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庭教育的角度看,幽默效应往往具有独特的作用。父母幽默的言行,是机智教育才能的一种表现;是父母在教育过程中,进入尴尬境遇时自我解嘲的一种手法;是沟通亲子关系、消除障碍的一种“润滑剂”;更是提高教育实效的“催化剂”。
76.过度的爱使孩子不懂感恩——交往适度定律
父母对孩子过度的爱,可能使孩子对这种爱麻木不仁,而成为不懂感恩、忘恩负义的人。因此父母对孩子的爱要适度;才是对孩子“真正的爱”。
家教启示:
不少父母辛辛苦苦把孩子养大,却常因为孩子的无情而感到伤心。
一位母亲说,自己过生日那天,朋友往家里打电话,恰巧她不在家。儿子接了电话,朋友告诉儿子:“今天是你妈妈的生日。”儿子听了冷冷地说:“我妈生日关我屁事!”听说这事后,妈妈的心都伤透了。妈妈想:“每次儿子过生日,都给他买这买那,难道他都忘了?”
还有一个下岗女工,知道孩子喜欢吃虾,咬咬牙从菜市场买来了虾,做好后端上桌。看着孩子吃得津津有味,自己却舍不得动一下筷子。当孩子快吃完饭,妈妈想尝一口剩下的虾时,儿子却说:
“别动!那是我的!”妈妈听了心如刀割。
那么,孩子为何会成为如此“忘恩负义”、“冷酷无情”的人呢?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父母反思自己的家庭教育,就会发现孩子“没心没肺”可能正是由他们自己教育出来的。天下的父母虽然都爱孩子,但未必会爱孩子。许多父母对孩子的爱过了度,变成了“溺爱”,使孩子只会享受,不会奉献,只关心自己,不关心别人,不懂得感恩,无情无义。
而且许多父母不善于表达自己的爱,他们把对孩子的爱藏在心底,只知道为孩子默默奉献,却把辛苦和委屈搁在心底,不让孩子知道。这样会使孩子变得淡漠、麻木,对什么都无动于衷。成年人这种长期无私的、不求回报的付出,最容易培养出“懒孩子”、“自私的孩子”、“无情的孩子”。因为孩子心里逐渐形成了“心理定势”:父母就应该对我好。
也有些父母只关心孩子的学习,使孩子形成这样的观念:只要好好读书,就可以为家庭增光添彩,似乎只要好好学习,父母的付出就是天经地义的。
在一项调查中,调查人员问中学生:“你常对父母说感激的话吗?”结果发现约四成中学生从不跟父母说感激的话。“因为他们是我的父母,我是他们的心肝宝贝,他们自然应该对我好。”“别人的爸妈也对自己的孩子很好啊,我没觉得我的爸爸妈妈有什么特别的。”“我对爸爸妈妈也很好啊,我考好成绩,爸爸妈妈就对我好。”
众所周知,一个不懂感恩的人,其人格是不健全的。这样的人,也不可能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和应有的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感。
因此有人说,不孝敬父母的人不值得结交,不无道理。,而要想让孩子学会感恩,父母就要让孩子知道自己为他做了些什么。父母要学会表达自己的爱,让孩子了解自己的辛苦和奉献。
而且,父母可以偶尔跟孩子索要一点儿爱,跟孩子讲讲条件。父母还可以通过家庭故事、家庭照片、家庭日记、观察、换位体验等形式,让孩子了解父母对孩子的付出,或者让孩子看音乐剧《月光摇篮曲》、电影《世上只有妈妈好》等,让孩子在打动心弦的故事中,感受父母的爱。
心理知识:
由互惠原理我们知道,我们给别人某种好处,别人往往会以同样的程度回报我们。但是另一方面,互惠原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你对别人适度地好,可能会得到别人相应的回报;但如果你对别人过度地好,却可能无法得到别人相应的回报了。这就是“交往适度定律”。
那么,在人际交往中“过度投资”为什么得到不到相应的回报呢?
心理学家霍曼斯曾提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本质上是一种社会交换。由于互惠原理,如果得到的大于付出的,就会让人心理失去平衡,使人感到难以回报,而在内心感到愧疚。这种心理负担会使受惠的一方选择与对方疏远。
第二个不良后果是,对对方过度地好,会令对方对这种恩情感到麻木;而一旦达不到原来的标准,反而会引起对方不满。就像俗话说的“一斗米养个恩人,一石米养个仇人”。
77.提防孩子产生自毁倾向——自杀的心理规律
自杀比我们想象的更容易发生。父母平时就要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和生死观教育,培养孩子坚强的个性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并且学会处理孩子的心理危机。
家教启示:
现在的社会,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可是孩子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却没有相应提高。一个可怕的事实是:教育专家发现,自杀已成为未成年人的第一死因,尤其是近几年,青少年自杀有明显的低龄化趋势。
有一个女孩上初二,是班里的学习委员。老师对她说:“你是学习委员,要把咱班的学习搞上去。”
她对老师的话很重视,每天给同学补课,考试前全班数她最忙。
可是他们班学习成绩还是上不去。于是她就开始焦虑,在日记中写道:“如果下一次考试成绩还上不去,我就要采取最后一个措施了(自杀)。”
这件事老师和同学们都不知道。她跟妈妈很亲,就告诉了妈妈:
“妈妈我告诉你,我不想活了。”可是妈妈不明白孩子有心理问题,就斥责她:“胡说八道什么呢,咱们家条件这么好,你爸妈都是知识分子,有个三居室,你又是学习委员。你胡说什么?!”她就没再言语。
有一天吃饭的时候,她又跟妈妈说:“妈妈,我真的不想活了。”
妈妈说:“你怎么又来了,别乱讲话!”第三次她又说:“妈妈,我前两次说的都是真的,我真的不想活了。”妈妈就很生气:“你这孩子真不像话,净胡说八道!”没想到她把碗筷撂下,爬到八楼就跳下去了。
父母可能很难理解青少年的这种极端行为。他们会觉得:孩子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比自己年轻时要好得多,自己那时都没产生自杀的念头,今天的孩子为什么会如此悲观呢?
而自杀定律告诉我们:一个人采取自杀行为,往往和他的物质生活水平不相关。自杀行为是人类对外界环境极端不适应的一种表现,遭受挫折是自杀的直接诱因,而个体心理素质的优劣则是自杀的决定因素。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挫折。在面对挫折的时候,有的人承受能力强,能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积极进取;而有的人遇到一点挫折就萎靡不振、痛苦万分、寻死觅活。后者心理承受力相对较差,这样的人遭受挫折如果既不能克服又无法逃避,就可能把攻击性行为指向自身。当这种倾向很强烈时,就会导致自杀行为。
那么,父母该怎样避免这种人间悲剧的发生呢?这就需要父母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密切注意孩子的情绪动向,及时发现不良苗头,防患于未然。
首先,父母平时就要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统计数据表明,有15%~20%的中小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健康问题。心理不健康不一定造成心理疾病,但一定会影响到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有的父母把心理问题、是非问题、道德问题混为一谈,是错误的。父母要把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提上日程,注意培养孩子抗挫折的心理素质,不溺爱孩子,多鼓励孩子,使孩子拥有积极的心态和坚强的个性。
父母还要学会进行危机干预。有的孩子会因为一时苦闷或瞬间冲动,产生自杀念头,但他们的这种念头往往没有成人因“价值观破灭”而自杀那样坚决,只要父母能及时发现并进行适当的开导,孩子就很容易走出心理误区。从遭受挫折、产生绝望到出现自杀行为,一般有个时间的过程,也就是自杀的“潜伏期”。这期间孩子可能表现出轻微的焦虑,交往障碍,平常比较活跃却忽然变闷了。这些反常的现象需要引起父母的注意,然后父母要及时带孩子做心理咨询,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帮助他们宣泄内心的痛苦。
此外,父母还要重视对孩子进行生死观的教育。孩子在整个成长过程中,生老病死都是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孩子在现实中碰到的所有问题都应该得到科学、认真的解答。可是我们的教育却总是回避死亡这个问题。比如,奶奶去世了,父母就告诉孩子,奶奶“睡着”了;亲友突遭变故死亡,父母就对孩子说,他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等等。专家认为,这种做法是对“死亡观”的最大误导。企图自杀的青少年往往对死亡的概念比较模糊,部分人甚至认为死亡是可逆的、暂时的。有的孩子不知道,也从没想过死亡对自己和亲人意味着什么。这些都表明生死观的教育是多么重要。
心理知识:
心理学家通过对自杀的研究,发现自杀行为有这样的心理规律:
一个人越是受到生存的威胁,就越不容易自杀;一个人跟同类的可比度越小,也越不容易自杀。
社会学家通过调查发现:在第一、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家破人亡者和中国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的挨饿者中很少有人自杀;1918年至1919年在欧洲广泛蔓延的瘟疫期间,死去了3000万人,却没有一例自杀的报道。相反在和平时期,在比较发达的国家,如日本、美国,自杀率却多年居高不下。
这些现象说明,自杀在更大程度上,不是缘于绝对条件好坏,而是缘于相对条件的好坏,也就是说,自杀是和他人的对比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