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简云枫又对言木说道:“师叔祖,徒孙有一事相求。”
言木微微一点头,简云枫就接着说道:“徒孙得了玄阳前辈的好处,这西域之行就交由我和蒋兄就成。言空师叔祖要收徒,碧玄令的事还没有眉目,时间紧迫,中原还需要有人坐镇,两位师叔祖也好相互照应着。我和蒋兄两人对付不了那些个厉害高手,不过,去西域打探玄阳前辈的消息还是可以的。”
言木闻言一楞,他倒是将这事给忘了,确实,碧玄令关系重大,而且所牵涉之人个个都是罕见高手,让这两个小子去处理确实有些不放心,不过西域也不是什么祥和的地方,略一思索便道:“玄阳可能去了西域的毒龙寺,那寺里好比龙潭虎穴,那些番僧也是难缠的角色……”
简云枫却自信道:“师叔祖放心,我们只是去查探些消息,不会和他们起冲突,一有消息我们便回中原。”
看了看旁边浑身阴沉的蒋问,言木想了好久终于点头答应。
念心自然也要跟着简云枫和蒋问两人去,让她跟着两个老道士走是千万个不愿意,几人商议一番,言木又对着简云枫细心叮嘱了几句,才各自上路。
简云枫三人一路西行,丝毫未作停留,一直到了玉门关,才停下脚步。
此地景象与中原已经大为迥异,城中时不时便有黄沙漫天,而且人俗风情也渐渐有了变化,变化最大的就是客栈里的吃食,不像中原每家客栈都有精致的饭菜茶点,这里只有一些粗糙的面饼,稍微有些入味的就是烤牛烤羊之类,念心抱怨了很久,因为这里的烤肉总是带着一股浓浓的膻腥味儿。茶水也没有中原的细腻,只是掰下一小块黑乎乎的砖块一样的东西放在水里煮了又煮,等干净的水变成了黄褐色就成了茶,喝起来总有股子奇怪的味道。
不过,简云枫却乐此不疲,他对于新鲜的事物总是抱着好奇的态度,丝毫不觉的这茶水难喝,而且还特地从茶商那里买了一块黑乎乎的砖头,当地人称之为茶砖,拿来研究,当知道这茶砖泡得茶里再加些羊奶味道更好后,立刻好奇一试。不过他泡的所谓羊奶茶,蒋问喝了一口就皱眉不语,念心更是闻了闻就不想喝,只有他一个人在那边大呼可惜,于是乎,一壶茶水足足让他喝了一整个下午。
还有让简云枫好奇的是,客栈里偶尔会有一种暗红色的酒,不过价格不菲,据掌柜的说这是西域特产的葡萄酒,只有西域的王孙贵族才有机会喝道,这些是西域的客商偷偷带来的,他见简云枫几人是中原客人,就好心拿了一些来,当然这并不是很免费的。对于美酒,简云枫也十分大方,对掌柜的一番好谢后,就宝贝似地捧着那一小壶酒美滋滋地回了房间,反正蒋问不喝酒,念心也被他拦着滴酒不沾,这一小壶酒倒是便宜了他。
这壶酒并不是葡萄酒中的上品,味道微酸,还带着一丁点甜味,幸好简云枫没有温酒的习惯,否则不放冰块也就罢了,若再放到火上烤一烤,估计他这辈子都不会想再喝这种酒了。
约莫在城中停留了五日左右,玉门关终于开关了,中原正处于战乱之中,这镇守玉门关的大将对于三方势力都不偏袒,他一家三代都为中原皇朝镇守玉门关,鞠躬尽瘁,原本三日就会开的关门,现在改成了一个月开一次,理由防止西域流民趁乱进入中原滋事,这个决定倒是苦了那些个往来的客商。也不知道他们往那将军府里送了多少好处去,可是那位铁将军硬是连一天都不肯提前,一个月的时间未到,那厚重巨大的关门连一丝铰链滑动的声音都不会传出。
因此,中原虽然战火连天,可是这城中的客栈里却依旧住满了人,仓库里也尽是形形色色的马车和货物,倒是让简云枫趁机大饱了眼福。那些琳琅满目的玛瑙翡翠,琉璃玉石,还有一些少见的兽皮药材,各类稀奇玩意,应有尽有。甚至有一个模样彪悍的大胡子客商还包下了整整半间客栈,里面住的十数个身材窈窕,面带纱巾的漂亮胡女。
出了玉门关便是西域,为了掩人耳目,三人便雇了亮马车,随着一队马商上路,中原战乱,这做马匹生意的倒是发了笔横财,战争不但会死人也会死马,而且西域产良驹,因此这些马商带来的马很快就卖了个精光,连他们现在骑回来的也只是中原那种长见的劣马。这队马商大多是胡人,有很多都不会讲汉语,只有那几个领头的马商能讲几句不太流利的汉语。
简云枫三人自称是兄妹,去西域寻找走失多年的亲戚,那为首的留着灰白色山羊胡子的马商虽然心中有些怀疑,但是却没有多问,尤其是看到蒋问脸上那张银色的妖异面具后更觉得这几人行踪有些古怪,不过当简云枫塞给了足足价值两匹上等马的银两后,他才勉强同意带着三人一起上路,但是提前申明无法保证三人的安全,西域虽然不像中原那里战乱四起,可是大大小小的马贼还是不少的。
到了关外,简云枫才觉得身边的一切有了变化,连空气中都弥漫着黄沙的味道,那样苍凉和干燥,一望无际的土地,马车过后除了无尽的烟尘外再无一物,旁边尽是些土黄色的戈壁,这些马商选的是最荒凉的路,他们在出发前就备足了干粮和清水。这条路上方圆数十里左右都罕无人迹,按照那老首领的话说就是“只有在火辣辣的太阳底下,才没有打猎吃的隼。”意思就是,只有在荒凉的地方,马贼才很少光顾,若是走寻常的大道,虽然说可以找地方乘凉,饮水,但是一样贪图安逸的马贼也会在树林里等着你。
看着那老首领脸上刀刻般的皱纹,和终日被太阳晒得发黑的皮肤,唯有那双微微眯着的眼睛透露着西域百姓骨子里那种坚韧和吃苦耐劳的个性,简云枫不禁对这一行人肃然起敬。
蒋问一路不语,只是坐在马车内凝神打坐,念心时不时就将脑袋伸出去观望,那只金丝小雀也嫌这马车里气闷,就在车顶上飞来飞去。那老首领看到这金丝小雀后满脸惊讶,对简云枫问道:“客人,这鸟是你们中原的苍鹰么?”
简云枫好奇他为何这么问,就答道:“罕达尔叔为何这么问?”
“你看它的眼睛就知道啦!在我们西域,只有天上从不落地的苍鹰会有这么这种眼神,从一生下来就有啦!别的鸟隼都是没有的,所以有经验的人只要一看眼睛就知道那个是苍鹰的孩子,哪个是鸟隼的崽子啦!”罕达尔老首领笑道。
简云枫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这一路上也就简云枫和这老首领偶尔说说话,他性子温和,嘴巴也巧,能将中原的地大物博从嘴里一一描述出来,这些马商都喜欢和他聊天。
一行人走了约莫七八日,终于看到一些人烟。这几日,晚上他们都是在戈壁下找避风的地方搭棚,生起一对篝火取暖,这些人在这条路上走惯了,对于这里的天气变化了如指掌。到了晚上这里有时候可能会遇上成群的胡狼,不过对于蒋问来说,这些胡狼正好替代了那些干燥难以下咽的面饼。当一行马商看到这个浑身阴冷的带着古怪面具的黑衣男子孤身向狼群走去,然后安然无恙地回来,将两只胡狼放在火上烤的酥香无比,不禁都肃然起敬。胡人敬重英雄,蒋问虽然现在脾气怪了点,但是对于这些普通百姓来说,能与狼群搏斗的都算得上是戈壁滩上的大英雄了。
这胡狼肉比较糙,没有野兔野鸡那么肥美,但比起放在火上烤热的面饼来说却是天差地别,不过那些马商可舍不得扔掉这些面饼,他们只是将面饼烤软了,就着狼肉一起吃,个个津津有味。在这种风沙四起的地方能吃上美味的烤肉和热乎乎的面饼,这可是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了,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胡人,苦日子过惯了,这种十天半个月啃面饼喝清水的日子早就习惯了。罕达尔老首领顿时对蒋问刮目相看,在他看来,这面色有些苍白的简云枫也变得神秘起来。
不过这金丝小雀口味十分挑剔,它对面前干巴巴的胡狼肉没一点兴趣,自顾自地在夜幕中飞走了,简云枫懒得管它,知道它吃饱了就会自己回来。他可不知道,这金丝小雀一来,那荒漠上的一些凶悍异兽就遭了殃。离这里约莫数百里就有一处大沙漠,沙漠里隐藏着一种黄褐色的巨大毒蛇,这种蛇在胡语里被称作是来自地府的使者,从来没有人能在它的嘴下逃生。现在山水轮流转,这种毒蛇长得尤其肥美,只要被那金丝小雀看到,无论怎么跑都难逃利爪破颅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