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逻辑中关于概念的理论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概念与语词的关系既联系密切又有显著区别;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是概念的语言表现形式;概念具有两个重要的逻辑特征:内涵与外延。所谓内涵是对象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在概念中的反映。外延则是概念的适用范围或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依据概念内涵与外延的不同特点将其分为单独概念、普遍概念,具体概念、抽象概念,集合概念、非集合概念等不同种类。概念外延间有种种不同的关系,如属种(包含)、同一、交叉、矛盾、反对等。在思维实际中运用定义、划分、限制与概括等方法来明确概念。
中国古代名辩学在其发端、发展乃至最终建立的过程中,贯彻始终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就是名实关系问题。这不能不涉及到名的研究、实的理解及名实关系的争论。名有多种含义,但其主要的含义是两个:语词、概念。而这二者在先秦许多思想家那里是未加区分的。实是指客观存在的事物,是人思考的对象。名作为概念讲显然是主观抽象的产物。名实关系首先表现为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名实关系是任何一个思想家都不能回避的基本问题,它是名辩学研究的基础。事实也正是如此,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特别是名辩家们在这个问题上都作出了自己的回答。那么,前贤关于名辩学的名作出了哪些理论贡献呢?
一、名的本质
对于名这一范畴本质的认识,中国古代名辩家们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的发展过程。先秦的思想家们大都持有这样的观点,“实”一般指有形之物,故形、实对举互用,即指客观存在的对象。而“名”是用来指称实的。先有实后有名。
《尹文子》认为客观事物并非与生俱来有各自的名称,但大干世界的对象各自具有各自的不同性质。方、圆、黑、白等是本来就存在的。因此,“名”才有其反映、称谓的对象。这就是《尹文子·大道上》中所说:
形生于不称,则群形自得其方圆,则众名得其所称也。
可见形、实是第一性的,是根本的。有形、实才有对它们的反映与称谓,因而才有名。正如《大道上》所说:
名者,名形者也;形者,应名者也。
《公孙龙子》持同样的观点。《公孙龙子·名实论》中指出:
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
物是总名,是泛指,其具体化便是具有各种不同性质的形形色色的实。而“名,实谓也”。名则是对纷繁复杂、干差万别的“实”的称谓。实先名后,名是对实的称谓。
《管子·心术上》说:
物固有形,形固有名。
客观存在的对象莫不有各种各样的性质,首要一点便是各自占有一定的空间。正因为其形各不相同,所以才有各不相同的名。《管子·九守》中将这一观点说得更清楚明确:“名生于实”,“按实而定名”。“按实定名”一句又见于《邓析子·转辞》篇,可见,这一思想在先秦时期是较为普遍的。
名生于实,实先名后,只是回答名与实的关系。什么是名?名的本质到底是什么?这些问题在以上的论述中应当说是极不充分的,或者说根本没有回答这些深层次的问题。对名的本质给以科学回答的是后期墨家及荀子。
后期墨家不仅同意实先名后的唯物主义观点,而且对于名的本质有很深刻的认识。《墨子·经说下》中说:
有之实也,而后谓之;无之实也,则无谓也。
有客观存在的对象,才产生对客观对象的称谓。《墨子·小取》中有“以名举实”一句。其中的“举”字要特别注意。后期墨家自己有定义,说明“举”为反映。
举,拟实也。
举,告以之名,举彼实故也。
“举”意为对实的模拟、描摹,转义为对实的反映。
“故”,墨家自有解释:
所得而后成也。
意为物之所以然及有之必然者。可见,“故”是指对象的本质属性。“告”是使人知也。所以,“以名举实”的含义当是用名来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属性)。《墨子·经说上》的解释更清楚。某个对象可以通过某个名来表示,就是因为它反映了那个客观实茬(“彼实”)的本质属性。后期墨家关于名的本质的说明无疑是很正确的,但解释起来还费些周折。而在其后的荀子对此问题的回答应当说又进了一大步。
《荀子·正名》中说:
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
这是荀子对名的定义。“期”意为约,如“不期而遇”,转义为概括。“累”意为积,如“危如累卵”,转义为许多。“实”是客观对象。全句可译为:所谓名,就是约要地指称许多对象的。这当然是说,名是概括许多(同类)对象的(思维形式),是对客观对象的概括反映。荀子上述对名的定义可以说是十分科学的。它与传统逻辑中概念的定义——概念是反映客观对象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可说十分接近。荀子之所以能对名的本质有如此深刻的认识与他对名的形成有深刻理解是分不开的。
荀子认为世界万物是可以认识的。人能够认识万物,是由于人生来就具有认识世上万物的能力。其表现首先就是人的眼、耳、鼻、舌、身五种感觉器官,这五种感觉器官,荀子称之为“天官”。其次这五种天官之外,人还有一种特殊的“天官”即“心”,由于“心”这种天官与眼、耳、鼻、舌、身五种天官在人的认识过程中作用不同,荀子称“心”为“天君”。“天君”统治着五官。如前所述,所谓“心”,实际上指的是人的大脑。因为古人认为人是用-ā嗯维的。荀子认为,人的精神活动依赖于形体而存在。
他说“形具而神生”。此外,荀子对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作出了唯物主义的解释。人的眼、耳、鼻、舌、身五种天官即为五种感觉外物的途径,这五种感觉器官各有各的作用而不能互相调换。那么,人在实践过程中,面对千差万别的万物,如何形成许许多多不同的“名”呢?荀子的回答又一次证明了名的本质,不可不注意下面这段话。
何缘而以同异?日:缘天官。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期也。
什么原因使名有同有异呢?是通过天生的各种器官。
凡是同类同情的,人们天生的器官对事物的感觉(反映)也就相同。所以,只要把某个事物加以形容、描绘,说得大体像,对方就能懂得你说的是什么。这就是人们所以约定事物的共同名称以便互相交际的原因。
这段话告诉我们:人类是同一类,人们的感觉器官对同样属性的对象,或对不同对象的相同属性,其反映也必定相同。人的感官接触外物,就能凭感官掌握千差万别的客观对象的状态。对象的状态包括多方面的属性:形状、颜色、光泽、软硬,等等。人们发现异中有同,人可以运用理性思维即荀子所说的“心”加以比较,把类似的东西放在一起,归为一类,用一个名(概念)去模拟、反映它,共同约定一个名称(语词)来表达,这样就可以交流思想了。
荀子上述论述说明了感性认识在名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也使我们了解到名的本质确是对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模拟、反映。但人的认识作用远不是这样简单,而且人的认识并不就停留在此,仍要前进。天官之一“心”的作用也不只是上面所介绍的。荀子不但强调了感性认识作用,而且对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也有论述。从这些论述我们可以进一步加深对“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的理解。
《荀子·正名》说:
心有征知。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然后可也。
征,检验意。理性思维活动能检验观念与事实是否符合,从而作出判断。这种作用叫“征知”。荀子所谓的“征知”是指理性思维进行比较、分析、判断的活动,而这种“征知”活动是以感性认识为基础的。感性认识是靠各种感觉器官接触相应的外物(即用五官当簿其类)而获得。如耳朵接触声音,眼睛接触形状、颜色等。可见,荀子这里既强调了“心”有“征知”作用,又指出了理性思维依赖于感觉经验,较好地阐明了感性与理性的关系。名的形成过程的确是个复杂的过程。由于人有天生的感知外物的“天官”,五种最基本的天官各有各的用途,不能互相替代。人皆属于同类,所以对客观对象的反映,不同对象的相同的属性会有相同的反映,例如白马、白羊、白云等皆属白色的东西。对不同的对象的不同属性会有不同的反映,如白马、骊牛。感性经验经过理性加工。对同类对象加以描绘、模拟“比方之,疑似而通”,然后共同约定一个名以指称这类对象以便交流,即“共其约名以相期也”。而这恰恰是说概念产生了,而且概念要通过语词来表达。荀子能够对名的本质有超过前人的认识与其详细地叙述名的产生过程,强调制名起于天官的唯物主义思想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一、名与语词
此处所谓“名”指的是概念。在先秦“名”却是一身而二任,既是概念,又是语词。在我国古代还没有出现“概念”这一概念。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传统逻辑的观点集中体现在这句话中,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而语词则是概念的语言表现形式。人们在实践过程中接触客观对象,反复多次,抓住事物的本质,舍去次要的东西,在思维中形成概念,既看不见又摸不着,必须通过语言表达出来,说出来是声音,写出来的是符号(文字)。概念是通过语词来表达的。概念与语词的关系在思维实际中表现得较为复杂,并非是简单的一对一的关系。有时同一语词表达不同概念,有时不同语词却表达同一概念。
先秦的名辩家们对名与语词的关系有哪些理论贡献呢?
前已述,“名”在先秦既表达语词,又表达概念,一身而二任。
《墨辩》中对名的本质的论述前面已引用过。《墨子·小取》说“以名举实”,而“举,拟实也”。这样我们得到所谓“以名举实”就是用名(概念)反映客观对象。而“拟实”的确切含义是什么呢?是通过某个“名”来反映某个具体对象的“故”,即“告以之名,举彼实故也”。而“故”按墨家的说法:“故,所得而后成也”。“故”是对象的本质属性。这样,我们了解到,名是对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这里的“以名举实”之名毫无疑问地指的是逻辑学中的思维形式之一:
概念。我们说过,人们经过反复多次的实践活动,认识、了解了客观对象的本质属性,从而在思维中形成了关于某对象的概念后,在思维中既看不见又摸不着,如何加以表达呢?
言,出举也。
言,言也者,诸口能之,出名者也。名若画虎也。言也谓,言犹(由)名致也。
言,口之利也。
《墨辩》指出,把名对实之“举”即概念对思维对象的反映表达出来要通过“言”。而言是人口的一种用途,言即讲说,通过讲说把思维中形成的概念表达出来,这是任何一个正常人的嘴都具有的功能之一。名就像画虎。出口之言必含有名,言由名构成。
需要解释的是“名若画虎”。“名若画虎”是“名”既是概念,又是表达概念的语词的形象说明。虎是客观实在。画虎是把反映在头脑里的客观实在表示出来的主观活动。一事物自身与对这事物的反映是两回事,虎是被反映者,是客观的;画出的虎是真虎在主观中的反映及表达。前者决定后者,存在决定意识。二者关系不能颠倒。
其次,画出的虎与真的虎相比,画得像极了,呼之欲出也罢,但无论如何也不会把真老虎的所有性质都反映出来,必然是撮其要者,抓住最能体现真老虎的一般特点去画,画虎的过程恰恰有类于概念的形成过程,甚至可以说与概念的形成原则是基本相同的。例如:“人”这个概念抓住了人的本质属性,即区别于任何其他动物的根本性质:
有语言,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而舍去了许多的非本质的属性,诸如性别、种族、国籍、年龄,等等,从而形成“人”这个概念。这是经过一系列抽象与概括而成的。概念具有间接性、普遍性的特点。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墨辩》中,“名”具有概念的含义,那是就“名”的“拟实”而言。“拟实”是思维对外界事物的摹写、反映。其内容是概念的内容与适用范围。这些仅仅是外界事物在头脑里的一种反映。如何把这种反映表示或表达出来呢?这就要借助物质外壳,即《墨辩》中所谓“言”。讲说,当然有声音(语言),写下来是符号(文字)。当然这些声音与符号都具有一定意义,且因民族而异。可见,言是把名对实之举(反映)表达出来的口部动作。出口之言必含有名。从“拟实”的意义看,名是概念;从“出举”(表达)的意义看,名是语词。正如一张画有虎的形象的画,从其内容看是虎,因画的形象是虎,从其形式上看是通过一张画来表现的虎的形象。
“虎”从语言角度看,读之有声音(ha),写之是个汉字(语词),从逻辑角度看则是个概念。
不但在《墨辩》一书中“名”一身二任,《荀子》中亦是如此。《荀子·正名》篇说:
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