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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天使投资一点通(1)

对于“天使投资人”的定义,美国有一个“3F”的惯常说法:即Family——家人,Friend——朋友,Fool——傻瓜。即天使投资大部分都是创业者向家人亲戚、朋友和“傻瓜”凑钱,以启动项目。随着创业产业链的成熟和发展,才逐渐出现一些职业天使投资人。

Facebook背后的天使投资

2012年年初,全球资本市场和投资者都将关注的目光投射到了一家互联网公司身上:2月初,Facebook正式提交了上市申请文件,启动IPO进程。这家发展历程不过八年的创业公司,在上市之前的估值已达1000亿美元左右,人们都在猜测,上市之后它又将有怎样的表现?

Facebook不过是硅谷神话中最新的一个,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数十年来,硅谷在全球范围内引领了创业、创新的潮流,孕育出一代代执业界牛耳的公司。外界不断分析硅谷成功的内在基因,并试图在其他地方复制。

抛开其他因素暂且不讲,要将一个创意或一项技术变成现实的企业,创业者必须要有最初的启动资本。套用一句中国的俗话,“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在苹果公司、Google、Twitter等这些创新型企业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往往都有“贵人”在早期为他们投入一笔资金。彼特·泰尔之于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安迪·贝克托斯海姆之于Google创始人佩奇和布林,已成为江湖中的经典传奇。

这些人被称为“天使投资人”,他们用自己的资金去支持那些有梦想的创业者,这种行为便叫做“天使投资”。

天使投资在中国的发展历史还很短。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批先富起来的人和成功企业家也开始尝试进入天使投资领域。可以期待的是,天使投资人群体的增长和成熟,会帮助更多的创业者开启自己的梦想之旅,最终为整个国家的创新作出贡献。

天使投资——风险投资链条的第一环

“天使投资”一词最早源于19世纪初的美国百老汇,指富人们出资资助一些具有社会意义演出的公益行为。对于那些充满理想的演员来说,这些赞助者就像天使一样从天而降,使他们的美好理想变为现实。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发展,天使投资人们从百老汇走向了世界的各个领域。后来,天使投资被引申为一种对高风险、高收益的新兴企业的早期投资行为,相应地,这些进行投资的富人就被称为投资天使或者天使投资人。

天使投资行为是属于风险投资最早期的一种投资形式。风险投资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主要指私募股权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NVCA)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利用资本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依靠占据其一定股权获得高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所以,狭义的风险投资主要指创业股权投资,本书所指的风险投资特指狭义的定义。

随着风险投资的逐渐完善和环节细分,现在风险投资的整个链条当中也逐渐根据投资项目的发展阶段细分为不同的投资阶段,主要分为:天使投资、VC早期投资、PE中后期投资、Pre-IPO投资等。这几个不同的阶段就像一场接力赛跑:一家具有一定潜力和成长空间的创业企业,先是获得天使投资人的第一笔投资,这笔起始资金就像襁褓婴儿的第一桶奶粉,会将很多还处于想法、概念、技术、专利层面的东西进行实体化、市场化孵化,这是接力赛的第一棒;经过天使投资的支持、孵化一段时间后,早期投资的VC会介入,他们就像接力赛的第二棒,继续给企业注入更多资金,帮助企业做大做强,通常这个阶段不会一轮融资就结束,两到三轮都是正常的,不断新介入的VC用资本将企业的规模继续做大,使其具有一定市场优势和竞争力;当企业在自身领域已经具备明显的优势时,第三棒会开始,投资中后期的大型PE会介入,他们通常的投资额度会很大,而且目的非常明确,即运作该企业上市实现退出,通常有实力的大型PE介入后,一个企业上市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而接力赛的最后一棒就上场了,即专门运作企业上市的投资银行就会介入,这个阶段为Pre-IPO阶段,投资银行用包销或者提供服务但要求企业的一些股权作为服务回报的形式,将企业运作上市。事实上,第四棒和第三棒的区分在现阶段越来越不明显,因为很多投资银行近几年都开始设立自己的直接投资部门,直接涉入一些IPO之前的项目投资。

企业从一个创意和概念到孵化成长、扩大、成为领头企业、最终上市,中间都离不开风险资本的支持和帮助。这些在不同阶段进入的投资方,都是通过占据企业一定比例的股权作为权益交换,主要通过企业上市以获得高额回报和收益,即通常所说的资本退出。当然也不排除上市之外的其他退出形式,比如并购或创始人向投资方回购股权等。

美国早已形成较为成熟的风险投资生态圈和链条,从规模化的天使投资群体、专业化的专注早期创业投资的VC风险投资机构,到专门做中后期企业大规模资金投入的PE机构以及投资银行。尤其在硅谷,对于以新技术创新为代表发展的产业,风险资本的介入非常完善成熟。而中国的风险投资起步较晚,虽然以美国IDG集团(International Data Group,IDG在美国主要以媒体集团业务为主)1993年进入中国为标志,但由于当时法律法规的缺失,以及国家对外资投资业务的限制等原因,风险资本真正被国人认识以及意识到它的价值还是在1998~2000年之间。2000年,新浪、搜狐、网易等互联网企业先后在美国上市,创造了张朝阳、丁磊等财富新贵,国人们才切实体会到了资本的力量和作用。

无论是天使投资、VC早期投资、中后期投资还是Pre-IPO投资,整个链条是一个环环相扣、密不可分的过程,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很难孕育出一家健康、有竞争力乃至伟大的企业。天使投资就是这个链条当中的第一环。

资料来源:清科研究中心,《2011年中国天使投资专题研究报告》。

Family,Friend,Fool ——天使投资人的民间定义

对于天使投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市场上也有多种定义。美国新罕布什尔大学创业投资研究中心在20世纪80年代对其定义为:“天使投资是具有一定闲置资本的个人对于种子期的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企业(项目)进行权益资本投资的行为。”美国天使投资协会创始人约翰·梅(John May)定义为:“天使投资是一种个人的、私人的权益资本投资,天使投资家运用自己的纳税后的资金投入陌生人的企业(即:非家人和朋友所经营的企业),获取非控股的权益。”

“独特概念”、“原创”、“小型”、“初创”等这些词汇,非常直观地展现出天使投资主要投资的是“种子期”的企业,很多投资标的没有实体,有的甚至仅仅是一个概念、一纸商业计划书。对于种子期企业来说,萌芽的关键在于资本,只有资本的介入和支持才能让种子发芽、开花、长大。在这一阶段进行投资就极富挑战,天使投资人们需要凭借“稳、准、狠”的商业眼光来尽量避免高风险。

天使投资往往是以个人出资的形式协助具有技术优势、创新概念、独特商业模式的原创项目或小型初创企业,进行一次性的前期投资。以往天使投资往往是民间的、自发和分散的,近几年越来越趋向于有组织的投资行为。天使投资的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机构。

通常所说的,以个人形式将闲置资本投入种子期/早期企业的富裕个人群体即为天使投资人;近年来出现的天使投资俱乐部、天使投资基金、天使投资管理公司等则可归入天使投资机构一类。

而对于“天使投资人”的定义,美国有一个“3F”的惯常说法:即Family——家人,Friend——朋友,Fool——傻瓜。即天使投资大部分都是创业者向家人亲戚、朋友和“傻瓜”凑钱,以启动项目。随着创业产业链的成熟和发展,才逐渐出现一些职业天使投资人。

在职业天使投资人当中又分为两类:财务型天使投资人和创业型天使投资人。前者主要是因为他们看好被投企业可以为自己带来高回报,单纯追求财务收益。这类天使投资人一般通过股市、房地产或继承遗产等方式积累了丰富资产,或者是银行、金融等机构的从业者,或者律师、工程师、医生等;而创业型天使投资人大多自己就是成功的企业家,或者高层企业管理人员,他们一方面也追求投资收益,但更多是以一种创业心态从事天使投资,希望用自己的经验帮助企业发展。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501号条例》和《1993年证券法》D条例中明确了可以成为天使投资家的“经鉴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投资者必须有100万美元的净资产,至少20万美元的年收入,或者在交易中至少投入15万美元,且这项投资在投资者的财产占比不得超过20%。

在客观经济条件上,美国政府提倡只有两种人可以作为天使投资家,并有资格作为天使投资家参与政府鼓励的天使投资活动:一是个人或家庭的净资产超过100万美元(此处净资产是指个人在住房和汽车等生活必需品以外的资产),二是如果个人或家庭的净资产不足100万美元,那么,在过去的两年内,个人的年收入要超过20万美元,对于已婚的个人,夫妻年收入要超过30万美元。如今,美国的天使投资者主要由各大公司主管、退休企业家、医生等富有人士组成。

目前在中国,对于天使投资尚没有出台全国性的规范。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于2009年2月3日出台了全国首个天使投资人备案制度——《天使投资人备案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规定从事天使投资业务的个人资产要超过500万元人民币,而从事天使投资业务机构的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要有从事投资、企业管理或相关业务的从业经历和专业技能等。

天使投资VS创业投资

根据投资额度和投资量的大小,天使投资被分为三种:支票型天使、增值型天使和超级天使。

支票型天使指投资人相对缺乏企业经验,仅仅是出资,而且投资额较小,每个投资案约1万至2.5万美元;增值型天使是指投资人具有一定的企业运营和管理经验,并愿意参与到被投企业的运作中,将经验传授给企业,投资额也较大,约5万至25万美元;超级天使往往是具有成功经验的企业家,对新企业提供企业运营、团队管理、资本运作、人脉资源等全方位独到的支持,每个项目的投资额相对较大,多在10万美元以上。

而天使投资作为VC风险投资链条上的第一环,与成长期、中后期的投资阶段相比,有着自身的特点:

一、投资主体不同。天使投资往往是一些个人用自己的资金进行投资,钱大多来源于投资人的自有资金,投资的收益也归个人所有。虽然近年美国和中国都逐渐出现机构化的天使投资基金,但目前主要的天使投资都还是个人行为。

中后期投资的主体多为专业投资机构,资金多为投资机构向外募集而来,主要来源于金融资本、个人资本、公司资本以及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等。这些出资方为LP(有限合伙人),LP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责任以其在合伙中的出资为限;GP(普通合伙人)则负责管理募集来的基金,进行具体项目选择评估和投资,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GP除了每年从基金里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之外,还在投资获得的利润中进行分成。

二、投资对象不同。天使投资的投资对象是还处在萌芽期或种子期的初创型企业;中后期投资的企业大多已经具备一定市场竞争力、市场份额、团队规模等,已经可以看出不错的发展趋势和成长潜力,对专注做中后期风险投资的机构来说,更看重的是企业未来成长收益,比如领先的市场占有率,较高进入壁垒的商业领域,无可匹及的科研水平、成熟的团队管理经验等。

三、投资金额和所占股权比例不同。天使投资的金额一般都较小,单笔投入资金往往不到中后期风险投资的零头。一方面随着近年来风险投资产业在中国的迅速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募资额度越来越大,甚至有超过10亿美元的基金;另一方面中国创业企业的融资规模也逐年上升,这就导致融资金额小于100万美元的企业很难进入VC的视野;而天使投资的额度则小很多,平均个人投资金额达到10万美元即可被称为超级天使。

他们投资后所要求的股权比例也不相同:天使投资通常一般占比在20%左右,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天使投资人要投入较多资金和资源,其占股比例可以占到30%,但最高的极限不会超过40%,像美国著名的天使投资机构Y Combinator要求持有被投企业6%的股份;中后期投资VC一般要求第一轮融资时所占股份在20%~40%,有时经过多轮融资后,VC机构总计持有的股份甚至会超过创始人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