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电视断案2002-2004
20048900000006

第6章 热点案例(4)

点评嘉宾:北京大学法学院何山教授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曹鹏博士

案发地:湖北省武汉市

主持人:张绍刚

[案情回放]

上法庭——非礼之事公之于众。

何颖志是武汉市一所商业学校的英语教师,她与被告盛平同在一个教研室办公,起初的几年两个人关系十分融洽。据何颖志说,2001年4月,学校组织外出春游,盛平深夜敲开她的房问,把门反锁并把她压在床上,准备亲她,后以何颖志大喊大叫挣扎告终。两人关系从这天起开始恶化。

何颖志说,盛平经常对她动手动脚,开过分的玩笑,并以黄色短信息等形式对她进行骚扰。

顾及同事之间的关系和周围的影响,她一直没有声张。但盛平认为何颖志对他的指责并非事实。

2002年1月,何颖志第一次将受到骚扰的事告诉了丈夫刘汉成。刘汉成随后到学校找到盛平,决定就此事做个了结。盛平写下了保证书,承诺与何颖志在今后保持正常的同事关系,并拿出1万块钱私了该事。事情挑明后,周围人议论纷纷,为了澄清事实,何颖志夫妇找学校公开了这场纠纷。学校在了解情况后做出调解决定,责令盛平在内部会议上向何颖志赔礼道歉,并下文同意盛平辞去教研室副主任职务。但是何颖志对盛平的道歉态度表示不满,2002年5月,在掌握了相关证据资料后,她正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将盛平告上法庭。

[观众参与]

性骚扰——是非一念间。

观众1:如果当事人中女方不觉得反感,她可能就定位为不是的。如果她觉得反感的话,可能就定位为性骚扰。

观众2:她觉得对她构成不舒服的感觉,她才判定为性骚扰;如果她觉得很好的话,可能就不定位为性骚扰了。

[黑龙江省社科院教授]王爱丽:这样的案子公开以后,更多承受舆论压力和道德评价的其实是女性。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秦前红:很多情况下,我们这类案件原告往往拿不出确凿的证据。讲一个黄色笑话,做一个猥亵动作,这个情况下能用法律去调整吗?

[当事人访谈]

从私了到诉讼——女人背后是男人。

刘汉成:一开始确实是准备私了,没有想到打官司。我跟盛平私了过三次。第一次去学校找他私下谈,他态度非常诚恳,当时就写下保证书。但是开学之后学校里面就风声雨起,说我到学校里面去敲诈勒索他。于是,我把这事跟学校反映,学校经过调查就做出了处理决定。但是这个事情的影响对我们越来越不利,我就提出不服,需要重新解决这个问题。后来学校的书记约我,说对方愿意赔礼道歉,约我去调解。我到了学校之后,盛平当时态度非常嚣张。我没办法,就经历了非常艰难的上访阶段,找到武汉市教育局、教委和他们的行政主管单位武汉市商业局,再到妇联以及相应的一些机构,这个事情到现在,教委、商业局都没有一个说法和表态,这也是我现在觉得最不安和最痛苦的一件事情。

何颖志:我还在学校上班……大家都戴着有色眼镜看我。有的人说好像是我招惹他的。所以,我觉得他(刘汉成)提出来走上法庭,我觉得也是一个办法,起码能讨一个很正确的说法吧。

刘汉成:周围的人基本上都不赞成我们打官司。包括学校,包括周边,都觉得好像我们有挑衅的意味。其实,我们没有考虑过这个方面的问题,但是事情已经出来了,我们也是没办法,只有走下去。

刘汉成:这场官司从一开始就没有让何颖志介入过深。因为这个事情我到现在都是这样认为的,一个女性单独去打这个官司的话,十个可能有九个半会疯,或者会坚持不住,或者是最后输官司,这是肯定的。

何颖志:二审期间特别痛苦。盛平当时在舆论上多次说他又收集了多少多少证据,而且这个东西对我很不利,那个时候我觉得特别痛苦。压力越来越大,好像站在他那边的人越来越多似的。

[案件结果]

2003年6月,当地法院对何颖志起诉同事性骚扰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盛平向何颖志赔礼道歉,赔偿何颖志精神损失2000元。被告不服,提出上诉。

2003年10月底做出终审判决,认定原告起诉事实基本成立,判决被告向何颖志赔礼道歉,对于赔偿精神损失的请求未予支持。

何颖志:我觉得我本来就不是为这个钱而打官司的,而且这个精神损害很难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我觉得他驳回也是很正常的。

刘汉成:我也想借贵台说一点,就是说我们是再普普通通不过的人了,我们也希望再过普普通通的生活,也想在这里谢绝以后媒体的一些采访,我们也不想就这个事情再做过多的谈论。

何颖志:我想得到的就是一个说法,一个能够让舆论统一的说法。

[资料链接]

2001年7月,西安市发生了全国第一起性骚扰官司。此后,性骚扰官司零星出现过多起,但原告都因缺乏证据而难讨说法。新浪网一项调查显示,80%,以上的女性对于性骚扰采取回避和忍让的态度,仅有5%左右的女性选择由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目前在国内,城市女性有70%说她们曾经受到过不同程度的性骚扰。

[专家点评]

点评一:法律管得住性骚扰吗?

曹鹏:我觉得性骚扰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很难有明确的证据;同时如果是经过法律来处理的话,那么法律没有一个相应的尺度。究竟什么样的行为或言语就已经构成了性骚扰,法律上我相信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何山:性骚扰这个概念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中还没有出现。性骚扰是侵犯人的性权利的行为。

那么这种行为,侵犯性的权利行为有好多种。把《刑法》犯罪中强奸排除以后,剩下的民事这一块,属于性骚扰的,大部分不是很严重。有些人的心理就是能骚扰就骚扰,骚扰不了就拉倒。

曹鹏:这个我觉得是没有办法用法律来解决的。

何山:今天的法律没有,今后的法律就很可能有一条叫禁止性骚扰。因为它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多样,发个短信啊、动手动脚啊、说些淫秽语言啊。法院不断受理这些案子,根据个案就逐渐形成一种共识。所以经过多次不断的实践,就能够把性骚扰这种行为给把握住。

点评二:“武松”的困惑。

曹鹏:《水浒传》里面武松和潘金莲的故事很多人都知道,潘金莲应该说是在挑逗武松。但是反过来,潘金莲向武大郎提出是武松骚扰她。而武大郎又相信了,所以把武松给轰出去了。她可以拿这个当一个武器,潘金莲就很好地利用了这个武器。没有任何法律能保障武松洗清自己。

曹鹏:凡是法律不能解决好的问题,不要交给法律去解决。我觉得还应该借助道义的力量、舆论监督的力量。如果有人是这样的,那么他就可以找年辈更长的、地位更高的、大家更尊重的这样的人来出面解决。

何山:不是说法律解决不了。刚才那两个当事人,这个案子法院不是判得挺好吗?判他们胜诉。这个官司能胜诉其中很重要的一个证据,就是被告写了一个保证书,平白无故的,你没这回事给人写保证?学校还处理你了。学校里有一个报告,说同意你辞职,而且还有些你举止不雅的记录。通过这些能够认定他性骚扰这个事情确实存在。虽然打官司很艰难,但是最终的结果表示法律是保护这种权利的,是禁止进行性骚扰的,所以这个意义是很大的。

[记者手记]

女人的遭遇男人的反击

这是一个2003年被媒体炒得很热的大众化的敏感话题。国内的,国外的,报纸的,广播电视的,很多人都知道武汉的这位女教师和他上司的故事。不过在我的这期节目播出之前,知道他们真实名字的人并不多,因为涉及隐私,在没有得到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多数媒体使用了化名。

我也是在查阅了各种资料后,才知道了这个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作为原告的女教师名叫何颖志,被告上司名叫盛平。

但是在我决定要做这期节目的时候,心里真的很忐忑不安。因为根据我们节目的固有风格,是要有当事人到演播室的。但是,让这样一起案件的当事人面对镜头,面对安徽卫视的5亿多观众,这是一件多么难以想象的事。

我首先拨通了何颖志的委托代理人唐江涛律师的电话。或许是因为我们同姓,也或许他对这个案子有自信感,他很爽快地表示乐意协助我,尽力让当事人到我们的节目现场,但是有一个难题,当时案子正在二审程序,法院方面有要求,在判决出来之前,双方当事人不要接受媒体采访,以免影响司法公正。但是他又给我提供了一条让我满怀希望的信息:这个案子的判决可望在10月底出笼。我掐指算了算,离月底还有10多天的时间,于是我立即开始了前期的准备。但是心里依然是忐忑不安,因为我清楚,在当事人到演播室之前,任何的计划都有可能被变化打破。

接下来最重要的事就是邀请当事人到我们的演播室。如果何颖志不能到现场,那么我们所有的想法都将是空谈。我还是想到了唐律师,我请他帮我做做当事人的工作,说明我们的意图和做节目的意义所在。在唐律师打过电话的第二天,我拨通了他提供给我的电话。‘接电话的不是何颖志本人,而是她的丈夫刘汉成。没想到事情却出乎意料的顺利,我在简单地讲完我们的意图后,他告诉我:唐律师已经和他说过采访的事了,他表示同意,但是他必须尊重法院的意见,采访要安排在判决出来之后。

我的心放下了一半,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等待法院的判决了。好像一切都在按我们的预料进行,到月底,法院的判决果然下来了:法院判令被告向何颖志赔礼道歉,这意味着何颖志赢了。这时,全国各地的媒体都铺天盖地地发出了何颖志告赢男上司的消息。我立刻开始了紧张的准备。几天后,何颖志和刘汉成如约来到合肥。

在安徽饭店的大厅里,我和他们开始了第一次的正面交谈。

他们俩看上去都是很安静的那种类型,两人都有着高等学历。我们的谈话自然是从这次的判决说起。我本想多听一听何颖志的看法,但是在无意中,我发现,显得感触最多、话也最多的反而是刘汉成。

“从官司一开始,我就没有让何颖志介入过深。”他说,当得知妻子在学校的遭遇后,他第二天就找到了盛平,也就是何颖志所在教研室的副主任,决心要让事情有个了断。他说,开始他很冲动,但是面对被告控诉他打人的说法,刘汉成说当时他还是很克制的。他提出了解决事情的条件,说这件事无论如何都是对他和小何(何颖志)两人的伤害,因此盛必须为此做出补偿,补偿的形式是两万块钱。与此同时,他要求盛写出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对何老师做出“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这就是后来对官司的判决起到重要作用的书面证据之一。

但是在写过保证书之后,盛并没有兑现钱的事情,而且双方产生严重的对立情绪。盛始终没有承认对何做过过分的事情,说如果有什么举动那也没有超出“朋友间正常的玩笑”范围。

他们之间的争执逐渐在学校范围内扩大,对何颖志来说,她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因为在外人看来,“这种事情是很难说清楚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何颖志和母亲索性找到学校,将事情摆到了台面上,要求学校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刘汉成还找到了当地的教育局等有关部门。

在这个过程中,何颖志一直在学校教课,其间大部分的工作都是刘汉成来处理的。而在刘汉成看来,这些努力似乎都没有打消周围人对小何不利的揣测和猜疑。憋了一肚子火气的刘汉成最终向何颖志提出了打官司的建议。何颖志虽然不是很情愿打官司,但是面对丈夫很坚定的态度,她同意了。事情终于在2002年演变为一场影响全国、持续了近两年的官司。

接下来的官司也主要是刘汉成打的。刘汉成告诉我,这场官司实际上耗费了他很多的精力,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只能将工作放下。于是我问他.付出这么多值得吗?他说,那段日子确实压力很大,但是法院的判决书最终让他觉得,这些努力还是值得的,法院判被告向小何赔礼道歉,这已经足够了。

在随后进行的节目录制过程中,主持人张绍刚说出了一个发现: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刘汉成说的话比何颖志的要多得多,于是张绍刚问起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他问刘汉成:是不是就是因为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所以你才决定要打官司?

这是一个看似多余的提问,但却点出了这场官司的要害:这其实不仅仅是一场女人打起的官司,更是男人的官司。

周年特辑“热点案例再关注"

5.小律师状告铁老大

记者:刘晓蔚

2001年元月4日,铁道部公布当年春运火车票价上浮方案,部分列车票价上浮20%~30%。当时,河北一位普通的律师乔占祥认为春运票价上涨侵犯了旅客的合法权益,于是将国家部委告上了法庭。

点评嘉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胡锦光教授

《中国青年报》副总编辑陈小川

当事人:乔占祥

案发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主持人:张绍刚

[案情回放]

2001年元月4日,铁道部公布当年春运火车票价上浮的方案,部分列车票价上浮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