从众多来稿之中选择两篇提出问题的通信进行答复,在第2卷4号《新月》上,发表《〈人权与约法〉的讨论》。在此期《新月》上,胡适还发表了另外两篇文章——《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有宪法——对于〈建国大纲〉的疑问》和《知难,行亦不易——孙中山先生的“行易知难说”述评》。前一篇指出“人民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公民生活;政府与党部诸公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法制生活”;强调“我们不信无宪法可以训政,无宪法的训政只是专政。我们深信只有实行宪政的政府才配训政”。后一篇指出:孙中山的“知难行易”说是一种很有力的革命哲学,但此学说本身存在两处错误,会引发严重的流弊。

胡适之外,罗隆基在《新月》第2卷2号上发表了《专家政治》、第2卷5号上发表《论人权》;梁实秋在第2卷3号上发表《论思想统一》。这些倡导人权、呼唤自由、批评专制的雄文产生了轰动效应。

对此,新执政的国民党采取了一系列压制措施。其一,组织枪手撰写批判文章。自8月9日始,上海的《民国日报》相继刊出署名“灼华”的《胡适所著〈人权与约法〉之荒谬》,此文亦全文刊载于南京《中央日报》;以及张振之的《知难行易的根本问题》和《再论知难行易的根本问题》、署名“和尚”的《胡适之的反动与迷梦》等一系列文章。其二,连篇累牍制造舆论攻势。8月13日,上海市第三区党部第三次全区代表大会提出决议案——鉴于中国公学校长胡适之“言论荒谬”,要求教育部予以撤职并提请中央与上海市党部严厉制止学阀活动。28日,上海特别市党部执行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提案指出——“中国公学校长胡适,言论公然侮辱本党总理,并诋毁本党主义,背叛政府,煽动民众,应请中央令国府,严厉惩办案”。29日,《民国日报》报道的标题醒目——“中公校长胡适反动有据”;《大公报》上海专电则题为“胡适担当不起的罪名:侮辱总理,背叛政府”。一时之间,国民党各地党部群起而攻之。仅据胡适日记中所附的剪报统计,就有上海、北平、天津、青岛、江苏、南京等省市的党组织要求中央对胡适严加处理。“严惩竖儒胡适”、“查办丧行文人胡适”、“缉办无聊文人胡适”、“呈请惩办反动的胡适”等呼声此起彼落。

下有所请,上有所动。9月25日,国民政府饬令教育部警告胡适,内称:“查胡适近年来言论,确有不合。最近《新月》杂志发表《人权与约法》、《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有宪法》及《知难行亦不易》等篇,不谙社会实际情况,放言空论。本党党义博大精深,自不厌党内外人士反复研究讨论,以期有所申明。惟胡适身为大学校长,不但误解党义,且逾越学术研究范围,任意攻击,其影响所及,既失大学校长尊严,并易使社会缺乏定见之人民,对党政产生不良印象,自不能不加以纠正,以昭警戒。为此,拟请贵府转饬教育部,对胡适言论不合之处,加以警告……”10月4日,教育部发出“训令”,警告胡适。接到“训令”后,胡适于10月7日写信给教育部部长蒋梦麟:称该令文“含糊笼统”、“我看了完全不懂得此令用意何在”,于是将原件退还,还随手为之改了两个错别字。为了抵制胡适言论的消极影响,国民党中常会还于10月21日通过《各级学校教职员研究党义暂行条例》。11月,国民党意识形态理论队伍集体批判的“成果”——《评胡适反党义近著》第一辑出版。

在国民党的围剿声中,胡适又写成《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一文。文中,胡适从批评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叶楚伧鼓吹旧道德的文章《由党的力行来挽回风气》入手,抨击国民党执政之后反对文学革命、提倡复古主义、摧残言论自由的反动事实,指出“至少从新文化运动的立场来看,国民党是反动的”。文章写成次日,他去暨南大学讲演该篇内容,文学院院长陈钟凡听了之后说:“了不得!比上两回的文章更厉害了!我劝先生不要发表,且等等看!”胡适未听劝告,该文和罗隆基那篇充满火药味的《告压迫言论自由者》同时发表于第2卷6号、7号合刊的《新月》。1930年2月,上海特别市党部奉中央宣传部密令查封了这一期《新月》。胡适针锋相对,将他与罗、梁发表的相关文章,加上此前撰写的《名教》一文,合编成《人权论集》单独出版,并在“小序”中郑重强调“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与批评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且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不过,《人权论集》亦于5月3日被查禁。一时之间,新月社内外谣诼纷纷,人心惶惶。在国民党强大政权力量的干预之下,《新月》的“光”渐次暗淡,人权的“火”终于澌灭,“人权运动”走向黯淡沉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