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法的精神·世界顶尖学者中国演讲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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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艾滋病与法律和公共政策(5)

有人说,采取一种“两害权衡,取其轻”的方法,我们给吸毒者一些害处较小的毒品,以避免使用害处太大的毒品,别用海洛因。这个叫做“美沙酮替代疗法”。我们前不久为了美沙酮问题,判了一个人死刑,但还没有执行。罪名是戒毒专家贩毒。他本人是研究毒品的,他自己制造的一种戒毒药中含有美沙酮。他的做法确实有问题,因为这个审批手续是非常麻烦的。

现在我们国家已经开始考虑,最起码在公安部门、卫生部门、药检部门这三个中央部委级单位考虑实施美沙酮替代。具体怎么做,那需要政府很谨慎地拿出方案。政府组织了11个政府部门和4个专家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工作组——防止因吸毒感染艾滋病中国工作组,我是其中一个专家。这是联合国禁毒署和中国支持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一起搞的。我们对外采取的很谨慎的说法,叫做:“中国政府将采取有效的、务实的、适宜的做法”。到底应该怎么做,确实是一个难题。你这么做,那么警察还需不需要去抓那些吸毒者?我觉得,我们应该打击那些贩毒的人,而对那些吸毒者采取帮助的措施。

我们已经在一些城市搞试点,这就更进了一步了。这叫做务实的做法。你是要拿针进行注射的,两个人共用一个针头就会造成感染。而这两个人都已经染上了毒瘾,改不了了,怎么办?政府设置了一个地点,叫做针头交换点。你可以拿着用过的一次性注射针头到那里换一个干净的。有人就提出反对意见了,说:“你这么做,不是在助长吸毒吗?政府同意干这事,像话吗?就算不是政府出面,民间组织出面也不成啊。

你这到底要干什么?”我们就提出了,应该如何看待这些“美沙酮替代疗法”和洁净针具?怎么做才能保证不出问题?比如说,美沙酮这种药品在外面药店可以买到,那更多的人去买时,该怎么办呢?他没有毒瘾,但他可以买这个,他也吸。虽然吸的是害处小的毒品,但他也吸毒了。所以,这个不能随便卖,政府需要重点控制起来,只能卖给已经染上毒瘾而且改不了的人。又有人说:“这也不行啊。你控制起来,就会造成腐败啊。你管这个的,我给你点钱,你是不是给我点药?”所以这个问题的具体技术处理非常困难。

艾滋病病毒感染与性问题

下面再讲性问题,这涉及的人更多了。性传播在中国的危险性究竟有多大?有些专家说:“危险性很大。将来最大的危险性就是通过性的传播,广泛传播开来。”有的说:“不大。”我们不讨论这些,我们只说一点。一个国家,尤其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一个多元的社会,我们能不能像过去那样,严格地把婚前、婚外性行为都管起来?

即使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在“文化大革命”中,我们也没有把婚前、婚外性行为都管起来。在当时,一旦被发现就被抓起来批斗,被认为是流氓,甚至会被劳教或判刑,或者留在单位上学习班不准回家。这些在现在都做不到。那么,我们现在该怎么对待这个问题?如果我们说不能有婚前、婚外的性行为,我们该采取哪些方法将这种行为管住?当年修改《婚姻法》的时候,我国有些婚姻法的专家提出:“如果有第三者,打电话报警。警察接到报警,就来处理。”后来宣布说:“我们不管这事。这事我们管不了,没法管。”如果要防止艾滋病,该怎么防止婚前和婚外性行为?如果可以,你又该怎么处理?

支持不可以观点的人主张,关键是加强道德教育。有些专家这么提,有些文件也这么提。政府的几个部委一起颁发了一个文件——《艾滋病的宣传纲领》,提出:“洁身自好,保持童贞;忠于配偶,白头偕老。”有些专家就认为这不管用。于是他们提出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办法,百分之百采用安全套。但是又有人说:“安全套涉及性,不能做广告。”这个问题据说最近政府已经解决了,就是说可以做公益广告,可以设安全套自动售货机。

过去,我基本同意这个方法。所谓“标本兼治”,“本”是我们的道德,“标”是兼顾艾滋病。但这又带来一个问题。有人说:“单从艾滋病考虑,启用安全套,可以避免生命危险。但是,又有一个问题出来了。你这广告在那里,如何保证不让儿童看到?

或者说,你认为儿童可以看这些广告,包括售货机,都没有关系。因为在发达国家也不一定涉及这样一些问题。主流社会不赞同,但它是开放型社会,它允许做这种广告。

但它也有规定,必须离学校一定距离,比如100米,或者1000米。这都有规定。”我们应该怎么尽量减少这些广告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我不是主张不对未成年人进行性教育,而是说我们应该考虑在什么时候、采取什么方式、怎么让他们接受性教育。

一般人之间的性伴侣,或者是婚前的,或者是婚外的,这些都不容易管。还有一个我们一直在管的问题,就是性产业。用中性的话来说,是性产业、性工作者。用歧视性的话来说,是暗娼,是卖淫嫖娼。第一,要不要打击?如果有人强制卖淫,卖淫剥削,就要打击。这是国际上的通例。在国际上,很少有国家认为卖淫是合法的。但是针对个人行为,政府认为这是个人选择,虽然不好,但不直接来管。它只管强制卖淫,卖淫剥削,这些是要判刑的。中国法律也规定,卖淫需要判刑。一般刑事犯罪判刑可以判拘役3个月。而卖淫,以妇女教养为例,第二次抓进去,会判1~2年,比刑事拘留的3个月时间要长。一般人就不理解。这不是犯罪,但处理起来比犯罪还厉害。

但如果说,只打击一些强制卖淫、一些奴隶制卖淫,不打击卖淫剥削,那肯定不行。

现在又发现,采取民间救助能够给这些人做工作。无论是国际通例,还是在中国已经搞的几个试点,只有通过这种方法,才能给她们防病教育,才能把政府的官方信息传递给她们。

在我们打击这些卖淫者的时候,又出现一个问题。国务院已经规定要推行百分之百的安全套,一些民间组织给这些性工作者推行安全套。推行安全套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当警察在一个女性身上发现安全套,就认为是卖淫的证据。这就是一个难题。两者都是政府的规定。公安部规定,必须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他们就会认为,发现一个女子身边有安全套,她就会卖淫。另外一方面,国务院为推行安全套这种国际通行的方法,颁布了一些文件。在性工作中,通过民间组织进行推广(当然不能通过政府出面,不像话),通过一些中介性的组织做工作。这和公安部的规定是不是矛盾?同时,有人又说:“当年禁娼禁得那么干净,为什么现在不行?我们要为她们找工作,不让她们干这些事。”中国现在有8亿农村人口,5亿劳动力,3亿多余劳动力,城市失业下岗。怎么给她们找工作?是不是规定,性工作者优先安排工作?肯定不能这样规定。那么该怎么解决这样一大堆难题?

艾滋病病毒感染与知情权

下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关于知情权。我是一个健康人,或者我是病人,知情权和一些保守秘密的规定之间的关系该怎么掌握? ’

国务院已经提出,要借助民间力量和政府合作,来救助这些艾滋病患者,要对他们实行关怀、实行帮助。民政部规定,必须有一定的房子、人力和资金,才能成立民间组织。大家都说成立组织,帮助艾滋病感染者。如果是校内的学生组织,可以。但如果说,几个学校一起来搞这个组织,不行。因为没有固定的房子,没有固定的人员,没有足够的资金。也就是说,做善事也需要足够的资金才行。

共青团有全国青年的志愿者组织。它又规定:“志愿者必须身体健康。”那就有人说:“我是残疾者,但是我就不能帮助别人吗?”所以说,我们的很多规定是值得考虑的。比如刚才提到的知识产权问题。我要拿你美国最先进的药,救人命,你说过拿钱才卖给我,我能不能采取一些措施?中国加入wT0的那个会议上,解决了两个重大问题。其中一个就是,遇到艾滋病蔓延的时候,可以不通过知识产权规定。但是中国现在还没有这样的规定。这些问题我们怎么解决?

另外,我们现在还缺乏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我们相当多人,尤其是农村人,不享受医疗保障。现在在艾滋病的救助上也有问题。所以我在这里将这一系列问题告诉大家,希望大家能够出一些好的主意,怎么样能够解决得更好一些?这是我要和大家说的。谢谢大家。

学者对话

艾滋病问题离我们非常近

周孝正:

刚才李楯教授给我们大家讲了这些关于艾滋病的非常前沿的问题。大家都知道,江泽民同志讲:“我们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这三件事要有益结合辩证统一。”这实际上是十六大以后的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就是说,这三件事之间肯定有矛盾,我们要怎样让它做到有益结合辩证统一?李楯教授将在今年的11月23日,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上,搞一个艾滋病听证会,这就是非常具体的一个例子。就是说,人民当家作主,我们要当家作主。

现在这事出来了。大家都知道,艾滋病是密切传播、性传播,或者是血液传播。

它和乙肝一样。乙肝是典型的性传播疾病。性传播疾病可不光是什么梅毒、淋病,性传播疾病其中包括乙肝。我们国家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官方数字是一亿二千二百万人,十三亿人中有一亿二千二百万人。这是官方数字,比实际情况已经有些缩小了。这个艾滋病问题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很快也会变成这样。当世界银行行长给江泽民同志写信说:“江主席,你们的艾滋病问题需要解决。”江泽民同志要求他一起合作。现在马上就要制定艾滋病的防治法,在这立法之前我们搞一个模拟听证。大家知道,模拟听证非常容易。

去年,李楯教授主持了一个模拟法庭。全国法官集训,大概来了500人,在北京培训。第一天请了一个大陆法系的代表,德国原装的法官、律师,是志愿者,来给一个模拟的案件在上陪堂。这个案件是模拟的,细节都是一样的。根据这个案件,通过取证、制证,按照德国的法律判罚有期徒刑7年。第二天还是这个案子,一点没变。

美国的法官和律师来了,美国律师协会的主席都来了。按照美国的法律,取证、制证,最后依照美国的法律判无罪释放。第三天,按照中国现在的法律判“C”。这就是模拟法庭,非常好的一个形式。“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空话。你“当不了这个家”,你“做什么主”啊?现在把国家这些事都摆在这里,让你帮着出出主意。我觉得今天李楯教授的要求比较高。因为他讲的都是这些难题,国家领导人也未必讲得明白。他们不明白,你就应该不明白吗?人民当家作主嘛!他们是人民的公仆嘛!我不明白,但我可以考虑,我知道我哪里不明白。“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所以,李楯教授今天的报告非常的深入。因为我们务实,这个月23号要开一个模拟的听证会。在这个模拟的听证会上,全国人大立法的都来,记者要来,还有很多专家要来。各种主张不一样,怎么协调?大家都知道,原来我国是部门立法。比如《水法》是水利部制定的。水利部说:“矿泉水我得管,我水利部我得管矿泉水。”而地矿部门说:“那是矿,该我管。”于是制定了《地矿法》。结果两个部门都要管,一个管水,一个管开矿。所以部门立法局限很大。现在中央立法有很大的突破了。现在经常往我们这里转。因为我们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图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我们当老师的一般都没有部门利益,都站在比较超俗的立场上。

大家都知道,心血管并不是社会问题,艾滋病就是社会问题。艾滋病问题离我们非常近。提到艾滋病,大家就会想到河南。还有一本书叫做《河南人惹谁了》。并不是河南人惹着谁了,只是河南被人给曝光了。其实,最起码还有十几个省市和河南一样存在这种情况。也一样有人说:“你们家有艾滋病,你得把窗户给堵死。你家的孩子有艾滋病,不能和别家的孩子一起玩。小心传染给别家的孩子。”那些得了艾滋病的怎么办?他们是由于输血得的病,他们能怎么办?所以有些人就报复社会,出现了“扎针事件”。二十多年前有本书叫做《叫魂》,讲的是民间的一些互相报复的坏事。这本书写得相当好,讲的就是以前在中国发生的一些事。它不但讲以前的事,还预测以后还有什么事。你要不了解历史,历史上发生过的事以后必然出现。这就是了解历史的一个好处。

农村献血是每400毫升给60块钱。我们学校现在献血,系里给100、学校给100,还是学校给100、系里给150。原来好像是1000。中央电视台曾经调查过这个事情。中央电视台中曾经如果有人献血,给3600,去海南岛旅游给报销。按这样算,献200毫升的血价值将近1万。有人就说:“农民献血200毫升给60,甚至400毫升给60。你这里200毫升给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