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沙发上擦拭着银枪的程可看都不看他。
唐骥干脆把手里提着的大袋小袋全都放到她面前的茶几上,那些活蹦乱跳的鱼呀,虾呀,鸡呀,鸭呀满茶几跳着,飞着。
“唐骥!”程可脸色大变,手里的银枪立时指在了唐骥的脑袋上。
“呵呵。”唐骥脸色不变,任银枪指着自己的脑袋,说着:“我工作了一天,饿死了,中午我只吃了一包速食面,没办法,吃了你的手艺之后,我吃不下外面的饭菜了。你要杀我,总得让我吃饱再杀吧?砰的一声,我吃饱了,血都会多一些。”
“疯子!”程可除了吐出这两个字来,真的无话可说了。
收起银枪,程可认命地提着那大袋小袋进厨房去奋战了。
她一边发狠地杀着鸡宰着鸭,把它们当成了唐骥,碎尸万段!
他要吃,她全部做给他吃,看他能吃多少!
半个小时后。
“可可,好了吗?”大山一样的唐骥倚靠着厨房门,双手环胸,捉弄一般看着程可。
“你要是想吃,也可以吃了,全部生吃!”程可没好气地答着。
她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就是被他吃得死死的,她为毛要做给他吃?
程可把鸡煮熟白斩,等到她斩下了两只鸡腿的时候,一只大手横伸而来,抄走了一只鸡腿,她抬眼时,鸡腿已经在某人的嘴巴里了。
“你……”这个男人确定是二十九岁不是九岁?
“你也吃。”唐骥抄起另外一只鸡腿塞进她的嘴里,喂着她吃。
放下刀子,程可一手抢过鸡腿,冷着脸道:“我自己来。”
两个大人,一男一女,就像两个小孩一样,各抓着一只鸡腿先啃了起来,还吃得满嘴都是油。
当四目相对的时候,两个人都忍不住失笑起来,一股搞笑而温馨的感觉刷过两个人的心头。
一个小时之后,一顿丰富的饭菜便准备好了。
看着唐骥风卷残云的样子,程可不禁在心里想着,这男人真的饿了一天?
看着他吃得那样欢快,程可冰冷喋血的心忽然融了一角。
唐骥其实不想吃得这样快,这样急的,他虽然饿极了,可是还是有修养的人,但是这女人的厨艺真的不是盖的,他吃了快三十年的菜式,都吃不出感觉来了,平时就像吃白饭一样淡,可是同样的菜式经过她那双会杀人的手煮出来就变得不一样了。让他一吃起她做的饭菜就变成了猪八戒。
偶一抬眸看到坐在他对面的程可只是看着他吃,他不禁问着:“你怎么不吃,你再不吃的话,我会把它们都干掉的哦,快吃吧,吃完了,我带你去逛街。”
“逛街?”程可微愣,她好像不怎么逛过街吧,只是偶尔去超市买一点生活用品。
“看你的表情就知道你没逛街的爱好,嗯,谁要是娶了你,还能省去很多钱。”女人不爱逛街,就会少购物,就会少花钱,然后就能省很多钱。呵呵,他是有大把的钱给她花,不过对于其他男人来说,这种女人真的不错。
程可睨他一眼,没好气地道:“谁说我不爱逛街了,我可以把整个台北街道都扛回家里。”娶她就是省钱?亏这家伙说得出口。
“好,那你快点吃呀,吃完了,我们才有力气把台北街道扛回家里来。”唐骥顺着她的意思说着。
看着他,程可忽然莞尔。
唐骥手里的筷子一松,掉在地上了。
他愣愣地看着程可,他自认见过的美女没有一千都有八百了,可是没有一个人的笑容有程可这般让他眼前一亮的,或许是看到她的时候她都是冷冰冰的吧,乍一看到她笑,他就觉得很美很迷人,脑里自动去搜索那些什么一笑倾城,再笑倾国的词语来形容。
“你怎么了?就算吃饱了也不能把筷子丢在地上呀。”看到像个呆头鸭的唐骥,程可再度笑起来,是失笑,她不就是笑了一下嘛,这男人何必这么大反应来捧场?
她又不是死人,她当然会笑的。
她记得她小时候还非常爱笑的呢,是后来入了组织,她才逼着自己冷漠起来。
时间久了,她就忘记笑是怎样的了。
唐骥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起来,连忙弯下腰捡起筷子,再看程可的眼神就多了一抹期待,期待着这张冰脸再度融化。
一个小时后。
跑在台北的街头上,程可不是第一次,但是第一次和一个男人跑在台北的街头上,这个男人还是她奉命要杀的人。
两个人开着车到处兜风,到处逛商场,到处购物。
唐骥不停地帮她置办衣物的时候,程可只是站在不远处定定地看着他,被他认真的表情,细微的心所吸引。她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一个大集团的四公子,按道理应该是纨绔子弟的男人,居然能如此细微地帮她挑选衣服,而且他的眼光独到,每一件衣服她穿在身上好像都是替她量身定做似的。
其实,哪个女人嫁给他,也一样幸福的。
程可的心里忽然窜起异样,让她大惊失色,立即甩开那异样,她千万不能让自己陷入了这个男人的糖衣陷阱,他只是想软化她,让她无法对他下手。再说了,她是杀手,杀手动了情,有了爱,有了心软,就不能称之为杀手了。杀手都是无情的,才能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杀人。
扭过头,程可望着远处,不想再看唐骥帮她挑选衣物。
当两个人回程的时候,程可一直冷着脸,不再开口说一句话,让唐骥莫名其妙,明明出门之前,她还好好的,怎么转眼间又变了脸?真是女人的心,就像海底针,捉摸不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