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你不可不知的60个心理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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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

一味打压只会适得其反。

在莎士比亚的经典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罗密欧与朱丽叶相爱,但由于双方世仇,他们的爱情遭到了极力阻碍。但压迫并没有使他们分手,反而使他们爱得更深,直到殉情。这样的现象我们叫它“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所谓“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就是当出现干扰恋爱双方爱情关系的外在力量时,恋爱双方的情感反而会加强,恋爱关系也因此更加牢固。

心理学家德斯考尔等人在对爱情进行科学研究时发现,在一定范围内,父母或长辈干涉儿女的感情,这青年人之间的爱情也越深。就是说如果出现干扰恋爱双方爱情关系的外在力量,恋爱双方的情感反而会更强烈,恋爱关系也会变得更加牢固。这种现象就被叫做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

另外,心理学家鲁宾发现:男女对对象的爱情得分是一样的,但女性对自己对象喜欢的程度比男性对自己的对象喜欢的程度要略高。

男女对同性朋友的喜欢程度是一致,而女性比男性更爱自己的同性朋友。这就是我们经常看见女孩子们可以一起牵手走路,甚至喜欢挤在一张床上睡觉,说悄悄话,却很少看见男生会这样的缘故。

这种情形不仅发生在男女的爱情之间,也会发生在许多地方。对于越难获得的事物,在人们的心目中地位越重要,价值也会越高。学者们尝试以阻抗理论(reactancetheory)来解释这种现象,他们指出当人们的自由受到限制时,会产生不愉快的感觉,而从事被禁止的行为反而可以消除这种不悦。所以才会发生当别人命令我们不得做什么事时,我们却会反其道而行的现象。

这也就是造就千古奇唱“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心理原因。是什么心理让这些被“棒打的鸳鸯”关系更紧密呢?心理学上的解释之一是从选择自由与对所选择对象的喜爱程度之间的关系来说的。让我们先看一个实验,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布莱姆在一个实验中,让一名被试面临A与B两个选择,在低压力条件下,另一个人告诉他“我们选择的是A”,在高压力条件下另一个人告诉他“我认为我们两个人都应该选择A”。结果,低压力条件下被试实际选择A的比例为70%,而在高压力条件下,只有40%的被试选择A。可见一种选择,如果选择是自愿的,人们会倾向于增加对所选择对象的喜欢程度,而当选择是被强迫的时候,便会降低对选择对象的好感。

因此,当恋爱双方被强迫作出某种选择时,会产生高度的心理抗拒,这种心态会促使他们作出相反的选择,甚至会增加对自己所选择的事物的喜欢程度。生活中我们常能听到这样的事例:某对恋爱的青年,尽管遭到父母的竭力反对、亲友的百般阻挠,两人非但不中止恋爱关系,反而更亲密,更大胆,有的甚至以自杀来对抗。

另一种解释是从维持认知平衡的角度来说的。一般情况下,人们对自己行为的解释都是从内外两方面去寻找理由,当外在理由消失后,人们就会从内部去寻找依托,反之亦然。恋爱双方渴望接近对方等行为原因可以解释为由于双方内在的情感因素和外在亲人朋友的支持。当亲人采取简单否定的态度时,便削弱了恋爱的外在理由,这导致恋爱者的认知出现了不平衡,于是他们只好把内在的情感因素升级以解释自己恋爱对方的行为,使自己的认知重新处于平衡状态。这便是中学生在异性交往中易把友情当恋情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好奇心和个性的互补,在异性交往中,交往双方更容易获得满足感。但许多老师、父母对中学生的异性交往都疑神疑鬼,甚至明确反对,这就使交往者把满足感解释为双方的依恋,从而误认为自己已经坠入爱河。

面对“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恋爱男女和他们的家人都应该从中得到启示。对于青年男女来说,自由恋爱固然是值得称道的,但父母的反对肯定也有一定的道理,不妨理性地与父母亲交流一下看法,而不是把恋爱建立在“逆反”、“抗拒”、“维护自尊”、“满足好奇”上,恋爱更重要的是建立在共同的基础之上。

家长在说服教育时,一定要注意方法,不要强行禁止,采取“高压政策”,而要循循善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因势利导,切忌动辄不分青红皂白地批评、训斥、打骂甚至当着众人的面羞辱他们,这极容易产生“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使事情向相反的方向发展。

【贴心提示】

如何借鉴此效应教育学生?

“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告诉我们,父母不尊重孩子的选择,横加干涉,容易造成父母与孩子之间情绪的对立,从而强化孩子行为愈加走向父母良好愿望的反面。这从心理学角度上说,是由于行为主体受到干预而产生逆反心理所致。实际上,此“效应”不仅表现于父母的干涉对孩子恋爱态度的影响上,也表现于教育者的粗暴行为对学生早恋、吸烟、酗酒、自私等不良行为的负面影响上。因此,从教育学、心理学角度看,借鉴此“效应”,如何管理学生、怎样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是会产生积极的效应的。

一、强硬是心理教育之大忌

心理健康教育也称心理教育、心理素质教育等,是培养受教育者良好心理素质的教育,是提高受教育者心理机能,充分发挥其心理潜能,促进个性发展的教育,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心理的自主构建相互作用的社会活动过程。在这过程中,作为教育者切不能(用)强硬的方法、武断的态度。

二、谨忌教育行为的强硬。

教育者以命令的口吻要求学生“不准怎样怎样”并不能达到自己预期的目的时,为树立自己的权威,为维护自己的自尊,就可能会采取更加强硬的手段干预学生的行为,如罚款、面壁、停课、请家长等。试图通过加压,逼迫学生服从命令,改掉毛病。可事与愿违。因为这样做,会使学生认为羞辱了自己,更易引起学生的反感。学生可能会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变态心理,“就是让老师看看能把我怎么着。”

三、切忌随意“不”字。

学生因受知识和阅历等多因素的限制,辨别是非的能力较低。这样在行为上难免会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早恋现象、吸烟酗酒、拉帮结派、纪律散漫等。面对这些现象,我们该如何管教?有人会说,直接命令学生:“不准谈恋爱,想恋回家去谈”,“不准吸烟、想吸回家吸”……窃以为,这种命令的口吻极易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使学生与老师情感对立,只能强化学生的不良行为。这对问题的解决就不会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