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景旧花园出口处便是一条不算繁华但也不寂冷的街道,街道左右两边林林立立的都是商店。而街道的尽头横空多出一座交叉的天桥,天桥底下是数条交横纵错的公路,无论什么时候,这些路上都是车涌人挤,而且每条街道都有着七分的相似,如果是初来乍到的人,没有熟人带着,是无法从这些路口走出去。
这座天桥被人戏称为“迷路桥”,初来乍到的人或者并不算很熟悉周围环境的人,步上了这座天桥都会迷路。
云初在新景旧花园里住了二十五年,对于周围的一切环境,市里的导游都没有她熟悉。她快步地跑上了天桥,越过众多的行人,没有任何的迟疑向另一边的天桥台阶走下,下了台阶后便是另一条街道,那条街道的尽头是一条很大的国道,穿过国道之后,又是两条相连的街道,在左手边的街道左边便是“锦豪酒店”。
远远地,云初就看到了“锦豪酒店”就像摩天大楼一样屹立在那里,这是s市最有名的酒店,一般有钱人结婚都习惯来此摆婚宴,向世人诏示他们多么的有钱。云初虽然身体里流着的是豪门贵族的血,可是自小的环境却让她不曾踏进过“锦豪酒店”。
“云初,云初。”一百七十三公分的刑天雪,在众多女人当中,如同鹤立鸡群。她眼尖地看到云初穿过了国道,立即吩咐未婚夫占着比较前面的位置,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钻出了人群。
看着眼前这夸张的阵势,再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虽然没有六月那般烈,站久了也会晒得脸红头痛的。可是眼前这人山人海,似乎毫不在意,这场婚礼就如此瞩目吗?云初有点失笑地对天雪说道:“天雪,你让我来看人家结婚,可是你看这阵势呀……”她看到头都痛,更别说让她钻进人群里面去了。
云初自从靠写文为生之后,便不再好凑热闹,她觉得凑凑就会失去很多写文的时间,她试过沉浸于写文当中,一个星期不出门的。
“婚礼都过了,现在大家都在守着金龟婿出来。别说那么多了,我费了很大的劲才帮你抢了一个较前面的位置,现在让我未来老公占着,走,我带你钻进去。”刑天雪一手拉起云初,就开始像泥鳅一样,往人群里面钻。
我的位置?
云初只觉得好友的话让她好笑,为什么好友会说帮她抢的位置?婚礼都过了,还让她来凑什么热闹呀?
周围的人看到又多了一个女人,脸上都露出了敌意,她们都冷漠地睨了云初一眼,下意识地很有默契地不想让天雪与云初挤进去。
云初大惑不解,她一边手扶着眼镜,任好友把她拉着往里钻,说老实的,让她一个人钻进来抢位置,只怕天黑了,天又亮了,她都钻不进去。人太多了,她最担心的便是她的眼镜会被挤掉。
费了十几分钟的劲,刑天雪靠着她比一般女人都高,左撞右撞,才把云初拉到她刚才占着的位置上,她的未婚夫乔清站在那里尴尬地张着双手,就是不想让刑天雪好不容易占来的位置被别人趁机抢走。看到云初后,乔清腼腆地朝云初笑了笑,脸上有点红。
三人站在一起,乔清保护般地护着刑天雪,而云初则是失笑地看着那些年纪跟她差不多的女人,正在踮着脚往酒店里面瞧着。就连身边的好友也是同一种表情,一把她拉进来站稳脚之后,便自顾自地看着酒店里面。里面有什么好看的吗?
云初轻轻地碰了碰她身边的一位女人,那女人的年纪看上去却有三十岁左右,看似是某公司的高级白领,一身精明干练,可是眼神却是无比的向往,在对方瞪向她的时候,她连忙扯出友善的笑容,笑问着:“里面有什么好看的?为什么你们每个人都紧紧地盯着里面看?”
对方瞪她一眼,却不理她,好像云初抢了她什么东西似的。
云初愣了愣,有点讪然。脑里记起了刚才天雪说过现在大家都在等着金龟婿从里面出来。什么金龟婿?能称得上金龟婿的段大少不是今天结婚了吗?她们守在这里看到他又能如何?那只会让她们嫉妒凌玲的得天独厚。
云初不认识凌玲,不过听说了她的事,她对凌玲这种由弱变强的女人,很敬佩。如果当年她的妈妈像凌玲一样坚强的话,那么妈妈就不会因为神经失常而被车撞死了。
对此,她在心底里深深地送上祝福给凌玲,真心希望凌玲能在豪门中成为另类,永远地抓住段大少的心。
众人等了很久,也没看到唐家六位少爷从里面出来,只看到一位厨师打扮的高大男子沉着脸从里面走出来。那名男子很高大,也算俊逸,只是脸色沉冷,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冷冽之气,加上他穿着厨师的衣服,从里面走出来引不起别人的注意,那些女人甚至主动让出一条路给他走过,而当他走过的时候,那些女人还在低声说着:“怎么五星级的酒店,厨师也敢偷懒?”
那位偷懒的厨师面无表情地越过了人群之后,便穿过了国道,往对面街道走去了。
看到众人顶着太阳站在酒店门口引颈张盼的样子,云初觉得无聊至极,她想离去,可是又怕被好友骂。
“铃铃铃……”云初的手机再次响了起来,她一看是责编打来的,立即朝天雪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才按下了接听键。
“云初,你有没有老老实实地在写稿?”责编的声音从手机另一端传过来。
“嗯……有呀。”云初想不到责编居然无时无刻都在鞭策着她,为了不被责骂,她硬着头皮撒了一个谎,然后冲着手机那端甜甜地笑道:“大大呀,你放心,我这个月底一定会交稿的。”她的钱不多了,再不交稿就断了收入,到时候她吃什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