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中华传统美德百字经·义:取义成仁
20080100000002

第2章 导言

义,《说文解字》说:“义(義),己之威仪也。从我从羊。”《段注》解释说:“威仪出于己,故从我。董子曰,仁者人也;义者,我也。谓仁必及人,义必由中断制也。从羊者,与善美同意也。”《礼记·中庸》说:“义者,宜也。”《释名·释言语》解释说:“裁制事物使合宜也。”

义又有正的涵义。《释名·释典艺》说:“仗正道曰义。”古汉语中又有“与众共之曰义”,“比于人心而合于众适者曰义”,“除去天地之害曰义”,“臣子死节乎君亲之难曰义”,“明是非立可否曰义”,“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总之“至行过人”都可称为义。

所以近代辞书总结说:“义,事之宜,正义。指思想和行为符合一定的标准。”

我们称无私的奉献为义举,为国捐躯为就义……都是基于以上的概念。

义,从古至今都是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是中国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行为准则。世界上没有哪个民族行义如中华民族这样自觉,这样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和行为规范。

义总是和正联系在一起的,义是以正为前提的,如果没有正,义的涵义就可能变质;义是和仁密切相关的,义出发点是仁——爱人,义的归宿也是仁——爱人。

成仁取义是儒家思想的主要内容,也是中国历代志士仁人的追求。他们或舍生取义,或仗义执言,或仗义疏财……这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也是今天我们应该继承发扬的美好品德。

义是和自私自利、损人利己背道而驰的。如果所从事的事业是非正义的,就是助纣为虐;如果所聚敛的财富是靠不正当的手段谋取的,就是为富不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构建新的价值体系,建设新形势下的和谐社会,讲义是必不可少的。我们提倡以义求利,反对唯利是图;我们提倡以义制利,反对因利为害。

时代不同了,义的涵义也有了发展变化。我们提倡急公好义,如汶川地震、玉树遭灾,全国人民踊跃捐款,主动做义工,一人有难,大家支援,一方有难,八方伸出援手……

我们反对那些不讲原则的“义”和非正当的“义”,有的人为了“讲义气”而包庇坏人;有的人以义的名义结成帮伙,危害人民、危害社会。这些不但不应提倡,还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们也不提倡如“桃园三结义”中的刘备、关羽、张飞那样的“义”,把个人和小集团利益放在国家和人民之上。关羽为了义气,听不进不同意见,破坏吴蜀联盟,最终兵败被杀;张飞只讲兄弟之义却“暴虐卒伍”而被刺身亡;刘备为报关羽私义兴兵伐吴,败走白帝城,忧愤而死,从而使蜀国衰落。

我们提倡国家大义、民族大义,提倡个人服从集体,小家服从国家。

对中华民族来说,义是全体人民的公德。国家有义务保障人民的安全和幸福的生活,公民有义务维护国家的统一、稳定和从事国家建设。

只要我们都尽到自己的大义,民族的崛起,国家的富强,就指日可待。