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化产业比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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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国际视域(2)

(3)媒体21规划(Media21)

“媒体21”则试图在新加坡形成一股活络的媒体生态,将新加坡建设成为一个全球媒体城市。在此概念下,新加坡以建设一个同时具工作、生活、玩乐与学习功能的城市为目标,以鼓励实验与创新来促进高附加价值的媒体研发与制作,同时将新加坡定位为媒体的交易中心,以各种优惠方案吸引媒体资本进驻新加坡。另外新加坡将拓展海外市场,透过与外地人才及企业的合作,将原本仅在国内销售的媒体内容出口到其他国家。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香港的创意产业,努力保证香港的“亚洲创意中心”地位能够得到巩固和发展。为此,特区政府开展了积极的工作,主要由香港品牌发展局、香港设计中心,以及香港创意产业相关的协调管理机构共同联手,制定和执行相关的政策措施,为创意企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导向服务。但是在发展过程中,香港政府由于一度没有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没有详细的发展规划和具体的政策措施与步骤,导致香港的创意产业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甚至出现了下滑局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高,是导致其没有明确的产业发展目标和具体的产业发展政策的主要原因。本来,香港拥有创意产业发展的良好土壤,在创意产业领域具有较好的基础和实力,但是却在发展过程中放慢了脚步。就香港电影来说,香港电影在亚洲甚至国际影坛上都具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一些知名的导演和演员也走出香港,走向世界,在国际电影界获得了良好的声誉。但在21世纪的头几年里,香港电影遭遇到了各方面的压力,电影生产处于低潮,比如2005年香港电影产量51部,只有香港电影辉煌时的50%。

政府对创意产业的重视程度不够直接体现在政府没有掌握关于本地创意产业发展基本情况的数据。对现状不了解就没有办法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有效措施,无法推动本地创意产业良性发展。直到200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央政策组认为有迫切需要为香港创意产业做现状的调查研究。于是在2002年6月,中央政策组公开征求研究建议,并由香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中心获选负责此研究项目。经过为期一年的研究,2003年9月,研究小组提交了《香港创意产业基线研究》报告,勾画出了香港创意产业现状,同时与邻近地区进行了比较,了解香港创意产业的增长潜力,评估创意产业的强项与弱点以及在香港内外会遇到的障碍。这才使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了第一份有关本地创意产业发展情况的基本数据。但报告同时明确提到,该报告只是一个初步尝试,要了解创意产业对发展香港经济及提升香港成为世界级城市的贡献潜力,必须持续进行研究。其后,香港政府又委托香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中心作了《香港文化及创意产业与珠江三角洲的关系研究》的报告,报告建议:发展香港的文化及创意产业须结合珠三角的实力,并把着眼点放在全球,包括实行人才、资金和技术的引入,使创意产业成为香港的支柱产业。报告书同时还建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创意产业高层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或政务司司长领导,制订长远的创意产业政策。报告还以附录形式提供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非官方组织提供协助或推动文化及创意产业的部分措施。

随着国际竞争压力的增大和新兴创意产业城市的发展,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开始明白要加速发展创意产业,政府必须要做积极的引导和政策方面的支持。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在香港2004年的财政预算案中宣布成立“设计智优计划”,加大对设计与创新的支持。在2005年的《施政报告》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把文化产业放到城市发展的议程上,并在以后每年的施政报告中都有涉及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在2006—2007年的《施政纲领》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专门针对香港电影业的现状,提出要“理顺有关电影发展和支援的政府和公营机构架构,由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全面统筹有关的政策、规划和活动,包括人才培训、海内外推广、摄制支援等工作。”

同时还决定“成立一个主要由业界代表组成的电影发展局”,“加强支援香港设计中心,以便推广香港设计,以及鼓励业界运用创意设计”,“推行设计智优计划,鼓励各行各业更广泛采用设计及创新”等。2007年香港成立3亿港元的“电影发展基金”,为电影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2009年6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推动创意产业发展,正式成立“创意香港办公室”,新设立的为数3亿港元的“创意智优计划”亦开始实施。

2.资金投入与融资

发展创意产业需要大笔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创意产业发展初期,政府的资金支持更是不可或缺。政府的资金投入一方面可以对行业直接进行资金资助,另一方面也可以用来加强软硬件环境建设和创意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还可以通过设立各种奖项和基金鼓励和帮助创意企业或人才发展。而且,除了政府的资金投入外,香港和新加坡作为亚洲和世界金融中心,还可以利用外部融资为创意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为推动创意产业的发展,新加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资金方面积极投入。

新加坡政府从2003年到2008年的五年期间投入2亿新加坡元的资金,以促进本地艺术、设计和媒体行业的发展。

政府还设立各项资助金以奖励和鼓励那些在创意领域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新加坡经济发展局从1997年开始设立“亚洲创新奖”,这个一年一评的奖项提升了新加坡注重创新的国家形象。另外,新加坡还设立了“国家研究基金”,以资助长期性的策略研究项目。

新加坡经济发展局采取了多种措施鼓励更多的新加坡公司积极参与工业设计,只要有好的生意点子和增长潜能,从事非技术行业的起步企业也可以从生产力、标准与创新局申请到不超过30万新加坡元的资助。当然,要想获得这种资助,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创新和知识产权含量高、长远的增长和赢利潜能佳,以及具备在国内市场上扩展并走向国际化的潜力。从2001年底开始,约150家创意起步公司获得了被称为“种子基金”的“起步企业计划”支持。因为有了基金的支持,新加坡的商业培育中心逐渐增加,到2006年已达95家。这些培育中心协助培育了约1000家企业。

政府还对相关的法律和规定进行了重新检讨和修订,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例如:建立风险投资基金,与风险投资商共同投资技术起步公司;按比例支付中小企业的技术更新和技术咨询费用等;允许个人利用祖屋住宅(在限定的行业)创办公司;扶持创新产业的发展;发起多项融资计划,牵线搭桥,设法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这些举措促进了新加坡创意企业的发展,同时吸引了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加入到创意产业。

另外,新加坡还投入大笔资金用于创意产业硬环境的建设。比如2002年10月正式开放的新加坡滨海艺术中心(Esplanade)就是斥资新币6亿建成的。此艺术中心位于滨海公园,占地6公顷,包括了含纳2000个座位的戏剧院与1600个座位的音乐厅、可容纳220人的小剧场、250人的音乐室、户外剧场与三层楼高的购物中心(Esplanade Mall)。Esplanade之于新加坡,代表了新加坡努力提升文化艺术气息的成果,是与世界接轨的文化桥梁和新加坡成为21世纪全球性艺术城市的象征。

再看看香港的情况。和新加坡不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是通过市场融资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香港作为亚洲和世界的金融中心,拥有良好的信贷服务,其融资渠道是比较畅通的,这为香港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上的保证。

另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也积极采取一些措施:一是通过不同性质的基金支持创意产业,如工业贸易署有4个资助谋划,创新及科技基金有5个资助计划;二是提供信用保证,让融资者从传统的渠道取得资金,如香港信用保险局提供出口信用保险,电影贷款保证金提供信贷保证等;三是为投资者及创业者建立交流平台。

与此同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也开始考虑投入资金扶持创意产业的发展。比如,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在2005—2006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就提出加大对文化及创意产业的财政等各方面的支持。

以香港电影为例,在香港电影最繁荣的年代,电影制作靠发行人和售卖版权来筹集资金,但是随着全球化下好莱坞电影的超强态势和亚洲新兴竞争对手的兴起,香港本地电影票房不断萎缩,而海外市场卖埠收益急剧下降,电影制作者投资者减少,资金短缺成为香港电影业发展的严重问题。为了解决资金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03年从电影发展基金调拨五千万港元设立电影贷款保证基金,借此帮助电影制作公司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2005年11月,香港电影发展委员会成立。2007年4月,又成立香港电影发展局,致力推动电影业发展,并拨3亿港元解决港片发展问题。同时,在贸易发展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推动下,渣打银行首先成立了创意工业部门——创意工业融资研究中心,专门负责电影及创意工业的融资服务,并且锁定主要为电视、电影和广告3个行业提供融资服务。另外,香港还专门成立了“亚洲电影投资会”,由资深电影人选出具有发展潜力的亚洲电影项目,让这些项目能通过在香港举行的亚洲电影投资会中寻找资金。

在硬件环境的建设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投资建立的香港资讯科技旗舰———数码港,项目耗资约20亿美元,由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自2002年年中至2007年分阶段建设,为约百家资讯科技公司及过万的专业人才营造一个富有启发性及促进创意交流的优良环境。数码港旗下的数码媒体中心已于2004年3月启用,占地约1万平方米,为迅速发展的数码娱乐业提供全面的软、硬件配套以及技术支援。

3.法制环境的健全与完善

创意产业属于智力型产业,其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特别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在现代社会中,各国对于知识产权保护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加大了打击盗版、侵权的力度,为维护和推动创意产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面对全球知识经济的蓬勃发展,新加坡越来越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不仅关乎一个国家的创造力,更是一本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生意经”。长期以来,新加坡在立法、执法、教育和商业等多方面不懈努力,不断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打击盗版行为,从而取得了良好效果。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保护版权和打击盗版的商业软件联盟于2006年5月发布的年度“全球盗版率调查报告”指出,2005年度亚太地区整体盗版情况有所增长,但新加坡的盗版率却呈下降趋势,仅为40%,这使得新加坡首次进入全球盗版率最低的20个国家行列。

在立法方面,2005年1月1日,修订后的新加坡《版权法令》生效,其中一项条款规定:“使用侵犯版权的软件被视为刑事罪。”如果有人蓄意侵犯版权,即非法复制大量的盗版软件,包括从互联网下载盗版电影或歌曲,或利用盗版物品取得商业利益,将在刑事罪名下被控,面对最长6个月的监禁或者最高2万新加坡元的罚款,或者两者并罚。

除了立法之外,新加坡严格的执法也让盗版行为“无所遁形”。2005年9月,新加坡警方展开行动,突袭了一家室内设计顾问公司的办公室,缴获该公司使用的盗版软件。2006年2月17日,新加坡两名青年因为在互联网上非法下载和传播大量歌曲,分别被判处入狱3个月和4个月。

新加坡当局还从正面引导公众尊重知识产权、使用正版软件。在2005年1月1日新的《版权法令》生效前,为了协助商家适应新的版权保护环境,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动员10家重要的软件提供商为最受欢迎的软件提供集体优惠活动。此外,为了提高新加坡在保护、开发和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能力,新加坡律政部于2003年1月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培养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专门人才。

知识产权是维持香港良好经商环境的基石,这在香港的发展过程中已经是不争的事实。香港的法规与政策清晰,在保障知识产权方面,全世界除了美国,香港是做得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