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青衣花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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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快枪手

柳庄的灯笼快枪手丁小天之所以能成为快枪手是因为他曾经打过猎,后来又做了团长的贴身警卫。作为贴身警卫必须练就一手好枪法,著名的快枪手丁小天的腋下、靴子里、背部和口袋里都装着一支枪。快枪手拔枪的速度无人匹敌,他杀人的时候没人能看到他拔过枪,只能听到一声脆响,就倒下了一个人。快枪手的生命里不能没有枪,如果没有枪,快枪手就没有了生命。

腊月二十六这天快枪手丁小天踩着积雪回到了暨阳城。丁小天回到小城是因为他的部队已经溃败,兵员作鸟散状。丁小天踏进太平桥头的广和酒楼,在二楼靠窗的地方挑了个能看风景的好位置。丁小天从上午喝到下午,喝了半天的酒。这期间有人听到“啪”的一声脆响,后来传来消息说江东的袁标袁老爷走在太平桥上忽然栽了一个跟斗,脑门上就多了一个窟窿。许多人都说这不是快枪手丁小天干的又是谁干的?谁还能有这种准头?

著名的快枪手丁小天每天都去广和酒楼,每次都喝得酩酊大醉。这个并不魁伟手法却极准的男人除了喝酒外,还喜欢嫖和赌。他的老婆红花挺着大肚子一直都用忧心忡忡的目光望着喝得像一坨烂泥的丁小天。有人说红花肚子里的孩子是袁标袁老爷留下的种,所以丁小天才会一枪搁了袁标,所以丁小天才会老是把红花打得鼻青脸肿,所以丁小天才会不顾死活地灌酒,因为他的心里苦。

这一切发生的时候,作为某团参谋的国军上尉袁明正在前线打仗。袁明是袁标的儿子,大家都说等袁明回来,丁小天就有好果子吃了。

袁明果然带着人从前线回来了,而著名的快枪手丁小天已经不是快枪手了。他把枪全部当了出去换酒喝,把自己喝成一坨不折不扣的烂泥。烂泥被人绑成一只小巧的粽子提到袁明跟前时,袁明只用枪在丁小天脑门上点了一下,然后“呸”地在丁小天脸上吐了一口唾沫。袁明没有杀丁小天,杀一坨烂泥对袁明来说太不光彩了。

烂醉的丁小天被扔到太平桥上。他老婆红花挺着大肚子好不容易把他拖回家。第二天,丁小天醒过来后,去了一趟当铺,然后,丁小天在太平桥上站了一个下午。

丁小天在暨阳县城消失了。

两年后,在一次攻打柳城的战斗中,八路军先头部队一名英勇善战的快枪手一马当先,第一个登上城楼。而守城的正是袁明所在的部队。当快枪手把枪架在袁明脑壳上时,八路军的一位首长在远处大声喊,别开枪,袁明是我们的内应。

这时候已近黄昏,夕阳一片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