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不负如来不负卿: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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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相爱与相守(8)

“此乃康居国王送与我王的礼物,听说是从极西的大秦而来,我王也只此一盏,赠与公主。”

瞥眼看他,却只见到一脸的无波,我只好龇着牙添了一句:“对啊,这世间只此一盏,可惜昨夜泡在水中太久,已经坏了。”这倒没骗他,真的是泡坏了。

杜进表示可惜,又说了几句便去安排扎营之事。我嘘出一口气,偷偷扯罗什的衣角:“你不是不可妄言吗?”

他看了我一眼,淡淡地说:“若说那是千年后的物件,他更会觉得是妄言呢。”

他两眼又犀利地射向我,我赶紧做缴枪不杀状:“对不起,我不敢了,下次绝对不在他人前拿出未来的东西。”

他叹口气,拿下我举高的手,满眼疼惜:“非是为此责备你。事有轻重缓急,昨夜那种状况当然该用。只是,昨夜你那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差点儿冻出病来,想让为夫急死吗?”

我愣住,然后冲他笑。为夫?他第一次用这个称呼,我心里暖烘烘的。

“瞧你,还笑得出来!”他恼了,轻敲了一下我的脑门。他小时候都是我敲他的光脑门,什么时候颠倒了?正想咕哝几句,见他肃然说道:“若是冻出病来,吕光不会为了你一人养病停下整支队伍的。这一路颠簸,又缺医药,若是病情加重……”

他突然停顿住,脸上现出我从未见过的害怕神情,眼带哀伤地看向我:“这里无法医治的话,罗什恐怕只能让你回自己的时代去……”

我心里咯噔一下,立刻明白他害怕的原因。老板的话在脑中迅速掠过,一时之间,我竟比他更恐惧,“嗯哼”一声,尽力驱散那些我不想面对的事情,对视上他深邃的双眼,郑重地举手发誓:“你放心,我一定好好保护自己。因为你,我从来没有如此刻般觉得自己的身体是这样重要,这身体不光是我自己一人的,也是你的。”

他嘴角微微弯了一下,笑得风轻云淡,将我举起发誓的手放下:“我们去看看有无伤员吧。”

他温和的手拉着我走,春风拂起他的僧衣,阳光在他身上洒下金色的光芒。我偷眼看他秀逸的轮廓,脸上禁不住浮上笑意,手指交缠进他的手,跟他一起向前走。

我们休整了三天才出发。死去的数千人有很多已经被洪水冲得尸骨无寻,找到的只有三分之一,便挖一个大坑,把所有尸体堆在一处掩埋了。因为吕光的愚蠢与偏执,他们失去了生命,却连个墓碑都没有。罗什三天里一直很忙碌,坚持为每位死者念一遍往生经。吕光见了罗什总是阴着脸避开,大概是觉得丢了面子。

三日后,我们再次走入了那个记忆惨痛的山谷,整个队伍都沉默着,只有嘈杂的脚步声、马车的辘辘声和驼铃的叮当声回荡在山谷间。顶上的一线天空,阳光照常洒落,几千人一夜间魂断丝路,却有谁能忆起?

六十一 吐鲁番的记忆

在焉耆,吕光受到了国王隆重的接待。他西征时,进兵至焉耆,国王泥流就已经率其附属国请降。现在东归,焉耆王泥流更是竭尽所能地讨好,所以吕光在焉耆停留了五天左右,又收了焉耆王很多礼物。焉耆与龟兹的语言、风俗和人种都非常相近,所以在这里的五天,我们似乎又回到了龟兹。能有这样的熟悉感,让罗什这几日里都高兴异常。

出了焉耆,我们一直沿博斯腾湖走了数日。这是中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浩瀚的湖面碧波荡漾,湖边长满茂盛的芦苇和香蒲,各种水鸟一群群嗷嗷叫着掠过水面。我们时不时能看到当地的百姓撑着小船打渔。每日扎营后便有很多士兵去湖里抓鱼,所以那几日我们的晚餐丰盛了很多。

五月份,我们进入了世界上最低的盆地——吐鲁番盆地。吐鲁番是维吾尔语,这时代还未出现这个称呼。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这里属于车师前部地域。此时,气候已经炎热干燥,还没到最热的夏天,吐鲁番“火洲”的威名便向我们迫不及待地展示出来。行走数日,眼前唯一出现的便是空旷的不毛之地,极端荒凉,时常刮起的大风吹得人东倒西歪。地上覆盖着细细的盐粒,盐壳仿佛吸收了光线,地面发出恍惚的微光,天际偶尔出现莫名的湖水树木,种种怪象,却是海市蜃楼之故。

没多久,我们进入了车师前部的王城。这座城市建筑在两条河交汇处三十米高的悬崖台地上,只有一条狭窄的土路能通到城门,地形之独特让人叫绝。我在现代时曾经去过,只看到满目土黄色的残破,被称为交河古城,它是21世纪最大最古老,也是保存最好的土建筑古城。《汉书·西域传》曾记载:“车师前国,王治交河城。河水分流城下,故号交河。”车师前部统治这片地区已达五百余年。而据历史记载,这里过不了八十年,也就是等车师最后一代王死后,柔然立阚氏伯周为王,车师前部改称为高昌国,政治中心也从交河迁到了几十公里外的高昌城。玄奘西行曾路过高昌,与高昌王鞠文泰结拜为兄弟,《西游记》里的“御弟”称呼便是这样来的。

车师前部是去长安请求苻坚西征的几国之一,而且自愿充当吕光的向导。所以当吕光到来时,欢迎仪式极尽隆重。黄昏时分,我们在音乐舞蹈和鲜花中走进城门,让我一阵恍惚。对我而言,不久前看到的废墟,眼下却如此鲜活地以繁荣面貌呈现在我面前,沧海桑田,真的不过是转瞬间的事。

车师王城一直繁荣到13世纪末,此后蒙古贵族海都叛乱,经过多年的残酷战争,先后攻破高昌、交河,并强迫当地居民放弃传统的佛教,改信伊斯兰教。在那场战争的最后,车师人把妇女和儿童全部沉入井里,以免他们遭受侮辱与奴役。这些井的遗迹,我在21世纪看到过。现在,我走在交河城的大街上,又再次看到了这些井。据历史记载,当年蒙古人破城后实施了他们一贯的烧杀抢政策,一座一千五百多年的城市就此被全部摧毁。而现在位于市中心的全大佛寺,一旁用厚土墙砌成的王宫,还有官舍,到了21世纪都还残留着烈火焚烧的痕迹。

交河是我们到达敦煌前的最后一个大城市了,所以吕光宣布休整十日。因为罗什身份高贵,我们没有住驿站,车师王特意安排我们住在王宫里。当天晚上车师王还在大殿举行了盛大的欢迎宴会,罗什和我都应邀参加。宴会上车师前部王提出请罗什到王家的大佛寺讲解大乘般若要义,吕光不好推辞,只能同意。罗什的回答则是:他需要准备一天,后日再开始讲法。我奇怪地看看他,讲法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什么时候需要准备了?只要告诉他想查寻什么经文,想知道什么佛学含义,他都可以出口成章的,连思索的时间都不用。他的脑子就是一座最全面的藏经阁。看他偷偷对我露出意味深远的笑容,我更是疑惑。宴会结束后回到我们的房间,我迫不及待地问他,他却只是抿嘴笑了笑,一脸的神秘。

第二天一早起来便不见他,本来他就起得比我早,所以我以为他应该是在外面做早课,便不以为意。因为今天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这是我进交河前期盼已久的,能在交河最鼎盛时期进行实地考察,这对我来说太有意义了。就算我不打算回现代,可是骨子里对历史考古的热爱却是怎么都抹不掉的。我以较快的速度漱洗完毕,兴冲冲地打算出去,刚跨出宫门,整个人便傻掉了。

眼前立着一个背影看上去无懈可击的高挑男人,月牙白的短衫,卷曲的褐色披肩发,全身似有仙家的飘然之气。他听得身后的动静,转身面对我,晶亮的灰眸里流淌着一江春水。

他看一下自己的装扮,向我伸出手臂,笑意昭昭:“今日没有什么高僧鸠摩罗什,只有陪妻逛街耍玩的一介俗客。”

我正眼冒红心地看着这位卓然的仙人,听他如此说,不禁有些气急:“我那可是工作,不是逛街耍玩。”

他失笑,微摇摇头:“好,那我这俗人今日便陪妻工作,以供驱使。”

难怪昨晚那么神秘,想必他早就盘算好了。他这样把我的喜好放进心里,让我怎样都忍不住咧嘴笑。我将手伸进他的臂弯与他一起往外走,突然想起一件往事,便问道:“老实告诉我,那年苏幕遮最后一日,你是不是来寻过我?”

他脚步有点滞顿,脸上迅速飞过红晕,一向口才极健的他竟然有些语结:“你……你怎知道?”

“因为十多年了,你扮俗世模样的口味一点儿都没变。”我哈哈大笑,想起往事不由满怀感慨,停下来严肃地面对他,“上一次,我没有来得及告诉你,这次我一定要说出来。”

他面色一凝,探向我的双眼,那惴惴不安的模样让我实在憋不住,笑得直弯腰:“我要说的就是——你的这身打扮真的很好看。”停住笑,迎上他暖暖的目光,由衷地赞叹,“罗什,你是我见过的最英俊最有味道的男人。”

他愣了一下,随即浮出的腼腆微笑将整个人染得光彩夺目:“皮相如何,罗什从未在意,再说,都已三十六岁了,哪还有什么英俊。”

我摇头,看着他:“三十岁之前,长相由父母定。三十岁之后便是由自己定了。俗话说:貌由心生,书卷气质,旷达历练,都是后天所得。心境开阔之人,面貌也同样能反映出来。有些男人只是年轻时仗着父母先天馈赠,却越长越无味,肚腩挺出也不禁饮食,只会谩骂命运,怨天尤人,这样的男子就算长得再好,过不了几年便面目可憎了;但有些男人却能如酒,越放越醇,岁月给他增加的是浓烈酒香,额头皱纹增添的是气度与魅力,更有生活带来的感悟与智慧。”

我仔细打量他蕴华自成的清朗眉目:“罗什,你就是如醇酒般的男人。就算五十岁、六十岁,甚至更老,我也依旧会爱你的相貌。”说着再低头看一看自己,努力吸一口气,给自己鼓劲,“而我,也希望锻炼自己,修身养性,让自己也能越老越有魅力,这样才配得上站在你身旁。”

“你啊,就是有本事让罗什开怀。”他眼中闪着异样的光彩,轻敲我的额头,“肚子饿了吗?听说交河的拉条子很好吃……”

“是吗?那我们赶紧去。”我来不及搓额头,拉着他的手迫不及待地往外走,“你请我吃。”

“你这个傻姑娘,怎么还那么性急……”

他陪着我在街上晃荡,因为穿着俗衣,我便肆无忌惮地当众拉他的手。刚开始他还有些不适应,被我强制着牵手几次,也就无奈地随便我了。我们吃了特色的烤包子,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包子,而是用薄皮裹着羊肉馅的,放进烤馕的馕坑里,皮色黄亮时拿出,趁热咬上一口,皮脆肉嫩,香而不腻。我一边烫得直跳脚,一边仍是不停嘴地吃,他在一旁不住地摇头叹气。

烤羊肉串自然也是不能少的。想起以前在苏幕遮上想象过让他陪我蹲在路边吃羊肉串的情形,我不怀好意地看向他。他看到我的奸笑,偷偷后退一步,想引诱我去吃拉条子,被我一把拉住。哈哈……现在羊入虎口,想逃?没门!

最后的结果就是,一代名僧,俗尘不染之人,觍着脸跟我一起站在街边啃羊肉串。还好他以前没来过交河,又换了装,没人认出他。不然,我估计打死他也不肯让我这样毁他的形象。

我找到一家小摊,坐下来要了两碗拉条子,他却有些为难地看看沾了油渍的地毯和案桌。我知道他从小被伺候惯了,很爱干净,只好笑着告诉他,要吃最正宗的小吃,一定得到这样的小摊子上。我在外旅游就是如此寻味美食的。果真,这家的拉条子韧劲十足,非常有嚼头。他看我吃得这么欢,终于肯动筷了,吃到后来,他也忍不住点头赞同我的话。

那天,我们逛到天快黑了才回去,把整个交河城都走了一遍,工作啥的早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由于吃得太多,我一路揉着肚子。以前一直以为逛街要跟着弗沙提婆那样会玩闹的人才有意思,今天,这个观点被我彻底推翻。原来是因为我以前从不曾跟自己心爱之人逛过街。就算他不会说笑话逗乐,就算他让我拉着手都会四顾有没有人看到,就算他动不动要管束我,不准我吃太多不准我乱跑,可是跟着他在一起漫溢出来的幸福感却是弗沙提婆无法带给我的。

晚上睡觉时,他照常用手臂当我的枕头,轻轻地在我耳边说:“艾晴,今天真的很开心。”

“嗯,我也一样,好久没这么开心过了。”我转过身圈住他的腰,满意地说,“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你喜欢的话我以后可常陪你出去。”

“你是僧人,不可经常这么做。”我埋进他的怀里,贴着他的脸颊,“我也不奢求,只要一年能有一次像今天这样,你陪我一整天,跟我去过最俗世的生活,我就心满意足了。”

唇上拂过温润的柔软,一个低沉的声音入耳:“好。”

他接下来一直在大佛寺讲经,直到我们离开的前一天。而我,与在其他停驻过的地方一样,出门考察作记录。只不过当路过那个烤包子铺,那个卖拉条子的小摊时,我都会禁不住笑容满面。离开交河时,我一直向后望着渐渐远去的高台上的交河城。这座城市,比任何一处我们短暂停留的地方都让我留恋,因为那段美丽的记忆……

交河到鄯善的路上,田地里搭着大片的葡萄架,有时我们就在这样的葡萄架下穿行。路过的每家每户都有晾葡萄干的阴房。我们走到一半路程时,火焰山便出现在了眼前,上面是湛蓝的天空和棉花糖般的云朵,下面却是连绵的、对比强烈的色彩——褐红。闭上眼睛,那极具渗透力的深红色仍能穿透眼睑。不过离开伊吾之后,我们就这样汗流浃背地走出了吐鲁番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